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常識
凌寒 的 詩·詞·曲常識 (轉)
詩·詞·曲常識 (轉)
------------和詩大致有以下幾種方式:
1 和詩,只作詩酬和,不用被和詩原韻;
2 依韻,亦稱同韻,和詩與被和詩同屬一韻,但不必用其原字;
3 用韻,即用原詩韻的字而不必順其次序;
4 次韻,亦稱步韻,就是依次用原韻、原字按原次序相
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這是古人寫作七言近體詩時對一句之中各字平仄調配的變通規定,為常用口訣。這種規定的基本精神是對平仄聲字的運用可以有靈活處置的地方,使作詩時不致為平仄律束縛得太死,不因詞而害意。其內容是說:在一個七言律句之中,第一、三、五字可以用平也可以用仄,而第二、四、六字則必須平仄分明,不能任意使用。該用仄的必須用仄,該用平的必須用平。這是因為第二、四、六字是節奏點所在,平仄必須清楚,不能混用。對於五言詩來說,就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但這也不是絕對的「不論」和「分明」,在拗體詩或特殊格式的詩中,有些一、三、五字的平仄也是要「論」的;有些二、四、六的字也可以不「分明」。
一字 豆
由一個字組成的「領字」稱為一字豆。豆又寫作「讀」、「逗」。它們由動詞、副詞或連詞等詞充當,用於詞句之前,在詞中起轉折、過渡、串合、聯結、引領下文的作用。領字與被領字之間可以略事停頓,所以稱為「豆」。用作一字豆的詞,主要有問、愛、總、怕、待、正、乍、看、任、將、方、嗟、嘆、盡、憑、早、快、況、悵、算、更、想、料、奈、但、似、甚、念、莫、若、應、已、未等。例如秦觀的《望海潮》詞:「有華燈礙月,飛蓋妨花」,「有」是一字豆,它總領「華燈」及「飛蓋」兩句。一字豆所領的句子,可以是三字句、四字句、五字句、六字句、七字句等。各句的平仄安排是對立還是相粘,一般不計領字在內,在算節拍時應把它除外。如秦觀《八六子》:「念柳外青驄別後,水邊紅袂分時。」「念」是一字豆,引領兩句,所領者均為六字句。這兩句講究同句之中的平仄交替,對句的平仄對立,都不算領字「念」在內。
一韻到底
近體詩的律詩和絕句要求一韻到底。一韻到底是指全詩從頭到尾用韻書中同一個韻部的字,中途不轉韻。如:李頎《送魏萬之京》詩:「朝聞遊子唱離歌,昨夜微霜初渡河。鴻雁不堪愁里聽,雲山況是客中過。關城曙色催寒近,御苑砧聲向晚多。莫見長安行樂處,空令歲月易蹉跎。」本詩用歌、河、過、多、跎等字押韻,同在歌韻,一韻到底。
一題聯章 聯章的一種。幾首詞同詠一個題目的聯章叫「一題聯章」。
七言 詩
每句七個字的詩。嚴羽《滄浪詩話》謂「七言起於漢武《柏梁》。」但柏梁體是一人一句湊合而成,非為一體七言,難以認為七言詩之始作。又有人說七言起於《楚辭》(如其中的《大招》、《招魂》,都是七言)和楚歌,如項羽的《垓下歌》等。《垓下歌》確以七言為句:「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但此說也未成定論。不過,七言起於漢代的說法,大概可以成立。南北朝時,七言詩有繼作。到了唐代,七言詩經過李白、杜甫、岑參、韓愈、白居易、元稹等人的推動,更為盛行。後世律詩,多以七言為體。
入 聲
漢語的一種聲調。它在中古時發音比較短促,並且帶有[-p]、[-t]、[-k]三種韻尾,帶[-p]的入聲字如急、及、十、納、雜、妾、聶等;帶[-t]的入聲字如竭、月、伐、越、末、活、刮、切、節、屑等;帶[-k]的入聲字如屋、玉、局、足、酌、葯、昔、惡、郭、白、碧、尺、石、激等。入聲在元明時代失去三種韻尾,入聲韻變為非入聲韻,入聲這個聲調也就消失,它所管的字就分別合歸陰平、陽平、上聲和去聲等聲調去了。入聲字在宋詞中已經可以用為平聲,在元曲中則「派入」三聲,作為其他三聲的字來運用。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廣其押韻」(周德清語)。
入派三聲
元人周德清在編撰北曲韻書《中原音韻》時對聲調的一種處置方法。中古時漢語的聲調分為平、上、去、入四聲,宋代後期,作詞曲者多以入聲字「派入」其他三聲以「廣其押韻」,周氏在《中原音韻·正語作詞起例》中說:「入聲派入平、上、去三聲者,以廣其押韻,為作詞而設耳。然呼吸言語之間,還有入聲之別。」周氏將入聲字派入三聲,主要是歸納前輩作者及時賢的作法而來,所以他又說:「平、上、去、入四聲,《音韻》無入聲,派入平、上、去三聲。前輩佳作中間備載明白,但未有以集之者,今撮其同聲,或有未當,與我同志改而正諸!」現代學者有些人以為「入派三聲」就是「入變三聲」,當時的入聲已經消失。事實上,在周德清生活的時代,入聲仍然存在。周氏自己說得很明白:「呼吸言語之間,還有入聲之別。
