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澤《金枝》:靈魂離體與招魂
詹姆斯·喬治·弗雷澤(James George Frazer,1854~1941)英國著名的人類學家和民俗學家,認為「巫術先於宗教」的第一人,一生至為勤奮,著述頗豐。在弗雷澤的眾多著作當中,《金枝》一書最為知名,並使他在世界學術界贏得了崇高的聲譽。人們是這樣評價他的:「將來後代評價我們這一代人的工作時。只要開出詹姆斯·喬治·弗雷澤的著作目錄來,就足以駁回關於我們無能的指責。」《金枝》緣起於一個古老的地方習俗:一座神廟的祭司被稱為「森林之王」,卻又只能由逃奴擔任,然而其他任何一個逃奴只要能夠折取祭司日夜守護的一棵樹上的一節樹枝,就有資格與他決鬥,如能殺死他則可取而代之。這個古老習俗的緣起與存在疑點重重,為此,作者目光遍及世界各地,收集了世界各民族的原始信仰的豐富資料,運用歷史比較法對之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從中抽繹出一套嚴整的體系,並對巫術的由來與發展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說明和展望。和其他專著截然不同的是,《金枝》文筆清麗、義理明暢,對世界各地習俗娓娓道來,如數家珍,加上眾多耐人尋味的觀點和評論穿行其間,全書處處閃爍著智慧的光芒,而絕少獃滯和陳腐的氣息,讀來興昧盎然,令人不忍釋卷。
Nocturne for Piano No. 1 in B-Flat Minor, Op. 9 No. 1 Various Artists - Cho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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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危險:靈魂是人和動物體內的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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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事例告訴我們:神聖之王或祭司的職位往往被一系列令人厭惡的限制或禁忌所束縛,其主要目的似乎是為了保護這位神人的生命,使之為人民謀福利。但是,如果這些禁忌的目的是為了保全他的生命的話,那麼就要問:他們遵守這些禁忌對達此目的有什麼作用呢?要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知道威脅這位國王生命的危險的實質,那些奇怪的限制正是要保護國王免遭這些危險。因此,我們一定要問:古代人對於死亡的理解是什麼?認為死亡的原因是什麼?怎樣才能防止死亡?
正如未開化的人在解釋無生命的自然過程時以為是活人在自然現象之中或背後操作一樣,他們也這樣理解生命現象本身。在他看來,一個動物活著並且行動,只是因為它身體裡面有一個小動物在使它行動;如果人活著並且行動,也是因為人體裡面有一個小人或小動物使得他行動。這個動物體內的小動物,人體內的小人,就是靈魂。正如動物或人的活動被解釋為靈魂存在於體內一樣,睡眠和死亡則被解釋為靈魂離開了身體。睡眠或睡眠狀態是靈魂暫時的離體,死亡則是永恆的離體。如果死亡是靈魂永恆的離體,那麼預防死亡的辦法就是不讓靈魂離體,如果離開了,就要想法保證讓它回來。未開化的人們為達到這種目的而採取的預防措施就是某些形式的禁忌規戒,其目的不是別的,只是為了確保靈魂繼續留在體內或者離去後還再回來。總之,它們是生命的保護者或保衛者。下面我們將用實例來說明。
一位歐洲傳教士對一些澳大利亞的黑人說:「我不是像你們想像的那樣只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那幾位黑人聽後大笑了。這傳教士繼續說道:「你們愛怎麼笑就怎麼笑,不過我告訴你們:我是兩個人合成為一個人的;你們看到我的這個身軀是一個我,在這個身體裡面還有一個小我,那是看不見的。這個大的身軀死亡了,埋葬了,在大的身軀死亡時,小的身體就飛走了。」對於這一點,一些黑人回答說:「是的,是的,我們也都是兩個,我們胸中也有一個小我。」在問到人死後這個小我到哪裡去了的時候,有人說它到樹叢後面去了,也有人說它到海里去了。還有些人說不知道。休倫人[印第安人氏族聯盟的成員,聚居於美國的俄克拉荷馬與加拿大的魁北克。]以為靈魂有頭有身軀和四肢,總之,是人本身一個完全的小自我。愛斯基摩人相信靈魂跟所附屬的身體具有同樣的形態,不過是具有更聰敏更靈妙的性質罷了。按照盧特卡[印第安人的一個部落]人的看法,靈魂的形體是一個很小的小人,住在人的頭部正中。只要它直立在那裡,他的主人就精神矍鑠,身體健壯。如果由於任何原因使他不能保持直立,他的主人就失去知覺。下弗雷澤河[在加拿大西部]的印第安人部落認為人有四個靈魂,其中最主要的一個靈魂賦有小人的身體,其餘三個則是他的影子。馬來人把靈魂想像為很小的小人,差不多只有一個大姆指那麼大小,大多是人眼看不見的,跟他所居住的人體的形狀大小比例甚至膚色都是相應一致的,雖然並非不可捉摸,卻是輕盈縹緲,如進入某一物體,便可取而代之,他能夠迅速地到處來去,在人睡熟、昏迷或疾病時,就暫時離去,人死後,便永遠離開。
