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講述07】禪宗叢林
06-04
第一節叢林概述叢林,指僧眾聚居之寺院,尤指禪宗寺院。昔時印度多 於都城郊外選幽靜之林地,營建精舍;故僧眾止住之處,即 以蘭若(空閑)、叢林等語稱之。經典中對「叢林」 一語之 解釋頗多,如《大智度論》卷3載,僧眾和合居住一於一 處,猶如樹木聚集之叢林,故以之為喻;《大莊嚴論經》謂, 眾僧乃勝智之叢林;又據《禪林寶訓音義》載,「叢林」二 字系取其草木不亂生長之義,表示其中有規矩法度。此外, 亦有以「貧婆那」為叢林之梵語者,如《祖庭事苑》卷2: 「叢林,梵語貧婆那。」此或系根據《阿育王經》卷7所載之 「貧陀婆那叢林」一語而來;然「貧陀婆那」仍僧院之名, 其梵語為Pinda_Vana,意譯為飯林,故不應將其作為叢林 之梵語。』叢林通常指禪宗寺院,故又稱禪林。又以芳香之栴檀樹 林比喻佛門龍象所住之清凈叢林,故亦稱為栴檀林。然於後世,教、律各宗寺院亦仿照禪林制度而稱叢林。叢林之中, 寺產一切歸公,且依一定規矩而容納十方來住之僧眾,其住 持人選亦經僧眾同意,而由十方名德之合適者出任,故叢林 又可稱為「十方叢林」。另據《大乘義章》卷13記載,叢林 能生智慧、神通等功德,故又稱「功德叢林」。我國禪宗自六祖慧能之後,以百餘年間,禪徒僅以道法 相授受,多岩居穴處,或寄住於律宗寺院,齟酷時生,馬祖 道一乃創叢林,以安禪侶;其後有百丈懷海以禪眾聚處,尊 卑不分,說法住持未合規制,遂折衷大小乘經律,制定清 規。自此,叢林之制大備。其後,經唐末五代至宋,叢林建 置益臻完備,禪眾亦以集中居住為常,名德住持之叢林,多 在千人以上。北方之叢林始盛於宋代,仁宋時禪道盛弘於汴 京;神宗敕命創立慧林、智海二大禪院,後皆成為京師(開 封)著名之禪林。至徽宗崇寧二年(1103),宗賾編集《禪 苑清規》時,叢林制度已燦然大備。宋室南渡後,禪宗名僧 輩出,所居叢林皆極一時之盛,史彌遠遂秦請定江南禪寺為 五山十剎。即:餘杭徑山寺、杭州靈隱寺、凈慈寺、寧波天 童寺、育王寺等為禪院五山;杭州中天竺寺、湖州道場寺、 溫州江心寺、金華雙林寺、寧波雪竇寺、台州國清寺、福州 雪峰寺、建康靈谷寺、蘇州萬壽寺、虎丘寺為禪院十剎。至 此,叢林制度遂遍行於江南,歷久不衰。叢林規模,初時較小,於一寺之中,僅有方丈、法堂、 僧堂及寮舍。以住持為一眾之主,尊為長老,居於方丈。初 不立佛殿。惟建法堂,後世乃立佛殿。所有禪眾盡入僧堂,依戒臘之久近安排位次,並施行普請(集體勞動)法,無論上下,均須參加生產勞動以自給。又置十務(十職),稱為 寮舍,每舍有首領一人。於叢林未設之前,寺院首腦為三綱,即上座、寺主、維 那(都維那),皆為領導大眾維持綱紀之職僧。既設之後, 古規所載之執事則有首座、殿主、藏主、莊主、典座、維 那、監院、侍者等名目。後世叢林組織日漸龐大,各寺家風 不同,住持者多因時制宜,各立執事,名目層出不窮,《禪 苑清規》所載叢林執事之名即有23種。叢林制度自宋以來,少有更改。今日所行者,系根據元 代《敕修百丈清規》,更有增減細分其職別,可達80種之 多。蓋叢林執事之多寡,各依其規模建制大小而定。主管一 寺者,即表持法永住之意,稱為住持,或稱方丈、堂頭和尚 等。住持以下為諸執事;從事寺務而隨侍於住持身邊者,稱 為侍者。據《敕修百丈清規》卷4《兩序章》載,於大禪宗 寺院設有東序六知事,西序六頭首等。序列於法堂東側之職 位,總稱為知事;而序列於法堂西側之職位,則總稱為頭 首。知事:即執事務之意,又作主事、執事。六知事,即指 都寺、監寺、副寺、維那、典座、直歲等六種職位。3.都寺:又稱都總、都監寺、都管、庫司,即統轄事 務之最上位者。4.監寺:又稱監院、院主、寺主、院宰、主首、權 管,位於都寺之次,為監督全盤事務者。5.副寺:又稱庫頭、知庫、櫃頭、財帛、掌財,即掌 理會計出納者。