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婚姻的基礎條件

適合做夫妻得滿足一些基本的條件,否則即使勉強結為夫妻也將難有幸福的生活。以下就是幸福婚姻的十大基礎條件。 彼此是談得來的朋友 作為夫妻,最基本的應該是朋友,而且應該是好朋友或知已,除非你們只是純粹生理意義上的傳宗接代型的夫妻,否則連朋友關係都達不到怎麼做夫妻,即使勉強做了夫妻也將無法持久。 有共同的人生價值觀 物以類聚,朋友間都應該在人生觀世界和價值上有基本一致的認識,至少能彼此默認對方的人生價值觀,否則怎麼做朋友?

幸福婚姻的十大基礎條件 朋友尚且如此,夫妻要長期生活在一起,當然更得有共同的人生價值觀。夫妻追求的人生和生活目標不一致,對事物的看法存在嚴重的分歧,婚姻怎麼進行下去? 彼此能充分了解信任 了解對方是人際交往的基本前提,而要想做夫妻,了解當然是最最基本要做到的。對對方不了解,對方的家庭背景、受教育情況、性格脾氣、個性特質、生活習慣等等,這些都應該充分了解,至少得有基本的了解。了解當然還遠不夠,在了解之後,如果你能接納你所了解的這些東西,你還得充分的信任對方,沒有信任就沒有交往,夫妻尤其如此。 志趣要能基本相投 人各有志,但夫妻則應保持基本的一致,有興趣志趣情趣方面能大致相同的看法觀點,唯如此才能步調一致而不會越走越遠甚至離心離德。志趣基本相投才能在一起長期生活,貌合神離的夫妻不可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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