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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句解

畢敦一著物指道。有物,清楚地言明道是一種物,而絕對不是非物,儘管這種物十分特殊,看不見摸不著,但卻是確確實實客觀存在的物。然而,自古至今,有一大批研究家對老氏這個最明確不過的表述,一直不願相信,也不敢相信。他們明知推不倒老氏,於是便從裡面動手,篡改其實質,使之融入自己劃定的軌道。玄學家視道為虛無飄渺,理學家則指道為理為規律,神學家更認定其為神明,總之,都將它說成非常神秘、令人無法琢摸,就是不肯承認道為一種具體的物。因為他們一旦承認道是物,他們便同時把他們自己打倒了,這是無論如何都不願意的。關於道是物,一種十分特殊的具體物質這個性質,老氏多次反覆地予以論述,沒有絲毫含糊之處,其言清楚明白,沒有一點費解之處。此為本章所言道的性質特點之(1)。混成,有混沌而成、渾然而成和混合而成之三義。渾然,渾淪自然。渾、混通。三義中,筆者更傾向於後之混合而成。原因如次:(1)混合,言其質地並非純粹一律,實是二種,或三、四以至更多不同成分的同類之物所組成;混沌、渾淪則不同,質地成分是純一還是多種?並沒有明確的交代。(2)是混合還是純一,對道的性質特點意義甚大。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其中一,已有二之形而未分。如果,不是混成而是純粹一律,那麼,二又從何而來呢?難道將原先已不能分的純粹一律,再砸開不成?恐怕與理說不通。依此看,非混成不能,不混成道不能成一,成了一之後,才可以再分為二。因為,道物中的相對不同成分,因相互碰撞日久而化為一,由是於一中蘊涵著二物,這就為道的不斷轉化奠定了基本條件。如非混成,此純一之道物與誰合?又如何合如何化呢?所以,道物必是混成不可。以上尤指道為常道之時,而非常道也莫不如此,所以易有八卦、六十四卦,每卦即是一種道物。混合,成分都是什麼?作者沒有交待,當然也不可能知道得那麼清楚。總之,似應相反相對,性質各自不同。否則,就不能稱之為混,不相反相成以後也不能合。現代科學已經證明,微觀物質世界是一個龐大的家族,直至目前已發現其成員多達三百以上,而其中最基本、穩定長壽的微觀粒子也有十餘種。由此可證,混成之說並非虛言。筆者所解是否符合老氏本意?這卻需要諸多研究家們的研究判斷了。此為本章所言道的性質特點之(2)。先天地生,天地,一章注釋已言有三義,即身外天地,身內天地和泛指陰陽。如以身外天地言,宇宙天文學家研究表明,宇宙開始時間到現在不超過150億年,而銀河系最早的星繫於100億年前才形成,至於太陽系和地球年齡則又小得多,分別是50和45億年。所謂地,是指人類所居住的地球;所謂天,是指地球以外的空間,包括浩翰遙遠的星空。從星系生成時間來看,都遠遠地晚於宇宙開始時間,可見在天地很早很早之前,道這種物就已經存在了。如以身內天地言,即是身中神氣。神氣最早出現於出胎之後,自一而分,而神氣之二由一即無名時之道而來。所以,身內道物即一也是遠在身內天地神氣即二出現之前而有。明乎此二者,也就明白了泛指陰陽,也必在有道物之後方能生出陰陽二物來。此為本章所言道的性質特點之(3)。總之,作者在此句中明確地闡述了道的性質:(1)道是物,是一種特殊物質;(2)道這種物質不是純粹一律的,由許多種類混合一起;(3)道在天地陰陽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天地陰陽是道物運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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