維那之上位稱上副寺,下位稱下副寺。6.7.8.維那:為綱維與羯磨陀那(梵語Karma-ctena.意 譯為授記)二字之略,又作都維那,意譯為悅眾,即掌僧眾 威儀進退i職者。9.典座:掌理飲食、床座之事。10.直歲:掌理有關營繕、耕作等作務,其職稱雖表 「一年當值者」之意,然亦有任期不限一年者。以上六知事中除都寺外,余者稱為五知事。監寺、維 那、典座、直歲四者,稱為主事四員。在都寺以下,監寺以 上,亦有另置都文(都聞)一職;又專門掌管常住金錢、谷 物等之出納者,稱為提點。頭首:即率先領導之意。六頭首,即指首座、書記、藏 主、知客、知浴、知殿等六種職位。首座:又稱第一座、座元、禪頭、首眾,與「上 座」同義,指居大眾之首位,儀錶堪為大眾典範者。其中, 於僧堂出人板(置於僧堂中央所設聖像龕之左右)前方領眾 者,稱為前堂首座;於後方領眾者,則稱為後堂首座。此二 者中,以前堂首座為最上位。書記:又稱外史、外記、記室,即掌理文書者;對 此,書狀侍者又稱內史、內記。藏主:又稱知藏、藏司、經藏堂主,即掌管經藏等 圖書之收藏者。知客:又稱典客、典賓、客司,掌理有關外賓之事宜。知浴:又稱浴主,即掌理浴室者,其下設有浴頭, 從事此項職務。知殿:又稱殿主,即掌理佛殿、法堂之香燈等。六頭首中除知殿外,余者稱為五頭首。其中,前堂首 座、後堂首座、東藏主,西藏主、書記等,可代替住持行使 小參之職,故又稱為秉拂五頭手(秉拂,手持拂子之意)。禪僧於佛殿、法堂等處修建法會時,住持位居中央,六 知事、六頭首分列左右。六知事為東序,六頭首為西序,合 稱兩序,或稱兩班。然據日本《黃檗清規》所載,首座、西 堂、後堂、堂主、知藏、知客、知浴、丈侍、監收等為西 序,都寺、監寺、副寺、維那、典座、直歲、悅眾、客堂 主、耆舊、居士等為東序。禪林中,侍者依所任職務性質之別,而有不同之稱謂。 若隨僧堂所安置之聖僧,稱為聖僧侍者。隨侍住持身邊者, 稱為方丈侍者。於方丈侍者中,隨侍記錄上堂、小參、普 說、開室、念誦法語者,稱為燒香侍者,又稱侍香;負責有 關住持之書函,文書等事者,稱為書狀侍者;應接住持之賓 客者,稱為請客侍者,又稱侍客;專司住持飲食方面之事 者,稱為湯藥侍者,又稱侍葯;掌理住持所有之資財者,稱 之為衣缽侍者,又稱侍衣。以上稱五侍者。其中,燒香、書 狀、請客三侍者,合稱為山門三大侍者。此外,或以巾瓶、 應客、書錄、衣缽、茶飯、幹辦等為六侍者。又燒香、書 狀、湯藥各侍者,於修法會之際,列於西頭首之次,稱為立 班小頭首;而堂頭侍者(方丈侍者)、聖僧侍者、延壽堂主、 爐頭、眾寮寮主等,稱為院中小頭首。又在侍者寮(侍司、 擇木寮)無擔任定職者,稱為不釐務侍者。其他尚有秉拂侍 者(聖僧侍者兼任)、侍真侍者(服侍高德之亡靈)等。以上諸職中,以都寺、維那、燒香侍者為要職,稱為山 門三大禪師。知事之退職者,及侍者、藏主、書狀之退職 者,稱為勤奮。其次,寮元為掌理眾寮者,其下有寮長、寮 主(知寮)、副寮、望寮等。各寮主所屬之大眾,稱為洞腳。 從寮元以至從事各種雜務者,通稱辦事。辦事者依其負責之 職務,一般稱某某主、某某頭等。例如:閣主、塔頭(侍 真)、延壽堂主(捏槃堂頭)、飯頭、粥頭、湯頭、茶頭、菜 頭、蕃頭、醬頭、米頭、麥頭、谷頭、園頭(又稱園主,專 掌理菜園。其下勞動之大眾稱為園夫)、磨頭(磨主)、水 頭、火頭、柴頭、炭頭、爐頭、鍋頭、燈頭、桶頭、樹頭、 鐘頭、凈頭(又作持凈,擔任掃除廁所之職)、莊主(又作 都庄,即寺院土地之管理者。其副手稱副庄,耕作之工頭稱 為甲干或庄甲,其耕作者稱為庄佃、莊客或地客)、監收、 都場、都倉、廨院主(擔任購買、接待、官廳等事務)、街 坊化主(又作街坊、化主、供養主,指在市中托缽募化者) 等。掌理各種營繕作業之所在,稱為修造局,其下有監作與 作頭。在僧堂內看守僧眾之床位、衣缽者,稱為直堂。