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基本教義:四諦、十二因緣

釋迦牟尼成佛後就開始宣揚他所體悟出來的「佛法」,其最初說法史稱「初轉*輪」。「初轉*輪」的主要內容是「四諦」、「十二因緣」,這也是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義。

「四諦」,即「苦諦」、「集諦」、「滅諦」、「道諦」,也稱為「四聖諦」、「四真諦」。「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四諦」也就是佛教中四種最基本的道理和真理。「苦諦」指人生是一個苦海,「集諦」之「集」是「集起」的意思,說明人生所以是苦海的原因,「滅諦」是指人生擺脫了各種煩惱痛苦之後達到的一種理想境界,「道諦」指修行的道路和方法。

1、苦諦

在佛教看來,人所居住的世間,稱為「娑婆」。「娑婆」即「堪忍」的意思,意謂人來到這個世界之後,時時處處充滿痛苦,必須安忍十惡,忍受三毒以及種種煩惱痛苦,才能生存下去。佛教所說的苦,種類很多,有二苦、三苦、四苦、五苦、八苦乃至一百一十種苦。所謂二苦指「內苦」和「外苦」。《大智度論》卷十九說:「二種苦,內苦、外苦。內苦有二種,身苦、心苦。身苦者,身痛、頭痛等,四百四種病是為身苦。心苦者,憂愁、瞋、怖、嫉妬、疑,如是等,是為心苦。二苦和合,是為內苦。外苦有二種:一者,王者勝己,惡賊、師子、虎狼、蚖蛇等逼害。二者,風雨、寒熱、雷電、霹靂等;是二種苦,為外受。」也就是說,所謂「內苦」是指身體的病痛和心理、情感方面的痛苦;所謂「外苦」是指包括來自外界的各種災難禍殃。所謂「三苦」,一是「苦苦」,即遇到苦惱、苦難的事情,譬如饑渴、寒熱等逼迫而產生的痛苦;二是「壞苦」,即樂事等變遷,如富貴轉跌為貧賤等而產生的痛苦;三是「行苦」,是指事物遷流不住而引起的痛苦感受。所謂四苦是置生、老、病、死四苦。所謂五苦,是將生、老、病、死苦合為一苦,再加上「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

在佛教中,最常說的是「八苦」。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生苦,即出生時的痛苦。生苦雖然不為自身所知曉,但考之於旁人,則很容易了解。十月懷胎,猶如地獄,母親喝湯,胎兒在母腹中備受煎煮。出生之際,冷氣熱風觸身,猶如火燒刀割,嬰兒墜地,呱呱大哭,乃是肉體上種種痛苦的自然反映。

第二,老苦,即年老體弱的痛苦。衰老是任何人所無法避免的。而人一旦衰老,牙齒動搖,白髮蒼蒼,視覺茫茫,聽覺嗡嗡。加之,長期勞累,彎腰駝背,肌肉鬆弛,神智昏迷。對於女人,除了生理痛苦之外,更有青春易逝的痛苦,昔日明目皓齒,今日齒搖發落;昔日傾城傾國,今日老態龍鍾。衰老,固然使人感慨,但又有誰能使青春永駐呢?

第三,病苦,即患病時的痛苦。人自呱呱墜地,就與疾病結下了不解之緣。少年的病如天花、麻疹等,中年的病如胃潰瘍、肺結核等,老年的病如高血壓、心臟病等。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誰能夠保證自己一生都不得病呢?

第四,死苦,即面對死亡的痛苦。宇宙萬象,生、住、異、滅,永不停息。山峰岩石,壽命也有盡頭。一個血肉之軀,到底能夠支撐多久呢?有生就有死,有成就有壞,世間萬物,安有例外?人於死後,固然萬念俱滅,但人之將死,四大分離,呼吸急促,千言萬語,欲吐不能。這時,兒孫環繞,生離死別,凄楚難言。

第五,愛別離苦,即與所愛之人分離的痛苦。生離死別,人間慘事。中年喪子,固然萬分悲痛,即便不是死別,或為謀求衣食,或因迫於形勢,與相親相愛的人分離,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然而,天下無不散的筵席,親如父子,近如夫婦,也難於終生相守,更何況其它呢?愛別離之苦,是誰也無法避免的。

