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5萬美元購匯額度能滿足個人用匯需求
在《中國外匯》2016年第3-4期合刊中,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司長杜鵬接受了《中國外匯》獨家專訪,介紹了2016年經常項目外匯管理重點工作,並對部分熱點話題給予了回應。
年度5萬美元購匯額度能夠滿足絕大多數個人的用匯需求
一直以來,外匯局對個人結售匯實施年度總額管理。個人每年5萬美元以內的購、結匯可以僅憑身份證件自由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下憑真實性證明材料等也可辦理,且境外刷卡購物不計入年度5萬美元的購匯限額內。
杜鵬明確表示,目前外匯局暫無計劃調整個人年度結售匯額度。他指出,全國超過96%的個人購匯金額在年度5萬美元以內,且近兩年全國個人人均購匯金額穩中有降,顯示年度5萬美元的便利化購匯額度能夠滿足絕大多數個人的用匯需求,且便利化政策的惠及面不斷增加。
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繼續出台
防風險、促便利是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始終要堅持的兩個目標。杜鵬表示,2016年,經常項目將繼續研究和落實相關外匯管理便利化措施,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深化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研究出台貨物貿易外匯收支電子化單證管理措施,便利銀行和企業辦理業務;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有關政策完善和推進;研究自由貿易區有關細則的實施和完善;配合國務院、商務部等部門做好穩增長相關工作,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外貿新業態發展及試點,配合做好大通關建設改革等工作。
境內機構外幣現鈔管理更規範
為進一步規範和滿足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業務的實際需要,外匯局發布了《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辦法》,並自2016年2月開始在全國實施。新辦法調整了外幣現鈔收付管理方式,側重按風險大小和使用頻率對交易項目進行管理,明確了銀行應履行展業三原則的審核責任、規範外匯局監管。杜鵬表示,下一步,將密切跟蹤新辦法實施情況,及時做好有關問題解答和答疑,並開展有關項目的系統建設。另外,將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開展銀行個人外幣現鈔存取數據自查工作的通知》(匯綜發[2015]42號)的基礎上,繼續強化個人外幣現鈔管理,督促銀行提升個人外幣現鈔存取數據質量,做好個人外幣現鈔統計基礎數據保障。
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前景可期
近年來,外匯局一直在推進第三方支付機構跨境支付試點工作,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認可。截至2015年底,全國共有31家支付機構參與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目前,支付機構試點意願強烈,仍有多家支付機構陸續向註冊地外匯局提出申請。對此,杜鵬表示,2016年,外匯局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深化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
保險外匯業務暫無新政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指引>的通知》(匯發[2015]6號)的實施,適應了保險業發展趨勢,為保險公司開展境外資金運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對於在新的一年相關政策是否還會有所調整這一問題,杜鵬表示2016年,外匯局在保險外匯業務管理方面暫無新的政策調整,但在簡政放權、簡化手續的同時,會加強對外匯保險業務及相關外匯收支的事後監測和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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