這個小人同它所附的人身,換言之,靈魂和軀體,是完全相似的。猶如人體有胖有瘦,有重有輕,有高有矮,靈魂也有胖有瘦,有重有輕,有高有矮。尼亞斯島[位於印度洋,蘇門答臘西邊。]上的土人認為人在出生之前,就被問到他希望要一個多高多重的靈魂,然後按照他的願望給他。給予人們最重的靈魂達到十克左右。人的壽命同人的靈魂的長短成比例。孩子們夭亡,因為他們的靈魂短小,斐濟人[太平洋西南部,紐西蘭北面的斐濟群島上的居民。]以為靈魂是很小的小人,這種觀念在納克羅部落對於其酋長死後所遵行的風俗中體現得非常明顯。其風俗是:酋長死後,他的繼承人把他的屍體安放在精緻的褥墊上面,為他膏沐,祝告說:「酋長大人,請起來,我們一同動身吧,這一天已經來到本島了。」然後引導酋長的遺體來到河邊,那裡有專門為鬼魂擺渡的人把納克羅人的鬼魂渡過河去。當他們這樣護送酋長走上最後一次旅程的時候,他們手中都拿著一把大扇子貼地遮著他,因為「他的靈魂只是一個小孩」(他們中有人向一位傳教士這樣解釋)。旁遮普人習慣在自己身上刺出花紋,他們相信:人臨死時,人的靈魂,即那軀殼內的小男人或小婦女,也帶著生前裝飾身軀的那些刺花升入天堂。不過,有時人的靈魂並不被認為具有人的形態,而是動物的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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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危險:靈魂離體與招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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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認為靈魂是由軀體的天然孔竅,特別是由口腔和鼻腔出入。所以,西里伯斯島上的居民有時用釣魚鉤縛住病人的鼻子、肚臍和雙足,這樣一來,如果病人的靈魂想要逃走,就會被魚鉤鉤住而逃脫不了。婆羅洲巴蘭河上的杜利克人隨身佩帶鉤狀寶石不肯摘去,就是因為他認為鉤子能把他的靈魂鉤住在他身上,這樣可以使他的精神部分不致變成肉體部分的附屬物。當沙撈越達雅克人[婆羅洲內地印度尼西亞人的一個氏族]的巫師或巫醫開始行醫的時候,都要在手指上帶著魚鉤,以便抓住要逃的靈魂送回病人體內。但是,很顯然,鉤子可以抓住朋友的靈魂也可抓住敵人的靈魂。按照這一原則,婆羅洲獵取人頭的野蠻人總是把木樁的鉤子掛在割下的敵人的頭顱旁邊,以為這樣有助於他們獵取更多的人頭。海達[聚居英屬哥倫比亞阿拉斯加的印第安人部落]巫醫所用工具之一是一塊中空的骨頭,裡面裝著脫離人體的靈魂,隨後把它們送歸原來本體。印度教教徒們見到有人在他們面前打呵欠,總是用中指和姆指打出響聲來,認為這樣可以阻止靈魂從張開的口腔中逸出。馬克薩斯群島[在大洋洲]的居民總是捧著快要咽氣的人的嘴巴和鼻子,為了不讓他的靈魂離去而導致他們死亡。據報道,新加利多尼亞[西南太平洋上澳大利亞西面法屬島嶼]島上土人也有這同樣的習俗。菲律賓群島的巴戈波人給病人的手腕或腳踝戴上銅絲套環,也是為了這同樣的目的。另一方面,南美的伊多拉瑪人蒙住臨死的人的眼睛、鼻子和嘴巴,以防其靈魂離開身體並把別的靈魂也帶走了。出於同樣的理由,尼亞斯人害怕新亡人的靈魂,他們檢查呼吸,驗證死亡,堵塞死者的鼻孔,綁住死者的上下顎,想法使其飄遊的靈魂仍舊寄居於塵世的軀殼之內。澳大利亞的瓦克爾布拉人在離開死人屍體時總要在他耳邊放上一些燃燒著的煤塊,目的是使死者靈魂留在體內不得馬上出來,等到他們走得遠了再出來也追不上他們了。在南西里伯斯[印度尼西亞的島嶼,在婆羅洲之東。],護士總是用帶子把臨產的婦女身軀緊緊纏住以防產婦的靈魂離開。蘇門答臘的米南卡布爾人也有類似的習俗,他們有時用線繩系住產婦的手腕或腰部,這樣,在她陣痛時靈魂如要離去,身上的出口都已堵住。為了防止新生嬰兒的靈魂離失,西里伯斯的阿爾福爾人在嬰兒快要誕生之前便小心地關好室中一切門窗甚至門上的鑰匙孔,堵塞牆上任何隙縫,同時還把家中屋內外所有動物的嘴都綁紮起來,恐怕它們會吞下嬰兒的靈魂。為了同樣的理由,所有在屋內的人,即使是母親自己,在分娩的全過程中都得緊閉著嘴唇。當問到他們為什麼不把鼻孔也捂住,以防嬰兒的靈魂通過鼻腔進入他們的體內時,回答是氣息通過鼻腔吸入呼出,靈魂如果進入鼻腔,沒等它安定下來,就會被呼了出去。在文明人常用的語言中,如說「to have one』s heart in one』s mouth」「the soul on the lips or in the nose」(直譯成中文是:一個人的「心在他的嘴裡」「靈魂在嘴唇上或在鼻子里」,意思是「非常吃驚」),很自然地反映了這種思想:生命或靈魂可以從口或鼻腔逃逸。
