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景德鎮一法官膽大包天 庭審時竟敢當庭分臟(圖)

景德鎮一法官膽大包天 庭審時竟敢當庭分臟(圖)


2005-2-26

  

  當庭分贓至瘋狂

  在人們的印象中,法庭應該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在熠熠生輝的國徽下,法官應該是正義的化身。毋庸置疑,在我國的司法戰線上絕大多數法官是胸懷正義的,但也有少數害群之馬,景德鎮市珠山區法院就有這樣一位法官,他居然在法庭上把收取來的賄賂款分給其他審判人員。

  劉江系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法院民庭的原庭長。據辦理劉江案的江西省檢察院督辦檢察官蔣孔燈、吳一敏介紹,他們辦理了不少案子,但是從來就沒有「見識」過像劉江這樣瘋狂地收取賄賂的。據介紹,劉江不僅在庭外大量收取賄賂,還在法庭上當庭收取當事人的賄賂,並且利用雙方當事人在庭審現場針鋒相對之時公然在審判台後分贓。

  經檢察機關查明,劉江在開庭審理曹某作為原告的一起案子時,明知曹某的訴訟屬借取高利貸與還款之間的訴訟,卻當作購房合同糾紛案來訴訟。開庭前,曹某送給劉江3000元「好處費」,開庭時,劉江借著法庭審判台擋板的掩護把部分贓款分給了其他審判人員。在開庭審理蔡某作為原告的一起案子時,劉江也是當庭把蔡某的賄賂款分給了其他審判人員。

  劉江自己在案發後的供述中這樣說道:「景德鎮東升典當行有個房屋糾紛案在我庭里審,典當行經理朱年昌求我幫忙,到我辦公室給了我2000元錢。當時朱年昌還帶了個助理來,他們除給了我2000元之外,庭里其他人每人也得了500元錢,是用信封裝給我的。其中另外兩位審判人員的錢是我們三人在審理案子開庭時由我給的。這個案子後來我們判了東升典當行勝訴。時間大概是2001年或者是2002年。」

  劉江除了當庭收取賄賂後立即分贓外,他對那些「不識趣」的當事人也從不放過。據蔣孔燈、吳一敏介紹,劉江在審理景德鎮一家電廠的一樁案子時,當庭在台上就將自己的假髮票交給當事人「報銷」。

  包養情婦加斂財

  都說男人後面有一個女人支撐著,劉江也不例外,但是這個女人卻不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而是他的情婦阿敏(化名)。

  在劉江任景德鎮市珠山區法院刑庭庭長時,阿敏是他手下的一名書記員,她那高挑的個子再加上漂亮的臉蛋對男人來說極具「殺傷力」。那時阿敏20剛出頭,全身散發出青春的氣息,劉江早就垂涎三尺。機會不經意來了。1998年左右,阿敏新婚不久的丈夫因為犯窩贓罪即將被起訴到法院。阿敏急忙找到劉江要求幫忙。面對這「天意的安排」,劉江喜出望外,自然是要在阿敏面前好好「表現」一番,以博取芳心。就在阿敏向劉江打招呼後的一天,劉江到阿敏的家裡去「關心」她,急需劉江幫忙的阿敏在劉江的半推半拉中,就在阿敏的家裡發生了性關係。此後,劉江與阿敏保持了6年的不正當關係,直至劉江案發被捕。

  劉江與阿敏的情人關係發展得很快,在珠山區法院幾乎成為公開的「秘密」,在金錢面前阿敏也儼然成了劉江的代理人。劉江在被捕後的供述中這樣說道:阿敏收了當事人不少的錢,具體多少阿敏給我講了,但太多了我一時記不起來。

