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基本常識
六、人生的目的:基督徒活在世上的目的,不只是勞苦工作,成家立業,傳宗接代便算了事。基督徒因仍舊是人,當然要過正常的人生生活。但除此外,尚有一個人生最大目的等著去做,即是想法子把耶穌的救人福音,再去傳給那些尚未信主的人,使他們有一日也能歸入基督救恩之內,同享永生福樂。
在地上推展天國,領人歸主,是每個基督徒必須應盡的責任。耶穌要門徒多結果子,榮耀上帝,結果子便是領人歸主(參約十五1-16)。使徒保羅為了要引領他自己國家的猶太人同胞歸主,大發熱心,時常時傷痛,甚至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也都願意(參羅九1-13)
基督徒既有這種神聖目標,因此他人生觀變得十分積極,為了達成這個目的,梯山航海,赴湯蹈火亦所不惜。這種勇敢無畏的精神,特別表現在深入蠻荒邊疆不毛之地宣教的基督徒們,我國早年基督徒亦曾深入塞外邊疆地區廣傳福音,建立教會。時至今日,在世界每一角落,基督徒仍繼續地默默做著個人佈道工作。
基督徒在世上時,因有人生最大目的亟待實現,所以天天依靠耶穌,排除萬難,勇往直前,從不灰心後退,非達目的而不停止。基督徒因有救人離罪的最高神聖目標,所以無形中,對世界的名利追求也顯得淡而乏味,只要生活過得去便足夠了。因此,基督徒很少會犯罪,以及自殺的,他們實在也為國家治安機關省了許多麻煩。
基督徒的慕道、受洗與領聖餐
一個人如想信耶穌,成為基督徒,成為教會的一員,當然不是獨自在家看看聖經,隨意禱告便算了事,這種自稱是基督信徒的人,或在教會或在天堂都不被承認的。
人如想進入教會,起先當然須有真正悔罪的心,在主耶穌前虔誠懺悔,祈求饒恕與赦免。以後,他必須加入在教會中專為求道者所設的「慕道班」,研究基督教的聖道,俾能真正明白基督教的真理。研究的時間,教會看情形而定,通常都由三個月至六個月;但如特別需要,可酌予增長。慕道者,每禮拜參加一至兩次,大多利用晚間。慕道者遇有特別情形,如即需遠行等,當可縮鋀日期,但須增加學習次數。
慕道班通常由牧師或教會傳教師負責主持,所講內容的要理分三類;一、十誡,二、使徒信經,三、主禱文。十誡記在舊約聖經出埃及記第廿章。約於公元前一五○○年左右,摩西領導以色列人出埃及,在西乃山時,上帝特別頒給他們的。猶太教與基督教以後都用這十誡,作為教導人信神學義之用。
十誡內容如下:1、我是主你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享奉他。(本誡禁止人雕刻偶像,事奉假神。)2、你不可妄稱主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主上帝的名,士必不以他為無罪。(本誡禁止人妄稱上帝之名,禁止人任意用祂的名發誓、咒罵、行坐、說謊、哄騙、嬉笑及怨恨上帝。)3、你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本誡勸人在安息日「即禮拜天」應停止勞動,放下工作,趁此時機在禮拜堂中敬拜上帝,聆聽聖道,修養靈性,並使身體得到休息。)4、你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主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本誡勸為兒女者,當父母在世時,應當尊敬、親愛、孝順、服事。他們去世後,亦當紀念不忘。5、你不可殺人。(本誠警戒人切勿殺人,甚至連傷害人的身體與一切害人的念頭,也都要禁止(約壹三 15、太五 21、22)6、你不可姦淫(本誡禁止人與別人通姦,凡夫婦彼此不守婚姻道德,以及人如有不潔的思想、言語、行為,都犯了此誡(來十三 4、弗五 3)7、你不可偷盜。(本誡禁止人向他人明搶、暗偷、賴債、或以假亂真,或用詐術與手段騙人財物。)8、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本誡勸人勿在法庭或他人前,妄論是非,胡亂提供假證。)9、你不可貪戀人的房屋(本誡禁止人用非法手段侵佔,謀奪他人的房屋與產業。)10、你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牲畜、和他一切所有的。(本誡禁止人用各種誘惑、拐騙、強索…等方法,奪取人的妻子,以及他的僕婢、牲畜與別的所有物。)
十誡的首三條以上帝為中心,人如先有敬畏上帝之心,自然會行為端正,行善去惡,後七條誡也容易持守了。後七誡的第一條(即第四誡),是要人孝敬父母,在人與人的關係上,聖經首先注重孝親方面。人如能成為「孝子」,敬愛奉養父母,那末,對於別人,自然也不致於損人利己的了。至於第九與第十兩條誡命,特別對當時中東地區的游牧民族有關,他們常在沙漠曠野搶人帳棚,奪人牛羊及擄掠別人的妻子與僕婢。但這兩誡在今日仍然有用,世界文明雖極發達,但在各地豈非仍有奪人財產(物),霸人妻子之事不斷發生?
學畢十誡,便學「使徒信經」,此信經系由耶穌的直系弟子使徒們,在耶路撒冷傳道時,便已制定,專為信教者表明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及防止異端所用,因此十分重要。信經內容共分三部份,說明三位一體真神的個別功能。全文如下:「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萬物的主。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遇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里復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要從那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生,阿們。」牧師向慕道友對使徒信經分段分句,作詳細的解釋與說明。
在慕道班中,牧師也要仔細解釋「主禱文」的意義,這是耶穌當年親自教導門徒的禱告文,今天在禮拜天崇拜以及平常聚會時,也都用這主禱文,內容如下:「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佑的名為聖。願神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債乃罪惡之意)。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太六 9~13)不必說,信徒向上帝禱告時,可以隨心而發,並不只限用主禱文。
牧師在教導十誡、使徒信經與主禱文以外,也講述基督教的其它教義、教會歷史……等各種有關基督教的道理。也為慕道友說明將來做了基督徒後,對教會事工當盡一切本分,如出錢出力協助教會發展傳道聖工,也要以身作則,在言語及行為上有好見證,帶領親友及四周同胞信主。
慕道友經過學道及按期參加主日(禮拜天)崇拜及其它各種聚會後,如信心日增,想成為基督徒,應當向牧師表明心愿。由牧師向對方問過基督教教義及察看信心程度等以後,即可予以施洗,亦稱「洗禮」。這個最重要的入教禮,多在教堂中公開舉行,使眾信徒都能看到,為受洗者歡喜,並正式接受他為教會的一員,今後能相互交通、往來、彼此扶助、安慰,共在主里享受基督徒的美好團契生活。
洗禮是用水以及上帝的道而成。耶穌升天前曾切切囑咐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予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廿八 18~20,可十六 15~16)因此,洗禮不單是一個記號或象徵,或僅是一種入教禮儀。人借著洗禮,靠著上帝赦罪的恩賜,能把老罪人淹死,重獲新的生命。當然,這是指在靈的重生。聖經說:「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羅六 4~6;另參弗五 26;約二 5;徒二 38)
人想得救重生,成為耶穌的門徒,就必須受洗。凡未受洗禮者,無論他對基督教如何認識明白,都不能為基督徒。除洗禮外,基督教的另一重要聖禮便是「聖餐」,這是專為進教後的信徒所設。當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門徒說,你們都喝這個,這杯是我立新約的血,為你們流出來的,使罪得赦。每逢喝的時候,你們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見太廿六 26~28;可十四 22~25;路廿三 19~20,林前十一 23~29)
