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軌後,他這樣報復了她和情夫…
06-04
得知妻子跟張某保持過情人關係,李某對其進行報復,逼迫對方寫下10萬元欠條,並將其汽車開走作為抵押。日前,經李滄法院審理,李某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李某得知妻子與張某保持過情人關係,便懷恨在心,並預謀對張某實施報復。去年8月24日晚7時許,李某指使其妻子,在騙取張某信任後,將其騙至李滄區某小區南門。隨後,李某強行進入張某所駕駛的車內,並對其進行毆打。後來,李某採取言語威脅、恐嚇等方式,逼迫張某寫下10萬元欠條,並將其汽車開走作為抵押。事發後,張某報案。次日,李某被警方抓獲。
李滄法院審理認為,李某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構成敲詐勒索罪,但考慮到李某部分犯罪系未遂,予以減輕處罰,遂於日前做出上述一審判決。
轉自半島都市報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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