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和許廣平的恩恩怨怨,糾纏到老,不休不止,誰是誰非?
周作人和許廣平的關係,實在難以言明,按理說,他們之間有魯迅先生當聯繫,應該是親戚,但事實上,這兩個人的關係很複雜,實在無法用言語表達。周作人不把許廣平當嫂子,只把她當成魯迅的小妾,而許廣平在周作人有社會地位時,對其一直很尊敬,但在周作人失勢時,許廣平就用痛打落水狗的態度對待周作人。
在1947年周作人入監獄之前,許廣平給周作人的信里給學生自居,尊稱周作人為先生。而周作人也只把魯迅的髮妻朱安當嫂子,對許廣平這個比自己小一二十歲的女學生全無敬意,但許廣平當時並不生氣,因為她有求於周作人之處還多著呢,比如說,贍養魯迅的母親周老太太和魯迅髮妻朱安。
魯迅先生病故後,周老太太和朱安並沒有得到任何遺產,除了她們在北平居住的房子和留在北平的書籍,而這兩樣東西又不能出賣,她們何以生活?當然靠許廣平寄錢。
為什麼要靠許廣平寄錢?魯迅留下的存款讓誰保管了?這就不用說了。而且許廣平還派人向朱安要走魯迅的全部版權,由許廣平處理。
當然開始不是許廣平寄錢,而是由跟魯迅有業務來往的北新書局支付一百元,可是到(1937年)「八一三』抗戰」起,北新書局即行停付,這就要由許廣平寄了。可是許廣平說她沒能力就應付,讓周作人和她分攤,一人寄50元。
後來周老太太病故,應該贍養的人只有朱安了。許廣平還給朱安寫信,說周作人有錢有地位,讓朱安找周作人借錢。
在此期間,許廣平對周作人是畢恭畢敬的。後來許廣平被日本人抓進監獄,已經投靠汪偽政權的周作人積極營救。
再後來抗戰結束,日本侵略者被打跑了,1947年,周作人以漢奸罪被住進監獄,等他出獄時,已經是1949年1月了。周作人沒有離開祖國,而是選擇留在大陸。
但周作人的地位卻一落千丈,直接淪落入社會底層,財產在入獄時已經被沒收,房屋也不屬於他,他每月還要交房費,此時的周作人一貧如洗。
而許廣平卻被尊稱為魯迅先生夫人,由此發跡,官運亨通。周作人和許廣平這兩個人的地位來了一個天翻地覆的大變化。
因為周作人的特殊身份,他的作品難以發表,只能靠翻譯些東西養家糊口。人民出版社社經常找周作人談話,考慮到影響他翻譯作品的時間,就給他一些談話費,許廣平很生氣,批評這些工作人員:「周作人又不是律師,你們為什麼要給他談話費?」
後來許廣平在1963年6月7日的《北京晚報》發表的《火炬·黎明·旭日東升》一文中說:「魯迅逝世以後,漢奸周作人在華北充當敵偽督辦,他借口魯迅母親等人生活困難,指示別人整理出魯迅所藏的中文、日文及其他外文書籍,編成書目三期,到南方去出賣。我因開明書店一位朋友的幫助,得知此事,托其借來書目一看,大驚失色,知為有意毀滅藏書,企圖以此來消除魯迅影響,因即設法輾轉託人留下全部藏書。」
周作人見報後十分生氣,哪有這樣顛倒黑白的?於是立即給報社寫信反駁,內容如下:
記者同志:
七日貴報登有許廣平女士的一篇文章,中間說及出售魯迅藏書的往事,辭連鄙人,彷彿說是我的主意,事實有她當年的一封信為憑,完全不是這樣的。今照抄一份送上,請賜一閱。據信中所說,自民國卅一年春即不能匯款,以後先母先嫂的用度即由我供給,此為分所當然,說不上什麼「鼎力維持」,但是「俾將來繼續清償」,結果卻是一番胡來的誣衊,實真是最可感荷的了。不敢希望沾污一點貴紙的篇幅,只是請你花費些許貴重的工夫,請把那書信通看一過罷了。
1944年8月31日許廣平寫給周作人的信內容如下:
「日前上海報載,有北平家屬擬出售藏書之說,不知是否屬實。果有其事,想為生計所迫使然。魯迅先生逝世以來,廣平仍依照魯迅先生生前辦法,按月籌款,維持平方家屬生活,即或接濟不繼,仍托平方友人先行墊付。六七年間未嘗中輟。
直至前年(卅一年)春間,身害大病,始無力如願,病癒之後郵政銀行商店俱無法匯款,而平方亦無熟人可托,束手無策,心甚不安。不久前報載南北通匯,又多方設法仍苦無成。其間重勞先生鼎力維持,得無凍餒。
前者出售藏書之消息倘屬事實,殊負先生多時予以維持之意,廣平特懇請先生向朱女士婉力勸阻,將魯迅先生遺書停止出售,即一切遺物亦應妥為保存,亦先生愛護越先賢著作之意也。
至朱女士生活,廣平當盡最大努力籌匯,如先生有何妥善方法示知更感。倘一時實在無法匯寄時,仍乞先生暫為墊付,至以前接濟款項亦盼示知,俾將來陸續清償,實最感荷,先生筆墨多勞,今天以瑣屑相煩,殊深感愧,尚祈便中賜教一二,俾得遵循。」
當年這封許廣平的書信里言語里充滿了恭敬和對周作人的感激。可是現在今非昔比的許廣平又是如此反應的呢?