根據聖經所載,人若憑著信心領受聖餐,便是吃喝從天上來的恩賜,即耶穌的身體與寶血。聖餐用的物質雖只是無酵餅與葡萄汁,但最重要的是耶穌的應許,「為你們舍的,為你們流的,使罪得赦」等的話語。這些話(道),連同領受者的信仰,耶穌赦罪的恩典便臨到這人。聖洗是基督的入門禮,使人重生得救;聖餐是入門後的信徒,不斷地與耶穌有屬靈交通,在自己的靈性生活上得到澆灌與幫助,直到去世回天家為止。
基督教的牧師基督教教會,由信耶穌的信徒組成,教會的元首是耶穌基督。「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四 15)
教會為了維持秩序,使聖工發展,有專人負責傳道起見,設立牧師專職,以弗所書四章十一節說:「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牧師,是教會中的主要職員之一,稱為聖職(工)人員。他的主要職責是牧養信徒的靈性信仰生活。「牧師」(PaStOr, Poiman)一語的原意是「牧羊者」(Shepherd),由此轉義為「看守者」、「牧養者」。不必說,這種含義起源於猶太人以牧羊的生活背景而來,猶太人的始祖雅各,
在歐美各地,除稱牧師為 Pastor 外,也稱牧師為 Reverend,這字有「應受尊敬」之意在內。如一位牧師名 Hanson,便稱他 Reverend Hanson(簡寫 Rev.)。今日中國牧師在印名片時,英文部份亦在自己姓名前冠以 Rev. 以表明身分。今日不少中國佛教法師竟也效法牧師,在其英文名片上用 Rev.。例如道印法師,則寫成 Rev. Shin Tao Yin。如照基督教的習慣用法,便變成「釋道印牧師」了。因為 Rev. 是基督教的專用術語,只能譯作「牧師」,絕對不能用於佛教法師的。至於 Shin,是「釋」的音譯,「釋」,原是從「釋迦」(Sakay)的第一字演變而來。第四世紀西晉時的我國道安和尚,首先丟棄自己的衛姓,而以釋迦的釋字為姓而稱釋道安,從他開始,以後的我國出家僧尼都拋棄家族原姓,而成了釋某某了。
聖經雖然並無明文規定,那些人能做牧師,那些人不行。但多數的正統教會為維持秩序起見,原則上規定如下:一、必須是悔改重生的基督徒。二、必須在神學院畢業。有時或承認同等學力,讀神學院須為大學或高中畢業,後者須多讀幾年,且所得學位亦不同。三、授牧師職年齡雖未限制,怛一般教會都選擇較年輕者。四、神學院畢業後,經過一、二年之實際傳道工作生活,再經過所屬教團之考試及格後,方能授予牧師職。考試內容包括考問基督教要道,考驗才能,並同時考問教會的各種問題。考試分論文、筆試及口試等,由教團專門小組或委員會進行。
牧師受職禮在教會公開舉行,儀式極其隆重,由主禮人及所屬教團眾牧師按手在受職者頭上。例如信義會的受職禮中,有一段,由主禮人向受職者宣稱:「某某,你既在上帝和會眾面前表明了你的志願,我就將牧師聖職授與你,給你宣傳福音,施行聖禮,和執行教會一切聖事的職權。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
人擔任牧師職後,都在教會服務,牧養信徒,傳揚聖道。原則上,多數教會祗准牧師為人施澆及發聖餐。各大宗派為適應教會需要,都組織有牧師團,負責督導牧師間及教會中的屬靈生活。若干宗派又設有全教會的首領,或稱主教、監督、主禱、議長、會督,多數教會是從牧師中選出人來擔任的。
基督教的牧師可以結婚,也可以與常人一般吃各種能吃的食物。牧師可與家屬住在一起,不必過集體生活,如佛教的僧人在叢林群居一般。總言之,牧師能與信徒一樣,過一種正常人應享有的生活。
原則上,牧師是終身職,除非此人自甘墮落,中途離職他去。牧師的生活費用通常由教會付給薪金,教會的經濟收入,由教友奉獻或從事其它事業而來。也有牧師一面在外工作,自謀生活,一面仍在教會牧養的。中國牧師是中國國民,他對國家既有應盡的義務,也有可享受的權利;因此,牧師與一般人並無不同之處。牧師是在默默地做著傳道的工作,改變人心,去惡向善,信主耶穌,為宣教而努力。
基督教的經典
聖經(Holy Bible)由「舊約」及「新約」兩部份構成。「舊約」原系猶太人所奉經典,但其中所載,均與預言耶穌基督及基督教的信仰息息相關。「新約」則以記載耶穌生平事迹及闡揚耶穌救恩為主要。耶穌及使徒時代,基督教會與猶太人一樣,祗有一部成文的聖經,即是今日所稱的「舊約」,因當時教會初立,新約聖經尚未寫成。但當時的基督徒是用基督新啟示的信仰與眼光去讀舊約,這點,可從希伯來書及以後新約中所引舊約各處經句中清楚看出。約在主後二百年,教會才通用「舊約」這個名稱。舊約新約的「約」字,英文為 Testament,原由拉丁文的 Testumentum 一字而來,原意為「遺囑」(Will)。但在新約聖經中,「約」字作為「契約」(Covenant)之意。馬太福音廿六章廿八節:「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另見可十四 24;路廿二 20;林前十一 25;林後三 6 等處。
一、舊約聖經,共三十九卷,可分四編。
1、律法書。計五卷:(1)創世記,以上帝造人類萬物為始,探索歷史上的各種起源而至以色列人成為一個民族為止。(2)出埃及記,記載從約瑟死後起至以色列人於曠野西乃山建設神治國為止。(3)利未記,是祭司及人民敬拜真神耶和華的律例綱要。(4)民數記,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至將入迎南時止的卅八年歷史。(5)申命記,扼要記載已經頒定的律例,而附以勸導與警戒。以上五卷,稱為「摩西五經」,作者為摩西,約成書於主前一三○○年左右,是以色列人在信仰上最重要的經典。尤其是「創世記」一書,對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甚至全世界人類都有莫大影響。
2、歷史書。共十二卷:(1)約書亞記,記述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後的初期歷史。(2)士師記,記載從約書亞死去後至撒母耳時兩百年間的以色列歷史,上帝不斷揀選「士師」統管以色列人。(3)路德記,本書為補足大衛世系的缺漏,並表明大衛出於敬虔之族,及其祖先與摩押人的關係。(4)撒母耳記上、下各一卷,以先知撒母耳的歷史為環扣,記述以色列王國的建設。(5)列王紀上、下各一卷,繼「撒母耳記」後,紀述以色列王室的歷史,從所羅門王登位圭以色列分為南北兩國,最終被亞述及巴比倫所滅為止。歷時約四百多年,是記以色列人的全史書。(6)歷代志上、下各一卷,以祭司的觀點敘述以色列的歷史,從亞當起直至波斯古列王下詔釋放以色列人回國,本書可說是一部祭司敬拜史。(7)以斯拉記、尼米記各一卷,以祭司的觀點,敘述以色列人復國後的普通歷史。(8)以斯帖記,敘述上帝如何眷顧保護祂寄居異國的子民,並說明猶太人重要節期普珥日的起源。
3、詩體書。共五卷。(1)約伯記,說明上帝何等威榮,世人何等微小,人如能認罪自責,必蒙上帝寬恕且獲賜福。(2)詩篇,共一五○篇,分為五卷。按內容可分為國事詩,詠史詩。君尊詩,悔罪詩,咒詛詩(咒詛以色列的仇敵),哈利路亞詩,稱謝詩,哈利詩(The Halle)。自一一三至一一八篇,為逾越節,住棚節………等節日時所唱之詩。(3)箴言,是宗教的,及個人立身處世與倫理上的一些格言。(4)雅歌,又稱所羅門歌(The Song of Solomon),如用預表法來解釋,本書的所羅門預表基督,書拉密女預表基督的新婦教會,兩者之間的密切關係。(5)傳道書,敘述世上雖有許多不平之事,但當知上帝的作為深奧難測,人只要敬畏上帝,必蒙賜福。
4、先知書。以色列歷史中,曾出現先知,年代久遠,數目甚多(撒上十 5),關於年代,從撒母耳先知起至瑪拉基先知止(主前一○四五–四六○年),約有一千年之久。關於數目,如單根據舊約聖經著作,約有十數人之多。先知們的主要任務有二:(1)預言彌賽亞降生,即基督教的耶穌。(2)勸導人民遠離偶像,應拜耶和華真神,並宣揚人倫道德生活。
先知書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以上四人被稱為四大先知,所謂『大』,多半是指他們的工作及著書較多而言,非指職位的大小。除此外,另有十二小先知書,計有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拿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
當主前二世紀初葉,舊約經典的大部份已被定為正典,編纂完成。綜觀舊約聖經,有三個主要思想。1、世界萬物都由上帝造成。2、個人或國家如信上帝,遵祂旨意行事,必蒙賜福,不然,必遭滅亡。3、上帝最後要差彌賽亞降世救人。這一點,基督教確信彌賽亞就是耶穌。
舊約的每一卷又分許多章,如「創世起即有五○章,以賽亞書有六十六章之多,全部舊約共有九二九章。
二、新約聖經