人們通常把靈魂看作隨時可以飛去的小鳥。這種概念幾乎在大多數語言里都留有痕迹,並且作為一種隱喻還存在於詩歌之中。馬來亞人對於這種「鳥似的靈魂」的概念有好多奇特的表現方式。如果這個靈魂是飛行中的鳥,那麼,它可能被稻穀所吸引,從而既不飛往遠處也不放棄其危險的旅程而飛返自己原來的軀體。爪哇人的小孩第一次放到地上的時候(未開化的人認為這是特別危險的時刻),總是把小孩放在雞棚里,媽媽做出咯咯的聲音,好像老母雞招呼小雞那樣。婆羅洲一個名叫新當的地區,如果有人(無論男、女或小孩)從屋上或樹上摔下,被抬回家中,其妻子或其她女性親屬便儘快到出事地點去,一面撒下金黃色的稻穀,一面口中念念有詞:「咯!咯!咯!魂呀!某某人已經回到家裡了。咯!咯!咯!魂呀!」接著把撒出的稻子收回籃子里,帶到患者面前,把稻穀撒在他頭上,重複原來說的那些話:「咯!咯!咯!魂呀!……」這樣做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誘回在外面徘徊遊盪的靈魂重返本人體內(頭部)。
人們以為人睡著了,靈魂就會離開身體在外漂泊,訪問什麼地方,去見什麼人,做他夢想要做的事。例如,一位巴西或蓋亞那的印第安人從酣睡中醒來後,堅信他的靈魂確實出去打過獵,釣過魚,砍過樹,或做過他夢中所做的一切事情,而他的身體卻始終一動未動地躺在他的吊床上。一次,一個博羅羅人[北非含米特人的北支]的村莊里所有居民陷入極度驚恐之中並且幾乎逃避一空,僅僅因為有人夢見有敵人悄悄向他們村莊進襲來了。一個馬庫西印第安人,身體不好,夢見他的僱主要他將一隻獨木船拉過一連好幾處洪水激流,第二天早上醒來痛罵他的主人不體恤他,要他這麼可憐病弱的人深夜外出干那麼艱難的苦活。格蘭凡榭芠巴拉圭、阿根廷、玻利維亞之間的廣袤低地]的印第安人常常談到他們看見和聽到的令人難以置信的故事,因此不了解他們的陌生人會以為他們是撒謊。事實上這些印第安人堅信他們所說的實有其事,因為他們不能區別夢中所見的種種奇特和清醒狀態下的現實。
人在睡眠時,靈魂離開身體,有其危險性。因為萬一靈魂被阻長久不得返回體內,則此人必將因失去靈魂而死亡。日耳曼人相信人睡熟後,靈魂以白老鼠或小雞的形態離開了,如果不讓它再回此人體內,此人便有送命的危險。在特蘭西瓦尼亞[中羅馬尼亞高原地區]人們說小孩子睡覺時不能嘴巴張開著,否則孩子的靈魂就會以耗子的形狀溜出來,孩子就永遠不會再醒了。人睡著了靈魂被羈不得回來,其原因很多。例如,這人的靈魂可能遭遇另一睡眠中人的靈魂,這兩個靈魂可能會打起來。有一個幾內亞黑人早上醒來筋骨酸痛,便以為是夜裡睡夢中被別人的靈魂打了。也可能是遇見一個新死者的靈魂,被他強行帶走。在阿魯群島[在新幾內亞西南阿拉富拉海上]上,凡有死人的屋裡,當天夜晚別人都不敢在那兒睡覺,因為人們認為死去的靈魂還留在屋內,害怕睡夢中會與他相遇。人睡著了,靈魂在外可能受意外災禍或物質力量的阻攔而不得回人體內。一個達雅克人如果夢見自己落水的話,便以為是他的靈魂真的掉入水中,於是請來術士,在盛水的面盆里用網撈取他的靈魂,直到撈著後送回他的體內。桑塔爾[印度南部科拉爾地方的土人]人中傳說這樣一個故事:一個人睡熟了,覺得很渴,他的靈魂離開了他的身體,以蜥蜴的形態進入一個小罐里喝水。這時候,恰巧水罐的主人把水罐蓋上了蓋子,於是靈魂便不得回到體內,這人也就死了。當他的朋友們正準備火化他的身體時,偶爾揭開那水罐的蓋子取水,蜥蜴便逃了出來,回到體內,那人馬上又活過來了;他坐起身來,問他的朋友們為什麼哭泣,他們告訴他說他已經死了過去,正要焚化他的身體。他說他剛才進入一口井裡去喝水,發現很難出來,所以到現在才回來。於是大家才明白了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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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危險:靈魂離體與招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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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民族中按慣例不許叫醒熟睡的人,因為他的靈魂出去了,還沒有來得及回來,因此,如果把他叫醒,他就要生病。假如實在必須把他叫醒,必須慢慢地叫醒他,好讓他的靈魂有時間趕回來。馬圖庫島[在大洋洲,斐濟群島中的一個島嶼。]上的一個斐濟人,在打盹的時候,被人踩了腳突然驚醒過來,靈魂未及返體,後來就大聲呼喊,召喚他的靈魂。他當時正做夢到通加遠遊,突然驚醒後發現自己身在馬圖庫,使他非常恐慌。如果他的靈魂不能馬上渡海歸來,重返廬舍,死亡便迫在眉睫。要不是附近一位傳教士消除了他的恐慌,這個人大概要被嚇死的。
