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言語十誡

轉載]言語十誡(2013-03-02 2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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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言語十誡作者:恩上加恩

1.不要說謊言

箴12:22 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12:19 口吐真言,永遠堅立;舌說謊話,只存片時。

2.不要說太多

箴10:19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

3.不要急著說

箴29:20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4.不要未聽完就說

箴18:13 未曾聽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

5.不要說浮躁的話

箴12:18 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

6.不要說諂媚人的話

箴28:23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

7.不要說污穢的話

弗4:29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8.不要說閑話

太12:36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9.不要說張狂自大的話

林前13:4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10.不要光說不做

約一3:1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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