自耶穌復活升天后,基督教迅即向地中海沿岸諸國發展,由於教會內部生活的需要,以及外界環境的逼迫,使徒及初代的基督徒們,遂深感必須儘快整理記下主耶穌的教訓,以作為眾人信仰的根據。其次,使徒們因著聖靈所感,也曾分別先後致函各地方教會,勉勵信徒並同時解答各種教義及日常生活上的問題。這些記載及書信,成為教會中的權威著作,最後被定為基督教正典的一部份。約主後一八○年,據穆拉多利正典所載,被認為正典的已有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的十三封書信,猶大書,約翰一書及二書,啟示錄等書。第一次明載新約正典為二十七卷的,是作於主後三六七年的亞他那修的第三十九節期書。以後經過幾次教會審查會議,到了四○○年左右,現有的新約二十七卷已正式被教會定為正典了。
按照內容,新約可分為五類:1、福音書;2、使徒行傳;3、保羅書信和希伯來書通常列入此類:4、古教會公函:5、啟示錄。
1、福音書?(1)馬太福音,使徒馬太所作。全書目的欲證明舊約聖經的預言已如何應驗在基督身上(參一 22,二 15、17、23,四 14,八 17,十二 17,廿七 9 等處),作書時間約在主後七五至八○年之間,於羅馬帝國東部。(2)馬可福音,使徒彼得的傳道助手馬可所作,目的為要宣揚耶穌基督的福音(一 1),本書淺顯易懂,似為慕道友而寫。作於主後七十年前後於羅馬或較遠地產。(3)路加福音,使徒保羅傳道時的伴侶,醫生路加所作。目的是把此書獻給一位有權勢者提阿非羅大人。使其明白耶穌救人的福音(一 1~3)。作於主後七○至八○年間,地點不詳。(4)約翰福音,使徒約翰所作。目的是叫人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因信祂而得永生(廿 30、31)。作者也有意補充前三福音書所缺的材料。作於第二世紀初葉,地點在以弗所。以上四部福音書是記載耶穌一生事迹及其教訓最重要的經典,作者都系耶穌的直系弟子(使徒)或使徒的親信傳道助手,所以一切資料均甚正確可靠,只是成書年代稍有異說。
2、使徒行傳?作者路加,亦即作路加福音之同一人。作書目的亦為獻與提阿非羅,使其了解初期教會在各地傳道情形。作者有意使人知道福音如何先由猶太傳至撒馬利亞,最後終於到達世界大城羅馬。全書只記載保羅、彼得和約翰等少數使徒傳道事迹,是研究基督教會成立及其初期歷史的最重要典籍。
3、保羅書信?保羅生在基利家的大數,為猶太人,先祖屬於便雅憫支派。早年曾就學於猶太拉比迦瑪列門下,及長,熱心於猶太教信仰。某次在赴大馬色路上,在異象中見到耶穌而懺悔歸正,成為基督徒。以後曾赴地中海沿岸各國傳道,著書立說,廣建教會,尤其於羅馬被囚期間,曾寫不少書信致教會或個人,對傳道大有裨益。約於主後六十四、五年,殉道於羅馬。保羅的後半生事迹可歌可泣,其思想與信仰對基督教之教義建立具有莫大影響。對拓展海外佈道,使基督教以後終於成為世界性的一大宗教,保羅曾有最大貢獻。
保羅的書信有十三封,現都被列入新約聖經中,書信的正文大都可分為教義部份與倫理部份兩大類。他的書信按性質可分成三類。(1)一般書信:羅馬書,論教義最詳細的晝。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勸勉哥林多人及答覆各種問題。加拉太書,激勵信徒,堅守信仰,勿再受迷惑。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論及耶穌再臨時情形,勸勉信徒儆醒謹守。(2)監獄書信:在羅馬監獄中所寫,屬於勸勉性質。有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3)牧師書信:這些書信中的教誨多適用於牧師及教會領袖,有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另有「希伯來書」一書,未具作者姓名,有人以為亦是保羅所作,書之目的為勉勵從猶太教歸信基督教的信徒。
4、古教會公函?由耶穌之弟雅各、猶太,及使徒彼得與約翰所寫,屬勸勉範圍,有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一、二、三書和猶大書。
5、啟示錄?使徒約翰在拔摩島見異象後寫成,書中境況均屬預言世界末日,耶穌再臨之事,是新約中惟一的預言書。
綜觀聖經之特徵如下:一、聖經都由每一作者借著聖靈,從上帝的默示而寫成(提後三 16)。二、舊約與新約共六十六卷正典,自古時審定以來,從未再有增減,任何其它信徒名著,都不能列入聖經。三、聖經著作歷史悠久。自公元前一千三百年起至公元後百餘年止,歷時一千四百年左右。雖然各書年代不同。作者不同,但全部聖經卻有一貫中心思想,即上帝如何計劃拯救人類,耶穌如何降生實踐,以及使徒們如何完成建立教會。四、聖經中除一、二卷故意隱名,不知作者姓名外,其餘各經都極清楚地具有著作者的姓名,甚至能知其身世。五、每卷聖經,或追溯記述昔日歷史人物,或針對當時社會、或教會實際需要,或從個人信仰體驗所發而寫成。因此,都是實在可靠的資料。六、新約作者都是當時耶穌的直系弟子。或曾親眼遇見耶穌,或曾追隨使徒者,所以他們的記載都是第一手資料,十分可信。
基督教的節日
聖誕節、復活節、聖靈降臨節,是基督教一般教會的三大節日,每一大節的前後,又有若干節日構成了全部教會年曆。
一、聖誕節:每年十二月廿五日,紀念慶祝耶穌誕生之日。前夕,廿四日晚,稱為「聖誕夜」,半夜間,有報佳音之風俗。無論聖誕夜或聖誕日,一般教會都有各種聚會,慶祝救主聖誕。
以每年十二月廿五日為基督教創始者耶穌誕生之日,歷史文獻早見記載。公元三三六年的羅馬腓洛堪林歷(Philocalian Calendar)中已記有
目下全世界通用的以「耶穌降生」為紀元開始的紀年法,是由羅馬的去尼修(Dionysius Exiguns. 497–550, A.D.)所創。他以羅馬建國第七五四年的
但,根據以後學者們的考證研究結果,認為耶穌並非生於現今通用的公元元年。一個較正確的計算方法,是以希律王的死年為標準。聖經說:「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太二 1)。希律王死於公元前四年三月,因此,計算結果,耶穌當降生在紀元前第五年,這個年代,多數人表示同意。
猶太的名歷史家約瑟夫(Joseph Flavius. 37–95, A.D.),在其所著「猶太古代史」一書中,稱希律王在晚年時變得有如瘋人,極其痛苦,在他死前曾發生過月蝕云云(十七卷六之四)。此月蝕已被查出發生於公元前四年三月十二日。
我國基督徒都慣用「主歷」或「主後」××年,無疑地,是根據現今通用的紀年法而來。在西方,都用 A.D. 兩字代表「主後」,原由拉丁文 Anno Domini 而來,意為 in The Year of The Lord of The Christian era。
在聖誕節前,有「降臨期」(Advent)的節期,英文意為「來臨」,在這段時期中,要人先預備好自己心靈,以等候歡迎耶穌誕生,因此,這個節期十分重要。此節期從聖誕節前開始,倒數上去,共包括四個主日。稱作降臨期第一主日、第二主日、第三主日和第四主日。第一主日不會早過
聖誕節後十餘天內也有幾個紀念日。1、
二、復活節:紀念耶穌從墳墓中死里復活之日,各教會都有慶祝聚會。因耶穌是在黎明時復活,各地區教會信徒都有朝陽禮拜,日本稱為早天禮拜,在天未明時舉行。教會中信徒又將雞蛋染成彩色(Easter egg),大家分食,以慶祝耶穌死而復活。
復活節,希拉文名 Pascha,從希伯來文的「逾越」(Pesah)之意而來。英文名 Easter。相傳是從日耳曼人的「奉之女神」AuStro 而來,但詳情尚待考證。關於復活節的日期,每年雖都不同,但有一原則,即是每年三月廿一日春分後,最初滿月後的那個主日,便是復活節。主後三二五年,由康士坦丁大帝所召集的教會第一屆尼西亞大會中作了如此規定,歷來教會都照此遵守。
復活節前的那一個禮拜,稱為「受難周」(Passion Week, Holy Week)。受難周的禮拜天(主日),叫做「清凈禮拜棕梠日」(Palm Sunday),該日,耶穌騎驢最後進入聖城耶路撒冷,沿途接受萬民歡呼:「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可十一 1–11)受難周的禮拜四是耶穌設立聖餐日,是後世教會舉行聖餐禮拜的起源,這夜,也是耶穌與門徒最後相聚之日,聖餐畢後,耶穌與門徒在客西馬尼園中祈禱時,便被猶太人捉去了(可十四 12–50)。受難周的第五天,禮拜五,耶穌終於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這天叫做「受苦日」(Good Friday 可十五)。教會在禮拜四與禮拜五都有特別聚會,個人在神前懺悔,默想耶穌為世人受苦。這一天,也是世界萬國婦女祈禱日。
復活節後第四十天是「升天節」,門徒們都聚集在橄欖山,親見耶穌在那日升天而去。聖經說:「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見祂了」。但天使向眾人宣告:「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見徒一 6–11)。後一句話,是指耶穌還要再臨這個世界,審判萬民。
