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倫·阿姆斯特朗:宗教暴力的神話

  作者:凱倫·阿姆斯特朗(Karen Armstrong)

  原載英國《衛報》網站2014年9月,原文標題《宗教暴力的神話》

  譯者:劉波

  譯者按:在當前圍繞伊斯蘭的爭論中,一種非常流行(也許更多是在社會輿論而非在專業學者當中)的說法是,伊斯蘭社會應該變得更加「世俗化」,其「暴力性」或「激進性」才會降低。這一說法或多或少地源於人們對西方現代化經歷的解讀。然而或許令人困惑的是,在這種強勢話語的衝擊下,穆斯林的宗教虔誠與熱情不僅沒有減退,反而在不斷上升,伊斯蘭教不但在其傳統地域興起,而且在歐美國家發展迅速。這不是因為穆斯林「固執」,而是由於伊斯蘭教自身的特點。這在一定程度上提示人們,伊斯蘭教具有很強的獨特性,套用西方的「世俗化」範式來理解伊斯蘭問題,也許鑿枘不投。在本文中,英國宗教學者凱倫·阿姆斯特朗(Karen Armstrong)回溯西方世俗化的歷史,認為世俗化是歐洲獨特歷史條件的產物,歐洲「宗教戰爭」期間的暴力既有宗教性也有政治性,通常密不可分,而繼起的世俗民族國家,在很多時候表現地更加偏執、暴力。她認為,簡單地把「世俗化」視為解藥,甚至以強力推行「世俗化」,往往會適得其反,激起極端主義。當然值得一提的是,翻譯本文並不意在提供某種定論,這是討論的開始而非結束。事實上,對「世俗」與「宗教」的規範性、制度性區分,是一個實踐過程,這兩個概念也可以在實踐中展現出豐富的意涵,不同人可以以其來指代不同的事物、願景。但毫無疑問,從歷史角度去解構、重構這些概念,發現事物的真相而不是在語詞的皮相中打轉,不僅可以深化我們的認識,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助於我們更好地改變現狀。

  伊斯蘭國(ISIS)的士兵正在中東肆虐,撕裂歐洲殖民者撤離時創立的兩個現代民族國家——敘利亞和伊拉克。目睹此景,我們也許很難相信自己生活在21世紀。驚慌的難民紛紛逃亡,不分青紅皂白的野蠻殺戮,這景象直接讓人想起席捲羅馬帝國的蠻族部落,或者成吉思汗的蒙古大軍——他們在中國、安納托利亞、俄羅斯和東歐橫衝直撞,毀滅一座座城市,屠殺其居民。只有炸彈再次投向中東城鎮(這一次是由美國及其一些阿拉伯盟國投下)這樣的已讓人產生視覺疲勞的景象,以及關於另一場越南戰爭的悲觀預言,才能提醒我們,這其實是一場很現代的戰爭。

  這些「聖戰者」在斬首那些落難者時引用《古蘭經》的語句。他們的暴行,令人產生另一種顯然也很現代的憂慮:宗教與暴力之間的聯繫。這些暴行似乎在證實「新無神論」最突出代表者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的話:「大多數穆斯林被他們的信仰徹底弄瘋了」;「宗教本身造成了一種虛妄的團結性,我們必須找到某種方法來削弱這種團結性。」很多人會同意理查德·道金斯在《上帝錯覺》中寫的:「只有宗教信仰能在原本理智可敬的人身上激發出如此徹底的瘋狂。」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哈里斯和道金斯的說法太極端化,但即使是這些人,也會本能地認為,宗教里有固有的暴力本質,必然會使衝突激化,因為一旦交戰者都堅信神在自己一邊,他們就不會妥協,暴行就會泛濫。

