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層住戶想佔一半樓道對門鄰居不幹了
11月15日,省城姚女士致電4286666:樓道本來就屬於公共區域,頂樓住戶卻想把一半兒樓道包進自家,作為對門我當然反對了。
我們家在并州路一小區的頂層,原先都是單位的房子,街坊領居都認識,現在好多人都搬走了,我們家對門也很久沒有人住了,平日整個樓道都是我打掃,夏天把花搬出去澆澆水,也挺愜意的。
本來好好的,可是最近對面空了很久的房子搬來新人了。每天忙著裝修,「叮叮噹噹」的,還把樓道弄得不成樣兒,也不收拾,我和老伴兒都忍了。可昨天買菜回來卻發現對門鄰居在和工人量著樓道間距什麼的,看我上來就不吭聲了。我滿腹狐疑地關上門聽了一會兒才明白,人家是想把半個樓道都包起來,在過道里裝個防盜門,這樣一來,人家就成了「樓中樓」了。
我跟老伴兒商量了一下,覺得這樣做並不合理,我就找對門兒去理論,可對方卻振振有詞。說房子是自己買的,而樓道也是自己家的一部分,包進去也不會影響我們家什麼事兒,我們沒有權利干涉人家的私事。
面對這麼厚臉皮的鄰居,我被氣得夠嗆,沖著他們喊:「你敢這麼做,我就敢去舉報你佔用公共面積。」話說出去了又有點兒沒底,真的去舉報究竟該找誰,有人管嗎?
我們來探問:
鄰居的行為到底是否合法?針對這一問題,記者諮詢了山西艾倫律師事務所的孫燕紅律師。
孫律師表示,姚女士鄰居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姚女士及整個單元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是一個比較明顯的侵犯相關業主物權的行為。根據《物權法》第七十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很顯然,樓道是屬於整個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姚女士鄰居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全體業主對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根據《物權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姚女士可以請物業管理人員出面要求鄰居停止侵權行為,如果不能解決,姚女士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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