某 月、某日之值班,分別為直月、直日。於告香普說之際,熟 請儀禮、率領新參,居首位而代行儀式者,稱為四喪參頭, 或單稱參頭;若屬大眾一同來參加之儀式者,則由首座擔 任。輔佐參頭者,稱為副參,後補者稱為望參。參頭之下,三人一組之首位,稱為小參頭。又參頭行者(行者之參頭) 為行者中居首位指揮者之稱,而與參頭有別。擔任楞嚴會上 誦咒之職者,稱為愣嚴頭;依此類推,亦有般若頭、華嚴fm禪丨 頭、彌陀頭等。此外,於官吏等來寺請求住持說法時,預定 $ —人代表大眾與住持問答,稱為禪客;臨時充任問答者,則 J 稱放禪客。執行寺務之輪值者,稱為直廳(廳,指寺院內辦 公之處所)。夜半巡邏者,稱為巡更。出使外務者,稱為專 使。掌管灶火者,稱為火客、火佃、火伴。扛轎者,稱為轎 番。此外,寺院中從事諸職服務者,亦有所謂行者。行者之 居所稱為行堂,行堂之主首者,稱行堂主,或單稱堂主。行 者有披剃者,亦有未披剃而攜帶家眷者,種類繁多,例如參 頭行者、副參行者、執局行者(方丈行者、六局行者之總 稱)、庫司行者(隨從都寺)、堂司行者(隨從維那)、庫子 (副寺寮之行者)、客頭行者、茶頭行者,喝食行者(喝即唱 之意,飲食時,唱報飯食、湯菜等名稱者)、供頭行者(又 作供過行者,即分配飯食者)、直殿行者、眾寮行者、門頭 行者等。年少之行者,稱為童行或行童、道者、童侍、僧 童,或稱驅烏沙彌、沙喝(飯食時之響導,相當於充任喝食 沙彌之意)、聽叫。類同於行者,有所謂凈人(又作共行), 指不刺發而為僧眾服務者。蓋叢林職位繁多,猶如朝庭之文武兩班,以供維繫寺院 之法命。然此職位制度,自宋以降,諸宗融合,於一般較大 之寺院皆循此制度,而小寺院則無此細分。現今的寺院職 位,更有其名,寺院大多的職位,皆成歷史之稱謂。叢林之組織完備,內部分工甚細,執法(清規)甚嚴。 方丈之下,基本組織有四,即所謂「四大堂口」:一禪堂(僧堂),為叢林之中心。二客堂,職司接待客人及內務。三庫房,掌管收租及購置保管物品、錢糧等。四衣缽寮,住持方丈之事務所。重要寺務由住持會同首座等班首及四堂口之上首共議進 行。此外有首座寮以安置上座名宿,有侍者寮以安置初學新 參,有行者寮以安置雜務行者及童行,有眾寮(雲水堂)以 臨時接待過往禪旃,又有蒙堂以安置知事職僧以上之退職人 員,有單寮以安置副寺以下之退職人員,有延壽堂以安置老 病僧人,有莊田以供禪眾從事生產,各堂口又各立規約,以 資遵守。叢林之種類,據《五燈會元》卷15《智門光祚禪師》 條所列舉者有四,即:檀叢林、荊棘叢林、荊棘叢林而有 暖檀圍繞、祖檀叢林而有荊棘圍繞。此系依據叢林周圍所種 植之樹木而分別之。然而叢林以其住持傳承之方式不同,又 可分為子孫叢林(法門叢林)與十方叢林兩種。自宋代起, 叢林即有甲乙徒弟院、十方住持院、敕差住持院三種。其 中,甲乙徒弟院系由自身所度之弟子依序傳承,略稱甲乙 院;十方住持院系請諸方名宿住持,略稱十方院;敕差住持 院系由朝庭給牒任命住持,略稱給牒院。甲乙徒弟院采師資 相承之世襲制,故又稱制度叢林或子孫叢林;十方住持院之 住持由官吏監督選舉,故又稱十方叢林,後世大體沿用此等 制度,並無太大變動,惟已無敕差住持院。十方叢林依住持 繼承製度之不同,又可分為選賢叢林與傳法叢林。如鎮江金 山寺之住持,即依法系相傳,稱為傳法叢林;寧波天童寺自 清末敬安和尚重興後,改為十方選賢制度,稱為選賢叢林。1924年,廈門南普陀寺改子孫叢林為十方選賢叢林,即依 天童寺之選賢方法,訂立《十十常住規約》二十條,並規定 了《選舉法》、住持任期及進退院手續,此種選舉制度,成 為叢林住持史上之新猶。有關叢林中之行事及古德風規之禪宗典籍甚多,除各種 《高僧傳》、《僧寶傳》之外,各類之《清規》亦為了解叢林 型態、內涵之重要資料,其重要者,除上舉之《百丈清規》 外,另有《入眾日用清規》、《入眾須知》、《禪林備用清規》、 《幻住清規》、《叢林兩序須知》等。