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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止是自己的

文/守望麥田

圖/來自網路

今天看新聞,一個患有抑鬱症的女人喝農藥百草枯自殺,還給自己的孩子也喝了,說是要帶著孩子一起走。女人沒了,孩子的生命也危在旦夕。

我不知道這女人到底經歷了什麼以至於用放棄生命來尋求解脫?難道生的痛苦已經到了如此不堪忍受的地步?

曾經我知道的,有很多名作家選擇自殺。所謂的硬漢作家海明威,嚮往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詩人海子,還有我曾經無比摯愛的流浪作家三毛等等。在生之時,他們都曾給我們留下了不朽的篇章,在死之後,帶給世人無限的唏噓和緬懷。

也許是遭遇了情感的重大打擊,也許只是懷疑人生感覺生而無趣,年少時的我覺得他們當初的死必是理由充足,甚至還覺得敢於直面死亡是一種大無畏的勇氣。

可現在,我覺得輕易就放棄生命的人,自私又缺乏責任感。真正的勇士是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雖然這具皮囊從我們降生那天起就跟隨我們,好像我們是它唯一的主人。但這具皮囊卻是來自父母又經由父母日夜精心呵護才一天天長大的,怎麼敢隨意的毀傷?

再說,自殺真的是令親者痛仇者快的事。你的自殺能夠觸動並且傷害的只有那些愛你疼你在乎你的人。你怎忍讓父母面對「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劇痛?你怎忍讓兒女面對早年喪父或喪母的悲慘?你怎忍讓你的愛人朋友面對「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的傷感?

用死來讓愛你的人都悲痛欲絕,你是有多自私多不負責?

你是想用死來報復那些你恨的人嗎?真是幼稚,如果人家不在乎你甚至恨你,那麼你的死將是一件多麼大快人心的事?你不是在刻意報復,你那是一種成全。

生命不止是你自己的,別因為生活中的不幸就輕言放棄。何況,再大的痛苦也終究會麻木直至淡漠,要相信時間的力量。痛苦,只是自己堅持的幻覺,別人給的恥辱。你若屈服於痛苦,就等於臣服於別人的羞辱。即使死了,你也只配當個懦夫。

螻蟻尚且貪生,你為何不懂得珍惜生命?生命是一次難得的體驗,死是早晚的事,而生,卻只有一次。

人生短短几十年,一定要把握生時的每分每秒,因為,畢竟,我們要死很久。

本文為頭條號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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