第六,怨憎會苦,即與仇人見面、相遇的痛苦。此苦與「愛別離苦」相對。與意氣相投的友朋,海誓山盟的戀人,由於種種原因,終須撤散相反,那些面目可憎,語言乏味,或者利益衝突,兩不兼容的人,偏偏又聚會在一起。像這樣的人,若能終生不見,豈不眼前清凈?無奈社會人事問題,紛繁複雜,不是冤家不聚首,在某些情形下,愈是互相怨恨的人,愈容易被安排在一起,如影隨形,好象永遠擺脫不掉,這怎能不令人苦惱萬分呢?

第七,求不得苦,即所求不能遂願的痛苦。想獲得一件東西,經濟條件達不到;想謀求一個職位,僧多粥少謀不到;甲男愛上乙女,乙女卻屬意於丙男。這些都是求不得苦。還有,即便是有些願望實現了,第二個願望又會隨之產生,山谷易平,慾壑難填,人什麼時候會感到心滿意足呢?不滿足,就有所求,求而不得,豈不苦惱?

第八,五取蘊苦,又成「五陰熾盛苦」,即「五蘊」的作用熾盛,蓋覆真性,故死了之後,復須再生。佛家認為,這才是痛苦的總根源。「五蘊」,也稱為「五陰」。「蘊」、「陰」都是「積集」的意思。五蘊就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在此「五蘊」中,前一種屬於物質,後四種屬於精神。佛教認為,此五種要素是構成眾生之身體的五種基本元素。

「色」就是一般所說的物質,以「變礙」為其內涵。佛教中所作分類甚多,此處則以「十四色」暫作解釋。「五根」、「五境」及「四大」,構成「十四色」。「色」、「聲」、「香」、「味」、「觸」為「五境」或稱「五塵」。「五根」即「眼」、「耳」、「鼻」、「舌」、「身」,「四大」即指地、水、火、風。

「受」就是感受,以「領納」為義,指感覺、感情,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領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所產生的喜、怒、愛、樂等感受。

「想」就是想像,指於善惡、憎愛等境界中,造成概念及表象之作用;或指所作之概念及表象。依感覺或知覺而起認識作用時,如紅花、白布之紅、白、花、布等等概念,或造成概念之功能即為「想」,即浮現於心中的「相」。

「行」就是行為或造作,由意念而行動去造作種種的善惡業,也就是對外境生起貪、瞋等等意念。

「識」就是了別的意思,即「意識」,也就是對於外境之分別與記憶等意識活動。

上述「五蘊」除「色蘊」之外,其餘都屬於「心法」。也就是說,除「色」屬於有形體的物質之外,其餘四蘊都指人的感性、知覺、理性、意識等精神活動。佛教認為,此五蘊匯聚而成眾生之身。眾生執著於自己的身體以及內心的精神活動,便有了生、老、病、死等苦。

佛教從「苦」入手來建構自己的教義,這說明人生問題是佛教關注的中心。佛教視各類生命體所生存的「三界」為火宅,由之再衍生出跳離火宅、脫離苦海的種種修行方法和解脫理論。

2、集諦

「集」是招聚、集合的意思。舊譯作「習」,有修習、熏習的意思。「集諦」主要探討苦的原因。佛教認為,人生之所以時時處處充滿痛苦,主要原因是由於人們對於人生真理的無知(即「無明」),不懂得人生本身就是一種幻影,而錯誤地把人生當作一種真實的存在。既然將人生當作一種真實的存在,就會產生種種慾望和追求,譬如生存欲、愛情慾、繁榮欲、成名欲、權利慾等等。由於各種慾望的驅使,就導致貪、瞋、痴等煩惱。這無數的煩惱,也就是人生痛苦的根源。