此外,道融之《叢林盛 事》、慧彬之《叢林公論》、慧洪之《林間錄》、凈善之《禪 林寶訓》、無慍之《山庵雜錄》等,均為研究禪宗叢林行事 之重要文獻。第二節叢林清規禪林規制稱為「清規",是禪林僧眾共同遵守的規則和 制度,是從佛陀所制的戒法中發展出來的。因此,與其戒法 既有共同處,又有區別點。在我國,東晉道安首創「僧尼規 范三例」以後,即隨時有在戒律以外別立禁約之舉,如支遁 立眾僧集儀度,慧遠立法社節度,乃至梁武帝造光宅寺於金 陵,命法云為寺主,創立僧制,用為後范,皆是其例。到唐 代禪宗盛行懷海遂制《百丈清規》,而這些清規是怎樣產生 的呢?在元一咸《至大清規序》中說:「聖人以波羅提木叉 為壽命,而百丈清規由是而出,此固叢林禮法之大經也。」這裡告訴我們:一、清規規制是從戒律產生的。二、清規規 制是結合和適應我國國情而制定的。南宋惟勉在《咸諄清規 序》里說得更明確而具體,它道:「清規猶儒家之有禮經,禮者從宜,因時損益。」就是說清規規制是適應時代和情況 的需要。因時因地而制,又因時因地而應作增減(損益),博約相適,關鍵是「從宜」。禪林規制既是從戒制產生的, 那麼,戒制又是怎樣發生和發展的呢?又是如何演變成為禪 林規制的呢?公元前六世紀許,釋迦牟尼成道以後,到鹿野 苑(今波羅奈城)為病陳如等五人三轉四諦法輪,從此創建 了僧團。但此時還未制戒,還沒有傳戒所規定的僧數。根據 有部《毗奈耶》卷1說,釋迦「證覺」後第十三年有蘇陳那 (《四分律》作須提那)犯過,始與諸比丘結戒,創製波羅夷 (譯作棄,即棄於佛法之外)不共住戒法。以後比丘越來越 多,新犯過失也隨之增多,即制定相應的禁戒,逐漸成為系 統而完備的律制。約在釋迦人滅後的一百年頃,佛教僧團內 部由於對戒律解行上的差異(一說二百年頃大天五事),開 始分成上座、大眾兩個根本部派。後南傳佛教奉行上座部 律,至今不衰。但由於對律制的理解和奉行漸有差異(如比 丘手能否接觸金錢等的不同主張),因而各國佛教又分成若 干派別,僧伽除共同遵奉戒律外,還有適應本國情況的僧團 制度。如有的國家還設有管理全國僧伽事務的僧王、僧議會 和僧內閣(20世紀60年代改為大長老會)等。北傳佛教於 曹魏嘉平年間(249—253)將大眾部的《摩訶僧鎪律》戒本 傳人中國,僧眾當時奉為準繩。後來律典翻譯漸多,從東晉 到宋、齊、梁之際,中國僧眾主要奉行有部《十誦律》。隨後提倡法藏部《四分律》的人增多,唐道宣即依據《四分 律》建立律宗。此後漢地僧眾一直奉行此律。依照此律,比 丘應持戒法共分五類:1.淫戒、盜戒、殺人戒、大妄語戒 謂之四根本戒,都得嚴守無犯。若犯其中任何一條,就犯波 羅夷罪。故統稱四波羅夷。2.與女人粗語戒等13條僧殘 法,犯者必須於眾比丘前懺悔。3.長衣過限戒等30條捨墮 法與小妄語戒等90條單提(墮)法。4.在俗家從非親尼取 食戒等四條提舍(向彼悔)尼法。5.二不定、百眾學和七 滅浄計109條突吉羅(譯為惡作)法,總共250戒。比丘尼 應持戒法亦分五類:1.波羅夷法8條。2.僧殘法17條。捨墮(捨去所犯物)法與單提(對捨墮而言)法208條。提舍尼法8條。5.突吉羅法107條,總共348戒。此外 還有受戒、說戒、安居、自恣等20捷度(譯作聚,篇章名) 等律制。我國漢族僧眾在奉律制方面,除了受持沙彌戒、比丘戒 外,還要受持菩薩戒,即不殺等10條重戒和不敬師友等48 條輕戒。根據大乘教義。殺生一戒最為重要而列在諸戒之 首。南朝蕭衍以其帝王身份,極力倡導僧伽必須素食,因而 形成了漢僧與印度、西域、南傳各國以及我國少數民族地區 比丘眾不同的素食制。律制大體包括止持(不作惡法)和作持(勤修善法)兩 類,其中對僧眾和尼眾的行住坐卧,衣食用具等都定有詳細 規則。在我國佛教發展過程中,即在律制基礎上制定清規。 東晉時,道安製作了僧尼軌範三例:「一曰行香定座上經上 講之法。二曰常日六時行道飲食唱時法。三曰布薩差使悔過等法」(《高僧傳·道安傳》)。