  儘管巴拉克·奧巴馬和大衛·卡梅倫都堅定地表示,ISIS無法無天的暴行與伊斯蘭教毫無關係,但仍有很多人不同意,甚至會被這種說法激怒。在西方,我們從痛苦的經歷中知道,宗教似乎總是會激發狂熱的偏執,這隻能通過一種途徑化解:建立一個政教分離的自由主義國家。我們認為,再也不能容許這種不寬容的激情干預政治生活了。然而,為什麼穆斯林面對他們當前的問題,就不願認同這種符合邏輯的解決方案呢?為什麼他們頑固地堅守神權政治這種明顯惡劣的想法呢?簡言之,為什麼穆斯林無法進入現代世界?原因肯定是他們原始的、返祖的宗教。

  但我們也許應該問另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會產生這樣的意識:宗教是純粹的私人事務,與其他人類活動、尤其是政治截然不同。畢竟,戰爭與暴力一直是政治生活的特徵,而只有我們西方人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政教分離是和平的必需。我們認為世俗主義是理所應當的,是自然而然地出現的,是任何社會走向現代化的必要前提。但是,政教分離其實是一種獨特的創製,是一系列特定歷史條件的結果。如果我們以為,政教分離會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任何文化中以同樣的方式發展出來,這種想法將是錯的。

  我們現在把世俗國家視為理所應當,所以難以體會到其新穎性,而在現代之前,在西方人的世界觀里,並沒有任何「世俗」的制度和「世俗」的國家。這些理念要發展起來,需要人們對宗教形成一種完全不同的理解,一種僅僅由現代西方持有的理解。在其他文化中,絕沒有這樣的概念,而且在18世紀之前,甚至對歐洲天主教徒來說,這一概念也是不可理喻的。其他語言中可以翻譯成「宗教」的詞語,總是指代一些更模糊、更寬泛、更具包容性的東西。阿拉伯語的din指代一種完整的生活方式,梵語的dharma既有虔誠的意思,也有法律、政治和社會制度的意思。希伯來人的《聖經》里沒有「宗教」這一抽象概念。遵守猶太法典的拉比無法用一個單獨的辭彙或術語來定義宗教信仰,因為猶太法典明確規定所有人類生活都是神聖的。《牛津古典辭典》明確寫道:「在希臘語和拉丁語中,都沒有和英語的religion、religious對應的辭彙。」事實上,以現代西方的標準、把宗教視為一種純粹私人事務的文化只有一個,那就是新教。這種觀念,以及西方人對「宗教」的認識,都是早期現代史導致的結果。

  傳統的信仰並不鼓勵人們遠離政治。那些謹守神殿的儀節卻漠視窮人、受壓迫者的苦難的人,遭到以色列眾先知的譴責。耶穌的著名箴言「凱撒的歸凱撒」,並不是呼籲政教分離。在1世紀的巴勒斯坦,幾乎所有反抗羅馬的起義,都源於一種信念:以色列大地及其一切物產都屬於神,沒有什麼可以給凱撒的東西。當耶穌在神殿里掀翻兌換銀錢者的桌子時,他並不是在呼喚一種更為精神化的宗教。之前的500年里,神廟一直是帝國統治的工具,是呈奉給羅馬的貢物的儲存之所。所以在耶穌看來,那是「盜賊的巢穴」。《古蘭經》的基本訊息是,積攢私人財富是錯的,分享你的財富,以建立一個公正、平等、可敬的社會才是對的。甘地也會贊同,宗教事務具有神聖的意義。他說:「那些說宗教與政治毫無關係的人,並不理解宗教的真實含義。」

  宗教暴力的神話

  在現代之前,宗教並不是與其他人類活動截然兩分的單獨的活動,而是滲透到所有活動之中,包括經濟、國家建設、政治和戰爭。在1700年之前,人們不可能說出「政治」和「宗教」的邊界在哪裡。十字軍當然是受到了宗教熱忱的鼓舞,但也有強烈的政治色彩:教皇烏爾班二世鼓勵基督教騎士入侵穆斯林世界,以向東方擴張教廷的權力,還想創建一個控制基督教歐洲的教皇國。殘酷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是為了在一場撕裂社會的內戰之後,在面臨奧斯曼土耳其帝國迫在眉睫的威脅的時刻,確保西班牙的國內秩序。與此類似,歐洲歷次宗教戰爭與「三十年戰爭」,儘管都是源於新教徒與天主教徒的教派爭執,但其暴力性卻反映了現代民族國家的誕生之痛。

