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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對飲酒這事兒是這麼看的?|孔子| 飲酒

孔子對飲酒這事兒是這麼看的?

來源:鳳凰網酒業 作者:萬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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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前551 -前479),是中國偉大的思想家,儒家學說的創始人。他的思想體系以仁、禮各為兩翼,具有各自地位、價值,而且相互關係。仁是禮的內在根據,仁心外化而成禮,依禮而行而成仁,這兩個方面相輔相成。孔子將其仁禮思想應用於酒道,豐富和發展了西周「酒德"、「酒禮"的規範,從而形成了以酒德、酒禮為核心的儒家倫理道德型酒道,酒德是以「仁"為準則,而酒禮以「禮"為原則的。孔子酒道是儒家酒道的奠基者,是中華日神酒道(王者酒道) 的奠定者,它自成中國特色的體系,立於世界酒道之林,也毫無愧色。

一、以倫理道德為原則的酒德觀

仁的思想,在孔子的思想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決定、影響了其它方面的思想。 孔子從宗法制的「親親"原則出發,指出「愛人是仁本質,從而建立了對後世影晌極為深遠的仁的思想體系。「孝弟"所規範的是家庭關係,它規定了男性在與父母及兄長的相互關係中的地位,從而確定了家庭內部最為重要最為核心的秩序,即以男性為中心的尊卑之別、長幼之序。由於受到儒家倫理中心論的影響, 中國人特有的思維方式之一,就是以倫理為中心的「直觀外推」的橫向類比方式,一切歸之於倫理,又從倫理上外推。孔子的酒德觀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以「仁」為核心的仁理道德觀念向酒事規範延伸的產物。所以,孔子論酒就體現了倫理中心。《論語·為政第二》載: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意思是說:盡孝,必須和悅竭誠,有事情由子女代勞;有酒肉先敬長養老。這種觀念來自於《尚書,酒誥》羞惟君,爾乃飲食醉飽",可見孔子對周禮的繼承。在他的弟子及其後代中,「曾子養曾晰,必有酒肉……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孟子.離婁章句上》) ;與夫子教導分不開。禮以倫理為中心,以維護秩序為目的,這種倫理秩序也隨著內推外引的思維方式,從家庭推廣到國家、天下,酒禮的政治功能也離不開這種思維模式, 所謂「家國同構",比如鄉飲酒,子曰: 「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論語·鄉黨》),按酒德精神提倡尊老尚賢,體現了酒禮「明長幼之序"的功能。 在《禮記·鄉飲酒義》中,孔子闡述了鄉飲酒禮上的獻酬辭讓、升降坐立等各種關於酒的禮儀規範,得出結論:只要按照這些規範, 體現「貴淺明,隆殺辨,和樂而不流,弟長而無遺,安燕而不亂" , 則「足以正身安國" ,「故曰:吾觀於鄉,曲知王道之易易也。」由小見大,從一個鄉飲酒禮的實施正確與否,可以看出一個國家的政治清明與否,這正是孔子重視「禮」以包括飲酒之禮的原因。

酒德是儒家酒文化思想的核心,也是儒家修身養性、經邦濟世的政教觀念的延伸。可見這個酒德,不但是個人道德修養的需要( 即下文的「不及亂" ),不但是維護家庭、家族的需要,更是治國平天下的需要。 所以,圍繞酒禮與酒德,孔子作過一些直接論述,說:「七日戒,三日齋,承一人焉以為屍。過之者趨走, 以教敬也;醴酒在室, 醍酒在堂, 澄酒在下, 示民不淫也;屍飲三,眾賓飲一,示民有上下也; 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故堂上觀乎室,堂下觀乎上"(《禮記·坊記》)。孔子所最注重的「喪祭"酒禮中,從上到下也貫穿著微言大義與教化精神,特彆強調它對維繫家庭、家族關係的組織與教化功能。在治國平天下的問題上,他則反對「酗酒廢政"。他晚年整理六經,魯哀公向其問政,他總結三代興亡,就將酒德精神與邦國興亡的政治教化聯繫起來,高度豐富了酒德的歷史內涵。當然,孔子知道,酒是一種雙重物質,「本為祭祀,亦為亂行",雖可「起造吉凶",但「德昏政亂"的根本原因還在於人事。所以他又說:「所謂失政者:疆蔞未虧,人民未變,鬼神未亡,水土未絪;糟者猶糟,實者猶實,玉者猶玉,血者猶血,酒者猶酒。優以繼讖,政出自家門,此之謂失政也。"(《大戴禮記.少閑第七十六》)失政的原因在於上下相爭,「政出自家門"、「非天是反人自反",這裡既含有對酒的諫

