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話《詩詞格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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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話《詩詞格律》(之二)

二,律詩1。詩的種類 從格律上看,詩可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古體詩又稱為古詩或古風;近體詩又稱為今體詩。從數字上看,有四言詩,五言詩,(六言詩很少見),七言詩。唐代以後,四言詩很少見了,所以一般詩集只分五言,七言兩類。 1)古體和近體 在唐人看來,從《詩經》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古體詩是不受近體的格律的束縛的。所以,凡不受近體詩格律束縛的,都是古體詩。 樂府產生於漢代,本來是配音樂的,所以稱為「樂府」或「樂府詩」,這種樂府詩稱為「曲」,「辭」,「 歌」,「行」等。 隋唐時代逐漸形成了新音樂,後來又產生了配新音樂的歌詞,叫做「詞」。 近體詩以律詩為代表。律詩的韻,平仄,對仗,都有許多講究。由於格律很嚴,所以稱為律詩。律詩有以下四個特點: A。每首限定八句,五律共四十字,七律共五十六字; B。押平聲韻; C。每句的平仄都有規定; D。每篇必須對仗,對仗的位置也有規定。 超過八句的律詩,稱為長律。長律也是近體詩。長律一般是五言,也有七言,但很少見。往往在題目上標明韻數,如杜甫《風疾舟中伏枕書懷三十六韻》,就是三百六十字。長律除了尾聯(或除了首尾兩聯)以外,一律用對仗,所以叫排律。 絕句的字數比律詩的字數少一半。五言絕句只有二十字,七言絕句只有二十八字。絕句分古絕和律絕兩類。古絕可以用仄韻。即使是押平聲韻的,也不受近體詩平仄規則的束縛。可以歸入古體詩一類。 律絕不但押平聲韻,而且要依近體詩的平仄規則。所以歸入近體詩。 總之,古風屬古體詩,而律詩(包括長律)則屬於近體詩。樂府和絕句,有些屬於古體,有些屬於近體。 2)五言和七言 五言就是五個字一句,七言就是七個字一句。五言古詩簡稱五古,七言古詩簡稱七古;五言律詩簡稱五律,七言律詩簡稱七律;五言絕句簡稱五絕,七言絕句簡稱七絕。 古風分五古和七古。所謂的雜言指的是長短句雜在一起,主要是三字句,五字句,七字句,偶爾也有四字句,六字句,以及七字以上的句子。一般,雜言詩歸入七古。 2。律詩的韻 古人寫律詩,是嚴格地依照韻書來押韻的。《詩韻集成》,《詩韻合璧》是人們常用的韻書。 詩韻共有106個韻:平聲30韻。上聲29韻,去聲30韻,入聲17韻。律詩一般只用平聲韻。 上平聲15韻: 一東二冬三江四支 五微 六魚 七虞 八齊 九佳 十灰 十一真 十二文 十三元 十四寒 十五刪 下平聲15韻: 一先 二蕭 三餚 四豪 五歌 六麻 七陽 八庚 九青 十蒸 十一尤 十二侵 十三覃 十四鹽 十五咸 韻有寬有窄:字數多的叫寬韻,字數少的叫窄韻。寬韻如支韻,真韻,先韻,陽韻,庚韻,尤韻等,窄韻如江韻,佳韻,餚韻,覃韻,鹽韻,咸韻等。窄韻的詩是比較少見的。有些韻如微韻,刪韻,侵韻,字數雖不多,但是比較合用,詩人們也很喜歡用它們。 五律第一句,多數是不押韻的;七律第一句多數是押韻的。由於第一句押韻與否是自由的,所以第一句的韻腳也可以不太嚴格,用鄰近的韻也行。 今天我們如果也寫律詩,就不必拘泥古人的詩韻。不但首句用鄰韻,就是其它的韻腳用鄰韻,只要朗誦起來諧和,都是可以的。 3。律詩的平仄 平仄是律詩中最重要的因素,講詩詞的格律,主要就是講平仄。 1)五律的平仄 五言的平仄,只有四個類型,而這四個類型可以構成兩聯: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由這兩聯的錯綜變化,可以構成五律的四種平仄格式。其實只有兩種基本格式,其餘兩種不過是在基本格式的基礎上稍有變化罷了。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字外加括弧表示可平可仄。下同。) (2 )平起式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2)七律的平仄 七律是五律的擴展。其辦法是在五字句的上面加一個兩字的頭。仄上加平,平上加仄。因此,七律的平仄也只有四個類型,這四個類型也只以構成兩聯: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和五律一樣七律也只有兩種基本格式: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平起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3)粘對 律詩的平仄有「粘對」的規則。對,就是平對仄,仄對平。就是說在對句中,平仄是對立的。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後聯出句的第二個字的平仄要跟前聯對句第二個字相一致。具體就來,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要跟第六句相粘。粘對的作用,是使聲調多樣化。如果不「對」,上下兩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後兩聯的平仄又雷同了。明白了粘對的道理 ,可以幫助我們背誦平仄的歌訣(即格式)。只要知道了第一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誦出來。而且還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長律的平仄。 違反了粘的規則叫做失粘;違反了對的規則叫失對。 4)孤平的避忌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一個字必須用平聲;如果用了仄聲字,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七言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字,也叫犯孤平。 注意:犯孤平指的是平腳的句子;仄腳的句子即使只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 5)特定的一種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個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就個句式中,可以使用另外一個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格式的特點是:五言第三四兩字的平仄互換位置;七言第五六兩字的平仄互換位置。注意:在這種情況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平聲。 這種格式在唐宋的律詩中是很常見的。 