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行之:鄧玉嬌案作為社會學標本的意義
06-04
新華網6月16日電 據人民網報道,備受矚目的「鄧玉嬌刺死官員案」今日在湖北巴東縣法院一審結束。法院宣判: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於防衛過當,且鄧玉嬌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又有自首情節,所以對其免予處罰。 ( http://www.tecn.cn )這就是說,這件事就像最近幾年發生的很多讓人心煩的事情一樣,終於畫上一個句號了,很多讓人心煩的學者、網友可以閉上嘴巴了,我們的祖國又將不受干擾地在和諧幸福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上繼續前進了……然而我很懷疑事情會不會真的是這個樣子。 ( http://www.tecn.cn )這是因為,鄧玉嬌案從最開始就不是一個單純的刑事案件,除非一些特別愚蠢的法律工作者和所謂的學者,人們關注的完全不是案件的刑事部分;而法院判決了結此案的內在支撐,也不是幾個流氓成性的傢伙猥褻強姦婦女從而導致被殺、本案主角鄧玉嬌是否應當為其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是服從於一個超越法律的更大的社會目標——社會和諧——所做的一種選擇。 ( http://www.tecn.cn )這就是說,對鄧玉嬌的判決是政治選擇的結果,而不是法律判決的結果,是權力者和民眾在長時間博弈之後選擇的一個和局。在這個嚴肅的政治結果面前,任何關於法理、法律的議論都顯得不著邊際,一些所謂法律工作者和學者的認識甚至不及情緒激動的網民的直覺來得準確。 ( http://www.tecn.cn )在此之前,我對鄧玉嬌案沒有發表過隻言片語,這裡固然有習慣因素——我不喜歡對即時發生的社會事件做出評論,我認為無論何事都需要沉澱一段時間——同時還有一種基於過去經驗的預期:在政治選擇結果沒有出來之前,所謂的法律結果沒有意義,它是無果之果,只有政治選擇結果出來了,事件的真實意義才會最終顯現出來。 ( http://www.tecn.cn )顯現出來什麼?這就是我今天想說的東西。1.標本:鄧玉嬌案的社會學意義小時候接受革命傳統教育,經常有這樣的內容:地主老財把貧苦農民逼得走投無路——或者農民的妻女被姦汙,或者地主狗腿子討要地租遭到毆打,或者再也無力承受地主老財敲骨吸髓式的壓榨——總之農民急眼了,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用菜刀把地主老財、地主老財的妻子或者兒子給宰了……在這樣的述說之後,通常是對農民殺人行為的喝彩,認為這是被壓迫階級的正義之舉,還往往把這種暴力歸結為偉大的中國共產黨號召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農民殺人(哪怕殺的是兒童)這件事就也就不再血腥了,那是無比美麗芳香的革命之花。 ( http://www.tecn.cn )六十年來,我們就是這樣被教導的,猶如偉大領袖毛主席所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階級反抗一直是我們國家意識形態宣傳的核心,是政權合法化的標牌(據說政權來源於被描述過的那個反抗階級)。直至目前,這種觀念仍舊是國家意識形態的一部分,它體現在各種各樣的教科書中,體現在電影、戲劇、小說、電視連續劇(所謂「紅色經典」)等幾乎任何形式的藝術表達中。因此,至少在理念上,我們對於社會反抗並不陌生,我們認為以暴力反抗壓迫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精髓,否則哪裡會有我們偉大的無產階級紅色江山呢?哪裡會有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呢? ( http://www.tecn.cn )陳行之你什麼意思?你是不是認為這種國家意識形態不好?!