不過萬一一個人的靈魂要離開其身體,並不一定必須在熟睡時,醒時也可離去,於是他就會害病,精神恍惚,或死亡。澳大利亞伍龍傑里部族中有一個人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因為他的靈魂離開了他的身體。一位男巫到處追索這個離魂,在它正要進入夕陽霞暉中去的時候,恰好把它攔腰捉住,那種霞暉實際是死者靈魂出入陰間時(正是太陽下山去休息的地方)放出來的。這位巫醫捉住了那個離魂以後,便放在鼬毛毯下帶回家來,親自躺到這位快要死的人的身下,把靈魂送進他體內,不一會兒,那人就活過來了。緬甸的卡仁人[緬甸南部和西南部的土人]總是關心他們的靈魂,恐怕因靈魂離體而死亡。如果有人恐怕自己的靈魂要走上這一步的話,就舉行一定的儀式來留住或召回靈魂。舉行儀式時全家人都必須參加。還得準備一頓飯食,內容包括公雞、母雞、米飯和香蕉。家長拿著盛飯的飯碗在家常用的梯子頂端敲三下,說道:「卜-爾-羅(prrroo)!回來吧,靈魂,不要滯留在外面了。天如下雨,會把你淋濕;太陽出來,你會受熱;蚊蚋要叮你,水蛭要咬你,老虎要吃你,雷電要轟你。卜-爾-羅!回來吧,靈魂!你看家裡多麼安適呀,你會什麼也不缺的。回來吧,坐在屋子裡,不怕風吹浪打,安安逸逸地吃飯吧!」說完以後,全家人一起吃飯,飯後每人右腕繫上一根經術士念過咒的細繩,儀式就算結束。同樣,中國西南的倮鑼[指我國彝族]相信靈魂要離開有慢性病病人的身體。遇到這種情況,他們就念一種精心準備好的禱文,呼喚靈魂的名字,要它從迷途的地方——山谷、水流、樹林、田野——回來。與此同時,還在門口放著杯碗,內盛水、酒、米飯,供遠道跋涉歸來倦累的靈魂食用。儀式之後,在病人臂上系一根紅帶子拴住其靈魂,直到日久天長這根帶子自己朽壞掉落為止。
印度人中有這樣一個傳說故事:有一位國王,靈魂誤入一個婆羅門死者的身軀;國王的身軀則被一個駝背人的靈魂佔據了。於是這個駝背人成了國王,國王則成了那個婆羅門。後來有人引誘這個駝背人顯示本領,把他的靈魂引入一個死了的鸚鵡體內,這時,那國王的靈魂便乘機重新返回了自己的體內。馬來人中也有類似的故事,不過具體情節略有不同而已。有位國王的靈魂不慎誤入一個猴子的體內,一位大臣機智地把自己的靈魂鑽進國王的體內,從而佔有了王后和王位,那真正的國王卻在猴子的外形下在宮廷里受折磨。有一天那假國王觀看公羊抵角並且還下了很大賭注,不料他下賭金的那頭羊斗敗身亡了,用盡了各種辦法都不能使死羊復生,假王出於運動員競賽中特具的本能,使自己的靈魂進入了死羊體內,那羊終於復活了。那真國王的靈魂在猴子體內發現了自己時機的到來,急中生智,立即撲進自己的體內,重新佔有了自己的身體,那個篡位者的靈魂在公羊體內得到了應得的被屠宰的下場。
靈魂離體,有時候並非自願,而是受鬼魂、惡魔或巫術逼迫的。因此,如有出殯者經過人家門口時,卡蘭人[緬甸南部和東南部的土人]總是用一種特製的繩子把他們的孩子拴在家中某個特殊的地方,直到出殯者走到遠處看不見時為止,以防孩子的靈魂離開自己身軀而誤入過路的死屍中去。而出殯者到了墳地,將死者屍體安放墓穴,未曾填土之前,家屬和親友環立墓穴四周,各持一根竹棍和拐杖,將竹棍放入墓穴,拖著拐杖離開,意思是向自己的靈魂指明這樣就可爬出墓穴。當向墓穴填土時,便將竹棍挪到別處,以免自己的靈魂因附在竹棍上也被埋葬了。送殯者離開墳地時,都帶著竹棍,祈求各人自己的靈魂隨他們一同回去。回去的路上,每人帶三根用樹枝做成的鉤子,一路走著,不時地喊著讓自己的靈魂跟隨身後,回到家時,手拿鉤子作出鉤住靈魂的動作,然後把鉤子扔在地上。所有這些做法,都是為了防止自己的靈魂不要同亡人的靈魂羈留在一起。
人的靈魂被誘劫,常常歸因於魔鬼。中國人一般把人的昏厥和痙攣說成為喜愛抓活人靈魂的某些惡鬼之所為。在廈門,那些捉弄嬰兒和兒童的精靈都享有響亮的稱號:「跨坐駿馬飛駛的天神」「住在半天空的文曲星」。當一個嬰兒抽搐打滾時,驚慌失措的母親便趕緊跑到屋頂上,用一根竹竿把孩子的衣服綁在竹竿的一端,拿著它在屋頂上揮動,不斷地喊著:「某某某,我的孩子,回來吧,快回家來!」與此同時,家裡另一個人在屋裡敲著鑼,希望引起在外面迷路飄泊的魂魄注意,認出它熟悉的衣服而回到體內。然後把衣服拿到孩子身邊或放在孩子身上,認為孩子的魂魄已經附在衣上,如果孩子不死,肯定遲早會痊癒。同樣,一些印度人捉住人失去的魂魄放在靴子里,病人穿上這靴子,魂魄便復回體內。
剛搬進新房子的人特別怕鬼。西里伯斯島上明納哈薩地方的阿爾福爾人在「暖宅」(即移入新居時舉行慶祝宴會)時都要請祭司來舉行一種儀式,期望使住入新宅的人靈魂安居體內不因移入新居而遊離在外。祭司在獻祭的地方懸掛一個袋子,然後查閱所有神的名單。神名極多,他得費一整夜的工夫不停地查閱,到第二天早上向這些神獻祭雞蛋和米飯,表示感謝。據信這時候所有住入這所新宅的人的靈魂都已被召集在那懸掛的袋子里了,祭司拿著那袋子,舉在這家家長的頭上,說道:「收回你的靈魂吧。」然後對靈魂說:「且待到明天再離去。」接著向這家主婦和其他成員逐個重複再說一遍。阿爾福爾人還有一種使病人靈魂復回體內的辦法,就是用帶子兜著一個碗從窗口向窗外放下,像釣魚似的釣取病人失去的靈魂,直到釣著之後才提上來。另外,當祭司捉到病人失去的靈魂用布包著送回家中的時候,常常由一個女孩在前引路。