三、聖靈降臨節:英文名 Whitsunday。復活節後第五十天,耶穌升天后第十天的主日,使徒們正聚集於耶路撒冷,聖靈突然從天而降,落在各人身上。於是眾使徒大得力量,同別人廣傳福音,那天,約有二十人信了耶穌。(見使徒行傳第二章)。因此,聖靈降臨節就是初期基督教會誕生之日,十分重要。使徒們以後遂勇赴各地宣揚耶穌救人福音,而教會最後遂得以擴展至全世界。根據第四世紀末,西班牙修道女以塞利亞所寫的「朝聖記」,當時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已經慶祝聖靈降臨節了(Pilgrimage of Ethria. pp.150)。
聖靈降臨節後的第一主日,叫做「三位一體主日」(Trinity Sunday),紀念耶穌在世一生事迹,聖靈降臨,以及三位一體的真神。從三位一體主日開始,直至降臨期這段時期,稱為「三位一體期」(Trinity Season),一共包括有二十幾個主日,教會歷中稱為三位一體後第一主日、第二主日……。
此外,
配合各種節日,有些教會在聖壇上也跟著布置各種不同的顏色。白色是光輝與生命之色,象徵勝利與純潔。用在聖誕節前夜起至顯現日(司提反日除外)。復活節至聖靈降臨節前禮拜六止。紅色是血色、熱色,烈焰衝天之色。最適合於表示教會生長前進,用在從聖靈降臨節起至三位一體日前禮拜六止,以及宗教改革紀念日、殉道者紀念日、古聖紀念日、教會獻堂日、感恩節和感謝日等日子。紫色與紅色相反,表示懺悔以及沉思默想。用在預備人心迎主來臨的降臨期以及懺悔、認罪的耶穌受難周期間。黑色與白色相反,表示最大最深的痛苦以及對死亡的悲哀。用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受苦日,以及特別需要懺悔認罪之時。綠色是植物界自然色,代表生命、和平、生長、發育、以及信徒在基督里滿有希望之色。用在三位一體後第二主日起至降臨期第一主日前的全期間(特別節日除外),以及從受難周前第三主日前之禮拜六開始至受難過之禮拜三前止。
大致來說,我國一般教會都慶祝聖誕節、復活節以及聖靈降臨節等三大節日,尤其是前二者(不主張慶祝之教派除外)。對於耶穌受苦以及政教紀念日,教會也都有紀念聚會。除此以外的若干節日,有的教會注重,有的教會則非(後者教會的傳統不注重教會年曆)。對於教會顏色,也是同樣情形,這點,在此特別說明。教會的一切節日,都祗有慶祝、紀念的意義,與參加者個人的「得救」與否並無關係,即是說,參加某個節日,並不能使這人在「得救」一事上有所助力。因為人的能得救,全靠耶穌赦罪之力,並非靠參加教會節日而來。
基督教的三位一體神一、獨一無二的上帝上帝,英文是 GOD,希伯來文是 JEHWAH,中譯「耶和華」,意思是「今在的,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記三14)。古代猶太人對上帝,另有以下的幾個稱呼:1、耶(EL)原文意為「那有權能者,那剛強者」;2、耶羅喜穆(ELOHIM)意為「偉大無量」;3、耶里昂(ELELYON)意為「至高的上帝」;4、阿多乃(ADONAI)意為「上帝是主人」。
上帝是有位格的(Personality),凡能自稱「我」的就是有位格,所以上有自覺,自決,自由的表示。在舊約聖經各處記有上帝向人說話,這就是上帝有位格的具體表現,例如:「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創世記十二1)
上帝至少有以下幾種本質與屬性:1、創造萬物者(創一1;賽四十26,四二5)。2、全能者(創十七1)。3、遍在者(詩一三九7)。4、不可見者(廿三8;約一18)。5、全知者(詩一三九1-6)。6、永遠者(申卅三27)。7、不變者(一○二26-27)。8、不死者(提前一17)。9、無限者(伯卅六26)。10、至高者(徒七48)。11、唯一者(可十二32)。12、完全者(太五48)。13、良善的(詩廿五8)。14、偉大的(詩八六10)。15、有恩惠、憐憫的(詩一一六5)。16、愛(約壹四8)。17、真實的上帝(林前十13)。18、豐盛的慈悲者(出卅四6-7;詩八六5)。19、是聖的(詩九九9)。20、萬物的所有者(詩五十10;啟四11)。21、公義的(詩一四五17。22、自然界的管轄者(耶卅一35)。23、是真神(約十七3)。24、人與人之間的裁判者(詩九16-20。25、拯救者(賽四三3)。26、上帝是個靈,非物(約四24)。
奧斯堡信條對上帝的解釋說得好,「只有一神,稱為上帝,就是上帝,無始無終,無形無像,不可分開。全智、全能、全善,一切有形無形之萬物的創造和保存者。」
二、拯救世人的耶穌
基督徒敬拜的神,是上帝、耶穌、聖靈三位一體神。三而一,一而三,純然一體。所以雖稱三位,但仍是一神。耶穌(Jesus)一名的原意是「神是拯救」(太一21);基督(Christ),原是一形容詞,後成為一種尊稱,意為受膏者(詩廿八8)。
耶穌與上帝原為一,耶穌說:「我本是出於上帝」(約八42);「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你們……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人看見我,就是看見了父。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八19;十四7 、9 、11、20)「……聖父啊……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十七11)
耶穌自有永有,與上帝同存同榮。「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2、14)這道就是耶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這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鄉。」(約八58)「……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直活到永永遠遠。」(啟一17、18)耶穌既與上帝同性,所以也是無所不在(太十八20),無所不知(太九4),無所不能(太十一4、5)。
耶穌與上帝為一體,且用聖父與聖子的名稱,說明兩者之間的密切關係。最重要的經句莫過於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三18)另請參閱以下章節,馬太福音七章廿一節;路加福音廿二章四二節、廿三章四六節;約翰福音五章十七節、廿節等處。
奧斯堡信條論耶穌說:「我們教會又教導人道。就是說,上帝的兒子,從蒙福的童女馬利亞腹中取了人性,所以有神人二性,無可分開,聯合於酪位格內,就是一位基督,真上帝,真人……。」
耶穌在世最大的事迹是:1、教導人相信上帝;2、自我犧牲,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贖世人的大功;3、從死里復活,以後升天,還要再臨世界,審判活人死人。
三、安慰信徒的聖靈
耶穌升天后,聖靈就從天降下,聖靈由上帝而出,「……保惠師,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約十五26)聖靈的工作是叫世人自責(約十六8-11),使人重生得救(約三3-5),聖靈且賜能力,使門徒們向各處傳道(徒一5-8)。聖靈是基督徒隨時的幫助與安慰者(太十18-20);(約十四16)。古時五旬節聖靈下降,教會於是建立(徒二)。
使徒信經最清楚說明基督徒所敬拜的三一神,「我信上帝,全能的父,……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基督教會的派別雖多,但都只信這位三一真神,其它的任何神明,基督教都不接受,所以基督教是澈底的一神論信仰的宗教。「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廿3)基督教中雖也有天使的存在,但他們僅是服侍上帝及眾聖徒者,而不是受敬拜的靈體(來一14)。 基督教的罪惡觀 在諸宗教中,基督教講罪最多,基督教的主要教義集中在人人有罪,耶穌救人離罪的道理上。不單耶穌講罪,使徒們更講罪,尤其是保羅。因此,如說基督教是一個專講罪的宗教,也不會太過。什麼是罪?罪不是物質體;物質或能引誘人犯罪,但它本身並非是罪。有的宗教修行者,努力摧殘自己的身體,以為這個肉體是罪,妨礙人修道上進。但基督教卻認為身體是上帝的殿,人必須妥予保養(林前三17,殿字的解釋甚多)。有人以為罪是由動物遺留的獸性所致,因人與獸在太初時原為一體。但野獸無道德生活,無精神生活,何況人獸有別,不能混為一談。也有人以為罪是人慾達到某種道德的最高境界,而卻無法達成時,便就是罪。但當知判斷道德與不道德的標準不易,因人、地而異,在甲地算是極道德,在乙地也許分文不值呢!
