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學錄取中的種族歧視|大衛·弗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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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傑夫·塞申斯(Jeff Sessions)近來與川普總統的衝突中,保守派一直力挺塞申斯,原因有很多。昨晚,我們又多了一個為他執掌司法部而高興的理由。

據《紐約時報》報道,他們獲取了一份文件,文件表明司法部正在招募律師,「準備調查大學錄取中蓄意的種族歧視並開展相關的法律訴訟。」儘管司法部並未強調任何種族,《紐約時報》還是將他們的意圖描述為「重整資源」以保護「白人申請者」。

對此,我有不同看法,我認為司法部是在執行法律。如果你認為公平執法的主要受益者是白人學生,那就大錯特錯了。平權法案的真正受害者是我們的亞裔美國公民。

2015和2016年,亞裔美國團體對一些頂尖美國大學提起訴訟,這份控訴用證據表明高等教育中的種族歧視已到驚人的地步。例如,他們聲稱在「每一個SAT分數等級中,亞裔美國人的錄取通過率都是最低的」。為了能被大學錄取,亞裔學生的分數要比白人學生高140分,比拉丁裔學生高270分,比黑人學生高450分。

註:亞裔美國人團體的訴訟的完整版,見下方鏈接:

http://asianamericanforeducation.org/wp-content/uploads/2016/05/Complaint_Yale_Brown_Dartmouth_Summary2.pdf

不僅如此,控訴還展示了關於違禁配額(prohibited quotas)的有力證據。隨著亞裔人口的擴張,亞裔學生的大學錄取率卻停滯不前,正如反猶管理人員對猶太學生限定數量。

以耶魯為例,2001到2008年間亞裔學生的比例始終介於13.8%~13.5%之間,近十年時間波動只有0.3%,簡直不可思議。期間學生數量起起落落,比例卻一直不變。

訴訟正確抨擊了配額造成的傷害,以及適用於亞裔學生的顯著苛刻標準:

「耶魯大學、布朗大學、達特茅斯學院以及其他常青藤盟校的歧視行為對亞裔學生造成了巨大傷害,包括壓力/心理健康問題;高標準造成更大的學習壓力;對美國機構缺乏信任;自我認同危機;強化種族屏障。對每一位亞裔大學申請者而言,這種歧視會帶來一種感受,即身為亞裔美國人,他或者她比其他種族背景的同學更不像美國人。」

我能理解這種抱怨,因為,我親眼目睹過這種歧視。以前我也寫過,我曾任職於康奈爾大學法學院招生委員會,在那裡種族、民族以及意識形態有著十分清晰的等級之分。亞裔學生在錄取中面臨的壓力最大,其次是白人,其次是拉丁裔,黑人面臨的學術障礙最小。事實上,不同民族之間也存在差別。委員會喜歡墨西哥裔美國人勝過古巴裔,菲律賓裔申請者比華裔更受青睞。相對於渴望獲得經濟成功的人,他們一定會優先考慮那些表示願意致力於社會公正(social justice)的少數族裔。

註:作者大衛·弗蘭奇2015年的相關文章,鏈接見下方:http://www.nationalreview.com/article/418530/what-ivy-league-affirmative-action-really-looks-inside-david-french

此外,在現實中,平權法案往往增加了家境富裕的黑人和拉丁裔孩子的錄取機會,而非家境一般的白人和亞裔孩子。白人學生因為所謂的「特權」被拒絕,但是亞裔學生享受過什麼特權?畢竟今天還有經歷過集中營的日本人。歧視的後果和痛苦是實實在在的,更糟的是學術標準明確地告訴亞裔學生,他們必須做得更多,才能享受同樣的美國高等教育機會。

這符合哪一門子的法呢?畢竟1964年《民權法案》的第六條款,明令禁止聯邦資助的教育機構存在基於「種族、膚色、祖籍國家」的歧視行為。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規定,所有州都應使其管轄範圍內的人「受法律同等保護」。

數十年來,左翼的司法以及監管能動主義已經扭曲了這些意思。最高法院一再重申,第十四修正案允許大學錄取採用種族因素,目的是為了推動學生多元化,以維護「重大的國家利益」。左翼監管者已根本性地重寫了《民權法案》第六條款,這樣大學就可以採取奧威爾式的歧視,來「終結」所謂的歧視。

這些例外本應是小範圍的。大學應該拒絕公式和配額。錄取過程應該是「整體考量」,種族僅僅是眾多考慮因素之一。但在實際中,配額是存在的。在實際中,公式很清晰。在現實中,種族不只是錄取的因素之一,而是最重要的因素。

孩子們和家長們都知道這點,招生官員也知道。所以如果亞裔孩子志在考取頂尖大學,他們的家庭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配額造成的不公也會常常臨到貧窮的白人孩子,他們還要面臨所謂「白人特權」的負擔。配額也會傷害黑人學生,他們知道不用潛心學習也能獲得美國頂尖大學的青睞。

身份政治流毒甚廣,平權法案難辭其咎。它將種族觀念凝固於法律之中,使膚色遠比品格重要。它本為消除不公,實際卻產生不公。它的主要「成就」是讓一個已經分化的國家更加分化。我們都應清楚,僅靠塞申斯一人無力終結此毀滅性行為,但如果他的司法部能夠懲罰最惡劣者,震懾其餘,那麼,他至少可以開啟一段早該進行的進程。

編者註:平權運動,搞到最後卻成了另一種種族歧視。不過,這也佐證了保守主義的一個常見論點:由於人類理性和道德的不完美(這種缺陷是內在的且不可改造),「用心良好的」(在保守主義語境中,通常是一個貶義詞)政策往往事與願違。在現實生活中,不論中外,類似的例子並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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