  正是16-17世紀的歐洲戰爭,使人們產生「宗教暴力的迷思」。有人說,新教徒和天主教徒激於「宗教改革」時期的神學狂熱,在毫無理性的戰鬥中相互屠殺,造成中歐地區35%的居民死亡。然而,雖然參戰者們肯定覺得這是宗教性的生死之戰,但這些戰爭也是兩群國家構建者之間的衝突:德意志的王公和歐洲其他國家的國王,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交兵。查理五世想以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為模板,建立一個橫跨歐洲的霸主國。

  如果這些宗教戰爭的驅動力只是教派偏執,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就不可能在同一方作戰,然而這樣的情況卻經常發生。天主教的法國不斷地與天主教的哈布斯堡王朝作戰,一些新教王公也經常援助哈布斯堡王朝。在1562-1598年的法國宗教戰爭和「三十年戰爭」期間,交戰各方動不動就跨越信仰界限,以至於我們區分不出哪些是「天主教」國家,哪些是「新教」國家。這些戰爭既不僅僅是宗教性的,也不僅僅是政治性的。這也不是國家為了政治目的而「利用」宗教的問題。事實上,我們無法以合理的方式把宗教原因與社會原因區分開來。人們為了不同的社會願景而戰,但他們無法、也不會區分這些衝突中的宗教因素與世俗因素。直到18世紀,試圖把這兩種因素區分開來,都無異於從一杯調和酒中析出杜松子酒。

  到「三十年戰爭」結束時,歐洲人已經驅散了帝國統治的陰影。歐洲將分為一系列小國,各自在其領土上擁有主權,各自由其職業軍隊保護,由專制君主統治。這也許為後來的國家間戰爭埋下了伏筆。新的政治結構開始令教會降至附屬地位,權力和資源的分配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從宗教勢力轉移到了君主手中。當「世俗化」這個新詞在16世紀末被創造時,它最初的意思是「把財貨從教會手中轉移到俗世中」。這是一場全新的實驗。世俗化並不意味著西方發現了一項自然法,而只是一個偶然的進程。它能在歐洲大部分地區紮下根來,是因為它反映了新的、將教會逐出政府的權力結構。

  由於這些變化,人們需要對宗教形成新的認識。這種新認識是由馬丁·路德提供的,他是第一個提議政教分離的歐洲人。中世紀的天主教本質上是一種社團信仰,大多數人在群體生活中體驗神聖性。但在路德看來,每個基督徒都站在他的上帝面前,依靠他的《聖經》。對人類罪性的敏銳感覺,使路德在16世紀初就鼓吹專制國家——專制國家要到100年後才變成政治現實。在路德看來,國家的首要責任就是用武力來約束邪惡的臣民,「就像用鐵鏈和繩索捆綁兇殘的野獸一樣」。獨立自治的國家,是獨立自治的人的反映。路德把宗教視為一種主觀性的、私人的、不由國家來管理的事務,這成為現代世俗理念的基石。

  但路德對1525年德國農民戰爭(這發生在宗教戰爭的早期)的反應表明,世俗化的政治理論,不一定是一種促進和平與民主的力量。在這場戰爭中,農民反抗德意志王公的集權政策,試圖維護他們的傳統權利,但遭到國家的無情屠戮。路德認為,農民們犯了混合宗教與政治的大罪:農民命里註定要受苦,就應該逆來順受,不吝惜自己的生命和財產。路德堅稱:「在一個塵世的王國里,必然要有人和人之間的不平等,一些是自由的,另一些不自由,一些是領主,另一些是臣民。」於是,路德要求王公們「讓所有能打仗的人擊刺和殺戮,無論是秘密還是公開地做,都可以。記住,反叛是最具毒性、惡魔性和有害性的行為。」[page]

