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印—佛法的宗要:涅槃寂靜印

(三)涅槃寂靜印

這一印也作「寂滅涅槃』。寂靜、寂滅,意謂止息煩惱的擾動和諸苦的逼迫後,呈現出一片不生不滅、寂靜無擾的新天地。《阿含經》中用「涅槃是常」、「畢竟寂靜」、「究竟清涼」、「實極安樂」等用語來描述涅槃,大乘《涅槃》等經中將涅槃的特性總結為常、樂、我、凈四德,與世間之無常、苦、無我、不凈正好相反。

涅槃乃如實觀察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二印所達到的境界或所得到的成果。《雜阿含》卷五第104經佛言:

於此五受陰觀察………無常、苦、空、非我、非我所,於此五受陰不著不受,不受故不著,不著故自覺涅槃。

由如實觀無常無我,心超脫五蘊,不再執著,不受煩惱的污染,從而證得涅槃。同經卷一第1經佛言:

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規,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觀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

如此觀無常、苦、空、無我,而得心解脫者,「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度過生死苦海,達於涅槃彼岸。這類教誡,在《阿含經》中多次宣說,乃佛陀所示導的解脫心要。

三法印雖被奉為鑒別是否佛法的衡准,但從實質上講,與其說它是一種哲學觀,無寧說它是一種瑜伽實踐之道。《佛學今銓》一書說得好:

無我論根本不是一個哲學主張,而是一種宗教行持之實踐方法。

無我是一個藥方,用來治療我執之疾病的,並不是一項哲學理論。[1]

如果說,僅有無常、無我二印,可以看作一個哲學命題的話,那麼再加上涅槃印,便成了一個完整的瑜伽實證體系或宗教修行之道了。三法印作為一個三段論命題,便意味著它是一種修行之道,即佛教所謂「法門」:由如實正觀諸行無常,必然成立諸受皆苦、諸法無我;由如實正觀無常、無我,消除因執著六塵和假我為實常而生的貪愛等煩惱,斷除煩惱之根「我執」,心與本來無常無我的真實「相應」(契合一致),從諸緣系縛中獲得解脫,生死輪迴之根被徹底斬斷,從而抵達涅槃之鄉,永享真常寂靜之樂。如《雜阿含》卷十第255經佛言:

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任何人,只要正確理解三法印,如實正觀無常、無我,特別是在寂定心中仔細觀察,即使不能當下便證得涅槃,也不難發現身心會發生奇異變化,不難體會到佛法的真實不虛,不難感悟到三法印的巨大力量。

三法印的精神,集中表達於一偈: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此偈一譯「一切行無常,起者必有滅,無生則無死,此滅最為樂。」意謂如實觀照諸行生滅無常的真實,息滅生滅相續的煩惱妄心,寂靜常樂的涅槃則自然顯現。《涅槃經》卷十四佛陀自述,他前世為雪山大士時,得此偈之半,為得到下半,而不惜捨身,說明此偈所述的真理極其寶貴。

真常寂靜之涅槃,終歸是一種通過修行實踐,由正觀無常、無我而「自內證」的心靈境界。從邏輯上講,涅槃也可由緣起法則推導出其必然存在。南傳《小尼柯耶》中佛言:

若無此不生、不成、無作、無為,則無彼之生、成、作、有為之依處。( 1, P 37;Ud P80)

若沒有不生不滅、無為之涅槃,便沒有了生滅無常的世間有為法依止之處。反過來說,既有此生滅無常、無我的世間有為法,則必應有一個不生不滅、常樂我凈的涅槃。因為:根據緣起法則,任何現象,都必然依賴與其相對立、相矛盾的對象而存在(「凡有對法不相舍離」),既有無常、苦、無我、不凈之世間,則必有常、樂、我、凈之涅槃。

大乘經中,對三法印的義蘊作了更為深入的闡釋。按大乘義理推論,諸法無常、無我故,本來不生(無本有不變之實體出生),不生故不滅,不生不滅,即是本來涅槃,稱「本來自性清凈涅槃」。證悟涅槃的訣要,不在於厭離世間,而在於如實正觀本來涅槃之自性。中國佛學諸宗最切實的觀修訣要,是就當下一念觀念無常、無我、無自性、本不生。這是三法印按其理路深入思考、運用的必然結果。

摘自:?佛陀的智慧?,陳兵著

第四章「如實知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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