基督教以為罪是一種心靈上的產物。既不能見,亦不能摸,唯有籍著人的行動,才能將罪表明出來。罪是人在思想上、言語上和行為上,不按照上帝的旨意而行。
罪如何發生?基督教極清楚地告訴人罪的起源及其經過情形。當始祖亞當與夏娃夫婦二人在伊甸園逍遙自在時,不料魔鬼突來引誘,最後始祖終歸失敗,違抗上帝的吩咐,我行我素,擅自摘下「禁果」來吃,於是原罪便進入了世界(詳情請閱創世記第三章)。經文:「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都犯了罪。」(羅五12)
原罪進入世界前,始祖在善與惡兩者之間,站於平衡地位,他們既能擇善,也能擇惡,這要看他們的態度與存心如何。上帝給了他們選擇的自由,賦與他們能自由思想的意志力,因上帝絕不願造出一個如同木偶般的人,完全由祂操縱。
罪的起源有三個過程:一、外來的試探。魔鬼慫恿始祖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么?」「你們不一定死。」。(創三1、4)今日,人在犯罪前也會受試探,彷佛有聲音說:「不一定會。……」二、人內心的反應。始祖經試探後,心中起了反應,想到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能。」(創三6)這是食、色、智的三大引誘。聖經說:「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二16)三、人採取行動向試探投降。聖經說:夏娃「摘下果子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創三6)。如始祖堅持不摘不吃,當然魔鬼無計可施;但可惜他們終於向試探屈服,為人類帶來了原罪。因為類都是亞當夏娃的子孫,所以都生來帶有原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
罪的種類究竟有多少?如以人為中心,可從三方看。一、對上帝:凡不信祂存在、創造,不信祂為天父,不守祂的十條誡命,不信耶穌為救主等,都是罪。二、對別人:凡犯殺人、姦淫、強盜、偷竊、欺詐、說謊、惱怒、仇恨、分爭、惡罵、不愛父母、尊長、妻兒、以及不愛人……等都是罪。耶穌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瀆、驕傲、狂妄,企圖自殺,一味追求個人視覺、聽覺快樂及肉體享受的,都是罪。聖經說:「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29-32)
在基督教中,另有一種褻瀆聖靈的罪相當嚴重。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可三29、29)大致來說,凡明知耶穌救恩,且亦曾親身體驗過,但以後卻反叛耶穌,且橫加污辱褻瀆便是犯了褻瀆聖靈的罪。
犯罪的結果如何?可從兩方面來看:一、從上帝來的刑罰:始祖犯罪後,即被上帝趕出樂園,以後與上無關係,此即與上帝斷絕了屬靈的交通。以後的人類也步此後塵,被上帝棄絕。聖經說:「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創五5)亞當雖活至將近千歲,仍不免一死。「死」,就是上帝對犯罪人類的最大刑罰。「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這個死按它的過程又分靈死、身死、最後進入永死。靈死是人與上帝斷絕了靈性上的交通,身死是人的肉體要衰老死去,永死是在世界末日時,凡不信靠耶穌者,都要按此人的罪行受永死的刑罰。二、從人來的刑罰:人若犯罪,必定要受國家的法律制裁,大則死罪,小則坐牢罰款。
基督教極清楚地告訴人,原罪是由始祖傳來。因此,人誕生後便帶有此原罪。人自小起,便有犯罪的傾向,如三、四歲小孩便會說謊、貪婪。從今日人類猛烈地犯罪看來,足證聖經的道理不錯,世人都犯了罪,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無人不犯。
始祖未犯罪前,人性是善,犯罪後,在善上又加了惡,成為具有善惡二性。聖經特別指出人系根據上帝形像及被吹入上帝靈氣而成,因此,在人性中尚存有「是非之心」等部份(羅二15)。所以,人只要有機會,仍有悔改信真神的可能。至於魔鬼,全身是惡,當然絕無懊悔向善歸回真神的可能了。
基督教的整個信仰思想體系,是以上帝為出發點、為中心的,因此,在論及罪惡時,當然也首先注重人與上帝的關係如何,這點請注意。
基督教的除罪法
基督教的除罪法,分兩部份同時進行。一、人必須先有悔改的心愿。二、相信耶穌救人的能力。
先說第一方面:一個人如想脫惡,與上帝和好,必須先悔改重生。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悔改重生即是離開罪惡,這在心理與行動上有三個過程。
人必須先有罪惡的感覺,承認犯了罪。大衛在犯了殺、淫大罪後,心中極為痛苦不堪,他在詩篇第五十一篇 3、4 節中,坦白承認說:「我知道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人在犯罪後,如反而竭力否認,那便踏不進悔改之門了。
認罪後接著為罪憂,生出憂傷的心來。大衛為所犯罪惡痛哭流涕,不能自已。他悲哀地呼籲上帝:「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五一17)人在犯罪後,若反而大喜樂,以為已達到了目的,那就無法重見上帝了。
必須再進一步,熱切羨慕由罪中得釋放。大衛緊接著哀求上帝:「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求你塗抹我的一切罪孽。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五十一7-10)人在犯罪後,若食髓知味,再接再厲,樂此不疲,試問還有悔改重生的希望嗎?
人應悔改什麼?1、宗教信仰上的--凡從前所信所拜的假神都應立即除去,為此事痛悔。凡與聖經背道而馳的一切邪道鬼術等思想,都要棄如敝屣。2、個人行為上的--凡對人對己,沒有照聖經吩咐去做的,都要悔改。詳情請看本書第二篇「基督教與佛教的罪惡觀」中基督教部份。以上所講的是消極方面,人若能完全做到,便已具備進入得救的大門了。
第二方面:人若單作消極的悔罪,尚不足以自救。必須再積極地進一步,接受耶穌為自己的救主,相信祂能赦免自己的罪惡,包括原罪及自己曾犯的本罪。聖經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6)
當耶穌在世上時,猶太國盛行向上帝獻祭藉以贖罪;大至牛羊,小至斑鳩,都用作祭物獻上,以求赦罪。但猶太專靠表面獻祭,內心卻不悔改,所以不蒙上帝喜悅。當耶穌降生前六百多年時,彌迦先知便早已大聲斥責靠獻祭以求赦罪之事了,他說:「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么?」(彌六7)何西阿書六章六節也說:「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上帝。」
既然獻祭不蒙上帝悅納,行苦功又無法自救(參弗二8、9),於是,耶穌便不得不從天降世為人了。祂除了用「言語」告訴人真理外,最後自我犧牲,釘死在十字架上。祂成了贖罪的羔羊,替人贖清了罪債,人若信祂為上帝之子,又信祂在十架上的代贖,便能立獲耶穌的赦罪,在上帝面前成為義人。這是因「信」才能稱為「義」的,並非人有什麼值得稱義的地方(羅五1)聖經描寫耶穌的死說:「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達贖罪的事。」(來九12)
論到人得救,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上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論到人的罪惡得赦,聖經說:「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里,我們在愛子里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一13、14)「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論到人與上帝重新和好,聖經說:「你們從前遠離上帝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了中間隔斷的牆。」(弗二13、14)
一個悔改後信了耶穌的人,不單罪得赦免,他的日常生活亦蒙上帝賜福。在今世有快樂,離世後在天家能享永生。一個信耶穌的基督徒,當他尚活在世上時,他與耶穌始終保持屬靈上的密切關係,凡事信靠賴耶穌,斷向祂祈禱,過著一種虔敬成聖的基督徒生活。耶穌曾比喻自己是葡萄樹,凡信祂的人都是這棵樹上的枝子,意即要信徒與祂連接,獲得生命(參約十五1、6)。
人信耶穌必須是真實接受基督,接受洗禮,才成為一個基督徒。凡不曾真實相信基督接受洗禮的任何人,僅作掛名信服耶穌的基督徒,實則仍是教外人,詳見本書第九篇「基督教與佛教的禮儀觀」中基督教部份。