  自由主義國家的誕生

  到了17世紀晚期,哲學家構建出了一種更為溫和的世俗理念。在約翰·洛克看來不言而喻的是:「教會與社會截然不同。雙方之間的邊界是固定的、不可更易的。」在洛克看來,宗教與政治的分離,「絕對和永久性的絕緣」,是由世界的本質規定的。然而,自由主義國家是一種激進的創新,就像源於西方、迅速改變世界的市場經濟一樣,具有革命性。洛克堅持認為,由於「宗教」會激發狂暴的激情,所以將其與政府分離,是建立和平社會的「首要前提」。

  因此洛克堅定地認為,自由主義的國家不能容忍天主教徒與穆斯林。洛克譴責說,天主教徒和穆斯林將政治與宗教混合的做法是危險的、悖謬的。洛克是天賦人權理論的主要倡導者。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本主義者是天賦人權理論的先驅,《美國獨立宣言》第一版將天賦人權定義為生命權、自由權與財產權。但是,在世俗化理念出現時,歐洲正在新大陸殖民,而該理論顯然影響了西方人看待被殖民者的態度。就像在今天一樣,在流行的世俗意識形態看來,穆斯林社會因為無法區分宗教與政治,所以具有無法補救的缺陷。

  這造成了一種邏輯上的不連貫性。在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本主義者看來,這些天賦權利是不能擴展到新大陸的土著身上的。事實上,他們認為,對這些不順從歐洲規範的土著,施以懲罰是正當的。16世紀,牛津大學民法學教授艾勃里科·真提利斯(Alberico Gentili)論稱,沒有被耕種的土地,就像歐洲歷史上的做法一樣,應被視為「無主地」,「奪取這些無主地應被視為自然法則」。洛克也認為,土著沒有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他宣布,美洲的「君王」沒有對其領土的合法所有權。洛克還贊同主人對奴隸擁有「絕對、獨斷、專制的權力」,包括「隨時殺死他的權力」。

  世俗主義的先驅似乎和早前的宗教先驅一樣,染上了同一種壞習氣。世俗主義本來是要建立一種和平的世界秩序,但因為教會已經與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結構密不可分,所以世俗秩序只能以武力的方式來創建。在北美,由於沒有根深蒂固的貴族政府,人們相對輕鬆地解除了各教會的政治地位。但在法國,人們只能以直接攻擊的方式來壓制教會。法國的政教分離絕不是一個自然的、正常的過程,而是造成了傷痛與恐懼。

  法國革命期間,1789年11月2日成立的新國民大會的最初立法之一,就是沒收所有教會財產,以其償付國家債務。對教會的財產剝奪、羞辱與邊緣化,與世俗化相伴隨。1792年又發生了9月大屠殺,暴民衝擊巴黎監獄,殺死了2000-3000名犯人,很多是教士。1794年初,巴黎出動了四支革命軍,鎮壓旺代的暴動。這些暴動者反對新政府的反天主教政策。軍隊接到的命令是,對暴動者格殺勿論。據說,在這場戰爭結束時,弗朗索瓦-約瑟夫·韋斯特曼(Fran?ois-Joseph Westermann)將軍這樣向上級彙報:「旺代已不復存在。我們用馬蹄踐踏了旺代的兒童,殺掉了女人……道路上遍布屍體。」

  諷刺的是,革命者一廢除舊宗教,就馬上發明了新宗教。他們的新神是自由、自然和法蘭西國家。他們用藝術家雅各·路易·大衛(Jacques Louis David)設計的獨特儀式來膜拜這些神。在理性女神像被奉上巴黎聖母院最高祭壇的同一年,這個新國家陷入恐怖的海洋。在毫無意義的流血中,1.7萬個男人、女人和兒童被處決。

  為國家奉獻生命

  1807年拿破崙的大軍入侵普魯士時,哲學家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也呼籲國人為「祖國」獻身。在他看來,祖國是神聖性的表現,是人民精神的蓄積之所。如果把神聖的東西定義為我們隨時願為之獻身的東西,那麼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說的作為「想像的共同體」的國家,已經取代了上帝的地位。在今天的人們看來,為國獻身是值得尊崇的,為宗教獻身則不然。