她手裡舉著一片大棕櫚樹葉遮著他和病人的靈魂,像打傘似的,以防萬一下雨淋濕了他們;同時祭司身後還跟著一個男人手持鋼刀不停地揮動,防止其他靈魂出於任何動機來搶去這個被捉回來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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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危險:靈魂離體與招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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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失去的靈魂也以可見的形體被送回來。俄勒岡[美國的俄勒岡]的薩利什或叫弗拉塞德印第安人,相信人的靈魂可以在一段時間內離開人體而不造成其人死亡,也不為其本人所察覺。不過,必須儘快找回亡失的靈魂復返本體,否則其人早晚必將死亡。巫師夢中可以獲知失魂者的姓名,便連忙通知失魂者。通常總是有好些人同時出現這種遭遇;他們的名字都在巫師夢中顯現,大家都來請這位術士幫助招魂。這些失魂喪魄的人在村裡挨門逐戶地走來走去,又歌又舞,徹夜不眠。第二天拂曉,走進一家孤獨的門窗緊閉的小屋,屋內漆黑不見五指。然後在屋頂捅開一個小小窟窿,術士手拿一根羽毛撣帚,從小洞往屋內掃進許多小塊的碎骨之類的東西,屋內有一張席子接著,那些散失的靈魂就是附在這些碎骨之類的東西上面一起被掃了進來。這時屋內點起了燈火,巫師便開始在火光下分別揀出掃進來的那些魂魄。他首先揀出死人的鬼魂放在一邊(每次總有幾個這樣的死人鬼魂,如果巫師把死人的鬼魂放進了活人體內,這個活人就會馬上死亡)。然後把在場所有人的魂魄一一揀了起來,讓所有這些人都坐在他面前,他拿起每個人的魂,一小塊骨頭或一片木塊,或一個介殼,放在本人頭頂,嘴裡念念有詞,身體作出種種扭曲姿態,把魂魄往本人體內拍去,直到魂魄進入體內,復歸原位。
不僅妖魔鬼魅能夠攝去並拘留人的魂魄,人(特別是巫師)也可以如此。在斐濟,有個罪犯不肯供認罪行,酋長就叫人取來一塊頭巾,用它把這個歹徒的魂捉走。犯人一見這種頭巾,甚至一聽說它,一般就立即坦白供認。因為,如果他不供認,那頭巾就將在他頭上揮動,把他的魂攝去,然後摺疊起來,釘在酋長的小獨木船船尾上,他便將因失魂而憔悴喪生。危島[又名南子島,俗稱艾羅下峙,或稱南子礁,永興南島,即今日通稱的我國的南沙群島。]上的巫師慣常撒下羅網捕捉人的靈魂。這種網是用結實的細繩編成的,約15~30英尺長,兩面都有大小不同的網眼,以適於網住不同大小的魂:肥胖的魂有大網眼可以套住,瘦小的魂則有小網眼可以套住,如果同巫師有怨恨的人病了,巫師便在此人住宅附近布設羅網,偵伺他的靈魂逃走。假如它是以飛鳥或飛蟲的形態飛走,便會被羅網捉住,此人便絕無可免地要死亡。西非有些地方,巫師們不斷設置圈套捕捉人們夢中出遊的魂魄,每捉住一個,就捆綁起來吊在火上烤炙,那魂在火中萎縮,其生身就病倒了。巫師們這麼做,倒不是出於對受害人的仇恨,而是為了藉此賺錢。他們不管捉到的是誰的魂魄,只要給他們錢,馬上就還歸本主。有些巫師長期開辦靈魂庇護所,收留迷失的靈魂,任何人丟失了靈魂或靈魂誤留在什麼地方,只須向巫師付出一定報酬便可以從庇護所里得到另一個靈魂。社會上對開辦私人靈魂庇護所或設圈套捕捉靈魂的人並無任何責難,因為那是一些人的職業,在他們執行這種職業時並沒有什麼殘酷不良的意念。但是也有一些壞人,完全出於惡意或者利欲熏心,置阱設餌,蓄謀捉住某人的靈魂,往往在藏餌的罐子底部放著鋒利的刀鉤以絞殺撕裂那可憐的靈魂,其做法要麼是立即將靈魂殺掉,要麼加以傷害,這樣即使靈魂僥倖逃脫返回本身,其人的健康也要受到損害。金斯蕾小姐認識一位克魯族人[西非賴比瑞亞黑人],此人一連有幾個夜晚在睡夢中嗅到紅辣椒調味的熏龍蝦香味,使他為自己的靈魂非常焦慮,因為顯然有不懷好意的人在設置圈套用美味食品為餌引誘他夢遊的魂魄,傷害他的身體和精神。於是在那以後幾天晚上他忍受了很大痛苦設法不讓自己的靈魂在睡夢中到外面漫遊。在那悶熱的熱帶夜晚,他裹著毛毯,用手帕捂著鼻子嘴巴,躺在床上,渾身流汗,噴鼻呼氣,以防寶貴的靈魂出了竅。在夏威夷,巫師們捉了活人的靈魂,裝進葫蘆里給人們吃。他們抓住靈魂,在手心裡用力一捏,便能發現其人秘密埋葬的地方。
也許世界上沒有任何地方能夠比得上馬來半島那裡巫師誘捉人們靈魂的高超完美藝術。他們採用的方法多種多樣,動機也是多種多樣,有時企圖毀滅一個敵人,有時想要贏得一位嬌羞冷漠美人的愛情。這裡舉一個有關後者的事例。巫師想要叫哪位女郎發狂,就攝住她的靈魂,他的做法如下:月亮剛剛從東方地平線上升起,看上去像一團紅球似的,這時候走到屋外,站在月亮下,右腳大趾放在左腳大趾上,右手握作話筒形放在嘴唇邊,朗朗念誦下面這些話:
我張弓射箭。
一箭射出,月色昏暗;
二箭射出,太陽無光;
三箭射出,星星躲藏。
但我並非要射太陽、星星和月亮,
我只射眾人中那漂亮可愛的姑娘某某某的心房!