基督教的救恩是以耶穌與人為中心,如無耶穌救恩,赦罪便不能成立。但人如不相信,這救恩當然也決不會白白無故的臨到這人,赦罪也絕不會在這人身上發生什麼效果了。殺基督教中,只有活著的「人」才是被耶穌拯救的對象,因為人是亞當的子孫,而亞當卻在伊甸園中犯罪墮落,為人類帶來了原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至於各種飛禽走獸,以至蟲蟻魚蝦之類,既無理性,也無道德行為,更談不上與宗教信仰有絲毫關係。因此,牠們與救贖無關。試問一狗一蟻,能像人一樣,清楚地表明牠們的悔改認罪嗎?魔鬼、污鬼等也不在被救之內,因他們全然是惡,自太初起,即與上帝為敵,只知一味反抗上帝及祂的信徒,他們那有懊悔接受耶穌救恩的可能?何況魔鬼與污鬼等都是一種「靈體」的存在,與耶穌降世救「人」的目的不合。
基督教的天國
天國是在天上,聖經通常把天分成兩部份來講。從宇宙觀的立場來看,天和地同為上帝所造,「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一1)。天是上帝用來置太陽、月亮、諸星辰之處,「於是上帝造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創一16-18)雨水是從天上落下,「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創七11、13,八3)接近地球,天的空間處,也是眾鳥飛翔活動之處。
再從基督教信仰的立場來看,天不僅單是存有日月星辰而已。天的最高部份,不能用肉眼看到的最高屬靈處,卻有三一真神,眾天使天軍及諸聖徒在。「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王上八30)「忽然有的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說……」(路二13)「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太十八10)
天也被稱為「天國」(Kindom of God),或「上帝的國」,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祂又警告尼哥底母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5)由此可見,天國不是一個抽象名詞,是人去世後可以進去之地。耶穌又用了許多比喻,說明天國與人類的關係,天國好比一粒芥菜種,好象面酵,好象寶貝藏在田裡,……。(太十三31、33、34)
當耶穌快要離世時,曾安慰祂的門徒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在我父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十四1-3)這個「地方」,便是基督徒的最後歸宿處,它天上。使徒保羅把天上比作可以永住的房屋,「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五1)
耶穌曾由天上而來(道成肉身),因此,在復活後四十天,便又升到天上,以後還要再從天上來世界,,那時便是世界的末日了。「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一11)使徒彼得說:「那穌已經進入天堂,在上帝的右邊……。」(彼前三22)論到耶穌再臨時的光景,聖經說:「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啟一7)
基督教的天國,又稱天堂,是一個純粹屬靈的境地。在天堂中,有三一真神,眾天使,眾信徒。基督徒去世後,去到天堂,都要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在上面前歌頌祂(見啟七9、10)。天堂里只有善的,沒有惡的,撒但與污鬼,不能住在天堂。只有信耶穌的基督徒,因信耶穌而被稱義,才能去到天堂,因此,在天堂中絕對沒有外教徒。天堂中也無階級之分,凡是信徒,不分男女老幼,都一律進去。
天堂中也沒有男女嫁娶的婚姻生活(可十二25)。人去到那裡後,得到永生,永遠在天堂享樂、安息。聖經說:「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廿一4)基督教只講到今世與天堂的那一世(來世),因此,在天堂的信徒,絕不會再有所謂投胎做人、或變成什麼動物蟲蟻等事發生,何況基督教也根本不信這些。天堂是單數,只有一個,它的位置與方向,聖經也未指出。因此,人不能妄測,只知是在天上,那一個最高的屬靈境地。人是否能去天堂,全看他生前信仰耶穌虔誠與否而定。人死了後,任何活人為死者的追薦、代禱,都無助於他入天堂與否的資格。
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後,實際上,他已成了天國的國民,作上帝的祭司(啟一6,五9);他的名字被記在生命冊上(啟三5);他的禱告可以升到天上(啟八4),上帝的各種豐富應許,成為他可以承受的產業(啟二7、10、11、26,三12、21)。因此,基督徒在世活著時,實際上,已在享受永生的部份福樂了。
關於基督教天堂的實際具體情形,耶穌唯恐人徒生妄念,因此說得不多。至於在「啟示錄」中所記載的天堂部份光景,也不能全部照字意解釋,不然,便會失去基督教天堂的崇高無比境界,而流入於通俗的思想了。例如啟示錄第五章六箭中,把耶穌描寫成:「我又看見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上帝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如果在天堂的救主耶穌真是如此,豈非成了一種駭人聽聞的事?耶穌那會如此?羔羊七角七眼,另有屬靈意義的解釋。因此,如用啟示錄來說明天堂光景時,應該特別小心才是。 基督教的鬼魔觀一、舊約聖經記載的鬼魔至少有兩類:1、鬼魔。2、撒但
鬼魔--又分兩種:一種是指身有長毛,住於曠野的公山羊動物,英文為The Hairy One,日文聖經譯成「魑魅」。經文:「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這就作他們世世代代的定例」(利十七7)。「耶羅波安為邱壇為鬼魔,為自己所鑄造的牛犢設立祭司」(代下十一15)。此兩處「鬼魔」,原文均作「公山羊」。無疑地,公山羊是猶太人的一種民間信仰,與阿拉伯人的魔神Jinn,希臘人的半人半一羊神Satolos十分相近。在我我國,也有狐狸作怪的動物鬼魔信仰。
鬼魔的第二種,是一種具有高度破壞力的惡魔,能使人國破家亡,牠們是「傷害者」、「掠奪者」(Spoiler),「破壞者」(Destroyer),日文聖經將此類鬼魔譯成「鬼」。經文記載:「所祭祀的鬼魔並非真神,是素不認識的神,是近來新興的,是你列祖所不畏懼的。」(申卅二17)把自己的兒女祭祀鬼魔」(詩一○六37)
撒但--根據「約伯記」、「歷代志上」「撒迦利亞書」等處記載,在耶和華上帝的眾使者(天使)之間有一個惡靈,名叫「撒但。牠專門破壞上帝兒女的靈魂與信仰,使他們蒙受莫大痛苦。「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廿一1)但在舊約聖經中,撒但常被視為上帝發懲罰人的一種工具,「耶和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撒上十六14)「耶和華使乖謬的靈,摻入埃及中間,首領使埃及一切所作的都有差錯……。(賽十九14)
但,撒但一切所行的都在上來的許可范之內:「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二6)
在撒迦利亞的異象中,也有撒但出現與大祭司約書作對(亞三1),因大祭司的禮袍污穢,而遭到撒的攻擊。
二、新約聖經中的鬼魔,至少有兩類:1、污鬼或鬼。2、撒但或魔鬼。
污鬼或鬼--新約聖經中記載不少鬼的活動,牠們有的叫人成為啞巴,如「有人將鬼所附的一個啞巴,帶到耶穌跟前來。」(太九32))有的附在人身上,從墳墓中出來,如「就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從墳墓出來。」(太八28)牠們又能再人豬群,「鬼就出來,進入豬群……。」(太八32)有的鬼能叫人抽瘋,口吐白沫,「他一見耶穌,鬼便叫他重重的抽瘋……。」(可九20)有的鬼也能附在孩子身上作崇,「他的小女兒被污鬼附著……。」(可七25)污鬼亦會漂蕩不定,尋求棲身之所,「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路十一24)污鬼也認識耶穌,「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你來滅我們么……。」(路四34)
新約的污鬼有幾個特徵:
1、鬼有單數與多數:鬼不單只有一個或三五個興風作浪,攪亂作怪,而有時是大批出動的。耶穌在格拉森地方所趕出的鬼,名字叫「群」(路八30)。聖經說:「這是因為附著他的鬼多。」群(Legion)是當時羅馬軍隊編製中的一支部隊的名稱,約為六千人左右。此人身上的鬼也許沒有六千之多,但從這批鬼再分別附入豬中看來,可知此人身上所附的鬼是相當的多了。耶穌曾在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趕出七個鬼,這也是多數的惡鬼(參看路八2)。
2、鬼能被趕出去的:耶穌在世時,曾趕出許多鬼,使徒們奉主的名也把鬼趕了出去(參看太十七18;徒十六18)。當附著病人的鬼被趕出後,病人便霍然而愈,前後判若兩人。在我國民間,常有鬧鬼之事發生,但大多數的人都用焚燒紙錢,供奉飲食,諂媚惡鬼,請鬼速去的懇求辦法,與耶穌用權威下令趕鬼出去全然不同。
