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衛風·芄(音完)蘭
詩序:《芄蘭》,刺惠公也。驕而無禮,大夫刺之。
第一章:芄蘭之支,童子佩觿(音西)。雖則佩觿(音西),能不我知。容兮遂(音歲)兮,垂帶悸(音記)兮。
第二章:芄蘭之葉,童子佩韘(音設)。雖則佩韘,能不我甲【同狎,音霞】。容兮遂兮,垂帶悸兮。
一、題解及詩序講解:
芄蘭,是一種草的名字。陸機《草木疏》說,也叫做「蘿藦」,幽州人稱之為「雀瓢」。我們這裡不管它究竟是一種什麼草,而是關注此詩為什麼以「芄蘭」為題。《毛傳》在註解「芄蘭之支」的時候說:「君子之德當柔潤溫良」。
由此來說,《毛傳》對「芄蘭」沒有貶義,恰恰相反,是通過「芄蘭」來說明「君子之德」。「芄蘭」細長而茂盛的枝蔓(音萬),是君子「柔潤溫良」之德的象徵,意味著衛惠公應當像「芄蘭」那樣,謙遜守禮、任用大臣。這是從正面立言。
《毛詩鄭箋》則是從「刺」的方面而言。《鄭箋》說:「芄蘭柔弱,恆蔓(音萬)延於地,有所依緣則起。」又說:「喻幼稚之君,任用大臣,乃能成其政。」由此來說,「芄蘭」是用來說明年幼的衛惠公就像「芄蘭」一樣不能自立,應該任用大臣,不應自以為是。
《詩序》說:「《芄蘭》,刺惠公也。驕而無禮,大夫刺之。」衛惠公是衛宣公之子,《毛詩正義》說,此詩中的衛惠公當時還沒有到十九歲,杜預先生則推斷說,當時大概只有十五六歲。其實,這裡「刺衛惠公」,不必考慮衛惠公的年齡是否成年。
為什麼不必考慮是否成年呢?因為此詩所「刺」的,其實是「驕而無禮」,無論年齡大小,都不應該「驕而無禮」,而應該謙遜守禮、任用大臣而成其政。國家之政,固然由國君統攝,但是,國君卻不能獨斷專權,更不能剛愎自用。
此詩以「芄蘭」為題,既然「芄蘭」是一種蔓生的藤類草木,就意味著無論生長多少年,都需要有所依託,否則就無法自立。不過,此詩既然是「大夫刺之」,就不應該說衛惠公是這樣一個像芄蘭一樣永遠無法自立之君,否則,便失去「溫柔敦厚」之旨了。
所以,我們說,此詩所「刺」的是君主的「驕而無禮」,關鍵不在於君主年齡的大小,而是其德行。從詩的原文來看,以「童子」稱呼衛惠公,意味著衛惠公尚未成年就如此「驕而無禮」,就更不應該了。《詩經》則以此指導天下之君主,要謙遜守禮、任用大臣。
《毛傳》說:「惠公以幼童即位,自謂有才能,而驕慢於大臣,但習威儀,不知為政以禮。」固然,他即位時年幼,但是,年幼就更應該謙遜而信任大臣,成年以後也要如此。問題在於「自謂有才能」,這就是自以為是,剛愎自用。由此而傲慢地對待大臣,則是無禮。
所謂「但習威儀,不知為政以禮」,這樣的所謂「威儀」,也就是「擺架子」、「耍威風」,因為沒有內在的德行,而是以權位而驕橫傲慢。既無德行以服人,又不以禮待其大臣,其政令就可想而知了。孔子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此詩是「刺衛惠公」之詩,更是為了使「衛惠公」能夠早些糾正錯誤而能謙遜守禮。《詩經》傳此詩,則是為了使後世千秋萬代之人,不要像「衛惠公」那樣「驕而無禮」,是為了使後世千秋萬代之人,能夠修養德行、謙遜守禮。
二、第一章講解:
原文:芄蘭之支,童子佩觿(音西)。雖則佩觿,能不我知。容兮遂(音歲)兮,垂帶悸(音記)兮。
「芄蘭之支」,是說「芄蘭」本來就是「蔓(音萬)生」的,或者依託於地面,或者依託於高大的樹木,然後才能枝條向四周伸展,向上生長,「芄蘭」的枝條更應該如此。如果衛國國君是「芄蘭」,那麼,衛惠公就是「芄蘭之支」。「支」有「分支」、「枝杈」之義。
「芄蘭」應該有所依託,應該生長茂盛。從衛惠公執政來說,應該有柔潤溫良之德,謙遜地依託和禮待大臣,給衛國百姓帶來勃勃生機。其中有衛國大夫對衛惠公的期望,也有對衛惠公的勸誡,不過,其勸誡之意很委婉,不是對衛惠公的貶低,更不是否定。
「童子佩觿」,其中的「童子」是指未成年的衛惠公;「觿」是一種用來解開「結紐」的工具,形狀如錐子,一般是用骨頭或玉石製作而成,也可以用作成年人佩帶在身上的一種飾物。既然「觿」是成年人佩帶的飾物,卻佩帶在「童子」身上,意味著呢?
