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去世,老人生病,作為孫子,是否有必須的法定贍養支付醫療費用的義務?

I律師 06-08 10:16 63贊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一、子女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不管有沒有繼承財產,子女對父母都具有贍養義務。實踐中,以下與子女履行贍養義務有關的六個問題需要明確:

1、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子女獨立後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雖然《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錯誤行為給子女造成心靈、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

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殺害子女的罪行的,父親姦汙女兒的,父母犯有虐待、遺棄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有無贍養義務。

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為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

4、贍養父母不能以「分家析產」為條件。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5、子女怎樣分擔贍養扶助義務。

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對其年幼時的關心、疼愛程度或者結婚時資助的多少作為砝碼來衡量贍養扶助義務的多少。

至於贍養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不在父母身邊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還應當經常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當父母由於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時,子女除應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外,還應承擔照顧、護理父母的義務。

6、兒子(女兒)去世後兒媳(女婿)是否有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

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關係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親關係。兒子(女兒)去世後,因兒子(女兒)與媳婦(女婿)的婚姻關係消滅而使得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姻親關係亦不復存在。

兒媳(女婿)是否承擔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我國法律未作明確規定。因此,不能強令兒媳(女婿)承擔此項義務。

三、孫字輩子女是否負有贍養義務有以下條件:

《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由此可見,孫子女、外孫子女對祖父母、外祖父母產生贍養義務應滿足兩個條件:

1、孫子女、外孫子女須有負擔能力。

無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無法承擔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責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而且本人需要贍養。

對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經濟來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孫子女、外孫子女即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喪失贍養扶助能力的,其孫子女、外孫子女也應承擔此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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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用戶5914304829 04-18 22:00 17贊

法律規定,贍養父母的義務是兒女的,孫子雖然繼承了父親的遺產,但沒有贍養爺爺的義務。老人的兒子去世了,但女兒還在,所以贍養老人的義務自然由其女兒承擔了。如果其女兒也去世了,則孫子可以代位贍養爺爺。但現在其姑姑還在世,孫子就不必承擔這個義務。如果孫子自願出錢給老人看病,則屬於人情,法律也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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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用戶13475038725 2小時前 11贊

說說我家情況吧,太奶奶一百零一歲去年過世,公婆己故幾年了,叔父幾個,我承擔了公婆的責任,服侍老人,喂葯喂飯,洗澡是幾個嬸嬸幫忙的,姑婆2個年事己高,都是80多歲的人,這邊鄉俗女兒不用出藥費服侍,老人過世隨女兒出,其他喪葬費用…由兒子出,兒子作故由孫子出,長孫為大,有主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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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麼傻嘎性 2小時前 3贊

就看個人了,法律再怎麼樣,人家不執行就沒錢,有啥辦法,父母也不希望子女過不下去的,我家有一位出五福的親戚,我叫太奶,就在我老叔家裡(老叔的奶奶),我大爺去世了,我太奶好幾個女兒呢,還不是我老叔養著,我太奶九十多了,想去哪去哪,我老叔一家對我太奶很好(也是我老嬸好樣的),我太奶大孫子,女兒家溜達,還是在老叔家多,逢年過節就不怎麼讓他出去了,怕傷到,給子女做榜樣,也給自己積陰德。我爺爺也在我家裡(雖然去世了),如果我爺爺還在世,我哥哥也一定會養,不會說讓我那幾個大爺養著,一個有感情(一直在我家,我爺重男輕女),一個我哥特別孝順,說到底,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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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金子 06-08 14:33 11贊

一,老人子女都有義務瞻養的義務。女兒和孫子都有支付老人醫藥費的責任。(不論經濟條件如何)。二,作為子(孫子)女對老人都應該照顧,不能遺棄。實在農村困難可申請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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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53348043 3小時前 3贊

老人如果不想矛盾就用自己的財產付醫藥費,孫子不是狼心狗肺就用爺爺的財產做醫藥費。爺爺用剩了的再歸孫子得。如果財產不方便變賣就誰得財產誰出。畢竟孫子已經得了父親的財產(一路走來按慣例應該給你父親很多了)。而要姑姑出錢,卻財產給孫子你們都不拿姑姑當人看,姑姑何必把你們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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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728190 04-19 09:59 19贊

不管是女兒還是孫子,都是老人的直系親屬血脈,可謂一脈相承,是真正的一家人,既然是一家人理應相互幫助,老人對女兒有養育之恩,孫子繼承了老人的財產,二人都應照顧老人的晚年,一家人太斤斤計較就沒有親情了,都有老的那一天,別讓老人太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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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E16 1小時前 2贊

在鄉下就是老人沒子女,他的侄子也會贍養老人,何況作為孫子。。。。就是有女兒也嫁出去了只能輔助主力還是孫子。這個社會怎麼了看不懂了,在這方面感覺讀書多的還不如讀書少的,讀書少不懂法碰到這事不逃避會擔當,讀書多的就會拿法律來逃避。人情親情呵呵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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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咯嘰嘰之 31分鐘前 1贊

老吾老人將老,要問什麼法律?你希望自己老時老有所依,那麼就對你家的老人好點,理當養起。一說就說到財產、老人不公、為老不尊等等自設死路的壞人變老的事情。如果老人品德真差到見之厭煩,那就養他個飯飽也好。所以,做人要留點德。別說自己的奶奶爺爺,就是一個鄰居,我們小時他多方愛護,有糖給糖,見飯吃飯,父母不在家都去她家吃飯過夜。她老了,兒死了媳跑了,都是鄰居照顧的,大家搶著去換他的床被洗哦。後來,再嫁的媳婦五十多歲得病了,又帶著兒子回來了,孤單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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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44008700 17分鐘前 0贊

謝邀!老人還健在,還談不上繼承問題。在醫院簽署重大治療知情同意書時,可能需要女兒簽字。應該姑侄兩人協商解決,先給老人治病。等老人去世以後,其遺產先付醫療費。其餘的才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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