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以拼車名義開網約車 杭州擬出台新計程車管理條例
線上線下網約車司機和車輛必須一致、網約車不得巡遊攬客、鼓勵私人小客車以非盈利為目的拼車出行……近日,《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在「中國杭州」政府門戶網站開展網上聽證。今後,杭州的計程車和網約車市場管理將會更加規範化,市民乘車將會更有保障。
《條例》所說的客運出租汽車,包括了巡遊出租汽車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前者是我們常見的普通計程車,後者是近年來興起的網約車。據統計,目前杭州市已獲許可的網約車平台企業4家,已辦理網約車運輸證的車輛約六千輛,已取得從業資格的網約車司機1萬人。
將網約車納入地方法規法律管理,是《條例》一大亮點。按照規定,經營網約車,必須申請取得網路預約計程車汽車經營許可證,網約車經營企業應嚴格審核車輛,必須是杭州機動車號牌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微型麵包車除外),車輛登記使用性質為「預約出租客運」,車輛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證件有效期不超過8年。
網約車司機必須取得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除了參加從業資格考試合格外,還必須滿足具有杭州市戶籍,或是持有杭州市核發的浙江省居住證;年齡未滿65周歲;3年以上駕駛經歷等5種條件。
未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客運出租汽車運輸證、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使用偽造、塗改、失效的上述證件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交通運輸部門可以扣押相應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網約車可以向道路運輸部門申請安裝統一的頂燈等專用設備,張貼統一的標誌標識,有了這些設備、標識,網約車就可以進入機場、車站、碼頭、景區等公共場所設置的客運計程車汽車專用通道或者泊位接候客。
但《條例》規定,網約車是不能像普通計程車一樣巡遊攬客的,違規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將吊銷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同時,線上預約車輛和駕駛員,和實際服務車輛駕駛員不一致的,將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些打著「拼車」名義,實際上是在開網約車的,也算違法行為。《條例》明確規定,禁止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但鼓勵私人小客車以非盈利為目的拼車出行,即事先發布出行信息、順路搭載同行人員、同行人員每公里分擔的出行成本不超過巡遊出租汽車每公里里程運價的一半。
無論是巡遊計程車還是網約車,司機未經乘客同意並確認拼載其他乘客的,乘客有權拒付車費。發生途中甩客、故意繞道、強行拼載的,司機將被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