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的稱謂與禮儀
旗人間的稱謂,因人而異。多是以名上第一字為姓。如某人名祥某,若是一般平民百姓,則稱祥子;若是商號老闆等稍有頭臉的話,則稱祥爺,若是當個一般的小官則稱祥老爺,官至知府,同知一流的則稱樣大老爺;官至道台以上的則稱祥大人;若是官至極品,當個宰相、大學士、軍機大臣什麼的,則稱為祥中堂了。
官員間的稱謂也各有所循,同知,州縣等官見了上司自稱卑職,知府對上司自稱卑府,道台對上司自稱職道,藩臬對上司自稱司里。上司對下屬不能呼名字,稱之曰「老兄」,自稱兄弟,但下公事時,在札示渝貼上,則稱之曰「該府該縣」,但口頭上則呼之曰「某大哥」。其他如大臣對皇帝的稱呼,大臣間的相互稱呼,對太監的稱呼,對宮女的稱呼等,還有許多分別。
滿族是一個重禮儀、講文明的民族。清代有\"八旗人家重禮法\"之說。對長輩有呼必禮,父母斥責不還口。長幼有序,尊卑分明。對老人三天一小禮,五天一大禮。晚輩每隔3天,要給長輩請安。隔5天見著長輩就得打千。\"出必告,返必面\"。所以人們常說\"滿族人規矩大\",這種說法不算為過。\"尊老敬上\"是滿族人禮儀的中心內容。平日,同居的晚輩人要\"晨昏定省\",就是每天早、晚都要給老人請安;與長輩同行,要隨從其後;進出門時,要先行幾步為長輩開門,並請長輩先行;長輩說話,非得允許,不得插言。
\"滿洲見人以曲躬為禮,別久見則相抱。近以抱不雅馴,相見與別執手,年長垂手引見,少者仰手迎焉。平時則立掌平執,相抱者少矣(楊賓:《柳邊紀略》)。
滿族日常禮節是請安和打千。請安為小禮,就是垂手站立,鞠躬問安。打千就是請大安,單腿下跪,同時口中問安,這種禮節介於作揖和下跪之間。女子打千之禮,就是頭微低,雙手相交貼於左側小腹前,膝下蹲,同時唱諾:\"請某某安\"。
抱腰大禮是滿族中最親密的大禮,常用於至親的人久別重逢、重要賓客前來或重要的外交場合,這種禮節不分男女,都可施行,以表示親昵。其形式是,右手抱腰,左手撫背,並互相貼面。這種禮節雖然隆重,但是受漢族儒家等級制度的影響,清朝中葉以後逐漸廢棄取消了。在各種隆重的場合,遵照尊卑長幼的秩序一般使用跪拜禮。
待客和做客之禮。在滿族人家做客,如有長者,則必須請到上座,由父兄接待,其他人站立侍候;晚輩到長輩家中,雖為客人,也要坐在下首。婦女在炕上做活,見到長者進屋,不便請安時要行撫鬢禮,即以右手撫摸三下額角,同時向對方點幾下頭,眼睛看著對方,以示問候;平輩女子也經常使用這種禮節互相致意。現在這個撫鬢的動作經常出現在滿族宮廷舞蹈中,十分優雅嫵媚。
隨著時代的前進,社會的進步,滿族人之間的禮節早已簡化,晚輩對長輩行鞠躬禮,平輩之間行握手禮。但是在滿族習俗濃厚的人家,婦女還行\"半蹲禮\"。
各朝妃嬪制度
清崇德改元,五宮並建:清寧中宮皇后、關睢宮宸妃、麟趾宮貴妃、衍慶宮淑妃、永福宮庄妃。順治十五年,采禮官之議:乾清宮設夫人一,淑儀一,婉侍六,柔婉、芳婉皆三十;慈寧宮設貞容一、慎容二,勤侍無定數;又置女官,循明六局一司之制,議定而未行。康熙以後,典制大備。皇后居中宮;皇貴妃一,貴妃二,妃四,嬪六,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分居東、西十二宮。東六宮:曰景仁,曰承乾,曰鍾粹,曰延禧,曰永和,曰景陽;西六宮:曰永壽,曰翊坤,曰儲秀,曰啟祥,曰長春,曰咸福
貴族稱謂
正宮皇后所生之女,封公主,稱固倫格格,品級相當於親王;嬪妃所生之女,封公主,稱和碩格格,品級相當於郡王;親王之女封郡主,稱和碩格格;郡王之女封縣主,稱多羅格格;貝勒之女,封郡君,亦稱多羅格格;貝子之女,封縣君,稱固山格格;鎮國公、輔國公之女,封鄉君,稱格格。
