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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聞中的恩典

創38:1-30

  首先我們簡單的回顧及總結創世記的內容。一至十一章記載四大事件:創造、墮落、洪水、巴比塔。十二至五十章記載四大人物: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其實,他們都是平凡人,但是上帝揀選他們,與他們立約,使他們成為約中的子民。在他們平凡的生活里彰顯不平凡的人生。

  從三十七至五十章是約瑟的故事,三十七章1-2節提醒我們,以下故事是雅各的記略。有二種解釋:1、以下發生的故事是雅各記錄的;2、以下發生的故事是雅各住在迦南地之後,他的歷史(家族)記在下面。三十七章圍繞著雅各的十二兒子向讀者展開,雅各偏愛約瑟,引起哥哥們的嫉妒,哥哥們設計陷害約瑟。猶大出計謀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約瑟被以實瑪利人帶到了埃及。三十九章延續約瑟被帶到埃及,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約瑟就在波提乏家裡作僕人。在三十七與三十九章之間為什麼插入猶大的故事呢?猶大故事明顯打斷了約瑟故事的完整性,聖經作者如此安排,有什麼用意呢?在約瑟的故事中穿插這一段插曲,顯示這事件具有特別的重要性。讀者正急於知道約瑟在埃及到底遭遇了何事,卻被迫來看猶大的一段私生活。這事件卻成了以色列民族史上極重要的事。

  猶大是雅各的第四個兒子,但是前面三個兒子都犯了罪,失去了長子的名份。於是長子的名份就臨到了猶大的身上,但是在三十七章里猶大是一個貪圖錢財、出賣自己兄弟的小人,他如何能繼承長子的名份呢?其實我們讀三十八章,發現猶大是個極其糊塗、荒唐的人,他從兒媳婦生下兩位兒子:法勒斯和謝拉。聖經沒有在這裡作道德倫理的批判,故事就停留在這裡。我們將歷史翻到馬太福音1:3節,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我們讀這節經文就會知道,這是創世記三十八章所發生的故事,這個故事極不光彩,是一個醜聞。耶穌的家譜中為什麼記載這段醜聞呢?可見,創三十八章就是要告訴我們猶大得到了長子的名份,猶大支派成為王的支派,彌賽亞從猶大支派而出。由此可見,三十八章是猶大生命的一個轉折點,雖然是一個醜聞,但對於猶大而言是神的恩典臨到他,他的生命被改變了。

  題目:醜聞中的恩典--她比我更有義。

  一、身陷罪惡的猶大(1-23)

  1、被世俗同化(1-10):整個事件開始是猶大離開他的眾弟兄,去亞杜蘭的希拉家同住。他在那裡看見一位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她為妻。聖經沒有記載猶大為何娶書亞的女兒為妻?也沒有記載猶大的妻子叫什麼名字,只記錄了她是書亞的女兒的身份。可見,書亞是迦南地有身份、有權勢、有地位的人,有解經家認為書亞是當地一位富豪。猶大為何娶書亞的女兒為妻呢?從他出賣約瑟的事件來看,他不是愛書亞的女兒,而是出於他貪圖錢財。婚後夫妻關係不融洽,第一、妻子生第三個兒子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5),說明他沒有關心自己的妻子或此時夫妻已經破裂,她生了第三個兒子後就沒有生育了。第二、猶大的妻子死了之後,聖經說他得了安慰(12)。從他瑪設計誘惑猶大犯淫亂的罪來看,猶大就是一位好色之徒。可能他妻子健在的時候,他偷偷在外面拈花惹草,如今妻子死了如釋重負。

  由此可見,猶大對婚姻是十分輕率的,他忘了祖先的教訓。亞伯拉罕為兒子以撒娶妻的時候,就表示不可娶迦南女子。為什麼不可娶迦南女子,因為迦南地是一個罪惡滿盈的地方,神的選民不可與外邦人連合,雖然生活在迦南地,卻要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以撒吩咐雅各不可娶迦南地女子為妻。如今,猶大娶了一名迦南女子。他的行動偏離了蒙應許家族的傳統,不但叫人憂慮,更帶有神不喜悅之意。[1]不但如此,猶大還為自己長子珥娶迦南地女子--他瑪為妻。猶大的一家正逐漸融入迦南人的血統。[2]