後來梁法雲、北魏慧光又定僧 制。此外,北魏孝文帝、宣武帝也曾設立僧制。從晉代起,國家已有僧籍制,唐宋時又有度牒制,成為國家法制的一部 分。唐百丈懷海禪師根據禪宗僧伽發展的需要,參考戒法精 神,制定了著名的《百丈清規》,但原作早已失傳,無法了 解其具體內容;只有《景德傳燈錄》卷6之末附載《禪門規 式》一篇,略述其梗概。但這《規式》又名《古清規序》, 並非百丈禪師所作,而是宋楊億撰述,然從此中可依稀地看 到《百丈清規》的概貌,其要點有:一、 敘述立規原由「禪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來,多居 律寺,雖列別院,然於說法住持未合規度,故常爾介懷。乃 曰:佛祖之道,欲誕布化,元冀來際不派者,豈當與諸都 《阿復摩》教為隨行耶?或曰:《瑜伽論》、《瓔珞經》是大乘 戒律,胡不依隨哉?師曰: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異大小 乘,當博約折中,設於制范,務其宜也。於是,創意別立禪 居」。二、 長老任方丈「凡具道眼者,有可尊之德號曰:長 老,如西域道高臘長呼須菩提(善吉)等之謂也;既為化 主。即處於方丈,同凈名之室,非私寢之室也」。三、 不立佛殿,唯樹法堂「不立佛殿,唯樹法堂者,表佛祖親囑受當代為尊也」。四、 禪眾盡入僧堂「所衰學眾無多少無髙下盡入僧 堂,依次安排;設長連床,施橢架掛搭道具。卧必斜枕床 脣,右脅吉祥睡者,以其坐禪既久,略偃息而已,具四威儀也」。五、 參余「除人室請益,任學者勤怠,或上或下,不 拘常隼」。六、 朝參夕聚「長老上堂升座,主事徙眾雁立側聆, 賓主問酬,激揚宗要者,示依法而住也」。七、 二時齋粥「齋粥隨宜,二時均編者,務於節儉, 表法食雙運也。」八、 行普請法「行普請法,上下均力也」。九、 置十務寮舍「置十務,謂之寮舍,每用首領一人 管,多人營事,令各司其局也」。十、處罰「或有假號竊形,混於清眾,別緻喧撓之 事,即當維那桿舉,抽下本位掛搭,擯令出院者,責安清眾 也。或彼有所犯,即以柱杖杖之,集眾燒衣體道具,遣逐從 偏門而出者、示恥辱也。以上十點第一是說明訂立規制的原 由,第二到第九是粗略的規制綱要,第十則是對不軌者的處 罰。這一點,特彆強調其必要性,所以說完了罰則後,隨即 還補敘說:「詳此一條制有四益;一不汗清清眾,生恭信故; 二不毀僧形,循佛制故;三不擾公門,省獄訟故;四不泄於 外,護宗綱故。」又云:「立法防奸,不為賢士;然寧可有格 而無犯,不可有犯而無教。」這就是說:在清規里,必要的 處罰是不可缺少的。這裡以「柱杖杖之」(燒衣缽道具)等 是當時的產物,在今天是不適合的。根據以上各點,可以充分說明:唐《百丈清規》的原作 原貌雖經會昌滅法和五代兵亂已經蕩然無存,但其概要概貌 仍然依稀可見;同時還可看到其影響和作用在當時不僅沒有消失,而且促使著人們儘快地復立起來。正因如此,宋代出 現了《崇寧》、《威諄》、《禪苑》等清規,以及輔助清規的 《人眾日用》和《人眾須知》等眾行細則。元代又出現了 《至大》、《幻住庵》等清規。但各家禪林所行頗不一致,元 朝廷命德輝禪師依一咸禪師的《至大清規》為基礎,參考 宋、元各家規制編定《敕修百丈清規》8卷,由元朝廷頒令 全國各寺依行。後又為明洪武、永樂先後下令遵行,明正統 年間再令重刊通行。所以成了中國漢語系佛教各宗各派叢林 共同的基本規制。現在叢林中實行清規的主要情況,略述如下:1.結夏與結冬叢林每年以結夏(亦稱結制)、解夏(亦稱解制)、冬 至、年朝為四大節,極其重視。結夏、解夏,系遵印度原 制;冬至、年朝,則依中土風俗。結夏期日原為四月(前安 居)或五月(後安居)的十五日,解夏則在七月或八月的十 五日,但從元代以來,各提前一日講習禮儀,以便期內得以 專心修道。另外,在每年陰曆十月十五日到次年正月十五曰 的九旬期間,叢林中也結制安居,稱為「結冬"。