誡,也含有對人不當飲酒的指責,這樣使得孔子的酒德觀念既堅持了原則(反對「酗酒廢政"),又更加富有靈活性與針對性,不至於過分誇大酒的作用。

二、以維護秩序為原則的酒禮

以禮論酒, 是孔子飲酒的重要理念。 他沒有專門論酒的文字,往往把飲酒放在談禮的場合中進行歸納和總結。 在他看來,禮具有神秘性、等級性與實踐性。 而飲酒,也被他納人到禮的文化系統中進行文化闡釋,形成了他的酒禮觀, 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首先是神秘性。孔子認為,以飲食享神,再伴以相應的儀式,祭祀也就產生了,中國文化的基柱——禮也就產生了。《禮記·禮運》中引孔子說:「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祭祀從原來的水發展到酒敬鬼神,從鑿地盛水發展到陶制酒器乃至青銅尊彝盛酒,從手掬發展到酌獻儀式,從土塊、土鼓發展到金石革木等敲擊樂器作樂娛神,再進一步的發展就是從酒器獻神到敬賓、從作樂娛神到娛人,禮樂的形態更加趨於成熟和完善。他不僅注意到酒肉祭祀過程中「禮」的起源、產生,而且非常強調祭祀過程中,各種儀式的合禮、器物的陳列。《禮記·禮運》引孔子談到酒和酒器的陳列時說:「後聖有作,然後修火之利,……以炮以燔,以享以炙,以為醴酪,……以事鬼神上帝,皆從其朔。故玄酒在室,醴盞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鐘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祭祀中的禮樂,包括酒類、酒器的擺設,各個細節都要求規範,而「玄酒」之設,正體現他的反本求出的文化觀念,這是孔子以禮論酒的一個特點。由神及人,酒在禮樂活動中也自然而然地被賦予了莊嚴而神秘的色彩。

其次是等級性。這種貴族等級秩序在禮樂文化中,主要表現在禮儀和禮器兩個方面。孔子非常重視禮儀,已為世所知;其實他對禮器也是非常重視的。他說「器以藏禮」(《左傳》成公二年),就非常強調禮器的載體作用和表現身份、地位的功能,一旦發現禮器(包含酒器)使用不合規矩而引起等級秩序混亂時,就要不遺餘力地予以譴責,如《論語·雍也》中的「觚不觚,觚哉!觚哉!」在孔子看來,周禮規定的一切都是完美無缺、神聖不可犯的,作為禮器的觚不合古制,說明禮有變化,因為慨嘆起來;《論語·八佾》:「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這裡,反坫是築於廳堂上的土檯子,飲宴後放回酒器的地方,按周禮只有國君與外國君王建立關係時才有,而臣子也有,所以說管仲不知禮, 這是對管仲用器違禮的嚴厲批評。 《禮記· 禮運》引孔子曰「盞斝及屍君,非禮也,是謂僭君」。夏曰盞,殷曰斝,都是先王之爵,只有周與魯郊天時用之,而後來的諸侯也使用了,都是「僭越行為"。