  猶大被世俗化,但是猶大卻不以為然。什麼是世俗化?簡單說,除神化,把神從我們的生活中排除出去。猶大輕率娶妻及為兒子娶妻完全排除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教導,他照自己的原則及世界的標準行事。猶大的行徑導致他的兒子們生活在迦南地這種世俗的罪惡里。當他為長子珥娶他瑪為妻開始,上帝的審判就臨到了這個家庭。7節: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他的第二個兒子娶了寡嫂為妻,為哥哥留後。但是第二個兒子所作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12)。聖經很清楚的交待,猶大的二個兒子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各位,這就是猶大被世俗同化帶來的結果。他的兒子們行惡是因為猶大首先打開了罪惡的門,正如羅得離開亞伯拉罕,漸漸遷移帳棚,最後居住在所多瑪城。以利米勒帶著妻子拿俄米及兩個兒子離開伯利恆居住到摩押地,娶摩押女子為娶。羅得和以利米勒行動其本質就是世俗化,他們的離開其本質就是排除神在他們的生活里。

  各位,猶大被世俗同化,在提醒我們當代基督徒:

  1、基督徒不可與非基督徒結合,我們不要以為自己在信仰上很剛強,能站立的住。所羅門王可以說是一位合神心意的王,但是他娶外邦女子為娶妻,被妻子誘惑,偏離真神,導致以色列國分裂。王上11:3-4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許多基督徒找到無數的理由、借口,證明可以娶外邦女子為妻。其實這些理由和借口的本身就是一種世俗化的過程,世俗化的可怕就是漸漸的改變我們的觀念,把上帝在我們的生活里剔除出去。

  2、不要貪圖虛榮,猶大娶書亞的女兒看重的是她家的地位、權勢、財富。這個世界的人以這些為榮、為成功、為驕傲,他們以為人生的價值就是藉著地位、權勢、財富的彰顯。這是一種世俗化,是一種全球性的世俗化,古代如此,現代也如此。基督徒選擇配偶,我們看重的是什麼呢?是信仰嗎?還是地位、權勢、財富呢?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另外一個詞:現實。信仰很美好,現實很殘酷。這正是一種世俗化的表現,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用『現實』方式去生活:雖然信仰是如此教導,但是這個社會就是如此嗎?我們會找到很屬靈的話為自己的犯罪遮蓋。成功的把信仰從自己的生活中剔除出去,讓信仰哲學化、理論化、精神化。信仰是信仰、生活是生活,信仰與生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體系。世俗化的危險就在這裡,讓人自我迷醉,自我崇拜。教會也是如此,有錢有勢的人在教會裡就有地位、就有說話權。

  最近我發現溫州教會有一種怪現象,教會的管理制度完全用獨裁政治的制度,把獨裁的那一套模式套用在教會裡,其目的就是要在教會裡建造自己的王國。但是這些人被自己成功的欺騙,以為自己熱心的在服侍上帝,卻不知自己悄然登上『上帝』的寶座,在教會裡為惟我獨尊。大有『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之勢。

  3、被異教迷惑(11):猶大的二個兒子先後神被懲罰死去,但是猶大不知道兒子死亡的原因是他們犯罪、行惡被神擊殺。猶太卻認為他瑪是一個不祥的女子。按中國民間迷信的說法:克夫命。按照法律的要求,示拉長大之後要娶他瑪為妻,但是猶大害怕示拉也會被他瑪剋死,就打發她回娘家去。14節,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她為妻。有些解經家認為,猶大為示拉另娶了一個妻子。[3]可見,猶大認定他瑪就是克夫的一個女子。猶大是上帝的選民,但是他為什麼會有這種迷信的思想呢?是因為他看到迦南地異教都有類似的做法,他的信仰被異教所迷惑,深信這些民間的說法。當他看到自己的兩個兒子先後死去後,就認為他瑪才是罪魁禍首。

  異教迷信時常影響神的兒女,比如中國民間宗教的風水,房子的朝向、地基的選擇、日期、開業等這些有形無形中都影響基督徒,身陷民間迷信里。不久前,我老家準備建房子,就碰到這些問題。他們害怕建房子會破壞風水,嚴重的會克命,輕微的會失財,家庭不順等問題。

  4、被情慾所困(12-23):猶大的妻子死後,猶大不但沒有悲哀,相反他得到了安慰。就和朋友上亭拿參加剪羊毛。剪羊毛是當時社會最大的盛會,是一個尋歡作樂的日子。一般有妓女供男人們玩樂。[4]他瑪得知公公到亭拿參加剪羊毛的盛會,就脫了寡婦的衣服,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猶大看見城門口的他瑪,以為是妓女,就和她發生了淫亂。前面我提到,他瑪肯定知道猶大是一個尋花問柳的人,故此她打扮成妓女的模樣,引猶大上鉤。在這裡我們先不要用倫理的評判來看他瑪的行為及這個故事所要表達的意義。我們看到的猶大完全是一個好色之徒。因著他的好色,令他身陷在亂倫的醜聞里。各位,猶大還有臉面對世人及神嗎?

