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別解脫戒的問答(五)
06-04
十,一個人若想皈依佛門,了脫生死,或者想從事於弘法利生的偉大,是否必須出家受戒? 答:追求個人的了生脫死,不一定要出家;想弘法利生也並非出家不可。悲智雙德都已達到最高境界的佛陀,為了成辦不同根基的芸芸眾生的利樂而善巧方便地宣說很多修行之法。根據不同修行人的條件而制定了多種律儀。比如以上所說的近住戒、居士男女戒都是為不能受出家律儀的修行者而制定的,他們都可以安住各自所受的戒律而追求解脫,或者弘法利生。 十一,既然不出家也能了生脫死,而且亦可從事弘法利生的事業,那麼為什麼有些人出家受戒而如此受苦呢? 答:正如以上所說,雖然在家也能修行。但是最圓滿的修行身則是出家之身;弘法利生的主力就是出家人。所以,出家受戒的功德遠非在家之戒可比;出家受戒而住持佛法的貢獻也絕非其他人所能代替的。因此,我們無法否認出家受戒的重大意義。我們更不能蔑視佛經中多次所說的:"哪裡不僅有三事律儀(三事:長凈、安居、解制。在藏地的大部分正規寺院,每個月的十五日和三十日都要各奉行一次長凈說戒儀式,每年夏令六月十六日起至七月二十九日為安居,七月三十日為解制儀式。)之實踐,而且不乏勤修三事律儀的行者,便可堪稱此地存有正法。哪裡無有三事律儀之實踐,亦無勤修三事律儀,此地就算正法滅亡。"此言顯示,一個地方是否存有正法,就應以此地是否有持律者來衡量。這就是說對律儀的重視態度應作正法存亡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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