我不是認為不好,相反,我認為很好,我甚至認為在馬克思主義經典教義中,此條最好,因為它符合歷史發展規律,更符合社會學原理,人類就是在不斷反抗壓迫和奴役、在維護自己的尊嚴的過程中走過來的——他們跨越了野蠻的中世紀,啟蒙主義的思想光輝驅散了黑暗與蒙昧,專制主義只是在極少數國家還作為歷史殘跡留存,民主和自由的旗幟高高飄揚,顯得愈加鮮亮,即使風吹雨打也沒有絲毫褪色,即使最腐朽黑暗的勢力也不敢公開反對它……我們常常說歷史歸根結底是向前發展的,就是緣於一種被全人類認可的普世價值構成了人類理性與良知的支撐,歷史知道向哪個方向發展才符合人類的健全本性,知道它到達的地方總是迴響著人類理性的雄渾合唱。 ( http://www.tecn.cn )遺憾的是在這場合唱中,沒有我們的聲音,沒有我們的身影,原因很簡單:我們沒有到達歷史到達的地方,我們是眼睜睜地看著人家在行走,聽著人家在歌唱;我們被禁止發出聲音,被禁止向歷史到達的那個地方張望;我們只能像被豢養的動物那樣享受「存欄權」,必須適時地哼哼我們很和諧很幸福,否則即使你現在得到的那一點吃食也將被拿去……就在這樣的情景之中,三個被我們供養的官員酒醉飯飽,像牲畜那樣對人起了淫慾,把一個柔弱的女子逼到了牆角,這位女子不願意被牲畜糟蹋,做了激烈反抗,殺了其中的一個,於是,一個社會事件產生了——這就是 「鄧玉嬌案」。 ( http://www.tecn.cn )鄧玉嬌案最初並不是一個社會事件,只是我們偉大社會主義祖國每天都在發生的權力罪惡中的一樁,例如我們平時所說官員「嫖娼費報銷」、「到國外出入色情場所」「猥褻幼女」之類,遠比不上幾億、幾十億、幾百億、幾千億從民間掠奪財富來得耀眼。如果說每天都有人往可憐的駱駝身上碼摞乾柴,鄧玉嬌案不過是一根輕飄飄的稻草,不至於就會把駱駝壓死,我們可以忽略不計這個小小的偶然性。無情的是,偶然性常常會在人們意想不到的地方突變為必然性,成為某個歷史階段必然性鏈條的起端或者某個重要環節,這時候,你就不能認為那個偶然發生的事情是小事了——縱觀歷史,從各種形式的改朝換代到改變歷史發展方向的世界大戰和形形色色的「革命」的爆發,一種社會制度替代另一種社會制度,得天下者成為人民的奴隸主式的牧人,億萬人們沉入萬劫不復的深淵,不是常常源於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嗎?所以,千萬不要小看一根輕飄飄的稻草,它是能夠壓死駱駝的——譬如鄧玉嬌案,我就聽到駱駝在巨大民意的壓力下虛弱地呻吟。 ( http://www.tecn.cn )現在大概沒有人否認鄧玉嬌案是社會事件了,那麼,鄧玉嬌案怎麼就會成為「社會事件」了呢?我們固然可以說,這是因為人民對這件事的態度和權力者的態度發生了尖銳的矛盾和對立,所以小事成了大事,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成為了影響深廣的社會事件……這個說法不錯,我甚至認為它是很恰當的。然而,相對於這個事件所含蘊的政治學、社會學機理,這個解釋顯然過於簡單了,它可能會導致我們忽略某些本應當看到的東西。 ( http://www.tecn.cn )什麼東西呢?我把話題再稍微扯遠一些。2.大道理:重溫馬克思主義暴力革命原則先講一講大道理,即馬克思主義的暴力革命原則。據說暴力革命是無產階級革命鬥爭的一般規律。經典解釋是:「暴力革命是指某些階級或集團為了進行社會變革所採取的武裝行動。」馬克思同志和恩格斯同志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共產黨人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他們公開宣布:他們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85頁)列寧同志在《國家與革命》一書中指出:「資產階級國家由無產階級國家(無產階級專政)代替,不能通過『自行消亡』,根據一般規律,只能通過暴力革命。」(《列寧選集》第3卷第188頁)毛澤東同志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指出:「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緻,那樣從容不迫,那樣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毛澤東選集》第1卷)這就是說,暴力革命是無產階級革命鬥爭的一般規律。 ( http://www.tecn.cn )我們用小瀋陽的方式問一句:為什麼呢?