  到目前為止,猶大根本不像上帝的選民,他為了錢財出賣自己的兄弟、貪圖世界的權勢,財富、被世俗同化、深信異教的迷信、又是一個好色之徒。對,此時的猶大失去了他應有的身份。猶大可能認為自己很成功,從他娶書亞的女兒以後,他在迦南地就有了身份的認同,他不再是『希伯來人』,不再是外來人。他的岳父是他靠山,論錢有錢,論勢有勢。各位,你在這段經文里看到猶大失去了什麼嗎?『印、帶子、杖』。在古代這三件東西代表:『印』就像我們的身份證,象徵猶大是有身份的人。『帶子』是有身份的人打扮,類似官服。『杖』代表著權勢。可見,猶大在迦南地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權力。這三樣就像身份證、銀行專用的印章及授權書。這三樣合起來就代表著猶大的身份,拿到銀行就可以取錢了。猶大失去了什麼?聖經在告訴我們,猶大失去了身份。各位,我們是神的女兒,就應該有神女兒的身份和樣式。上帝創造人類是按照自己的形像創造的,每一位神的女兒都有神的形像。亞當犯罪玷污了神的形像、破壞了神的形像,失去了神女兒的身份;如今猶大身陷在罪惡里,導致他失去神女兒的身份。

  二、知其罪惡的猶大(24-26)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看他瑪,三十八章一方面讓我們看到猶大的罪惡。另一方面這個故事圍繞著他瑪展開。猶大為長子娶他瑪為妻,他瑪就成了猶大家繼承人合法的母親。猶大的第二個兒子俄南為什麼不願意為哥哥留後呢?就是害怕失去長子的名份。但是他瑪很看重這個身份,但是猶大奪取了他瑪的這個權利。如果我們留意創世記,你會發現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不會生育、以撒的妻子利百加不會生肓、雅各所愛的拉結不會生育。如今,他瑪成了一個不會生育的寡婦。不會生育就意味著他瑪將會失去合法的身份,失去這個家繼承人母親的身份。他瑪的不會生育不是她本身的原因,他瑪意識到這是猶大不給她生育的機會。故此,她設局欺騙猶大和她發生肉體的關係。解經家認為,他瑪所作合乎公義的要求,因為她是為死去的丈夫盡責任,但是她的手段太過危險……但並不違法。[5]按摩西的律法,他瑪有權利從至近親屬,為死去的丈夫得子。她下睹注在猶大的弱點上,藉他得後嗣,她的欺騙獲得成功。[6]

  大約過了三個月,猶大得知他瑪作了妓女,並懷孕了。就憤然而起宣布他瑪的死刑--這裡讓我們看到猶大人格中的矛盾及道德的雙重標準。在三個月前,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和他瑪發生淫亂,可能從他瑪之後猶大經常有這種尋花問柳的行為。可是,他得知他瑪有淫亂的行為之後,他立刻宣判了她的死刑。如果按摩西的律法,應該把兩個人都打死,猶大知道這個道理。但是猶大自己身陷在淫亂的生活里,卻有一個聖潔的標準對待他瑪。正如我們最近看到中國官方反腐,那些官方在落馬前大淡特淡反腐敗,自己就是一個最大的腐敗者。可見,猶大得知他瑪越軌行為後,他內心裡很激動,很高興,終於有機會可以除去他瑪這個禍災,可以免去示拉娶他瑪的危險。此時的猶大成為一個審判者,他站在神的角度宣布他瑪的死刑。就在猶大自鳴得意之時,他收到了他瑪從別人轉交給他的『印、帶子、杖』,讓猶大認一認這三樣東西是誰的,我就從誰懷了孕。

  我不知猶大看到這三樣東西之後的表情。但『請你認一認』這句話讓猶大反省自己的行為,自己過去身陷在罪惡里。他們出賣約瑟後,為了欺騙父親,殺了一隻羊布下一個約瑟被野獸吃的現象,把那件綵衣染紅了血,拿到父親那裡,請認一認。如今,他瑪打發人拿出他失去『印、帶子、杖』,讓他認一認。他本以為自己在黑暗中所犯的罪沒有人知道,他在人的面前仍然是一個公義、正直的人。當他瑪叫他認一認,這一個『認一認』就像一道光照在黑暗裡,讓猶大看到自己生命里的污點、醜陋、敗壞、自私、邪惡等。猶大不得不承認,他瑪所作的比他更有義。這是本章的關健經文,一方面猶大承認自己罪惡,承認自己沒有兌現他對他瑪的承諾。但另一方面他看到他瑪對猶大家合法繼承人母親身份的看重。雖然他瑪的行為極端,有違道德倫理。但是在雙重惡的標準下,猶大卻看到他瑪的行為比他更有義,這個義並不是行為的義。如果我們把這裡的義理解為行為的義那就大錯特錯了,猶大所說的義就是他瑪看重長子的名份,相信上帝對亞伯拉罕所應許的那位後裔。相比猶大,他作為雅各家的第四個人兒子,前面三個兒子都因犯罪失去了這個身份,猶大其實也失去了這個身份。如今象徵身份的『印、帶子、杖』重新回到自己的手裡,讓他認一認時,猶大認出了自己的身份。故此,他說:「她比我更有義」。

