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官親自上門逮捕賴昌星近日內遣返中國
移民部入稟聯邦法院要求頒令停止釋放賴昌星的文件中,有一份是代表移民部到賴家的官員夏普卡(Cheryl Shapka)的報告,夏普卡負責通知賴昌星有關風險評估遭拒、且會被遣返,接逮捕賴昌星。報告詳細描述了當日到賴昌星住處親手遞交第二次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時的經過。
移民官親自上門逮捕
夏普卡說,7日當天,在她收到報告後,即與另一名會說廣東話的費姓官員,一同在12時35分,抵達賴所住的柏文大樓。等了20分鐘,才等到大樓的管理員回來,開門讓他們登上23樓,到賴昌星所居的單位。
當時賴昌星一個人在家,費姓官員道明來意後,賴開門讓他們坐下。接夏普卡將報告交到賴的手上,告訴他第二次申請又失敗了,她還問賴是否仍認為如果返回中國將遭到虐待,賴昌星立即強調「一定會的」。
夏普卡接告知賴昌星,他會在很短時間內被遣返回中國,賴這時好幾次打斷翻譯員,強調一定會上訴,又說反正他看不懂文件,所以他也不想討論有關遣返前風險評估結果的內容,也不想收報告,要官員直接交給他的律師。
被通知短時間內遣返中國
在下午1時05分時,官員正式將賴昌星逮捕,這時賴交代「不想讓中國政府知道他已被逮捕」,且要求與他的律師馬塔斯談話。
賴昌星後來打電話給二兒子賴明明,告訴賴明明通知馬塔斯有關他被捕之事。由於擔心自己對情況的理解會有差錯,賴昌星還請夏普卡直接告訴賴明明當時發生的狀況。
逮捕的過程順利,賴昌星還要求換了衣服再出門,夏普卡也沒有異議,後來賴被戴上手銬,被載到位於溫市中心的CBSA辦公室,當時已派有一名會說普通話的翻譯員幫助他,接受訊問,他此時也再要求別將他被捕的消息告訴中國政府。
每名被捕即將遣返的人士,依規定均需要簽名同意「申請」旅遊文件,但賴昌星一度拒絕,在與代表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談過話後,才同意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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