這是仿照 結夏制度集合江湖衲僧來專修禪法的,故名為「江湖會」。 清代以來,叢林曾有隻結冬而不結夏的反常現象,後經糾 正,仍以結冬坐禪、結夏講經學律等為慣例。禪;宗丨 2.安單講丨述i叢林的成員通稱清眾。凡曾受具足戒的比丘,衣缽、戒 牒俱全的遊方到寺,都可掛褡(亦稱掛單),暫住於旦過寮 (又稱雲水堂)。如掛褡已久,知其行履可以共住的,即送A |禪堂,名為安單,從此成為清眾,隨同結夏。一般叢林都從 四月一日起,照規人夏,禁止遊方,鎖旦過寮。至八月一 日,始開寮重新接眾。又叢林安單亦分春冬兩期,春期自正 月十六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冬期自七月十六日起,至次年 正月十五日止。在正月、七月期頭進禪堂的名為進大堂。大請職此即一寺的人事安排,為叢林冬期的重要行事,一般於 每年八月十六日舉行。事先半月,由客堂開具新進堂禪眾和 舊住的名單,送住持審閱。至八月十四日,住持召集客堂、 禪堂、庫房諸頭領共議請職。十六日大眾齊集大殿月台,知 客點名,依次進殿,宣布職事名單並講清規,新請執事即到 法堂謁住持,又到禪堂行十方禮,再依職送位。貼單此為一寺執事及常住人員名單的公布,依例於每年十月 十五日舉行。事先客堂與維那將全寺人員戒臘久近開具清單,送與住持,寫成貼票(每條四字,職序在上,法名在 下)。十四日,客堂掛「貼單」牌,十五日,住持人堂說法, 為首座貼單,其餘由維那貼,以執事大小、戒臘先後為序, 再各按名位順次送單。凡單上有名的,都是常住成員。打七這是結冬中的重要行事。叢林坐禪通例從九月十五日起 加香,即延長坐禪時間。又從十月十五日至次年正月七日舉 行禪七,每七天為一期,謂之打七。此為禪眾剋期取悟的禪 會,或打七七,或打十七,不等。每一禪七的起解,稱為起 七和解七,各有規定儀式。普請即普請邀約大眾勞作的制度,亦稱出坡。此制在唐代即 已行於各地,不過此種制度原來由於倡導農禪,凡耕作摘茶 等作務都實行普請。後世普請只限於輕微勞動,如四月佛誕 摘花、六月曬藏、曬薦、平時園中摘菜、溪邊搬柴以及節前 寺院掃除等,皆偶一為之而已。直到今天,始見恢復原來的 精神,叢林才有農禪並重的新制。計歲是叢林歲末的會計報告。「歲計」原行於歲末,由住持審査各種簿冊,但現在叢林的會計報告,多每月舉行一次, 由住持召集禪堂班首、維那、客堂知客、僧值、庫房都監、 監院等於丈室行之,稱為算帳。肅眾即僧眾違犯清規的處分。古規,清眾中生事違規者由維 那檢舉,抽下掛褡衣物,擯令出院,以安清眾。或有所犯, 即以拄杖杖之,集眾燒衣缽道具,遣逐從偏門出,以示恥 辱。後來對於三業不凈不可共住的禪僧也以香板相責,並遷 單擯出。在《清規》中還明確規定肅眾辦法,除刑名重罪例 屬官廳處置外,若僧中自相干犯,都以清規律之,隨事懲 戒,重則集眾捶擯,輕則罰錢、罰香、罰油,而榜示之。又 擯出犯規者,還要將擯條張貼山門,鳴大鼓三通,以杖攻 出。榜狀牌示叢林行事通知的方法,通常有知單、貼榜、書狀和牌示 等。如住持宴請首座或遠來尊宿等茶湯,皆開列名單,由侍 者報知,謂之知單;方丈、庫司招待大眾茶單的請柬則用 榜;首座請柬用狀。方丈請首座,榜貼於僧堂前東邊牌上, 庫司請首座,榜貼於西邊牌上。首座請下頭首茶,狀貼於僧 堂前下間板上。叢林從來最重茶禮,有謝茶不謝食之說。又 叢林行政性的通知,用掛牌方式傳達,名為牌示。其掛牌地點隨各種行事而不同。如結夏、誦戒、請職、貼單、普佛等 牌示,皆掛齋堂前;上堂、秉拂、祈請、禱雨,掛大殿前; 起七、解七,掛禪堂前;升座、免禮等,掛韋馱殿前。鐘鼓法器此為叢林號令所寄,鳴扣各有常度。凡禪堂坐參、佛殿 誦念、食堂齋粥、升堂集眾、普請巡寮、人浴送亡等一切行 事,都依鐘鼓等號令進行。如集眾上殿則在僧堂鳴鐘,長老 升堂則法堂擊鼓,報眾同赴。