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自行車,需聽「下回分解」
山東省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單位免費發放100輛公務自行車,試點推行3公里範圍內外出辦公使用公務自行車出行。凡是發放了公務自行車的單位,要求在市區3公里範圍內執行公務活動,原則上使用公務自行車出行(6月19日《新京報》)。
公務自行車並非山東首創。早在2007年9月,北京市石景山區建委就配發了20輛自行車,用於外出辦公。隨後,山西太原市政府、湖北省直機關、四川成都金牛區教育局等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也先後騎上了公務自行車。在公車消費居高不下、公車改革步履維艱的背景下,公務自行車如雨後春筍湧現無疑是件好事,對於減少公車消費、降低汽車尾氣排放等都大有裨益。儘管已算不上新聞,但對於公車使用這潭「死水」而言,每當有公務自行車推出,依舊能「一石激起千層浪」,成為媒體追逐和坊間熱議的焦點話題。從輿論反應來看,總是有褒有貶,不一而足。
從貼標上路,發放車補、GPS定位,到如今的公務自行車,各地在公車改革的探索上樂此不疲,新招頻出,卻大都未能擺脫「虎頭蛇尾」的發展路徑。一個個激動人心的舉措,到頭來演變為一個個疑雲重重的問號,而政府公信力就在這疑問和困惑的累積中被一點點透支和消弭。由於缺乏公開透明的結果,公眾不可避免地產生疑慮,熱熱鬧鬧的改革和創新會不會都是一陣風,一齣戲,一個空頭支票?
這並非公眾多慮。畢竟,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一項制度也不可能「一推就靈」。就拿公務自行車來說,是個好藥方,但關鍵還得看療效。畢竟,發放之後還有更多的現實問題亟待解決。比如,如何打消一些單位和個人的「面子」心理,讓他們樂於騎著單車出門辦公;如何管理公務自行車,避免假公濟私佔用公物的「新公車腐敗」行為。這些都需要紀委等相關部門加強監督,並及時將相關情況向社會公布。
發放公務自行車,是政府向市民作出綠色出行、節約辦公的承諾。從某種意義上講,履諾比承諾更重要。公務自行車的使用次數,公車消費的下降比例,汽車尾氣的減排數據,這些都要有「下回分解」,定期拿出來「曬一曬」,滿足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唯此,方能贏得百姓對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形成政府和民眾低碳環保、共建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良性循環。(張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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