事情怎麼就啪啪的成這個樣子了呢?我們不做解釋,先用教科書上的大道理作為回答——(一)資產階級國家是資產階級剝削壓迫無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的暴力機關。資產階級國家機器從一開始,就是作為對無產階級實行專政的暴力工具而出現的。在所謂和平時期,資產階級憑藉國家暴力機關,迫使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接受奴役。當無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的反抗鬥爭威脅到資產階級統治的時候,資產階級總是首先動用全部國家暴力機器,殘酷鎮壓革命運動。隨著資產階級日益走向沒落和反動,在人民中愈加陷於孤立,也就愈要依靠反革命暴力來維持統治。特別是到了帝國主義時代,無產階級和被壓迫民族、被壓迫人民的革命鬥爭不斷高漲,帝國主義的統治基礎遭受沉重打擊,壟斷資產階級為了繼續維持反動統治,空前擴大和加強它的軍事官僚機構。這時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要爭得自身解放,就必須拿起武器,進行武裝鬥爭,用革命的暴力消滅反革命的暴力,才能奪取無產階級革命的勝利。 ( http://www.tecn.cn )(二)資產階級和歷史上的一切剝削階級一樣,決不會自動退出歷史舞台。無產階級革命的根本問題是要打碎資產階級國家機器,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新型國家。無產階級革命意味著無產階級推翻資產階級的統治,社會主義制度取代資本主義制度,這對於資產階級來說是痛苦的,不堪設想的,資產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階級利益,決不會自動交出政權,總是要採取一切手段進行拚死的反抗。在人類歷史上還沒有過反動階級自動放棄政權、自動退出歷史舞台的先例。相反,一切反動統治階級在行將滅亡的時候,總是首先使用暴力。一般地說,一個剝削階級推翻另一個剝削階級的統治,是通過暴力革命來實現的,而無產階級推翻資產階級統治,不通過暴力革命更是不可能的。 ( http://www.tecn.cn )(三)國際無產階級革命的具體實踐,也證明了暴力革命是無產階級革命的一般規律。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是法國無產階級通過暴力革命推翻資產階級統治,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第一次偉大嘗試。公社存在的72天是武裝鬥爭的72天,而公社失敗的原因之一,正是革命暴力使用得不夠,沒有徹底消滅資產階級的軍隊。十月社會主義革命也是經過武裝起義取得勝利的,勝利之後,又經過三年國內戰爭,消滅了反革命武裝叛亂,粹碎了14國武裝干涉,才鞏固了蘇維埃政權。中國革命的勝利,也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過了22年艱苦的革命戰爭才取得的。同樣,亞洲和歐洲許多國家人民革命的勝利,無一不是暴力革命的結果。 ( http://www.tecn.cn )小道理如何?小道理是:你不能把人逼入絕境,把人逼入絕境,即使最柔弱的人也會做出最劇烈的反抗,這種反抗超越了溫良恭儉讓的商討階段,那一定是給事情一個「了斷」,是你死我活,是不顧生死的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著名的新疆石河子蔣愛珍殺人案不就是在類似情況下發生的嗎?極為血腥的山西省晉中市胡文海殺人案不也是在類似情況下發生的嗎?鄧玉嬌案是不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我先不做斷言,只是建議讀者把這個人想像為我們的妻子和女兒,設身處地想像她們遭遇的事情,你難道不認為她有理由殺死那些企圖強姦猥褻她的官員嗎?你難道不會產生也親手去殺幾個衣冠禽獸的官員的念頭嗎?所以我們確實有理由把鄧玉嬌案歸結為與蔣愛珍案和胡文海案性質相同的案件。 ( http://www.tecn.cn )相對於馬克思主義暴力革命的大道理,這種個體對自身命運和遭際的反抗反映的自然是小道理,即我上面說的把人逼進絕境以後,人們鋌而走險,「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了。猶如大狗是狗,小狗也是狗一樣,大道理是道理,小道理也是道理,而且,從內在機理上來說,小道理與大道理似乎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我們還可以這樣表述:大道理本身就是由無數小道理彙集而成的,「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就是馬克思主義暴力革命的具象表現,馬克思主義的暴力革命原則就是由無數個體「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構成的,至少在鄧玉嬌案這個問題上,我們沒有必要區分大道理小道理,我們講述的是同一個道理:一個被權力者暴力侵害的人是否有權力以暴力的方式進行反抗? ( http://www.tecn.cn )我們都是經過黨多年教育的人,自然知道在具體的社會事件中,應當站穩的立場、應當堅持的觀點、應當恪守的原則,通常情況下,我們幾乎可以不假思索就能夠對事件做出反應,我們的反應與國家機器的反應往往同出一轍、嚴絲合縫、可丁可卯、天然混成。很多時候我們甚至不知道自己還「在」,因為一個超級的「在」代表了我們,我們的精神由於長久閑置而處於萎縮凝滯鏽蝕狀態,不管我們地位多麼卑微多麼凄涼多麼悲慘,我們發出的竟然都是國家的聲音,我們常常為此感到吃驚。 ( http://www.tecn.cn )現在我們不要吃驚,仍舊像以往那樣同出一轍、嚴絲合縫、可丁可卯、天然混成地與國家機器保持一致,仔細想一下在鄧玉嬌案問題上,我們站穩的該是什麼立場?堅持的該是什麼觀點?恪守的該是什麼原則? ( http://www.tecn.cn )我覺得這些問題很有意思。3.錯亂時空:鄧玉嬌是湖南農民運動中的一員嗎?首先,我們堅定地認為,儘管鄧玉嬌的反抗僅僅是孤立的個人行為,但是這件事幾乎具備了一個社會事件的所有典型特徵:它至少在某些方面準確印證了它所存在的那個社會的基本狀況,至少在某些方面深刻反映了它所存在的那個社會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特徵——在無數無權者的脖子上騎著許許多多野蠻橫暴的有權者,無權者成為了有權者欺瞞、詐騙、剝奪和侮辱的對象,有權者對無權者動輒打罵,動輒羞辱,動輒戲弄……此種情況,與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毛澤東同志1927年描述的湖南農村的境況何其相似乃爾! ( http://www.tecn.cn )不同的是,湖南農村發生了大面積社會反抗。34歲的毛澤東同志不無興奮地描述道:「……農會權力無上,不許地主說話,把地主的威風掃光。這等於將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向土豪劣紳罰款捐款,打轎子。反對農會的土豪劣紳的家裡,一群人湧進去,殺豬出谷。土豪劣紳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滾一滾。動不動捉人戴高帽子游鄉,『劣紳!今天認得我們!』為所欲為,一切反常,竟在鄉村造成一種恐怖現象。」(毛澤東:《湖南運動考察報告》,《毛澤東選集》第一卷,下同) ( http://www.tecn.cn )這樣好嗎?毛澤東同志認為「好得很」——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好得很」或者「糟得很」甚至成為了革命和反革命的試金石和分水嶺,但是我們仍禁不住想問:在毛澤東同志「好得很」的歡呼聲中,「一群人」「湧進」「土豪劣紳」家裡去,「殺豬出谷」,在「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滾一滾」,還「動不動捉人戴高帽子游鄉」,此時神聖的國家法律到哪裡去了呢?須臾不可或缺的國家各級政權到哪裡去了?見鬼去了嗎? ( http://www.tecn.cn )我想,維繫一個社會的法律和國家政權肯定沒有去見鬼,它們一定還在,不同點在於,既然「暴烈的行動」為我們的主義所贊同和鼓勵,既然千千萬萬民眾都造起反來了,那麼,法律還是個什麼東西呢?