3、鬼不是死人變的:本國人及日本人相信人死變鬼,又信他們會再來人世間作崇。但基督教的聖經,卻無絲毫思想或暗示,以為人死後會變鬼,甚至再來陽間作怪。基督教所講的鬼是一種靈體存在,自古即有。
4、鬼大多是附於某物體上的:污鬼大多先附於人身或動物身上,然後才能發揮鬼的作用,使人清楚感受有鬼在身上作崇。在我國民間,只要一提到鬼,便即毛骨悚然,發生恐怖,繼而幻想到鬼的各種可怕形狀。或男鬼、或女鬼、或有頭、或無頭、或有腳、或無腳、或七孔流血,狀極凄厲,或披頭散松,令人不寒而慄,諸此種種,極盡恐怖可怕之能事!但遍查聖經,其中所載的鬼,並無這種可怕形狀。因此,基督徒並不那樣怕鬼。聖經記載的鬼,既無外貌,也無形象,不是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
撒但或魔鬼--撒但 (Satan)又稱「魔鬼」,聖經中提得最多。在舊約時,撒但曾在上帝前讒誣約伯與約書亞,好象很有勢力,居然能在天上遨遊。但到了新約,這種事情已不再發生。因耶穌已降世,與撒但展開了戰爭。魔鬼最早出現於始祖亞當夫婦的伊甸園中,那時牠他化身為「蛇」(創三1;林後十一3)。魔鬼的主要活動是反抗上帝,攪亂人類世界,引誘人離開上帝,去跟牠一起作惡。撒但兩字亞蘭語原文(Satana,Satanas),意即「敵對者」、「反對者」。
魔鬼至少有以下幾種名號:撒但(太四10,約十三27,徒五3,林前五5,啟二9)、控告者(啟十二10)、那試探人的(太四3)、惡者(太十三19,弗六16)、彼列(林後六15)、鬼王(可三22)、世界的王(約十二31)、空中掌權的(弗二2)、龍(啟十二9)。
耶穌有曠野四十晝夜,是受「魔鬼」的試探(參看太四1-11)。在稗子的比喻中,撒稗子的仇敵是魔鬼(太十三28)。在撒種的比喻中,魔鬼從人心中把道種奪去(路八12)。耶穌責備猶太人時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約八44)當猶大要賣耶穌時,是魔鬼將這個意思放在他的心裡(約十三2)。保羅勸人不要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7)。彼得也以為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由幾處經文看來,魔鬼已被確認是一種專門危害人信仰與靈魂的最惡毒的靈體了,牠的影響力,遠超過那些能被趕出去的小鬼--污鬼。
魔鬼與污鬼不同,試探耶穌的是魔鬼而非污鬼,耶穌從人身上趕出的是污鬼,不是魔鬼。如魔鬼早被耶穌消滅,那祂也不至於被釘十字架了,「啟示錄」這本書也不至於出現了。根據「啟示錄」,當末日時,魔鬼還要極大地扭扎,在天上與天使長米迦勒爭戰,在地上與眾聖徒爭戰,最後卻被上帝制服,被丟入硫磺火湖中去受永刑之苦(啟廿10)。新舊約所事,魔鬼都是在上帝的管轄之下,牠的所所行,都不出上帝的許可範圍之外。所以基督教仍是只有上為宇宙最高主的一神論,不像拜火教(祆教)那樣,以為善神與惡神(Ahura-Mazda & Angra Mainru)兩大勢力相爭。
我想,我們或許能說,最惡的魔鬼(撒但)便是眾污鬼的首領與統帥,是眾鬼大王,在鬼界發號施令,大鬧世界。那些處亂竄的污鬼都聽命於牠,是牠的部下。有一天,這個鬼王被打入火湖後,其它的污鬼當然也都一齊消滅,那時的世界便就清凈了。既然聖經中有污鬼、魔鬼等的區別與用法,所以我們才把牠們加以分別討論。
有人問,魔鬼到底從何而來?如根據彼得後書二章四節以及猶大書第六節所記,魔鬼是墮落的天使所成,牠不是自主的,是由上帝所造,犯罪後以變成魔鬼。是一種人眼不能見的靈體,活躍於人世間,特別是在人的心中。
基督教的陰間與地獄
在新舊約全部聖經中,有「陰間」及「地獄」兩種用法。希伯來文 Sheol一字,中文譯「陰間」,日文聖經譯「黃泉」。古時希伯來人相信人之死去,是由於其靈魂被上帝接去之故(詩一○四29)。但死人的靈魂未升入天堂,而是在陰間居住。原來,在舊約時代,尚無確實之天堂與地獄信仰,直到新約時代,啟示完全,才有具體的說明。
在希伯來人父祖時代,,稱人之死去為歸到列祖那裡。如「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再如以撒、以實瑪利、雅各等死去,也都是歸到列祖之處(參創廿五8、17,卅五28、29,四九)。摩西死後,雖無人知其墳墓何在,但在臨死前,上帝卻許他:「你必死在你所登的山上,歸你列祖去,像你哥哥亞倫死在何珥山,歸他的列祖一樣。」(申卅二50)
但也不能一概而論,在亞伯拉罕之孫雅各時代,已有陰間信仰。當時,人以為如帶著痛苦死去時,是下到陰間,雅各曾為其幼子約瑟及便雅憫哭泣道:「…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創卅七35,四二38)但雅各並未下入陰間,聖經說:「雅各囑咐眾子已畢,就把腳收在床上,氣絕而死,歸他列祖那裡去了。」(創四九33)
摩西時代,陰間似乎也成為惡人去處,可拉黨背叛結果,地曾開口「他們都活活的墜落陰間」(參民十六 30、33)。但舊約聖經並未明說,惟惡人下陰間,其它人都在別處。舊約似只籠統地稱一切死者,都去一地安息,是為陰間,所以陰間似是善惡不分之地。綜觀舊約陰間,特徵如下:一、位於地下深處,「那時我要叫你下入陰府,與古時的人一同在地的深處,人已荒涼之地居住。」(參結廿六 20,卅一 14,卅二 18)二、是極暗處,「那地甚是幽暗,是死蔭混沌之地,那裡的光好象幽暗。」(伯十 22;參哀三 6;詩一四三 3)三、是寂靜之地,「死人不能讚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也都不能。」(詩一一五 17,九四 17)四、是忘記諸事之地,「難道陰魂還能起來稱讚你么?……的你公義豈能在忘記之地被知道么?」(詩八十八 10、12)五、是無活動之處,「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智識,也沒有智能。」(傳九 10)六、是不能還陽之地,「雲彩消逝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也不再回自己的家,故土也不再認識他。」(伯七 9、10)
到了新約,仍有「陰間」的記載,希拉文的 Hades,相當於舊約的 Sheol。經文記載:「迦百農阿,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太十一 23。R.S.V. 英譯本作 Hades, 日譯本作黃泉)使徒行傳二章廿七、卅一節,「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耶穌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 18;另見路十 15;啟六 8,二十 13、14)。路加福音十六章中記載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財主他在陰間受痛苦。教會中極重要的使徒信經中,稱耶穌「死了,葬了,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里復活」。
新約所講的陰間,似無地獄中那般情形,因為財主在陰間還能舉目遠遠望見亞伯拉罕,且還能與他對話(路十六 23、26)。陰間似分兩個區域:一為義人所居,如亞伯拉罕;一為惡人去處,如財主。在新約中,地獄比陰間可怕。地獄,原指舊約中的「欣嫩子谷」,此山谷位於耶路撒冷西南,尼希米記十一章卅節。以色列人在迦南時,曾在此谷敬拜假神。經文記載:「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代下廿八 3)他們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十…。」(耶七 31;另見王下廿三 10;代下卅三 6;耶卅二 35 等處)直到
這個欣嫩子谷,在新約被轉用為地獄意義,如馬太福音五章廿二節,「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人。」(請注意,未說陰間的火)。耶穌以為寧可失去右眼或右手,千萬勿讓全身墮入地獄(太五 29、30)如果身體和靈魂都入地獄,才為真正可怕之事(太十 28)。耶穌嚴厲責備法利賽人引人入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又斥責他們假冒為善,如同毒蛇,不能逃脫地獄之刑(太廿三 15、33,另見太十八 9;可九 43、45、47;路十二 5;雅三 6 等處)。呂振中氏譯「新約新譯修稿」聖經,凡在「地獄」時,下都加註語:「或譯垃圾坑,原文作欣嫩子谷。」日本譯聖經凡遇「地獄」時,都照希拉文 Gehenna 之發音而用日文拼出,這樣,似比中譯「地獄」更清楚明了。
當然,新約中的地獄已不像舊約的欣嫩子谷那樣簡單,而是一個極其恐怖之處。大致來說,地獄中烈火熊熊,罪人一入其地,便永無翻身之日,甚至連魔鬼及其使者,最後亦要被打入地獄受刑。經文記載:「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 10,另見啟十九 20,廿一 8;來十 27;可九 43、44;太廿五 41 等處。)
保羅以為未信耶穌與未得救者的結局是「死」,是「永遠沉淪」。不必說,這兩者亦即下入地獄之意。「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帖後一 8、9,另見腓三 19,羅六 21、23 等處)