酒禮的禮儀、席位、起坐等都能反映上下尊卑的差別。「席則有上下",「立則有序,古之義也",若「席則無上下,則亂於席上也;……立而無序,則亂於位也"(《禮記,仲尼燕居》),可以說,等級森嚴的觀念滲透到宴禮的每一個細節中,這就是孔子所要強調的一個內容。《史記孔子世家》:「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可見孔子從小就非常熱衷於禮儀,中華酒道的禮儀化精神,與孔子分不開。

孔子生活的春秋時代,燕饗(又做宴享)賦詩之風成為諸侯、卿大夫間社會交往、傳情達意的一種通用文化語言符號。由於軍功貴族力量的上升,導致社會結構的變化,原有的西周酒禮以周王為中心,就不能再適應新的形勢的變化需要,因此在實際國家政治、軍事、外交生活中,傳統的燕饗就產生了新的變化,這種變化從一方面來說,是舊禮的破壞;從另一方面來說又是新禮的重構。這種變化表現在:一是宴饗規格的變化,出現了低等貴族宴饗高級貴族的現象,如「鄭伯享王於闕,樂備" (《左傳》庄公二十一年)的新情況;二是宴用詩歌、樂舞等級的混亂。如魯公享衛寧武子,晉侯享穆叔( 分別見《左傳》文公四年、襄公四年)的時候,都用了只能是天子宴諸候時用的音樂,在當時孔子看來,簡直同季孫使用「八佾」一樣,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情;三是獻酒之禮的破壞。 在西周盛時,一般的場合只能行一獻之禮,這一獻之禮包括一次獻《酢、酬,只有天子的饗禮時才能用「九獻之禮"。可是,春秋時代,楚成王享晉公子重耳(《國語·晉語》),鄭伯享楚子(《左傳》僖公二十二年),都用了九獻之禮,顯系僭越行為;四是祭祀、宴飲場合中酒器(屬於禮器的一部分)使用等級的混亂。這些都是由於宗法制度的瓦解,導致禮樂制度的崩壞,在宴禮上的反映。而孔子的批判,恰恰流露出他履行周禮的一貫主張,反映了他的保守性。

第三實踐性。剋制自己,履行周禮,是孔子論道、實踐的一個重要出發點。不僅他的論酒,是以「禮」為核心的;而且他的酒禮實踐,也是以「禮」為核心的。《禮記·仲尼燕居》:「子曰:師!爾以為必鋪几筵,升降酌獻酬酢,然後謂之禮乎?爾以為必行綴兆。興羽龠,作鐘鼓,然後謂之樂乎?言而履之,禮也。行而樂之,樂也。君子力此二者以南面而立。」可見,孔子論禮,主要的著眼點不是在它的禮儀規範上,而是在它的實踐上。像宴禮上的酌獻酬酢,屬於禮儀性的東西,有了這種禮儀,才能創造一種既嚴肅又活潑,既顯示等級又宴以合歡合好的氣氛。但「禮」,關鍵還是在於它的實踐中。

三、以中和適度為原則的節酒觀

中國「德」與「禮」都特彆強調「節」字,既肯定「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同時強調「節之以禮」。孔子論飲酒,就堅持了「以禮制欲」德觀念。他說:「唯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朱熹注云:「酒以為人合歡,故不為量,但以醉為節,而不及亂耳。」程子說:「不及亂者,非惟不使亂志,雖血氣亦不可使亂,但浹洽而已可也。」這裡朱熹講的「醉」字與《詩經·大雅·既醉》的「醉」字同義。《說文》:「醉,卒也,卒其度量、不至於亂也」;《正字通》進一步解釋:「醉必伐德喪儀,醉之從卒。卒,終也,與酒俱卒,危辭也,所以寓戒意也。」用現代化說,卒就是終止的意思,即微醉半酣、終止過量,寓有諷誡之意。張長《飲酒微醺》說:「就我的感覺和觀察而言,『微醺』之時,常常是思維敏捷,妙語如珠,飄飄然妙不可言之時。此時『獨酌無相親』也好,三五好友神侃也罷,便是大款間談生意,均是最佳境界。」正是這種境界。後人把飲酒過量釋為「醉」,失其本意。另外這段文字見於《論語·鄉黨》,而《鄉黨》談的都是孔子對衣食言行等日常禮僅生活的態度和觀點,不妨看作是《論語》中的《禮記》篇,可見孔子是站在「禮」的立場上論酒的,體現了儒家的「 中和"的飲食觀:不反對飲酒,但反對過度縱酒。在對待後世所謂的「酒色財氣」上,孔子只反對色、財、氣,不反對飲酒:「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色、斗、得,其實相當於後世所謂的色、氣、財。孔學後人、亞聖孟子進一步補充了「酒」,把「博奕好飲酒"當作「五不孝」之一。這個」好"字,恐怕是貪多務得、飲酒及亂的意思。