咯,咯,咯!某某某的靈魂啊,
來,跟我一起走吧,
來,跟我坐在一起吧,
來,跟我並枕同眠吧,
咯,咯,咯!魂呀魂!
這樣重複三遍,每念一遍,就微握右掌當作話筒吹氣一遍。這樣就可把那人的靈魂捉到包頭的頭巾里來。另外還可以這樣做:在月圓之夜和月圓後的兩天夜裡,每晚走到外面,坐在蟻丘之上,面向明月,焚香禮拜,口念咒文:
我給你帶來檳榔葉,
啊,兇猛的王子!
把那檸檬果放在葉上,
讓她——娛樂王子的女兒——嘗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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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危險:靈魂離體與招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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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陽升起和夕陽西下的時候,
願你愛我愛得發狂。
願你像思念雙親一樣,
思念我。
願你像想念家中的住宅和階梯一樣,
想念我。
雷聲隆隆時,
想著我。
疾風呼嘯時,
想著我。
天雨時,
想著我。
雞鳴時,
想著我。
能說話的鳥兒述說故事時,
想著我。
你抬頭看望太陽時,
想著我。
你舉頭看望明月時,
想著我,
因為我就在那月亮里。
咯,咯!某某某的靈魂呀,
到我身邊來吧。
我不想把我的靈魂交給你,
而是要你的靈魂和我的靈魂在一起。
念完咒文,就向月亮揮動頭巾;一連七次。然後回到屋裡,把頭巾壓在枕下。如果白天想要戴它,便焚香祝告:「我戴著的不是頭巾,而是某人的靈魂。」
不列顛哥倫比亞的納斯河兩岸印第安人銘記著一種信念,以為醫生可能誤把病人的靈魂吞進腹中。如果哪位醫生這樣做了,別的醫生就讓他守在病人身旁,其中一人用手指探進他的咽喉,另一人用指關節按摩他的肚子,還有一人用手掌在他背上敲擊。如果病人靈魂並不在它腹內,便對所有醫生都這樣做一遍,假如還沒找到病人的靈魂的話,那麼,就一定藏到為首的醫生的藥箱里了。於是這群醫生便一同到為首的醫生家裡去拜見,請他拿出藥箱來,他按眾醫生要求拿出藥箱,取出裡面所有的東西放在一張新墊子上,大家就舉起這位葯神的高徒,抓住腳跟,把他的頭放在地上的一個洞內,用水洗他的頭,然後把剩下的洗頭水全都倒在病人頭上。無疑,病人丟失的靈魂就在那水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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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危險:靈魂是人的影子和映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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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我列舉的那些精神上的危險,並不是使未開化人們唯一感到困惑的東西。未開化的人們常常把自己的影子或映像當作自己的靈魂,或者不管怎樣也是自己生命的重要部分,因而它也必然是對自己產生危險的一個根源,如果踩著了它,打著了它,或刺傷了它,就會像是真的發生在他身上一樣使他感到受了傷害,如果它完全脫離了他的身體(他相信這是可能的),他的生命就得死亡。韋塔島[在印尼之東,葡屬帝汶之北,新幾內亞與西里伯斯之間。]上有許多巫師能夠用矛刺傷或者用劍砍傷人影而使人致病。傳說,商羯羅[約788~820,印度吠檀多派哲學家,婆羅門教改革家,曾經遍游印度各地,進行傳教活動。]在滅除了印度的佛教徒以後,漫遊來到尼泊爾,同那裡的大喇嘛意見分岐。為了證實自己具有超自然的法力,他縱身飛向太空。當他繼續向上飛升的時候,大喇嘛看見了他的身影在地面上搖擺幌動,便抽出刀來砍中他的身影,商羯羅立即從空中跌落地上,摔斷了頭頸。班克斯列島[加拿大北極諸島最西邊的一群島嶼]上有好些形體特長的石頭,土人取名叫做「吃魂石」。據說有一種強大兇險的鬼魅住在這些大石頭裡面,如果人的影子落在一塊這樣的長石上,石里的鬼魅便抓住此人的靈魂,使他喪命。因此土人便把這些石頭放在屋裡作為護衛,如果房主人出門在外派人回家來辦事,這個人進屋時必先喊出派他來的那位主人的名字,否則石頭裡的鬼魅會以為來人意圖不良而予以傷害。在中國,當收殮死者、要蓋棺的時候,除死者最近的親屬外,其他人都退後幾步甚至退入別的房間,因為如果人的影子被關進棺材,此人的健康便將受到危害。當要將棺材放進墓穴的時候,在旁的人大都後退一定距離,以免自己的身影落進墓穴而傷害身體。卜地的陰陽先生和助手則站在影子落不進墓穴的一邊,掘墓穴的和抬棺的人都用布條緊緊纏住手腕使自己的影子牢固地附在自己身上。不僅人是這樣容易因身影受傷而損害身體,牲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如此。霹靂[馬來西亞的一個州]地方有一種小蛇經常出沒於附近的石灰石山上,據說它們通過咬牲口的影子來吮吸牲口身上的血,於是牲口就因失血而羸瘦,有時甚至死亡。古人以為,在阿拉伯,假如一條鬣狗踩上一個人的影子,此人便不能說話也不能動彈。如果一條狗站在屋頂上,月光把它的身影投在地面,被一條狗踏到影子上,屋上的狗便立刻摔了下來,好像被用繩子拖下來似的。從上述這些例子,可以明顯地看出,身影對於未開化的民族來說,如果不就是靈魂的話,至少也被當作人和動物身體的有機部分,所以對人和動物的影子的傷害,其感覺就如同對他(它)身上加害一樣。