許廣平在6月21日致《北京晚報》記者的信中,做了回應。信中說:「轉來周作人信,知此漢奸年老仍火氣十足,希免其罪惡之責,而來信未能一語反駁其出售藏書之事。這事乃一九四六年我到北京時,見了宋紫佩先生,親自告訴我周作人如何下令館員整理書目情況(後來,周作人迫他認其私宅偷蓋房屋而要他[宋]認是公賬。即有通同作弊之嫌。宋憤而生病,致雙目失明,現已死)。宋當時在北京圖書館任職,情況不會不確。後見朱女士(魯迅前夫人)親手交出整理書目三本(現存魯迅博物館)。我當即勸她保存遺物,並允負責其生養死葬,立有合同,以防周作人家屬挑撥發生問題。這些都有文件在博物館內。
當然,從我寫給周作人的信(來信附來的)看出,我那時聽說出售藏書,明知是他所為。朱女士目不識字,如何能策劃圖書館人來給她服務呢?事實瞭然,後面主使即是誰。我苦心孤詣,寫這封信去,說明請他暫為墊付,以後陸續清償。他卻並無清單寄來,我自無法清償,現在彷彿是我「胡來誣衊」。
而不知他身為漢奸,喧赫一時,當其尚未下水時,親友為之掛懷,錢玄同先生天天去他家守望。我亦曾寫信給他,並寄去五百元,託辭說母親年老,怕受驚嚇,請他親自陪送老母南下。後接母親來信,說:年老不能來,寄來的錢,自作零用了。
周作人寫文章在上海《戲周刊》上說,他不能南下(當時很多人勸他南下),因老母寡嫂需他維持。好像他的做漢奸是為了老母及寡嫂(朱女士),已經輕輕地把「漢奸帽子」推給別人了,明眼人當然曉得的。
至於老母寡嫂生活,事實是一九三六年魯迅死後,每月由北新書局支付一百元,到「八一三」抗戰起,即行停付。
戰爭期間,我即托在輔仁大學任教的李霽野先生按月墊給朱女士五十元(這之前,我因兒子身體多病,經朋友介紹,想到南洋工作,要離開上海。曾有信給周作人,托其照顧北京家屬。經其回信,說母親他可以負擔,朱女士則不管了。我才無法,轉託李霽野先生,每月籌寄五十元的)。
後來,北京淪陷,上海亦成孤島,李霽野逃離南方,又被人拘禁,就聽說有北平(舊稱)出售藏書之事。由來薰閣人親自帶至南京,陳群看了書目,全部包下,但來薰閣負責人忠於周作人,望在上海得更高價,才到上海向書肆兜售,我才得知。觀我給周作人信中所說(你們轉來的),實千方百計想對北京家屬負責,而不是如他所說「胡來的誣衊」的那樣子人物。」
以上的資料就是周作人和許廣平的信件內容。
從這些內容來看,到底誰是誰非?許廣平說她不還錢是因為周作人沒有給她開單子,問題在於人家都沒有想讓她還,怎麼好意思向她開單子?如果她有意還錢的話,應該主動要周作人問問該還多少錢!這種普通人都明白的道理,許廣平這麼精明的人怎麼會不明白?
許廣平是句句不離周作人是漢奸,可凡事就事論事,既然討論的是賣書的事,為什麼還要扯到另一件事上?周作人在政治上是有污點,附逆投敵,罪不容赦,但是賣書和家務事都要扯到這件事,是不是理虧找不到理由了就扯這件事?實在是匪夷所思。
欠了人家的錢,三十年都不還,反而說債主沒開單子從不逼債討債,這是一個講道理的女人應該說的話嗎?許廣平兩年多中斷對朱安的供養,直到賣書事件出來後,許廣平才通了郵路,繼續給朱安寄錢,這說得過去嗎?
而許廣平說周作人背後指使朱安售書一事是聽宋紫佩所說,但是宋紫佩早已亡故,查無對證。而文中許廣平說周作人因房屋糾紛氣得宋紫佩雙目失明更是無稽之談,反正當事人都不在了,周作人處於弱勢,她想怎麼說就可以怎麼說。
而許廣平又稱朱安為魯迅前夫人更是不妥,魯迅一生未與朱安離婚,也未和許廣平結婚,朱安是魯迅唯一的合法妻子,怎麼會成為「前夫人」。而許廣平被稱為「魯迅夫人」是在解放後,魯迅被捧上神壇後她才得到的稱號,在解放前,沒人叫許廣平為魯迅夫人,魯迅友人許壽裳寫的《魯迅年譜》里稱許廣平為魯迅的同居者。
只能說,周作人當初真不應該積極營救許廣平出獄,何苦搬了石頭砸自己的腳?
周作人晚年寫給鮑耀明的信中,對許廣平的評論是這樣的:「她系女師大學生,一直以師弟名義通信,不曾有過意見,其所以對我有不滿者殆因遷怒之故。內人因同情於前夫人(朱安),對於某女士(許廣平)常有不敬之辭……傳聞到了對方,則為大侮辱矣,其生氣也可以說是難怪也。來書(鮑耀明信)評為婦人之見,可以說是能洞見此中癥結者也。」
周作人1967年5年6日病故,1968年3月3日,許廣平病故,而由此他們的恩怨到此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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