  阿敏在回答檢察官的詢問時這樣說道,李永誠當律師辦了一個離婚案件,因為李永誠同我是鄰居,原來熟悉,他找到我幫忙打招呼,訴訟中李永誠給了我2000元現金。還有一個離婚案件有人要我幫忙找劉江打招呼,給了我300元錢。還有很多案子具體記不清楚了。阿敏還說道,在2003年7月份左右,劉江給了她1.5萬元錢,那錢是一個人送給劉江要他幫忙的。平時兩人的開銷都是劉江用錢。

  據督辦檢察官介紹,自從劉江與阿敏發生了不正當的關係後,兩人就「分工明確」了,阿敏收錢,劉江出面打招呼,有時阿敏也利用劉江的影響直接向辦案法官打招呼。

  房產案牽出貪官

  俗話說得好,「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狡猾的狐狸尾巴是怎樣露出來的呢?

  江西省檢察院最早發現劉江可能有問題是在2003年底至2004年初,江西眾多媒體都在關注景德鎮市的一個房產案。不久,江西省檢察院指派檢察官蔣孔燈、吳一敏等人前往景德鎮市督辦此案。

  經查明,那起蹊蹺房產糾紛案是因為當地有人假冒南昌新洪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昌新洪公司),胡建華、踞金生等多人利用假冒的南昌新洪公司註冊了景德鎮市分公司,然後借取當地「豪強級人物」江明瑾等人的高利貸之後產生的一系列問題。

  要說清這起案子,還得費點口舌說說假冒南昌新洪公司的案子。1992年,一個叫胡波的人聯合了多家單位成立了南昌新洪公司。1994年,有人通過關係找到了當時的南昌新洪公司成立了景德鎮分公司。但沒過多久,因各種原因南昌新洪公司景德鎮分公司就沒有到當地工商部門進行年檢了。1997年,現任南昌新洪公司董事長章主恩從原出資人手裡買下了南昌新洪公司的股份,成為該公司的新掌門人。2002年,曾經的南昌新洪公司景德鎮分公司負責人吳春生想把南昌新洪公司景德鎮分公司重新到景德鎮工商局註冊。當時的吳春生還不知道南昌新洪公司早已另易其主,還以為是胡波在經營。吳春生便找到了胡波,希望他能出具有關證明給他,條件是上交3.5萬元錢的「管理費」。胡波一聽有錢,便用一枚假冒的南昌新洪公司的公章給吳春生加蓋了公章。吳春生回到景德鎮後,又拿出了多年前蓋有南昌新洪公司的公文拿到景德鎮去進行年檢。就這樣,一家從法律上已經徹底「死亡」的公司經吳春生等人的「操作」後又「東山再起」了,而真正的南昌新洪公司卻是毫不知情。

  一家假冒的公司再加上有人在其中放高利貸,法官劉江認為其中「油水」不少,自然就要「摻合」進去「弄點錢」,而一些放高利貸者在完成他們的「目標」後也需要劉江從法律上進行「支持」。就這樣,一筆筆駭人聽聞的骯髒交易展開了,江西省檢察院的督辦檢察官也盯上了劉江等人。

  查封財產沒申請

  當地的「豪強級人物」江明瑾在胡建華還在準備建房開始就設好了陷阱讓胡建華等人往裡跳。江明瑾在他被捕後的供述中是這樣說的:胡建華向我借了一些錢,月息開始是5分,後來胡建華還不起錢後就跑了,他就用已經出售的房子做抵押給了我,所以出現了「一房多賣」的情形。

  2003年農曆七月的一天,當真正的購房戶得知胡建華跑了後就去處理他們自己的店面和房子。江明瑾見時機來了,他立馬跑到景德鎮市珠山區法院找到劉江對他說道:「我的店面被人搶佔。」心知肚明的劉江立刻對江明瑾說由法院出面用封條把店面封起來。而對還沒有立案也沒有擔保的案子,劉江就親自填寫了查封審批表,帶著江明瑾到了該法院一位副院長處簽字。江明瑾說該副院長當時還問了劉江有沒有辦好手續,瞞上欺下的劉江卻說都已辦好了手續。