普請則開梆、催板,新住持人 院則鐘鼓齊鳴。凡止靜、開靜、念誦、齋粥等行事,從朝到 暮,鐘鼓交參,遂形成叢林一定的禮法。百丈禪師用「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以身作則,並警策 後進,又制定《叢林要則》二十條:叢林以無事為興盛。修行以念佛為穩當。精進以持戒為第一。疾病以減食為湯藥。煩惱以忍辱為菩提。是非以不辯為解脫。留眾以老成為真情。執事以儘力為有功。語言以減少為直截。長幼以慈和為進德。學問以勤習為入門。因果以明白為無過。老死以無常為警策。佛事以精嚴為切要。待客以誠實為供養。山門以耆舊為莊嚴。凡事以預立為不勞。處眾以謙恭為有禮。遇險以平亂為定力。濟物以慈悲為根本。從此奠定了叢林千年的基礎。第三節禪宗祖庭中嶽嵩山少林寺禪宗成立初期,僧眾多岩居處,或寄 居律寺,哪有祖庭可言?達摩來中國,實踐和傳授「南天竺 一乘宗」,住在河南登封西北少室山的五乳峰下之天然石洞, 曾在此面壁9年。慧可立雪斷臂,亦當在此洞前。因此洞屬 於少林寺之範疇,故少林寺便成了我國禪宗各派的共同祖 庭。少林寺位於河南登封縣西北13公里之少室山北麓五乳 峰下,少室山乃嵩山之西峰。北魏太和二十年(496, —說 二十一年),孝文帝為天竺僧佛陀禪師所建。唐末五代時, 少林寺為律而並非禪剎。佛陀禪師時,寺之西台建有舍利 塔,塔後造翻經台。未久,有勒那摩提抵寺翻譯經論。孝昌 三年(527),菩提達摩於寺面壁9年修定,傳法慧可,創建 禪宗,史稱達摩為中土初祖,少林寺為禪宗祖庭。由是緇素 雲集,禪法盛行。佛陀禪師之後,由弟子僧稠住持。後因北周武帝建德年 中排佛法難,伽藍毀廢。靜帝大象年中復興之,號陟岵寺, 置菩薩僧百二十人。隋文帝時敕復舊寺名(一說文帝改名陟 岵寺,唐複名少林寺)。至大業末年,除靈塔外,全寺悉為 山賊所毀。唐初,少林寺僧眾佐唐太宗開國有功,從此僧眾常習拳練武,禪宗和少林拳負有盛名,廣為流傳。高宗、武 則天等均甚崇敬,修飾殿宇,其後經唐末五代之亂,寺漸衰 微。南宋淳祐五年(1245),雪庭福祐奉元世祖之命董寺, 大興寺門,其弟子靈隱文泰、古岩普就、息庵義讓、淳拙文 才等相繼住持,名振玄風,傳洞上之正脈。清世祖雍正十三 年(1735) —度重修;1929年,馮玉祥、樊紳秀等縱兵洗 劫,寺幾乎全毀。1932年,林森、戴傳賢、杜月笙等復集 資重修。寺內現存有山門、客堂、達摩亭、白衣殿、地藏殿、千 佛殿等建築。千佛殿(又名毗盧閣)內有明代「五百羅漢朝 峨盧遮那佛」壁畫;白衣殿內有清代「少林拳譜」及「十三 棍僧救唐王」壁畫;達摩亭(又名立雪亭)相傳為慧可斷臂 立雪之處;初祖庵、二祖庵皆在附近。寺中尚保存有許多石 刻,著名者有「秦王告少林寺主教碑」、「武后詩書碑」、「靈 運禪師功德塔銘」、「息庵禪師碑」等。現任住持永信法師年輕有為,辦有網站、《禪露》雜誌、 少林文化研究所等文化事業,以弘揚少林傳統文化。筆者有 幸,蒙永信法師和溫玉成先生相邀,2001年秋曾上少林寺 一睹禪宗祖庭之風彩,更蒙溫玉成先生贈送達摩面壁拓片一 紙,十分珍貴。曲江南華寺位於廣東曲江縣南35公里曹溪山,原名 寶林寺。梁天監元年(502),天竺僧智葯所建。今稱南華 寺、南華古寺、南華禪寺。在宗教意義上,並不亞於少林 寺,六祖慧能得弘忍印可密受衣缽後,回到嶺南,後來在韶 州曹溪寶林寺開法,傳授頓悟法門。神龍元年(705),改稱禪;中興寺;景龍二年(708)重建,改名法泉寺;五代間復稱 宗| 寶林寺;宋開寶年間遭兵火燒毀靈照塔,尋即營修,宋開寶J 三年(970)賜額「南華寺」,沿稱至今。明代,憨山德清應 請入山,大舉興復。1934年虛雲和尚住持時大事興建,奠 定今日之規模。現存主要建築有曹溪門(頭山門)、寶林門 (二山門)、天王殿、大雄殿、六祖殿等。據載六祖殿為保存 慧能大師真身之處,「文革」中被毀,真身骸骨被取出拋撒 於地,幸得當時寺內僧人精心收藏保護,現已按原樣拼接復 原,並作了防腐處理。