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為何對地震捐款有爭議

近日,香港特區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一億港元撥入賑災基金,計劃由特區政府直接把錢交給四川省政府,用以援助蘆山地震災民。結果因為沒有能夠在會期內進行投票,要押後表決。

首先,反對的議員並不都是反對特區政府捐款賑災,大部分是希望不要直接捐贈給地方政府,認為可以選擇其它的方法:比如給在香港註冊的民間機構,或者是給那些具有完善救災經驗的民間組織,或者乾脆直接購買救災物資等。說到底,就是不要把錢直接交到地方政府手上。不過香港特區政府反對,理由是:「我們不能在表示關懷、提供賑災撥款時提出一些特別的要求。」 其次,這次香港社會對於政府出面捐款確實有爭議。汶川地震之後,香港在綿陽援建的學校變成了商場,在媒體揭露之後,款項被特區政府追了回來,但這讓不少公眾質疑特區政府對捐款的監察力度,擔心這些錢最終沒有去到有需要的災民手中。

政府捐款,用的是全體納稅人的錢,也因為這樣,是不是所有人都願意被代表呢?這次地震,第一次成為一個問題。

上世紀90年代設立的賑災基金,本身就是由政府代表全體納稅人,對香港之外的災難提供援助的,看看一些數據:2008年內地雪災,捐助2.5億港元;2008年汶川地震,捐助3.5億港元;2009年台灣風災,5000萬港元;2011年內地旱災,1.5億港元;2011年玉樹地震,1.3億港元;甘肅泥石流,5000萬港元。

汶川地震後,香港特區政府還另外投放約100億港元,支持151個重建項目,完成了127個,總計支出86億港元。這些,都是香港納稅人的錢。

也因為這樣,重點在特區政府如何向公眾保證會監管捐款走向。雖然特區政府官員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對賑災基金的管理進行四項檢討,針對救援機構採取措施,包括在計劃開始及完成起計的一個月內,向委員會彙報進度接受財務審查等。但所有措施只針對申請撥款的救援機構,依然監管不到接收款項的地方政府和官員,解決不了官民互不信的問題。

一些支持政府撥款的議員還有政府官員擔心,撥款不通過,會顯得港人沒有愛心,不支持內地同胞。其實大家之所以對這筆錢捐不捐會有爭議,正是愛心和支持的體現,因為希望錢用在災民身上。既然之前出現了問題,現在也沒有證據證明這些問題不會再出現,那就尋找一種更好的方法。這是對災民負責,也對香港納稅人負責。這是應該有的一種姿態。

最後要說,其實香港民間捐款一直在進行。截至23號,中聯辦收到了五千五百萬港元捐款,邵逸夫夫婦向雅安捐款一億港元;截至25號,宣明會,紅十字會,樂施會收到的個人捐款超過一千萬港元。而不少香港的民間團體,從汶川地震之前之後包括現在,一直在內地踏踏實實的工作著。

還有,如果投票,其實一定會通過,因為立法會裡面,支持政府的議員占多數,現在反對派們用的是一種叫做「拉布」的戰術來拖延和表達立場而已。

說到捐款,再看點數據:根據國家審計署的報告,汶川地震,內地籌到797億元捐款,現在還有269億沒有用完。

來源:閭丘露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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