借用一位官員前不久辱罵人民的話(「你們是個屁!」)說,這時候法律也就是一個屁——屁還值得談論嗎?不值得談論了。國家政權者,神聖不神聖?莊嚴不莊嚴?在暴力革命中,也不過是與土豪劣紳一樣的東西,照樣可以被泥腿子們像在「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那樣「踏上去滾一滾」——被「刁民」「滾一滾」了的國家政權顯然無法履行法律規定的職責了。 ( http://www.tecn.cn )我們得到一種觀感:事情在某些非常時期是以非常態形式顯現的,而「革命」就是這樣非常時期的非常事件。我想,1929年出生在德國、1974年移居英國的著名社會活動家、社會學理論家拉爾夫?達仁道夫在《現代社會衝突》(1991年出版)開頭所謂的「革命是又苦又甜的歷史瞬間」,概括的也許就是這樣一種歷史情境。 ( http://www.tecn.cn )毛澤東同志大概也認為踐踏法律不是什麼值得歡呼的事情,緊接著為湖南農民運動做了辯解:「上述那些事,都是土豪劣紳、不法地主自己逼出來的。土豪劣紳、不法地主,歷來憑藉勢力稱霸,踐踏農民,農民才有這種很大的反抗。凡是反抗最力、亂子鬧得最大的地方,都是土豪劣紳、不法地主為惡最甚的地方。農民的眼睛,全然沒有錯的。誰個劣,誰個不劣,誰個最甚,誰個稍次,誰個懲辦要嚴,誰個處罰從輕,農民都有極明白的計算,罰不當罪的極少。」 ( http://www.tecn.cn )偉大領袖毛主席說得多麼好啊!如果我們把歷史看作一個連續的運動過程,如果我們能夠在空間和時間上重新建構歷史框架,那麼,我們就可以這樣提出問題:假若鄧玉嬌是上個世紀20年代湖南農村的一個勞動婦女,假設對她動了畜生念頭的不是我們敬愛的「公僕」,而是毛澤東同志所說的「土豪劣紳」和「不法地主」,而鄧玉嬌又是被「鄉農會」保護的人,下面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們將給那件事情怎樣的判斷? ( http://www.tecn.cn )不需要多麼高的智力就可以想像,被土豪劣紳和不法地主殘酷壓榨而又得到「鄉農會」保護的湖南農民鄧玉嬌絕對不會束手就擒,成為被畜生們蹂躪的對象,她一定會為保護自己的尊嚴和名節進行激烈反抗——莫說殺一個,全部殺掉又怎麼樣?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毛澤東同志會認為鄧玉嬌「防衛過度」嗎?會在他偉大的社會學著作《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譏諷鄧玉嬌「心智不全」嗎?會認為那些沒有使用暴力而上訪請願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精神病」嗎?如果毛澤東同志有這樣的「認為」,做這樣的「譏諷」,那個著名的報告還會產生如此深遠的歷史影響嗎?他還會成為中國革命的旗手,帶領中國人民創建一個寄託著人民美好期望的人民共和國嗎? ( http://www.tecn.cn )我想他不會了,他將喪失一個偉大民族精神指導者的聲名,他永遠不會成為領袖,他不過是一個粗通文墨的土豪劣紳和不法地主,一個把靈魂抵押給了魔鬼的政治流氓。鳳凰不是雞,永遠不是雞,馬克思主義者歸根結底是馬克思主義者。毛澤東同志從一樁普通社會事件中看得到了應當看到的東西,他那聲「好得很」不是隨便喊出來的,他知道應當擁護什麼,更知道應當反對什麼——他如此著迷如此熱衷於民眾對社會的暴力反抗,鄧玉嬌,作為受迫害最沉重、反抗最激烈的人中的一個,在這位人民領袖心目中佔據怎樣的地位可想而之。我們有理由沿著偉大領袖毛主席的思路設想:鄧玉嬌會受到農民的擁戴,很有可能成為鄉農會主席,成為農民領袖,帶頭到「縣城裡並且殺了大紳士,例如湘潭的晏容秋,寧鄉的楊致澤……」一句話,鄧玉嬌極有可能成為農民英雄,就像她在毛澤東心中一樣。毛澤東的一聲「好得很!」就是這樣被呼喊出來的,這就是說,鄧玉嬌正是他要尋找的人,激動之餘,他會不會專門寫一篇《湖南農民運動鄧玉嬌事件考察報告》也未可知。 ( http://www.tecn.cn )遺憾的是他老人家如今靜靜地躺卧在紀念堂里了,他不會對鄧玉嬌案發表直接看法了,但是他的馬克思主義的暴力革命信仰,他的「好得很」的歡呼,卻沒有從我們的靈魂曠野上消失,仍舊指導著我們對人對事的看法——鄧玉嬌案,就是這樣從一個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發展成為社會事件的,它就是這樣成為一個典型的社會學標本的。 ( http://www.tecn.cn )這件事如果僅僅封閉在鄉間,也不會產生那麼大的影響,但是現在有了網路,「一切從前為紳士們看不起的人,一切被紳士們打在泥溝里,在社會上沒有了立足地位,沒有了發言權的人,現在居然伸起頭來了」(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下同),結果引起了越來越多網民的同情和憤慨。他們雖然沒有像毛澤東同志極為讚賞的那樣「不但伸起頭,而且掌權了」,他們也沒有機會「在鄉農民協會(農民協會的最下級)稱王,」把「農民協會在他們手裡弄成很兇的東西。」他們更沒有機會「舉起他們那粗黑的手,加在紳士們頭上」,甚至「用繩子捆綁了劣紳,給他戴上高帽子,牽著游鄉(湘潭、湘鄉叫游團,醴陵叫游壠)」,他們不過是在網路上表達了一些自己的聲音,「他們那粗重無情的斥責聲,每天都有些送進紳士們的耳朵里去。他們似乎已經到了『發號施令,指揮一切』的程度,站在一切人之上——從前站在一切人之下,所以叫做反常。」 ( http://www.tecn.cn )紳士們怎麼樣呢?紳士們很不舒服,說:「網路是為他們建的么?主管部門幹什麼去了?為什麼不把『綠霸』拿出來用一用?」於是,鄧玉嬌案開始趨向於「無」,就像我們已經發生的很多社會事件那樣。 ( http://www.tecn.cn )這時候我們才再次警醒:歷史時空不會出現倒錯,歷史是不可以解構的,我們面對的仍舊是硬梆梆的今天的現實。今天的現實是:即使你有一千個理由認為鄧玉嬌案完全符合馬克思主義中的暴力革命原則,是新時代提供的實行馬克思主義的新鮮案例,值得大書特書,值得上《人民日報》,值得上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值得上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聞和報紙摘要」節目,甚至於可以作為向人民進行意識形態灌輸的教材,印製成冊,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公款訂閱,公務員人手一冊,廣泛深入進行學習,甚至於發動一場「七說九論十八議」之類的全民政治運動,但是,時過境遷,今天的中國畢竟不是1927年的湖南,即使是毛澤東的話也「不好使」了,馬克思主義又算是什麼東西呢?所以,鄧玉嬌案沒有上《人民日報》,也沒有上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更沒有上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聞和報紙摘要」節目,它也不可能作為向人民進行意識形態灌輸的教材,印製成冊,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公款訂閱,公務員人手一冊,廣泛深入進行學習,更不可能就此發動一場「七說九論十八議」之類的全民政治運動,它的最終結果預示,事件結束了,這個世界從來都很安謐和諧,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 ( http://www.tecn.cn )我們似乎聽到這樣的解釋:鄧玉嬌案不過是一個神經錯亂了的人做了神經錯亂的事,錯殺了罪不當誅的人民公僕,這裡哪裡有什麼土豪劣紳?哪裡有什麼不法地主?你們甭信毛澤東那些胡說八道,他老人家有時候也「神經」,認真不得的。什麼?馬克思主義?我沒聽說過你說的那種馬克思主義,暴力反抗還是馬克思主義?你簡直把我兩個蛋都給笑掉了!我跟你們講,馬克思主義的精髓就是社會和諧,毛澤東思想的精髓也是社會和諧,其他全是扯淡!聽見沒有?全是扯他媽的淡! ( http://www.tecn.cn )「扯他媽的淡」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不行了,沒勁,就像我們平時嘲笑某個人:「你這個人真是瞎扯淡!」馬克思主義關於無產階級只能以暴力手段解放自己的教義「扯他媽的淡」,毛澤東思想關於「革命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的觀點是「扯他媽的淡」,而我們又明明看到無數鄧玉嬌被牲畜們動了念頭,把擠到了牆角,被扒掉了衣服,罪惡隨時或者已經在連續發生,我們總得讓一個不扯淡的人來評說一下這件事吧? ( http://www.tecn.cn )誰來說呢?