在佛教中,「貪」、「瞋」、「痴」是三種最根本的煩惱,稱之為「三毒」。所謂「貪」,即貪愛、貪慾,貪於名利、聲色,由此起惡造業。古語云:貪為萬惡之源,即是此意。所謂「瞋」,即仇恨、憤恨。由於眾生虛妄地區分「我」、「法」,虛妄地執著人、我之別,因此對於他人以及各種事情產生仇恨之心、憎恨之情,由此造成種種惡業。正如佛典中常說的一句話:「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所謂「痴」,即是愚昧無知,不明事理,特別是指不明了佛教的真理,因此,墜入生死輪迴,備嘗人生的種種苦難。

除「三毒」之外,佛教還常說「慢」、「疑」、「見」等大煩惱。「慢」即傲慢、驕傲,「疑」即對於佛教所揭示的人生真理和解脫之道的懷疑。「見」又分為「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五種。「身見」是執著五蘊假和合之身為實有;「邊見」是偏於一邊的惡見,如有些人以為人死之後一切都歸於無,所謂人死如燈滅,這叫做「斷見」,又有一些人以為人死之後仍是為人,豬馬牛羊死後仍是為豬馬牛羊,這叫做「常見」,這種執斷執常的見解,都偏於一邊,故名「邊見」;邪見是邪而不正的見解,如謗無因果,壞諸善事等;「見取見」之「見」即指「我見」、「邊見」、「邪見」,「取」是取著不舍,對於上述三種不正見,執以為是,名「見取見」;「戒禁取見」就是執行或受持邪戒,錯認以為是正戒。「三毒」、「慢」、「疑」與「五見」合起來構成「十煩惱」。這「十煩惱」是一切煩惱的根本。因煩惱而迷於事,迷於理,這叫迷事惑、迷理惑。有了「惑」,就使身、口、意作不善之業,因此就有了三界輪迴之苦。

3、滅諦

「滅」也稱為「寂滅」、「入滅」、「滅度」、「圓寂」、「涅槃」等,意思是滅除煩惱,獲得解脫。這是佛教修行的最高境界。

佛教認為,現實世界的一切都是變幻無常、假而非真的,人生在世也是煩惱無窮、苦多樂少。而當人們認識到佛教所言的真理,了悟了人生的真諦,就會進入一種煩惱滅盡、「常樂我凈」的境界,這種境界就是「入滅」或稱「涅槃」。

4、道諦

「道」即道路,佛教中指滅除煩惱、獲得解脫的途徑和方法。

佛教的修行方法,與其它宗教多有不同。它不單純依靠信仰,而更注重智慧,注重智慧解脫。這種強調智慧解脫的修行方法,在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義上——「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三學」、「六度」,有充分的體現。

所謂「八正道」,又名「八聖道」,即八種聖者的道法,包括「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第一,「正見」,即正確的知見,指佛教所說的「苦」、「集」、「滅」、「道」四諦論及其它佛教自身的見解和智慧。有了正見就會不為世間邪俗之見所迷惑。

第二,「正思惟」,即正確的思考,指離開世俗的主觀分別,離開邪妄迷謬,以佛教的純真智慧來思考。

第三,「正語」,即正當的言語,遠離妄言、兩舌、惡口,做到不妄語、不慢語、不惡語、不謗語等。

第四,「正業」,即正當的業行,即言行清凈。佛教認為,起心動念,無非造業,修道須身不造殺、盜、淫等業,口不作欺妄語,意不起貪、瞋、痴,這就叫「正業」。

第五,「正命」,即正當的生活和謀生手段,遠離一切不正當的行業,如相命、占卜、自說功德等。

第六,「正精進」,即正當的努力,不斷策勵自己,努力於道業。惡業未斷者,應當立即求其斷;善業未修者,應當立即求其修;未起之惡不令起,已修之善令增長。

第七,正念,即正確的憶念,即應當時時憶持佛法,不起邪思邪念。

第八,「正定」,即正確的禪定。也就是正身端坐,心注一境,遠離散亂心,深入沉思冥想,以佛教智慧觀察世界、洞察人生,從而獲得身心的解脫。

隨著佛教的不斷發展,從「八正道」又衍化出「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道品」共有七科三十七分,為修行入道之品類,因此名之。「七科」為「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分」。