  就這樣,拿著違規辦來的查封手續,劉江帶著一大隊人馬在江明瑾的引領下拿著一大疊封條直奔現場。也不管真正的購房戶如何申辯,劉江親自上前一家店面一家店面進行查封,甚至還把封條貼到了別的毫無爭議的一些店面上。景德鎮市昌江區城建局就因為劉江亂貼封條找上了門。

  劉江為何會如此熱心這些事呢?江明瑾在供述里是這樣說的:我們講好了,給劉江的「提成」是總標的額的10%。劉江在他的供述中也講道:「我同江明瑾講好按標的的10%給我好處費」。有了「提成」,劉江不僅把景德鎮的事「擺平」了,他還要到南昌來對毫不關聯的南昌新洪公司進行封賬。檢察機關查明,在案子還沒有審之前,劉江就從江明瑾處分兩次拿走了6萬元錢的「提成」,還有數千元的「好處費」沒有計算在內。

  為己私利亂封賬

  為了儘快拿到「提成」,劉江可等不及了。他叫來人幫著江明瑾寫訴狀,當時江明瑾因為自己心裡有鬼自然不敢把南昌新洪公司牽扯進去。江明瑾為了找一個被告,只好把假冒的南昌新洪公司景德鎮分公司作為被告向劉江所在的珠山區法院起訴。江明瑾是這樣供述的,「大概過了幾天,劉江講,你先前寫的訴狀沒有用,我幫你請個律師。後來劉江就把江文華律師給請來了,江文華寫了幾份訴狀劉江都不滿意。劉江就同江文華講,這個案子要告南昌新洪公司。江明瑾說他畢竟心裡發虛就對劉江說還是不寫南昌新洪公司為好。可劉江卻說道:「南昌新洪公司有錢,兒子沒錢可以找老子要,房子亂賣可以雙倍返還。」原來劉江打的主意是多弄「提成」。據律師江文華介紹,就是這樣一份訴狀,還是劉江帶人到南昌查封了南昌新洪公司88萬多元銀行賬戶上的資金後再補寫的。

  據律師江文華介紹,「2003年8月15日左右,江明瑾開車帶著我、劉江等人一起去南昌,早上8點左右出發。到南昌後,我們先到丁公路的南昌市工商局去查詢了南昌新洪公司的有關工商登記資料。然後,江明瑾打電話給他的一個朋友,他的朋友帶著我們(包括劉江)一起在南昌大橋附近一家新開張的酒店吃中午飯。飯後,劉江等法官按工商資料上的賬號,去查封南昌新洪公司的資金,我和江明瑾則在南昌火車站附近南昌新洪公司邊的一個茶樓里等。後來,劉江等法官來到茶樓里,告訴我們查封了88萬元資金。之後,我們還到南昌新洪公司在建的樓去看了。江明瑾、劉江看後都講這個老闆有實力。」

  律師江文華還說道,當時沒有送達訴狀副本給南昌新洪公司。當時我們去了南昌新洪公司的辦公地點,我也講可把訴狀副本交給南昌新洪公司的人,但劉江講還是用特快送達為好,並讓我去看門牌號碼。當時之所以不敢直接送達訴狀副本,是怕南昌新洪公司情緒太大發生衝突。

  江明瑾在他的供述中講道,當時在南昌封了南昌新洪公司的88萬元錢後他心裡特別害怕,因為他明知道是封錯了賬。江明瑾講,當時查封南昌新洪公司的賬戶時他沒有寫財產保全申請,更沒有提供任何擔保。後來案卷里的一些手續都是江西省檢察院來查案時才補的,都是假的,日期也是倒簽的。

推薦閱讀:

古懂傳奇:寫給孩子們,我們為什麼愛CHINA?
瓷都賞瓷景德鎮
一座活著的千年窯口 景德鎮的世代傳承——百年窯爐崔公窯—傳承人崔可輝
聖空法師要在景德鎮祝聖寺講課啦!

TAG:法官 | 景德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