1976年以後,南華寺進行了全面修 繕復原。南嶽南台寺在南嶽西北4公里處,創建於梁天監年間 (502—519),陳光大初年(567),海印禪師曾在此修習禪 法。唐天寶初年(742),希遷得青原行思印可後,輾轉來到 這裡。因南台寺附近有一磐石,嚴整如台,希遷結庵其上, 稱石頭希遷。希遷在此傳授慧能禪法,備受推崇,不久便成 為南宗一大道場。希遷弟子有惟儼、道悟等21人,後遂演 化為曹洞、雲門、法眼三家。所以南台寺應是禪宗此三宗之 真正祖庭。希遷示寂後,唐德宗賜謚「無際大師」。大中初 年(847),宰相裴休書《無際禪師見相塔碑》,希遷大師墓 至今尚在,所著《參同契》刻石立於寺內。日僧曉梅送來曰 本印《藏經》一部,1911年《日本僧藏經記碑》文中,稱 日本僧六休為石頭(希遷)四十二代孫。現在建築為光緒二 十八年至三十二年(1902—1906)時重建。除關聖殿、大雄 殿、說法堂和兩側祖堂、禪堂、客堂及山門外,還有宋人石 曼卿寫的「釋迦文佛」石刻以及見相塔等。南嶽福嚴寺古稱般若寺,原寺為慧思所建,時大約為 南朝陳廢帝光大元年(567)。慧思是天台宗二祖,於此講 《般若經》、《中論》等經論,故當時為般舟道場,至今寺前 有「三生塔」,即慧思墓。唐代懷讓禪師在六祖慧能處得法 後,於先天三年(715)來到南嶽,駐錫此寺達30年,闡揚 南宗教義,得大弟子馬祖道一。禪宗史上著名公案「磨磚豈 能成境」的遺迹「磨鏡台」就在此寺。馬祖道一在懷讓禪師 這裡住了十多年,得印可後去江西獨創洪州禪,日後其弟子 門下演化為溈仰、臨濟二宗,所以般若寺應是禪宗這二宗的 真正祖庭。宋太平興國年間,方改稱福嚴寺。該寺現為清同 治九年(1870)重建,有大雄殿、藏經閣、岳神殿、禪堂等 建築;寺後拜經台上刻有「極高明」三字,為唐李泌所書; 寺右有腰圍五六米粗的古銀杏樹一株,年齡達1500餘歲。 寺院周圍有:上天獅子、聖僧人定、一柱撐天、鏡台流月、 丹鳳御書、石竿垂釣、三生共話、煙雨飛華、金雞御粟、石 鼎焚香等十大勝景。五山十剎禪宗興起之後,禪僧為求自性覺悟和印證見 地,發明宗旨,展開了尋師訪友,遊方學道的的「參方」、 「行腳」生活。禪僧行腳起先並無定處,至唐末五代時,隨 著禪宗叢林的發達,逐漸有了共同的去向。五代時,吳越王 錢鏐改江南之教寺為禪寺,及南宋遷都江南後,乃大興禪 寺。南宋寧宋時,根據史彌遠的奏請,始定禪院之等級,設 置「五山十剎」。五山指:杭州徑山興聖萬福寺、杭州靈隱 山靈隱寺、杭州南屏山凈慈寺、寧波天童山景德寺、寧波阿 育王山廣利寺。十剎指:杭州中天竺永祚寺、湖州萬壽寺、江寧靈谷寺、蘇州極恩光孝寺、奉化雪竇資聖寺、溫州龍翔 寺、福州雪峰崇聖寺、金華寶林寺、蘇州虎丘靈岩寺、天台 國清忠寺等。「五山十剎」成為一個時期禪僧遊方參學的主 要場所。另有一說「五山」起於大慧宗杲以後,系當時靈隱 寺之僧眾集會於直指堂所議定者,非由朝庭所制定。其時, 五山享有特殊權威,至於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詔建大 龍翔集慶寺於金陵,獨冠五山,五山之勢乃漸趨衰微。隨著佛教的衰落及禪宗特點的漸次消失,至明代,「五 山十剎」中的大部分寺院已經長久衰微,又因叢林缺乏令人 仰慕的尊宿大德,禪僧及一般佛教徒學問修養素質下降,山 西五台山、浙江普陀山、四川峨眉山、安徽九華山號之為 「四大名山」,乃逐漸代替了「五山十剎」的地位。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禪宗三關
※趙州禪師的青州七斤衫
※禪宗寺院制度
※心往好了想,事便往好了走 | 僧敲月下門
TAG:禪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