衛惠公不是自己想要未成年就即國君之位,而是因為衛宣公既死,而不得不即位,擔當起本來應該是由成年人擔當的治國重任,意味著衛惠公雖然尚未成年,卻要像成年人一樣做事、做成年人的事了。衛國大夫這麼說,也就意味著想要盡心儘力輔佐衛惠公。
「雖則佩觿,能不我知」,意思是說,雖然說是尚未成年就佩帶上了成年人才應該佩帶的「觿」,卻不能自以為已經知曉我們所能知曉的一切了。《毛傳》說:「能不我知」的意思是「不自謂無知,以驕慢人也。」亦即「不要不承認自己無知而驕慢地對待大夫」。
「容兮遂兮,垂帶悸兮」,《毛傳》說:「容儀可觀,佩刀遂遂然,垂其紳帶,悸悸然有節度。」據此,可以說是把「容」解釋為「威儀」、「儀容」,把「遂」解釋為身帶佩刀而又安閑舒適之的樣子,把「悸」解釋為衣服的大帶下垂而有節度的樣子。
按照《毛傳》的說法,「容兮遂兮,垂帶悸兮」的意思是,衛惠公雖然未成年,卻有了君主的威儀,身上帶著佩刀顯得很安閑舒適,腰間三尺長的大帶下垂也很有節度。意味著大夫告誡衛惠公,不要「但習威儀」,還要注意使自身的德行、禮儀與此威儀相配。
三、第二章講解:
原文:芄蘭之葉,童子佩韘(音設)。雖則佩韘,能不我甲【同狎,音霞】。容兮遂兮,垂帶悸兮。
第一章說「芄蘭之支」,此章說「芄蘭之葉」,合在一起就是「枝繁葉茂」之義。「芄蘭」雖然不能自立,其枝葉卻可以依託地面而蔓延到四面八方,可以依託高大的樹木而生長到很高的地方。這一方面需要「芄蘭」自身的生命力,一方面也需要有依託。
從衛惠公來說,作為衛國國君的後嗣,就好比是衛國國君的「枝葉」。衛惠公身居國君之位,其自身的德行就猶如「芄蘭」自身的生命力,他身邊的大臣就猶如「芄蘭」所依託的地面或高大樹木。作為「童子」的衛惠公應當明白此理,將來也要明白此理。
「童子佩韘」,意思是說,衛惠公雖然尚未成年,卻佩戴上「韘」了。《毛傳》說:「韘,玦(音決)也。能射御則佩韘。」《說文解字》說:「韘,射決也,所以拘【同抅】弦(音玄)。以象骨,韋(皮革之義)系,著(音濁)右巨指。」
也就是說,「韘」是一種用大象之骨製作而成的一種「玦」,用皮革拴系在右手的拇指上,在射箭的時候佩戴著它去抅弓箭的弦,只有到了能夠射箭、駕車的年齡才佩戴這個東西。在此,衛惠公雖未成年卻佩戴上它了,意味著擔當起保家衛國重任了。
成年男子能夠射箭、駕車的人,佩戴「韘」,是為了保家衛國;衛惠公不僅要像一個成年男子一樣,而且他作為一個國君,所擔當的重任就絕非一個士卒、將帥的重任,而是關係到全國之人的重任。如果說「射」象徵著軍事,那麼,「御」就象徵著「政教」。
「雖則佩韘,能不我甲」。《毛傳》說:「甲,狎也。」《韓詩》作「狎」。《說文解字》說:「狎,犬可習也。」也就是說,這裡的「甲」字,或者本來作「狎」,或者是「狎」的通假字;「狎」字的本義是犬可以訓練成為軍犬、警犬、獵犬、家犬,引申為訓練。
由此來說,「雖則佩韘,能不我甲」的意思是,雖然說是尚未成年就佩戴上了成年人才應該佩戴的「韘」,卻不能自以為已經訓練得比我們所有人都強了。當然,大夫們不是苛求衛惠公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而是勸告他不要自以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而要謙遜柔潤。
「容兮遂兮,垂帶悸兮」,和第一章完全一樣。在衛國大夫看來,衛惠公尚未成年,就有此威儀,固然很難得,但是,大夫們的言外之意在於,勸告衛惠公德行要能與威儀相配,而不能只顧威儀而輕視德行修養,以免徒有其表。
我們學習這首《芄蘭》,應該清楚的是,這不僅僅是「衛國大夫」對「衛惠公」的勸告,也是對我們每個人的勸告。至於是否能聽從勸告而避免「驕而無禮」,就要靠我們每個人自己是否注重修養自己的德行,是否注重自己的禮儀了。
【附言】
在《詩經》第三十八講的文稿中,宗來曾經說過:「鄘國最初是誰的封地,現在已經弄不清楚了。從《毛詩正義》的說法,我猜測,鄘國和衛國有可能都是康叔的子孫。」近日得到了蘭台令史先生的批評指正,感謝蘭台令史先生,並特此更正如下:
邶本來是殷人武庚祿父的封地,而以管叔鮮、蔡叔度、霍叔處為「三監」。武王崩,三監叛,周公平亂,誅武庚、管叔,廢蔡叔,遷霍叔,以其地封弟康叔,封殷之微子於宋而代武庚,以此不絕商湯之祀。
為何已經都是衛國的詩了,「邶」和「鄘」的土地和百姓都歸衛康叔子孫了,為什麼還保留兩國的國名呢?山東王觴先生說:「不絕其嗣,亦不滅其風。」宗來以為,此說頗合於「興滅國,繼絕世」之義。管、蔡、武庚雖廢,而「不絕其嗣,亦不滅其風」,仁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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