廣 韻
著名韻書。它是宋朝人陳彭年、邱雍等人奉詔重修《切韻》和《唐韻》而成的。書成於宋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廣韻》在《切韻》一百九十三韻和《唐韻》一百九十五韻的基礎上,分為二百0六個韻部。全書共收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四字,比《切韻》多了一倍以上。《廣韻》在體例子眩要是依據《切韻》,特別是所用的反切,更是採錄《切韻》而來。當然,它也作了一些修訂。《廣韻》的註解,引用了大量的古籍,注釋相當詳贍。它行世以後,成為宋代初年以後甚為流行的一部官韻書,文人作詩用韻,均以之為依據。宋寶元二年(公元1039年),丁度等人據它進一步修編成《集韻》。
小 韻
一、韻書中一個韻部之內,調類、韻類、聲類都相同的一個同音字組。一個小韻用一個切語註明其讀音,並註明該小韻所管的字數。如《廣韻》魚韻「居」字之下註明「九魚切,十四」,這就表明魚韻「居」小韻的讀音是九魚切,本小韻共收居、裾、琚、車等十四個同音的字。這個小韻以「居」字為首,一般稱為「小韻著字」。
二、齊梁間詩人沈約等人所提出的詩作「八病」之一。其內容是五言詩兩句之內各字之間不能用同屬一個韻部的字。如:「古樹老連石,急泉清露沙」,「樹」與「露」同韻,「連」與「泉」同韻,這就犯了「小韻」的毛病。
大 韻
一、指韻書中的一個韻部,相對於「小韻」(同音字組)而言。
二、齊梁間詩人沈約等人所提出的「八病」之一。其內賓是指五言詩兩句之內不能有與韻腳同一韻部的字,不然就是犯了「大韻」的毛病。例如:「胡姬年十五,春日獨當壚。」胡與韻腳「壚」字同一韻部,這就犯了「大韻」的毛病。
平 仄
古人作詩區分漢語聲調的一種術語。仄就是側,即不平之意,取其與平相對。平仄概括了古代漢語的四聲。平包括平聲,仄則包括上、去、入聲。近體詩中平聲字與仄聲字有規律地排列、交錯、相對形成不同聲調的字參互錯用,構成詩歌格律的重要表現之一,這稱為「平仄律」。唐宋的格律詩一般只以平與仄對舉,而宋元時代出現的詞、曲,為了歌唱的需要,不單要講究平仄,而且在仄聲字中分別講究上、去、入聲字的運用,特別重視對上、去聲字的調配使用。這是詩與詞曲在運用聲調上的重要差別。近體詩對平仄的運用,一是講究句中各字平仄的排列;或是一句之中平仄聲字的交替,或是對句之內平仄聲字的對立,另一是一篇之中各句平仄聲的安排,如講究相粘之類。平仄的交替、對立、相粘等做法,使詩句的格式變得多樣化,這也就是劉勰在《文心雕龍·聲律篇》中所說的「異音相從謂之和,同聲相應謂之韻」的異音相從的表現。
詞
我國古代韻文的一種重要體裁。原稱為曲子詞、曲、曲子、曲詞,或稱為雜曲、歌曲、琴趣、長短句、詩餘、語業、樂章等,到南宋時稱為詞。詞本是一種配樂的詩歌,它是按一定的曲譜填寫出來的歌辭,所以作詞又稱為「填詞」。詞很講究聲律,可以上口演唱,所以有人又稱之為「樂府」。事實上,它也是古代的樂府演變而來的。清人宋翔風《樂府餘論》說:「宋元之間,詞與曲一也。以文寫之則為詞,以聲度之則為曲。」詞的曲調有很廣泛的來源,有的來自域外樂曲、邊疆民族音樂,有的來自中原內地的民間歌曲,有的則是文士或樂工的製作。詞所用的曲調清新流暢,它出現於唐代,而在晚唐形成一種新的文學體裁,至宋代大為盛行。文人所作的詞據傳起於唐人張志和的《漁歌子》,而到了溫庭筠手中,詞作在藝術技巧上已趨於成熟。唐代著名的詞家有劉禹錫、白居易、韋莊、皇甫松、司圖空等人,南唐的著名詞人有李煜,北宋的名家則有晏殊、晏幾道、歐陽修、范仲淹、王安石、蘇軾、秦觀、周邦彥、柳永、張孝祥、李清照、辛棄疾、陸遊、陳亮、姜夔等人。詞的格律,是由前代的詩演變而成。在運用四聲平仄以及對仗等方面,大體上仍繼承了前代詩歌的傳統。詞的體式很多,句子也長短不齊,每一首詞都有一個調名以表示所用樂曲,這也就是一般所說的「詞牌」。詞牌有多種多樣,所以詞的格式也多種多樣,一般按它篇幅的大小分為小令、中調和長調三類,又按音樂節奏的不同分為令、引、近、慢等。詞的用韻、平仄、對仗等都有別於近體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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