6)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詩中如果多用拗句就變成古風式的律詩。 在律詩中,如果前面一字用拗,後面就必須用「救」。所謂「救」,就是補償。一般來說,前面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後面必須在適當位置上補償一個平聲。下面三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 (1)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聲,第三字補償一個平聲,以免犯孤平。這是本句自救。 (2)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聲(或三四兩字都用了仄聲),就在對句的第三字改用平聲來補償。就是對句相救。 (3)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沒有用仄聲,只是第三字用了仄聲。七言則是第五字用了仄聲。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7)所謂「一三五不論」 關於律詩的平仄,相傳有這樣一個口訣「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這是指七律(包括七絕)來說的。意思是說,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須分明。至於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詩來說,那就應該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 先說「一三五不論」這句話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論,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論,否則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論,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論。至於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況下,更是以「論」為原則了。總之 ,七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三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有兩個字不論。五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兩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一個字不論。 再說 「二四六分明」這句話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對的,七言二四兩字「分明」是對的,至於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 8)關於古風式的律詩 在律詩尚未定型化的時候,有些律詩還沒有完全依照律詩的平仄格式,而且對仗也不完全工整。如[唐]崔顥的《黃鶴樓》,前半首是古風的格調,後半首才是律詩。後來有一些詩人有意識地寫了一些古風式的律詩 ,如杜甫的《崔氏東山草堂》,蘇軾的《壽星院寒碧軒》等。古人把這種詩稱為」拗體「。拗體不是律詩的正軌,後代模仿這種詩體的人也是很少的。 4。律詩的對仗 1)對仗的種類 詞(不是詩詞的「詞」)的分類是對仗的基礎。依照律詩的對仗,概括起來,詞大約可分為下列九類: 一名詞, 二形容詞, 三數詞(數目字),四顏色詞, 五方位詞, 六動詞, 七副詞,八虛詞,九代詞(代詞「之」「其」歸入虛詞)。 同類的詞相為對仗。要特別注意四點:(1)數目自成一類,「孤」「半」等字也算是數目。(2)顏色自成一類。(3)方位自成一類,主要是「東」「西」「南」「北」等字。這三類詞很少跟別的詞相對。(4)不及物動詞常常跟形容詞相對。 連綿字只能跟連綿字相對。連綿字中又分為名詞連綿字(鴛鴦,鸚鵡等),形容詞連綿字(逶迤,磅礴等),動詞連綿字(躊躇,踴躍等)。不同詞性的連綿字一般還是不能相對的。 專名只能與專名相對一,最好是人名對人名,地名對地名。 名詞還可以細分為以下一些小類: (1)天文(2)時令(3)地理(4)宮室(5)服飾(6)器用(7)植物(8)動物(9)人倫(10)人事(11)形體。 這十一類還不是完備的。 2)對仗的常規---中兩聯對仗 對仗一般用在頷聯和頸聯,即第三四句和第五六句。 3)首聯的對仗 首聯的對仗是可用可不用的。首聯用了對仗,並不因此減少中兩聯的對仗。 五律首聯用對仗的較多,七律首聯用對仗的較少。主要原因是五律首句不入韻的較多 ,七律首句不入韻的較少。不過這個原因不是絕對的。 4)尾聯的對仗 尾聯一般是不用對仗的。到了尾聯,一首詩要結束了;對仗是不大適合於作結束語的。 5)少於兩聯的對仗 這種單聯的對仗,比較常見的是用於頸聯。 6)長律的對仗 長律的對仗和律詩同,只有尾聯不用對仗有,首聯可用可不用,其餘各聯一律用對仗。 7)對仗的講究 (1)工對 凡同類詞相對,叫做工對。同一小類的名詞相對,更是工對。有些名詞雖不同小類,但在語言中經常平列,如天地,詩酒,花鳥等,也算工對。反義詞也算工對。 句中自對而又兩句相對,算是工對。 在一個對聯中,只要多數字對得工整,就是工對。超過了這個限度,那不是工整,而是纖巧。一般地說,宋詩的對仗比唐詩纖巧;但是,宋詩的藝術水平反而比較低。同義詞相對,似工而實拙。《文心雕龍》說:「反對為優,正對為劣。」同義詞比一般正對自然更劣。出句與對句完全同義(或基本上同義),叫做「合掌」,更是詩家大忌。 (2)寬對寬對和工對之間有鄰對,即鄰近的事類相對。例如天文對時令,地理對宮室,顏色對方位,同義詞對連綿字,等等。稍為更寬一點,就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更寬一點,那就是半對半不對了。 (3)借對 一個詞有兩個意義,詩人在詩中用的是甲義,但是同時借用它的乙義來與另一詞相為對仗,這就叫做借對。有時候,不是借意義,而是借聲音。借聲音多見於顏色對。如借「籃」為「藍」,借「皇」為「黃」,借「滄」為「蒼」,借「珠」為「朱」,借「清」為「青」等。 (4)流水對 對仗,一般是平行的兩句話,它們各有獨立性。但是,也有一種對仗是一句話分成兩句說,其實十個字或十四個字只是一個整體,出句獨立起來沒有意義,至少是意義不全。這叫流水對。如:

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杜甫)人憐巧語情雖重,鳥憶高飛意不同。(白居易)塞上長城空自許,鏡中衰鬢已先斑。(陸遊)

總之,律詩的對仗不像平仄那樣嚴格,詩人在運用對仗時有更大的自由。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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