「四念處」又稱「四念住」、「四意止」、「四止念」,或單稱「四念」,即「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念」為能觀之智,「處」為所觀之境。即以智慧觀察對境,而留住意念於此。以「身」、「受」、「心」、「法」等四念處,觀自相、共相,而一一對治「凈」、「樂」、「常」、「我」等四顛倒。也就是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而對治「常」、「樂」、「我」、「凈」等四顛倒的觀法。於此四境起不凈、苦、無常、無我等觀慧時,就能夠使念止住於其境,因此稱為「念處」或「念住」。

「四正斷」,即「四正勤」,已生惡使其斷滅、未生惡使其不生、未生善使其生起、已生善使其增長。此「四正勤」就是精進,精進勤勞修習四種道法,以策勵身口意,斷惡生善。

「四神足」,又名「四如意足」,是「四正勤」所修的行品,也就是用四種定力攝心,使定、慧均等,神力充沛,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一是「欲神足」,指由想得到神通的意欲之力所發起的禪定。二是「精進神足」,指不斷止惡從善之力發起的禪定。三是「心神足」,指由心念之力所發起的禪定。四是「觀神足」,指由思惟佛理之力發起的禪定。

「五根」,「根」為堅固不動之義,據《釋摩訶衍論》卷一載,「根」有十義:下轉、隱密、出生、堅固、相續、出離、集成、茂葉、具足、高勝,這是以草木之根來譬喻修行者所依據的五種內在條件。「五根」如下:一是「信根」,「信」為入理之根本。據《釋摩訶衍論》卷一載,「信」有十義:澄凈、決定、歡喜、無厭、隨喜、尊重、隨順、讚歎、不壞、愛樂。二是「精進根」,又作「進根」、「勤根」、「精進根」,是指深信教法後,如實勤奮地修行。三是「念根」,由精進故,心於所緣境,念住不忘。四是「定根」,又作「禪定根」,即指使心止於一處,不為外境動搖之「禪定力」。五是「慧根」,觀達真理,稱為「慧」;智慧具有照破一切、生出善法之能力,可成就一切功德,以至成道,因而稱「慧根」。在「三十七道品」中,「信根」、「念根」是由修「四念處」所形成的,「精進根」是由修「四正勤」所形成的,「定根」則是修「四神足」所形成的,「慧根」則是修行四諦所形成的。

「五力」是指由「信」等「五根」的增長所產生的五種維持修行、達到解脫的力量。具體而言:一是「信力」,指對於如來所修植的清凈法門產生堅固的信心進而形成「信根」,再也不會被外道以及世間之法所吸引牽奪,「信力」是「信根」顯現出來的力量。二是「精進力」,指修「四正勤」可斷除諸惡,為精進根增長,能破身之懈怠。三是「念力」,指由勤修而念住於所緣之境,能抗外來之障礙而至無念。四是「定力」,指止息散亂之心,歸於靜寂之禪定力。五是「慧力」,指慧根增長,能破三界之諸惑。

「七覺支」,又稱「七等覺支」、「七遍覺支」、「七菩提分」、「七覺分」等,「覺」的意思是菩提智慧,以七種法能助菩提智慧開展,故稱「七覺支」。第一「念覺分」,又作「念覺意」、「念等覺支」。修道者在證悟佛法的過程之中,明記「戒」、「定」、「慧」「三學」以及「四聖諦」、「八正道」等佛教教法而憶持不忘。在這種狀態中,修道者之心是以「念」為其體性的。例如恆常正念正知,了知身受心法之「不凈」、「苦」、「無常」、「無我」等,並將此等佛教正確之世界觀,憶持不忘,即是此一證悟階段——「念覺支」的修行相狀。第二「擇法覺分」,又稱「擇法覺支」、「法覺意」、「法解覺意」,指以智慧選擇分別諸法之真偽,取真舍偽,而進入菩提。第三「精進覺分」,又稱「精進菩提分」、「精進覺支」,即以勇猛心,力行正法。「精」意思為「不雜」,「進」是毫無間斷,也就是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且息止無益的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專心一意,無有間歇。第四「喜覺分」,又稱「喜等覺支」、「喜覺支」、「喜覺意」、「愛喜覺意」,即心得善法,以「喜」為體而產生的欣悅歡喜之心理感受。第五「猗覺分」,又作「輕安覺支」、「猗覺支」、「除覺支」,指身心輕快安穩,即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能除棄虛偽法,並增長真正之善根。第六「定覺分」,又作「定等覺支」、「定覺支」、「定覺意」、「惟定覺意」,以「定」為體,令心安住而不散亂。修此法已,則「定覺」滿足,滅除「貪」、「憂」,於是產生「舍心」,進而修習「舍覺支」,待「舍覺支」滿足,則可達於無畏之境界。第七「舍覺分」,又稱「舍等覺支」、「舍覺支」、「行護覺意」,「舍」為舍離之意。舍離所見念著之境時,能覺了而永不追憶虛偽不實之法,心無偏頗,不執著而保持平衡,以「行舍」為體,而住於寂靜。