《孔叢子》平原君引用當時諺語說:「堯舜千鍾,孔子百觚,子路嗑嗑,尚飲百榼。」孔融《難曹公表制禁酒書》亦說:「堯不千鍾,無以建太平;孔非百觚,無以堪上聖。"這些說法與孔子的「唯酒無量,不及亂"的思想相抵觸。《論衡·語增篇》按常情、常理早已駁之:「孔子百觚,聖人胸腹小大與人均等,若飲千鍾,宜食百牛;能飲百觚,則能食十羊。使文王身如防風,孔子身如長狄,文王孔子率禮之人,垂譽後世,豈千鍾百觚耶?」高允《酒訓》亦引古人之言加以駁斥:「往者有晉,士多失度,肆散誕以為不羈,縱長酣以為高達,調酒之頌,以相眩曜。稱堯舜有千鍾百觚之飲,著非法之言,引大聖為譬,以則天之明,豈其然乎?且子思有云:夫子之飲,不能一升。以此推之,千鍾百觚皆為妄也。」

總之,孔子論酒,具有相當的原則性,那就是:飲酒必須講求酒禮與酒德。 酒禮是酒德的外化,酒德是酒禮的內質。這一點不僅貫穿了他的關於禮、德的學說,而且也貫穿到他的觀人學說中。《莊子.列禦寇》闡述他的觀人「九征」,其中之一就是「醉之以酒以觀其則」 ,此說與《大戴禮記·文王官人》「觀誠」中所謂「醉之,以觀其不失也;縱之,以觀其常」是一致的。所以,曾子所謂的"飲食之而觀其有常也(《大戴禮記·曾子立事第四十九》,皆申孔子之義。而「九征」中以酒觀人之說,雖見載於道家之書,但反映了儒家精神。

孔孑關於酒禮、酒德的思想,實際上仍然來源於西周初期的觀念。中國飲酒之禮、饗禮,至少在商代就已經形成,西周繼承並總結了飲酒之禮,而且提出了酒德的概念。周人最早提「德」的概念,而且「德」字最早出現在可以確信為周人的著作《尚書, 酒誥》中,主要指的就是酒德:批判商紂酒德之失,提倡文王酒德。《大戴禮記·少閑》引孔子批評夏桀、商紂之「荒耽於酒"、「德昏政亂」,其觀念明顯來自於《酒誥》。《三禮》中引用他對鄉飲酒、饗禮的闡述,實際上代表了儒家對酒禮、酒德觀念的總結與創新。孔子將當時對「酒」的認識推上一個新的高度。所以,從對周禮的繼承、總結與創新,以及對後世的影響來說,孔子在當時是中國文化的集大成者、奠基者。

王逸《正部論》:「仲尼門人鋪道醇、飲道宗」,袁宏道《觴政·八之祭》說:「凡飲必祭所始,禮也。今祀宣父曰酒聖。『夫無量不能亂』,觴之祖也,是為飲宗。」孔子「惟酒無量不及亂」,以禮論酒,堪為飲流百代不易之法。 而酒聖、觴祖、飲宗,正好奠定了孔子在酒史中的崇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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