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法的傳統與現代價值

  近日,由湖南大學羅馬法系研究中心與義大利羅馬第一大學、第二大學聯合舉辦的「羅馬法傳統與現代中國:回顧與前瞻」國際研討會在長沙隆重舉行。來自義大利、德國、匈牙利、日本等國的10多位外國學者以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國內30多所高校的近80位專家參加了會議。會議對羅馬法與現代中國法治的關係進行了研討。

  一

  羅馬法是古代西方政治法律文明的重要標誌,對人類的法治發展和民主進程產生了重要影響。羅馬公法作為現代法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此前常常為當代學者所忽視。與會人員指出,本次會議將羅馬法的主題延伸至羅馬公法,本身就是一個巨大創新。羅馬公法對現代公法的影響主要在於:一是羅馬法所確立的公法與私法分離的制度,在相關規則的構建中區分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這是現代法治的起源。二是羅馬法確立了程序法與實體法一定程度分離的制度,這成為現代訴訟制度的起源。三是羅馬法確立的初具分權制衡模式的共和制度,奠定了現代憲政文明的基礎。四是羅馬法奠定的通過保護私權、限制公權的觀念確立了現代法治文明的核心。五是羅馬法所確立的「皇帝的權力(和通常來說共和國政府的權力)需要根據法律而生活」,確立了現代法治的根本。專家們認為,羅馬公法的研究將有利於我們更深入地理解羅馬私法,公法的存在和發展將社會利益與私權利益從國家角度進行了宏觀整合,使私權獲得進一步的尊重和保護。

  二

  與會代表認為,羅馬私法對現代法治有著廣泛影響:一是羅馬法完善、發達的私法制度。羅馬法所確立的私法基本制度如主體制度、物權制度、契約制度、責任制度等是整個現代民法的「源頭」,現代民法都是羅馬法的繼承與發展。二是羅馬法創設的結構嚴謹卻又開放自由的邏輯體系。蓋尤斯《法學階梯》創立了「人法—物法—訴訟法」的民法體系模式,成為《法國民法典》所建立的法學階梯體系的直接範本,而法學階梯式體系與《德國民法典》所確立的潘德克吞體系並列成為現代法典體系的直接範本。三是羅馬法所確立的私法方法。羅馬法所確立的主客體分離的方法、確立的以訴訟來組織法律關係構成要素的方法、在解決糾紛中確立的公法與私法規則的相對分離、在制度的構建中所確立的經濟人假設觀點、衡平的法律方法等均是現代私法方法論的起源。

  三

  義大利憲法法院名譽主席阿尼巴利·馬里尼指出,羅馬法是了解中意兩國法律制度的一個重要橋樑,對中意兩國關係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中國政法大學江平教授認為,羅馬私法的研究已經取得了可喜可賀的成果,羅馬公法的研究為我國法治建設帶來了新的啟發。中國社科院李步雲教授指出,世界不同法系中影響最為深遠的就是羅馬法系,它之所以經久不衰在於它的精神,我們需要借鑒其共性,推動中國法治的進步。中國人民大學王利明教授表示,中國從清末變法開始就移植羅馬法先進的私權觀念和私法精神。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民事立法不斷發展和完善,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等多項原則和諸多制度都來源於羅馬法。總結和學習羅馬法傳統有助於促進中國民商法的發展和民法典編纂的偉大事業。

  (許中緣 蔣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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