清宮的制度,後宮等級:太后、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
至於親王和郡王的妻子,原配當然是福晉,側室就是側福晉。
福晉要皇上封,側福晉也要在內務府存有玉碟。
皇貴妃這個封號只在清朝有,其它的朝代中是沒有這個封號的。
清代的皇子、皇女,其稱謂常不稱名字,而以其排行稱呼之,文獻上稱之為齒序,如稱為皇几子、幾阿哥,尤其是皇女,入關後根本不稱名,只稱皇幾女、幾公主。但在史籍、檔案等資料中,同一人,其排行第幾,記載又有很多不一致之處,頗為混亂。而清代的皇子、皇女又與政治相關,如參政、立儲、繼位及某些重要事件,常會提到幾阿哥、皇几子;皇女之聯姻、某些事件,也會提到皇幾女、幾公主,資料記載之混亂,給研究帶來很大不便,甚至出現張冠李戴現象。如康熙皇帝嫁給漠北土謝圖汗部蒙古的那個公主,就有四公主、第六女兩種稱呼,導致文獻上的錯亂記述;康熙帝之子胤禛,既稱皇四子、四阿哥,又有皇十一子之排行,有的學者便據此而論析胤禛篡位改遺詔問題。《清史稿·皇子表》也有將皇子排行記錯之處。本文對此做點考證工作,希望能對清代皇子、皇女相關事件的研究,及這類人物傳記、史表的撰寫提供一些參考,同時對認識清代滿族之宗法觀念及其變化,也是有意義的。
康熙帝及以前之皇子、皇女的排行與稱呼
我國古代,人名的稱謂既有名字,又有排行性稱呼,在排行性稱呼中,有的不計夭殤者,只將成育者排行,稱他們為老大、老二……,有的將夭殤者也一併計入排行。實際情況還要複雜些,因為有的子女在未成年以前已計入排行,以排行稱呼之,雖夭殤,並未將其排行性稱呼取消,比他(她)小的子女仍接續他(她)排序。本文為行文簡潔,將這種個別情況也歸入兩種稱呼中,姑且稱第一種排行法為成育者排行法,稱第二種為統排法。
具體到清代愛新覺羅皇家子女,《玉牒》中所記,努爾哈赤的子女沒有夭殤者,僅以所記成育者按年齡大小排序稱之,記為第一子某某、第二子某某……,第一女、第二女……。古代嬰幼兒夭殤率較高,努爾哈赤的子女不可能沒有夭殤者,顯然這是清入關後的順治十七年首次修《玉牒》時,因距努爾哈赤子女出生之年代較遠,無法作出全部統計,只將成年者記入,並以他(她)們出生之先後,記其排序。
自皇太極稱帝後的崇德三年八月,清皇家制定人口登錄製度,由禮部負責,並命宗室子女「每得一歲,將其年齡、名字記於檔冊交來」[1]。這種檔冊登錄,為以後皇太極的子女將夭殤者也記入《玉牒》留下了素材。清入關後於順治九年設立宗人府,皇家人口登錄製度正規化,此後,《玉牒》所記皇家子女也更完整,排序也更準確。
順治、康熙兩朝,皇室子女在日常實際稱呼時,並不是按計殤統排法,而是以成育者排行。如順治皇帝的皇子,《玉牒》雖記為:第一子牛鈕(或作鈕鈕),順治八年十一月生,3個月後夭殤。第二子福全,順治十年生,後來封裕親王,康熙四十二年51歲時亡故,而福全的弟弟康熙皇帝在這一年為福全所作的碑文中,則稱其為是「皇考世祖章皇帝之長子」[2],可見是把夭殤的第一子鈕鈕排除在外,把成年的第二子福全稱為長子。
康熙皇帝的子女,日常稱呼都是按成育者排行法,只是個別未成年者,因在世時已定排行稱謂,死後未再取消,計於成年者之中,如第十一子胤禌、第十八子胤祄、第十九子胤禝,及第十二女都屬於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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