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出軌的男人,不能有婦人之仁
講述:
我的情況是小孩子才5個多月,而老公還繼續時不時的出軌,只是更隱蔽了。此時他肯定和小三在卿卿我我,翻雲覆雨。
小三估計是最難纏的那種,覺得自己的愛情是愛情。我以為孩子的存在不會讓小三沉迷於這段傷害眾多人的關係,但小三未婚,已經接近大齡未婚女的行列了,想來不會輕易的放手。剛剛調整好自己心態,又讓我發現了這樣一個讓人噁心又難以解決的問題。
我贊成你的觀念,為了孩子,也為了自己保護好自己的婚姻。可是對這樣一個老公,我不想充當聖母,已經沒有信心過下去了。大人尚且還好,孩子太可憐了。取證的工作我還沒有做,也在猶豫要不要做。
時至今日再後悔說自己想當初怎麼走眼愚蠢也無用的。之前我的處理沒有經驗也太過平和,把老公當成一個具有成熟心智,足夠責任感的人來對待,可他34了行事還如同孩子一般。這和他的家庭有很大關係。他的母親對他有求必應,快七十歲了還事無巨細的呵護著自己的奔四的孩子。
我特別推崇你的文字和為人方式。晚睡你覺得我怎麼做比較合適呢?
我是贊成當婚姻遇到挫折的時候不要輕易放棄,但我也贊成凡事都有一個限度,對於那些屢教不改,頻繁突破底線的人,不值得耗盡自己所有的熱情去等待他們改變的那一天。
我個人的原則是:我可以在原地等你,但是我要知道你只是迷路了暫時認不清方向而已,而不是真的被風景迷亂了眼睛,走上了一條又一條岔路。如果是這樣,我就不能再等你了,因為我們已經彼此錯過。
有人說,老公是自己的親人,難道親人犯了錯誤就應該一腳踢開嗎?這話是沒錯,但夫妻之間的情分沒有血緣作為基礎,只是兩個獨立的個體互相依賴,互相作伴,老婆就是老婆,不是老師,更不是老媽,沒有義務一輩子都等著不懂事的孩子成熟,更沒有非要把他教育得「改邪歸正棄暗投明」的責任。
當老媽的,幾乎可以原諒孩子一切的錯誤,因為他是她的骨血,她是他的源頭,這是如何都拋不開的關係;而老婆,是有底線有原則的,是曾經兩個人因為彼此信賴和相愛而走到一起的,如果這一切因為男人的出軌而遭到破壞,如果他始終都回歸不到一個稱職丈夫的角色中,他就容易被淘汰。
更何況,男人出軌的時候知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知不知道自己是在傷害著妻子?絕大多數人都是知道的,作為成年人,尤其是受過教育的成年人,應該十分清楚這種行為的性質,即使在他撒潑放賴顧左右而言他為自己辯護的時候,他也始終都是知道的,心裡比誰都明白。但是他就是想要自私一下,就是想任性一點,就是想在道德的絕境殺出一條血路,你能有什麼辦法?
教育他?他什麼都懂。譴責他?他承認錯誤。面對這樣的一個人,如同老虎吃烏龜——沒處下嘴。
有的時候女人想不開的就是這一點,為什麼闡明利害他還是聽不進去,為什麼明知道和小三沒什麼好結果他還是控制不了自己。其實道理很簡單,如果教育、規則絕對有用的話,社會上就不會有那麼多貪污犯,也不會有那麼多讓我們惋惜的犯罪了。只要突破了道義和良知的底線,人就沒有什麼不能做出來的事情。靠說情講理來與人性中勃發的貪慾對抗,力量實在太不對等。
很多經歷了婚外情的婚姻都會有一個複雜糾纏的過程,也許最後出軌的那個人知道錯了,願意回頭了,但未必婚姻就能重新回到過去的軌道上面,這取決於另外一個人的選擇。夫妻之間,是有選擇的愛,當心被傷透,多少道理和懺悔都管不了作用。
現在,婚姻的這個選擇權就在你手裡。不要期待他能夠被教育的更成熟更理智,你只需要想明白,這個人值得不值得你去等候。如果值得,就過好自己的日子等著他「退燒」;如果不值得,就當機立斷。
取證的工作一定要做,不要說什麼曾經相愛過不忍心互相傷害的傻話,他已經傷害了你,你需要做的是確保自己不會被繼續傷害。離婚本身就是充滿傷害、謊言、翻臉和痛苦的過程,幸運一點的人可以用感情來解決法律問題,而絕大多數人都必須要面對冰冷的法律來仲裁共同生活中的一切。
面對出軌的男人,不要以為你手軟了別人就一定也會手軟,男人比女人更理性,當決定離婚的時候,絕大多數男人都會把女人當做敵人一樣去防備,事先佔據有利地勢,而那些因為婦人之仁放棄了維護自己權益的女人,可都哭在了最後。
做好最壞的準備,心要硬,手不能軟,才能可進可退。有了他婚外情的證據,你可以不用,但不能不用它來防身護體。就像出門的時候兜里揣著現金會覺得踏實一些,走夜路手裡握著一把刀你會覺得安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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