基督教的地獄有以下幾個特徵:一、地獄是活動著的。二、有烈火焚燒。三、無深淺上下之分。四、是抗拒上帝及耶穌者的去處。五、罪人受罰的詳情不知。例如何種人受何種刑罰?像佛教所稱下油鍋,上刀山……。六、地獄中無魔王當權,無獄卒掌管令人受苦。因魔鬼本身最後亦要被扔入該地。七、地獄在上帝的統管之下,從天使犯罪,亦被上帝丟入地獄一事可得證明(彼後二 4)。八、地獄是罪人第三次死,亦即永死之處(啟廿 10)以後不能再生於陽間。如同佛教所說,不再變成其它東西,到此為止,永不翻身。九、地獄的位置或方向,聖經未詳說明,是一屬靈界地方。
基督教的世界觀
舊約聖經的第一章,便是記載上帝用他的靈和他的話,創造了世界一切萬物。「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記一1-3)。由此可見,基督教不單能清楚肯定地答覆世界萬物從何而來,也表示基督教對世界觀極其重視,毫不含混疏忽。
基督教的創造論否認了無神論,因為她確認在宇宙中有最高主宰上的靈,也推翻了在宇宙間有一善一惡,兩大神靈相爭互斗之說(如拜火教);因為只有一位創造主。也否認了唯物論,因確定有上帝創造之事。也否定了泛神論;如印度教所信世界萬物是由Purusa神用自己的身體分肢而成;或信梵天神(Brahman)造萬物後,又自己進入萬物之內;因為上帝並未分身創造,也未進入萬物,上帝是存在於萬物之先,超然獨立。關於神分身創造萬物的說法,尚有我國的盤古氏分身造出世界(見徐整著「五運歷年紀」),以及日本神道教伊奘那岐男神(Izanagi)清凈身體,造出各物等的神話。
上帝造萬物是由簡而繁,生物一天勝似一天,是連續前進的。全部創造過程,雖稱六天,但每一天也可能代表一個階段或一個長時期,聖經說:「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在起初兩天,創造主從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中,把光暗分開,並在諸水之間,分出空氣。這是無生物時代,為以後的生物所作的預備工夫。第三天,造出了各種蔬菜、花卉、樹木、青草等植物,以供以後即將來到的諸動物與人類食用。第四天,造出了日月星辰,氣候季節有了變化,第五天,造出了各種大小飛禽以及水中魚蝦貝介之類。讓牠們能在空中飛翔,水中回遊。在最後一天,也是第六天,上帝先為陸地造出了各種野獸昆蟲,為未來的人類充分地預備了生活所需;如使牛耕地,食用獸肉等。萬物造畢,一切全部預備妥當後,上帝才造出世界第一個人亞當與他的妻子夏娃,以後代代相傳,經挪亞及其三子系統,人類逐遍滿全球各地。
萬物能繼續存在,是靠上帝無所不在權能的保佑,如上帝不管,世界萬物便要起混亂,甚至滅亡。聖經說:「…萬有也靠祂而立。」(西一17)「…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你掩面,他們便驚惶,你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詩一○四29-30)。世界萬物,甚至天使也都在上帝的保治範圍之內(詩九十一11;來一14)。烏鴉(詩一四七9)、麻雀(太十29)、青蛙(出八13)、百合蘆和草類(太六28-30),以至人的頭髮(太十30)、眼淚(詩五六8)等微小的事,也都在上帝的計劃中。
上帝對於人的保治,自出生至去世,一生生活,無不在他的妥善保治之中。如成胎時,「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體…。」(伯十8)「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詩一三九15-17)生產時,「我從出母胎被你扶持¢我出母腹的是你…。」(詩七十一6)飲食,「萬民都舉目仰望你,你隨時給他們食物。」(詩一四五15)事業,「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箴廿24)職務,「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一5)婚姻,「賢慧的妻,是耶和所賜的」(箴十九14)子女,「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危險之保護,「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一二七1)「耶和華要保護你,免受一切的災害,祂要保護你的性命。你出你入,耶和華要保護你,從今時直到永遠。」(詩一二一7-8)疾病之防治,「祂必救你脫離捕鳥人的網羅,和毒害的瘟疫。」(詩九十一3)對於人的死亡,「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裡,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伯十四5)「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子上了。」(詩一三九16)
自亞當被造、犯罪,被上帝趕出樂園?經過九代左右,由於人類犯罪作惡到了極點,於是上帝除了救出義人挪亞全家八口,以及命他在方舟中預留若干牲畜以供他日留種繁殖外,就用洪水吞沒了全地,淹死了一切生物,這是上帝第對這罪惡世界的審判,「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紐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同在方舟里的。水勢浩大,在地上共一百五十天。」(創七23-24)
根據聖經,上帝對這世界還有第二次的審判,亦就是世界末日審到來。那時,全人類被分成兩種,「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太廿五46)受永刑者,「他們必晝夜受,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末日時,經常反抗上帝,引誘陷害信徒的魔鬼,也要被判重刑,被上帝丟入地獄的硫磺火湖裡,永受痛苦,永不翻身。「那迷惑他們的魔鬼,扔在硫磺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
世界的末日,也就是耶穌再次從天上降臨世界,稱為「基督復(再)臨」,這個信仰在基督教的世界觀中,占極重要的地位。至於何日復臨,聖經未明言,以免人徒起幻想(太廿四36),但有預兆可見,約有四種:一、福音普傳全球;二、許多猶太人信耶穌;三、教會遭受迫害及衰微;四、物質世界大起變化(參經文太廿四14,羅十一25=26,帖後二3-4,彼後三14,約壹二18,路廿一章),關於此點,聖說:「日月星辰要顯出異兆,地上的邦國也有困苦,因海中波浪的響聲,就慌慌不定。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路廿一25-27)
世界的最後結局是先遭火毀滅,然後另有新天地出。聖經說:「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到不虔敬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那日天必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消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三10)天上的萬象都要消滅,天被捲起,好象書卷,其上的萬象要殘敗…。」(賽卅四4)關於世界的被消滅,信義宗的老神學家都以這是性質的改變,不是體質的改變。換言之,不是把地球萬物全部毀滅無存,另造一個新的地球----世界,而是把世界重予潔凈,合乎主用。例如馬丁路德說:「諸天現在有它們的衣服,但到那時牠們要穿上主日的禮服。」「無論何處,太陽的美麗與光明,總比不上它被的時候;因人的緣故,太陽成了半暗。但在那日,上帝要用火潔凈太陽,所以牠要比起初更光亮,更清明。」Philip Nicolai氏說:「現在的世界要燒毀,且全然被火消化;然而不是實質的消化牠的要素,乃是形式上消化牠現在的樣式和偶然的情形。」
新的潔凈世界代題舊的犯罪世界,基督教的世界觀於是便到達最終的巔峰狀態,以後不再有何改變了。聖經說:「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啟廿一1)「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記念,也不再追想。」(賽六六22)
基督教的世界觀是直線型的,有開始,也有終了,其中且曾經過一次毀滅(挪亞時),將來還有一次同樣的命運。世界的起頭,由亞當夏娃登上人類活動舞台;世界末了,新天新地中,由經過耶穌赦罪,潔凈後的譬徒們為新的主人翁。世界觀的點,信仰重於質,整個世界的變遷,人類歷史的轉動,在在都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因為上帝對世界的全盤計劃(包括創造、保治、拯救…),都是為耶穌及其救人的緣故。聖經說:「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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