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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終選擇(來論)

臨終選擇(來論) 提起兩個老太太的故事,許多人耳熟能詳:一位中國老太太,含辛茹苦地過了大半輩子,終於在臨終前攢夠了買房子的錢,搬進去只住了一天,就死了。一位美國老太太,在年輕的時候通過貸款買了一套房子,一輩子住得舒舒服服,在她臨終的前一天,終於把貸款還請了。這裡要講的兩個老太太的故事,是中國現實版的真事兒。 一位99歲患有嚴重心衰的老太太,估計壽命不會超過6個月了。老太太和兒女們都決定,不要再送醫院裡折騰了,就在家裡實行臨終關懷。家裡備有臨終關懷藥箱,護士每周去看望她一次,根據癥狀調整一下利尿葯的劑量。她睡著了,看不出有什麼痛苦,很安詳,也許哪一天就這樣永遠睡過去了。另一位92歲的老太太,生病住院就一直昏迷不醒。醫生說,她腦細胞因腦梗已大面積壞死,可能永遠醒不來了,只能靠插胃管喝流食維持生命,大小便已失禁了,整天墊著成人尿不濕……甚至後續還需插入各種維持生命的管子,終有一天體無完膚地離開人世。前者神志清醒尚能有臨終選擇,而可憐的後者連起碼的臨終選擇權都已喪失。由此引發人們對臨終選擇的關注和思考。 最近,《人民日報》開闢專欄討論,面對不可避免的死亡,是全力搶救還是緩解痛苦?「好死」真的不如「賴活」嗎?並推出了「追問臨終關懷」系列報道。編者按說得好,「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每個人從出生的一刻起,就在向著死亡走去,死亡是生命的必然歸宿。然而,面對死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念和選擇。死亡既是一個醫學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當一個人的生命即將走到終點時,能否獲得良好的臨終關懷,最後有尊嚴地離開人世,不僅關乎個人的生命質量,也關乎醫學的價值取向和社會的公平正義。」筆者認為,在中國老齡化已不可避免地進入加速的進程中,老齡社會問題矛盾日益顯現。除了已經備受關注的養老問題外,臨終關懷問題便是緊隨其後的大問題。如何不讓那些臨終老人免遭痛苦,體面有尊嚴地走完人生,的確是擺在醫學界和全社會關注思考的大事。 我國人口眾多尤其老齡人口眾多,在法律尚未能像少數發達國家那樣通過安樂死或被動安樂死(允許醫生為無法治癒的患者撤除維持生命系統)、變相安樂死(允許臨終病人停止接受治療,將賦予醫生更大的權利,可以為末期病人注射鎮靜劑,讓病人進入深度睡眠直至死亡)法案的情況下,於是「緩和醫療」成為現行我國法律框架下的首選。 什麼是「緩和醫療」,它與「被動安樂死」和「變相安樂死」有何本質區別?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緩和醫療」的三原則是:重視生命並承認死亡是一種正常過程;既不加速也不延後死亡;提供解除臨終痛苦和不適的辦法。據此醫學界的詮釋,「緩和醫療」不以治癒疾病為目的,重在幫助臨終患者緩解痛苦、提高生活質量。即不是讓患者在「治癒」和「好轉」的虛假期待中「活受罪」,而是讓患者正視死亡,坦然面對,並保持尊嚴。因此,「緩和醫療」與所謂被動安樂死、變相安樂死的本質區別,就在於並非加速讓患者死亡。故「緩和醫療」無論從理念上,還是從具體實施上,都樂於被患者及其家屬所接受。這其中兩個環節非常重要,一是患者的知情權,作為醫生和家屬不得善意地向患者隱瞞真實病情;二是患者臨終的選擇權,即使患者未到危重前要先行立囑做出選擇,防止一旦病情危重神志不清喪失了選擇權。逐步形成一種制度規範,為這方面的立法奠定基礎。或許根據我國目前採取的緩和醫療成熟經驗,直接納入我國立法程序。讓「緩和醫療」堂而皇之地成為法律規範。這樣臨終選擇也就有了法律的保障。 我相信,大多患者的臨終選擇,都會採納「緩和醫療」方式,為生命走向盡頭划上體面有尊嚴的休止符。 (原創於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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