「八聖道分」即前述「八聖道」。

上述「三十七道品」為修行之通途,入聖之法要,因此,是大小乘佛教共同提倡的。「三十七道品」又可歸結為「三學」。「三學」即戒、定、慧。

"戒",主要是指佛陀為出家和在家的信徒所制定的戒規。戒的作用是防非止惡,純潔行為。佛教的戒規很多,有五戒、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三百八十四戒等。其中,「五戒」是最基本的,是所有佛教徒都應該時時遵守的。

「五戒」和「八戒」是在家佛教徒所應該遵守的戒條。五戒包括「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不殺生是不殺傷生命;不偷盜是不盜取別人的財物;不邪淫是不作夫婦以外的淫事;不妄語是不說欺誑騙人的話;不飲酒是不吸食含有麻醉人身體的酒類及毒品。八齋戒又作「八戒齋」、「八關齋」、「八支齋」,簡稱「八戒」。第一,不殺生,不殺有生命的動物;第二,不與取,不取他人不給予自己之物;第三,不非梵行,不作男女之媾合;第四,不虛誑語,不說不符事實的話;第五,不飲酒,不飲用一切酒類;第六,不塗飾鬘舞歌觀聽,是指不身塗香飾花鬘以及觀看舞蹈、聽聞歌曲等;第七,不坐卧於高廣嚴麗的坐具、卧具之上;第八,不非時食,亦即過午不食。離上述八種之非法為「八戒」,又因此「八戒」中之第八「離非時食」是齋法,故總名「八戒齋」。「五戒」和「八戒」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二者不同的是,「五戒」一旦授受,就不許違反;而「八戒」則可以一日一夜受持,較為靈活。

「十戒」為出家修行的「沙彌」及「沙彌尼」應受持的戒條,又稱「沙彌戒」、「沙彌尼戒」。即第一不殺生,第二不偷盜,第三不淫慾,第四不妄語,第五不飲酒,第六不塗飾香鬘,第七不歌舞觀聽,第八不坐高廣大床,第九不非時食,第十不蓄金銀寶物。

「具足戒」是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所授受的戒條,比丘250戒,比丘尼348戒。

「定」,也就是一般所說的「禪定」。「定」是梵文的意譯,音譯為「三昧」、「三摩地」,意思為息止散亂之心,使心專註於一境。本來,「禪」和「定」是有區別的,「禪」是「靜慮」之意,意謂正審思慮。中國佛教常常將「禪」、「定」合稱,這樣,「定學」在中國佛教中就有了更為廣泛的意義。

"慧",即智慧。佛教強調用智慧獲得解脫,因此,「慧學」在佛教修行中常常佔有非同尋常的意義。所謂智慧,即「四諦理」、「十二因緣」等佛教義理。通曉這些義理,便能把一切事物,包括人生當作因緣和合而起的假相,進而不執著、不追求,這樣便無有煩惱,即可獲得解脫。

隨著佛教的發展,「三學」又進一步擴大為「六度」。「六度」即「六波羅蜜」,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這是大乘佛教的修行方法,下文將給予敘述。