  各位,猶大認出了自己的身份,聖經也提醒我們:「請你認一認」。我們有認出自己是誰嗎?猶大認出自己過去所犯的罪,認出自己的不義,認出自己的敗壞和自私,認出自己的迷信和情慾。他本以為這些事都是隱藏的,是理所當然的,是他所人生努力奮鬥的目標。你有否認出自己身陷在罪惡里,卻不知罪,被各類罪惡迷惑,遊走在罪惡里。可能你的內心知道這些是罪,作為基督徒不應該去行,你也會像猶大那樣說,把行淫的他瑪拉出去打死了,然而自己卻身陷在淫亂中。任憑自己失去基督徒的身份,他瑪讓猶大認一認,今天我們在神面前也要認一認,我的身份還在嗎?盼望神讓我們每個人認出自己的身份,如同猶大認出長子的名份。

  三、獲得恩典的猶大(27-30)

  『後裔』是創世記反覆出的主題,也是上帝賜福的記號。他瑪給猶大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就在生產的過程中那個『長子名份』的主題再一次的出現。兩個嬰兒為了爭奪長子的名份,第一個先生出一隻手,接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隨後這個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接生婆說:「你為什麼搶著來呢?」給他起名叫『法勒斯』。接著弟弟也生出來,起名叫『謝拉』。這個故事與利百加生以掃和雅各很相似,雅各抓住以掃的腳出生。聖經如此描述就是讓讀者知道,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那位後裔如今臨到了猶大,要透過法勒斯延續下去。

  我們不盡要問,上帝為什麼把長子福分賜給猶大呢?為什麼不是那位完美的約瑟呢?創世記給我們看到上帝的揀選是出於上帝的恩典,絕非人的道德。按道德的標準,猶大根本不可能入選。但是上帝恩典的標準不按人道德行為,而是憑著上帝主權。羅9:15-16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關健不是人做了什麼,換取神的恩典。而是上帝有絕對的主權將恩典賜給某一個人。正如在這個故事裡,上帝透過一件不為人恥的醜聞,卻成就上帝賜恩典的渠道。猶大不是作了什麼獲得了恩典,如果按猶大的行為,他應該收敗壞。但是上帝改變醜聞,使猶大獲得恩典。

  總結:人的責任與神的主權

  在猶大的事件里我們可以看到,人要為自己所犯的罪負責任。當上帝的恩典臨到時候,猶大重新對自己的人生有了不同的認識。他本是偏離上帝的旨意,任意放縱自己。他為自己所犯的罪付出了罪的刑罰--他的兩個兒子先後死去,這是罪帶來的結果。但是上帝的恩典改變了猶大,他重新認自己的身份,悔改回到上帝的面前,對自己的人生負起了責任。創世記44章讓我們看到猶大是一位能承擔責任的人,能體貼父親的心。與38章中的猶大截然不同。他成為眾支派中的領袖,在弟兄中他獲得長子的名份,彌賽亞從他的支派而出。

  猶大的故事是很多解經家、牧師都不願意傳講經文,然而上帝透過人的敗壞成就他的救恩,人的軟弱不能攔阻神的作為。各位,或許我們的過去所行的事是不能見光的,是不能公開的,連提都不合宜。但是聖經透過猶大的醜聞讓我們看到上帝的恩典,耶穌就出生在這個家族裡,讓我們知道耶穌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猶大失落了他的身份,今被尋回。

  各位長輩、弟兄姐妹,你被主尋回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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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羅倫斯·端納,《創世記--文學注釋》,凌民興等譯(香港:天道,2003),251。

  [2] 羅倫斯·端納,《創世記--文學注釋》,252。

  [3] 亞金森,《創世記12-50章》,楊曼如譯,聖經信息系列(台北:校園,2007),196。

  [4] 迦南人的宗教鼓勵淫亂的儀式和生殖魔力,更強化了當時性的誘惑。

  [5] 艾倫·羅斯,《創造與祝福-創世記注釋與信息》,孫以理和郭秀娟譯(台北:校園,2011),778。

  [6] 艾倫·羅斯,《創造與祝福-創世記注釋與信息》,7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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