反過來說:如果人或動物的影子是他(它)的生命的組成部分,那麼,在一定情況下,如被別人或動物的影子觸及,也會跟被別人或動物觸及自己的身體一樣造成危害。因此,未開化的人有一條規律,就是避開由於各種原因使他認為危險的某些人的影子。一般說來他們認為危險的人物是送葬者,通常是婦女,特別是那些做丈母娘的女人。舒什瓦普[住在美國西北,加拿大西南,講沙立希語的印第安人的氏族。]印第安人以為送葬人的影子如果落在某人身上,此人便要生病。維多利亞的庫爾奈人[澳大利亞東南沿海農村的居民]提醒剛剛走上生活的青年警惕不要讓婦女的影子從自己身上掠過,因為那將使他變得消瘦、懶惰和愚蠢。據說一位澳大利亞土人有一次幾乎嚇死過去,因為當他在樹蔭下睡覺時,他岳母的影子落在他的腿上了。無知的未開化人懷著敬畏的心情看待自己的岳母,這種情況在人類學上是最常見的。新南威爾士[澳大利亞西南瀕臨太平洋的一個州]的尤茵族人有一條嚴格的戒律,禁止男人同他的岳母交往。他不得用眼看她,甚至不得朝她所在的方向看望。如果他的影子碰巧落到他岳母身上,這就構成離婚的理由:他必須離開妻子,妻子得回她父母身邊去。新不列顛[幾內亞東面,大西洋上俾斯麥群島中最大的島嶼。]的土人。無法想像男人偶爾同自己妻子的母親講話將出現多麼不幸的後果。這種講話事件發生後,雙方唯一可能的出路就是一方或雙方自殺。新不列顛土人最莊嚴的誓言是:「如果我說的不是真話,叫我去跟岳母握手吧。」許多地方未開化的人把人的影子和人的生命看得十分緊密相關,如果失去影子,就要導致人體虛弱或死亡。對於持這樣觀念的人們來說,他們很自然地認為人影的縮小是人的生命力減小的預兆,從而焦慮不安,憂心忡忡。
安波德娜[摩鹿加群島的小島]和烏里亞斯[東印度島嶼]是赤道附近的兩個島嶼,那裡每天中午太陽必然很少或者根本照不出人影。當地居民訂出一條規律:在日中時不要走出屋外,因為他們以為誰要是這樣做了,就會失去他的靈魂的影子。芒艾亞島[南太平洋庫克群島的一個島嶼]上土人中流傳著一個非凡勇士圖凱達瓦的故事。據說他身上的力氣隨其影子的短長而消長:每天早上當他的身影最長時,他身上的力氣也最大;當太陽近午,他的身影漸短時,他身上的力氣也開始減退;當天氣正午時,他身上的力氣減到最低限度;到了下午他的影子又逐漸拉長,他身上的力氣也隨之恢復。有一位英雄發現了這一秘密,便在中午時把他殺了。馬來半島的貝錫西斯土人不敢在中午時候埋葬死人,因為恐怕那時他們的影子最短,將產生交感作用從而縮短他們的壽命。
直到今天還在東南歐流行的一些風俗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清楚地反映了原始人認為影子相等於生命或靈魂這樣一種觀念。在現代希臘,每蓋新房奠基時,其習俗總是殺一隻公雞,一頭公羊或羔羊,把血灑在奠基石上,然後把這些雞羊埋在基石下面。這樣祭奠的目的,是要使這座新房建築得穩固。有時候,蓋房人並不殺雞宰羊,而是引誘行人來到基石附近,偷偷度量他的身材或身體的一部分或其身影,然後把那度量用的工具埋在基石底下,或者把基石壓在此人的影子上面。據信這樣一來這個人將在一年之內死去。特蘭西瓦尼亞的羅馬尼亞人相信凡是靈魂這樣被囚禁的人將在40天之內死亡。所以當人們走過正在施工的建築物時,總會聽到有人大聲警告說:「當心,你的影子別給壓住了!」不久以前,那裡還有專門販賣人影子的人,他們向建築者出售為確保其建築物牆壁堅固所必須的人影。在這種情況下,對人影的度量被視為同影子一樣;埋下這種量具,等於埋下其人本身或靈魂,這樣的人,就一定要死亡。這樣一來,這種風俗就替代了古時那種做法,即把活人囚禁在牆壁裡面,或壓在新建築物的基石下面。其目的是要使新建築物能夠堅固耐久,或者更確切些說是為了讓死者憤怒的幽靈巡遊於此,以達到防止敵人侵入這座新建築物的目的。
有人相信人的靈魂在自己的影子里,也有人相信人的靈魂在水中倒影或鏡中的映影裡面。「安得曼島[安得曼群島,在緬甸西南孟加拉灣。]上的居民認為鏡中的映像才是自己的靈魂,自己的影子並不是靈魂。」新幾內亞的莫圖莫圖人第一次在鏡子中看見自己的映像時,以為那就是自己的靈魂。在新喀里多尼亞,老人們都認為人在水面或鏡中的映像就是本人的靈魂。年輕人受過天主教神甫教導,則認為那只是映像,同棕櫚樹在水面的倒影一樣,不是什麼靈魂。映像—靈魂是在人體之外的,其面臨的危險同影子—靈魂一樣。祖魯人不向幽暗的水潭瞧望,他們以為其中藏有野獸,會搶走他們的映像而使他們死亡。巴蘇陀人說鱷魚能夠把人在水面的映像拖下水底,這樣來把人吃掉。假如某人原因不明地突然死亡,他的親屬便認為一定是他經過水邊時被鱷魚抓去了他的影子。