我們請上帝來試一試。4. 超越極限:上帝會宣布非法為合法我對宗教充滿了敬重,但我既不是佛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我只是一個用筆說話的微不足道的文人,所以,我這裡說的上帝不是宗教意義上的上帝,我說的「上帝」是人的內心,人的本性,是無論什麼情況下都活躍在人的靈魂世界中的那個精靈。 ( http://www.tecn.cn )上帝在所有人心中——睡在水泥橋面下的農民工,撿拾垃圾的婦女和兒童,被強行遣返的上訪人員,在街頭流浪的乞丐,被權力資本剝奪工作崗位的工人,因為強行拆遷導致的失地農民,被城管人員追打的小販,被作家協會排斥的作家,因為發出自己的聲音而被邊緣化的學者,由於擁有思想而失去自由的思想家……所有這些人心中都有一個神聖的上帝,正是這個上帝,在體察了他們的艱難之後反覆勸誡他們:歷史歸根結底是向善的,你們要相信,那些「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聖經?新約?路加福音》)他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聖經?新約?路加福音》)你們「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聖經?新約?彼得後書》)人們就是憑藉著這種微弱的希望活下來的,社會就是在這種勸誡中保持基本平衡的,權力者就是在這種他們所需要的平衡和穩定中演繹一幕又一幕讓人瞠目結舌的歷史活劇的。 ( http://www.tecn.cn )於是我們看到了鄧玉嬌,我們看到了一個社會學標本。「任何一定數目的人成為社會,不是因為每個人身上都存在著由物所決定的或者推動他個人的生活內容,只有這些生活內容相互發生影響的時候,只有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直接或者間接——發生影響的時候,人才從個體的空間走出來,形成為社會。」([德]蓋奧爾格?西美爾:《社會學-關於社會化形式的研究》,1908年) ( http://www.tecn.cn )意思是,人的內在本質並不完全取決於個人,人是相互影響的產物,人是社會的因子,因此,任何對個體靈魂的勸誡和呼叫,只能在道德層面產生某種程度的撫慰作用(我沒有絲毫貶低宗教的意圖),人的本質歸根結底取決於他所處的社會,馬克思所謂「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表述的也是這個意思,存在主義哲學「人在行為中證實自己」說的也是同樣的道理。 ( http://www.tecn.cn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把鄧玉嬌案抽象成為了某種社會學標本,如前所述,這不是被稱之為鄧玉嬌的人的個人事件,它是我們賴以生存的社會關係的產物,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才能夠從鄧玉嬌案件中看到其深處蘊含著的社會學意義,我們才會領悟到這件事與馬克思主義的暴力革命原則產生多大程度的關聯,我們才能夠為許許多多困惑不解的問題找到答案。 ( http://www.tecn.cn )上帝會怎麼說呢?在遠比上帝的想像更無恥更血腥更墮落更罪惡的人間,他會不會為那些輕飄飄的說教感到羞愧?他知道那些說教保護不了他的子民嗎?假若我們認為上帝是活躍在我們靈魂中的精靈,那麼,我們就應當發出這樣的詰問:當暴力成為權力者進行政治掠奪、經濟掠奪、文化掠奪工具的時候,人們是否有權像被逼到牆角的鄧玉嬌那樣選擇使用暴力維護自己的權利? ( http://www.tecn.cn )請回答。2009-6-18,凌晨進入陳行之 的專欄本文責編:frank文章來源:天益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tec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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