上文所說的「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三學」等,均屬於「道諦」。從上文的介紹中也可以看出,「四諦法」不僅是原始佛教的根本教義,而且是整個佛教的基本思想。後來佛教的許多教義和思想都是從「四諦法」中派生出來的,是對四諦法的進一步發展。

除「四諦法」之外,原始佛教的另一個根本教義是「十二因緣」。

2.「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有支」、「十二緣起」。具體內容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以上十二支,包括三世起惑、造業、受生等一切因果,周而復始,至於無窮。這構成了佛教人生觀的基本內容。佛教認為,人生是一個念念不住的流轉過程,具體表現為「三世兩重因果」,也就是由過去世之惑業感現在世之苦果,由現在世之惑業感未來世之苦果。

過去世的惑業,包括「無明」和「行」。「無明」是「惑」,「行」是「業」。「惑」也就是愚痴,無智慧;「業」即善惡諸業。也就是說,眾生之所以會在過去世造出種種善惡之業,是由於對佛教真理的無知。正是這種無知,才產生種種世俗的身心活動和行為,也即「業」。由於前世造下的「業」,所以感生現在世之苦果。

現在世的苦果,包括「識」、「名色」、「六入」、「觸」、「受」。也就是由於過去世業力的牽引,妄生顛倒分別而入胎之「神識」;「名色」也即組成眾生之生的「五蘊」的總名,也就是在母胎中形成的物質與精神的混合物;「六入」也即在母胎中長成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感覺器官;「受」也即由接觸外界而產生的苦樂的感受。

有了苦樂的感受,就會避苦求樂,自然就會有所厭惡;有所貪愛(「愛」),就有追求、執著之心(「取」)。這就是現在世的惑(包括「愛」與「取」)與「業」(「有」),由此惑業更感生未來世之苦果。

未來世之果,也即「生」與「老死」。因現在世之業因,再去受生,再去受報,再造業,再老死,如此輪迴流轉、延續無盡。

上述十二個環節,輾轉感果,所以稱之為「因」;互為條件,所以稱之為「緣」;合稱則是「十二因緣」。「十二因緣」是說明眾生生死流轉的因果鏈條的,任何一個有情識的生命體,在還沒有獲得解脫之前,都逃不脫這一因果律的支配。「十二因緣」是生命過程的總結,也是眾生痛苦的因由。

不僅如此,「十二因緣」也是一種修行方法。傳說釋迦牟尼就是「逆觀」十二因緣而成佛的。後來出現的《大乘阿毗達摩雜集論》卷四將其歸納為四種觀法,可以參照理解:第一,「雜染順觀」,即從「無明」緣「行」,「行」緣「識」等,順次而觀迷惑之生起。第二,「雜染逆觀」,即把「老死」等安立諦說,從「老死」逆次第而觀迷惑之生起。第三,「清凈順觀」,即從「無明」滅則「行」滅等順次而觀成正覺之真理。第四,「清凈逆觀」,即從「老死」滅是由「生」滅的緣故,逆次第而觀成正覺之真理。「順觀」也稱「流轉門」,「逆觀」則稱「還滅門」。「順觀」則為「苦」、「集」二諦,「逆觀」則為「滅」、「道」二諦。為便於理解和記憶,現將「十二因緣」的基本內容及其各個環節之間的關係列表如下:

┌1無明(貪瞋痴等煩惱)─────(惑)

┌過去二因─┤

│└2行(造作諸業)───────(業)

│┌3識(業識投胎)───────(苦)

││4名色(但有胎形六根未具)───(苦)

│現在五果─┤5六入(長成眼等六根人形)───(苦)

十二因緣││6觸(出胎與外境接觸)────(苦)

與─┤└7受(與外境接觸生苦樂感受)─(苦)

三世因果│┌8愛(對境生愛欲)──────(惑)

│現在三因─┤9取(追求造作)───────(惑)

│└10 有(成業因能招未來果報)──(業)

│┌11 生(再受未來五蘊身)────(苦)

└未來二果─┤

└12 老死(未來之身又漸老而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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