在美拉尼亞西的沙達爾島上,有一個淵潭,「誰要是向它底下張望,誰就會死亡。因為其中有兇惡的鬼靈攫取人的倒影而吞噬其人的生命。」現在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麼古印度和古希臘人都告誡人們不要看水中自己的映影;為什麼希臘人認為如果誰做夢看見自己在水中的倒影就是死亡的惡兆。他們恐怕水中的精靈會把人的映像,或靈魂,拖下水底,使人失去靈魂而喪生。也許這就是關於美少年納西塞斯[希臘神話中瑟菲塞斯的兒子納西塞斯,是位英俊青年,在泉水中看見自己的映影以為是水中的女神,想與她接近,跳進泉水而死。泉水女神們托起了他的屍體,想為他送葬,發現他卻變成了一朵美麗的鮮花。她們便稱這花(即水仙花)為納西塞斯。]的優美傳說的來源(納西塞斯看見水中自己的影子,隨後就日漸羸弱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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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危險:靈魂是人的影子和映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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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可以解釋下面這種廣泛流行的風俗:凡家中死了人的人家,全家所有的鏡子都要蒙蓋起來,或者把鏡面轉向牆壁。這是由於害怕人的靈魂被照出軀殼映在鏡中,而被死者的魂魄帶走,因為人剛死後,其魂魄還要在家中一直留連到殯葬之後。這跟阿魯人[新幾內亞西南阿魯群島上的土人]的風俗完全相同。阿魯人的風俗,不在剛死了人的屋裡睡覺,害怕夢中靈魂出體,遇到死者的鬼魂而被帶走。為什麼病人不照鏡子,為什麼病人住的房裡,鏡子全都蒙蓋起來,其原因也就都很清楚了。人在病中,靈魂極易出竅漫遊,被鏡子照出身影,更容易使靈魂離體,那是很危險的。這條規定跟有些人不讓病人睡覺的規定完全相像。因為夢中靈魂總要離開身軀的,所以總有回不來的危險。
對於影子和映像的想法做法如此,對於人的肖像也是這樣:認為其中包含了本人的靈魂。具有這樣信念的人當然不願意讓人家給自己畫像,因為如果肖像就是本人的靈魂或者至少是本人生命的重要部分,那麼,無論誰持有這幀畫像就能夠對肖像的本人作出致命的影響。白令海峽的愛斯基摩人相信從事巫術的人有盜竊人的身影的本領,人若失去自己的身影,便要憔悴身亡。一次在育空河[在加拿大西南部,經阿拉斯加流入白令海。]下游的一個村莊里,一位探險家架好了照相機想要拍攝村中居民在自己屋前屋後活動的情景。當他正在調節焦距的時候,該村村長走上前來一定要在相機的遮布下看看拍攝的鏡頭。他盯著毛玻璃上走動的人影凝視了好一會工夫,突然把腦袋縮了回來,向他村裡的人直著嗓子大喊道:「他把你們所有人的影子都裝進這盒子里來了。」人群中立即引起一片驚恐,大家慌忙散開躲進屋裡去了。墨西哥的台佩璜人站在照相機前恐怖萬分,要讓他們同意照一張相,至少要花好幾天工夫勸說。最後他們雖然同意了,但其表情簡直就像就要被槍決的罪犯一樣。他們以為攝影師給人照相,會帶走人的靈魂,回去慢慢吞食。還說等相片到達他的國家時,他們就得死亡或者有其他凶事落在他們身上。卡塔特博士和他的同伴們在馬達加斯加西海岸的巴拉地區考察時,當地人們對他們的態度突然變得敵對起來,其原因是他們在頭一天(不無困難地)拍攝了皇室一家人的照片,於是第二天就受指責,說他們攝走了本地土人的靈魂要帶回法國出售。要否認是辦不到的。按照當地的習慣來看,他們肯定是攝取了土人的靈魂放進一個匣子里了。卡塔特博士只好下令把所有攝取的靈魂全部放歸原主。
錫金農村的一些村民在照相機的鏡頭對著他們要照相的時候,表現出極大的驚恐,紛紛躲開。他們把照相機上的鏡頭叫做「那匣子的兇惡眼睛」,認為它攝像時連他們的靈魂都攝走了,相片所有者控制著這些靈魂,對他們施加魔咒。他們還斷言拍攝的風景照片毀壞了山水風光。直到暹羅已故國王統治時期,暹羅所有的錢幣上都沒有國王的肖像。這是「因為那時候有一種強烈的偏見反對在任何錢幣上刻鑄國王形象。直到今天凡旅行進入這一叢林地帶的歐洲人,只要把攝影機對準當地人群,人群便立即紛紛逃散。如果給某人的面容畫一幀肖像並且攜走的話,此人生命的一部分也即隨此肖像而去。國王除非像麥修撒拉[基督教的《聖經反詞蘭汀返諼逭碌詼囈讜兀壕荽笮奕隼砹?69歲,是一位年高德劭的老者。]那樣千年高壽,決不會輕易讓自己的生命受這些小小紙片和本國錢幣的干擾」。上述這一類的信念在歐洲許多地區仍然殘留。不多年以前,希臘的卡爾佩沙斯島上有些老年婦人對於給她們畫像還是非常生氣,以為畫像的後果會使她們消瘦死亡。蘇格蘭西部地區至今還有人拒絕照相以免招來不幸,並且舉出自己一些朋友的事例說那些人被照過相之後,便沒有一天安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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