  19世紀,當民族國家隨著工業革命而成形時,其國民就必須被緊緊地綁在一起,為了工業的發展而組織起來。現代通訊使政府能夠發明和宣傳「民族精神」,並以前所未有的程度介入國民的生活。即使是與統治者說不同語言的國民,現在就算不情願,也是「國家」的子民了。在約翰·斯圖爾特·穆勒看來,這種強制性的同化是一種進步:對於「半野蠻的古代殘餘」布列塔尼人來說,變成法國公民,而不是「固步自封、與世隔絕」,顯然是更好的選擇。(譯者註:布列塔尼人的祖先來自不列顛,語言也與法語不同。)但到了19世紀晚期,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勛爵擔心,過度奉揚民族精神,強調種族、文化和語言,將會禍害那些與民族敘事不符的人。他寫道:「因此,聲稱享受所有社會權利的主體族群,根據他們自己定義的人性和文明來看,低等種族就必須或者被消滅,或者奴役,或者被置於依附地位。」

  啟蒙時代的哲學家把不寬容、偏執與「宗教」聯繫在一起,為了對抗這種偏執,他們推動實現所有人的平等,以及民主、人權、思想自由、政治自由。這些現代版的世俗理想,曾經是在宗教語境下被推動的。然而,在過去,農業國家具有結構性的不公性,導致這些理想不可能徹底實現。新的民族國家則把這些崇高的祈願奉為現實的必需。民族國家必須把越來越多的人拉入生產過程,並使其至少接受一定水平的教育。最終,這些人會要求參與政府的決策。實現了民主化的國家,在經濟上大步前進,而現代化的好處只由精英享受的國家,則落在後面,這構成了一種試錯,一種對比。人們意識到,創新是進步的關鍵,所以必須讓民眾自由思考,不受階層、行會和教會的制約。政府必須利用本國的所有人力資源,所以「非我族類」的人,如歐洲的猶太人、英格蘭和美國的天主教徒,也被納入了主流。

  然而,這種寬容只是表面上的。正如阿克頓勛爵所預言的,對少數種族、少數文化的不寬容,將成為民族國家的阿喀琉斯之踵。事實上,少數族裔將取代異教徒(異教徒也曾抗議主流社會結構),在新成立的民族國家裡,成為被仇恨的對象。美國啟蒙運動的領軍人物之一托馬斯·傑斐遜在1807年訓示美國戰爭部長:美洲土著是「落後的民族」,必須被「斬盡殺絕」,或者被趕到密西西比河以西「我們夠不著的地方」,「與森林中的野獸為伴」。1808年,拿破崙頒布了後人所稱的「恥辱敕令」,命令法國猶太人取法國姓名,讓信仰成為自己的私事,並規定每個家族至少三分之一的婚姻必須和非猶太人締結。後來,在民族情感變成至高的價值觀後,猶太人被視為無根的、四海為家的人。19世紀晚期,歐洲反猶主義大爆發,這無疑與千百年的基督教偏見有關,但反猶主義也獲得了一種科學理由:據稱,猶太人與本國國民的生理、基因組成不符,因此必須被從「身體政治」中驅除,就像用現代醫藥切除癌變部位一樣。[page]

  當世俗化被施行於發展中世界時,人們體驗到一種深深的斷裂,就跟起初歐洲的情況一樣。因為世俗化總是與殖民統治相伴隨,所以它被視為舶來品,被視為極不自然的東西,遭到抵觸。一些國家建立起了世俗政府,以實現政治分離,但在幾乎所有這樣的國家,都發生了反向的社會運動,堅持要求讓宗教重返公共領域。這些國家的民眾體驗到的世俗化,是一個殘酷、暴力和侵略性的過程。我們今天所說的「原教旨主義」,一直與這樣的世俗化共存共生,相互滋養。激進的世俗主義常常激發宗教的暴力反彈。我研究過的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里的原教旨主義運動,都植根於一種對被同化的深刻恐懼。原教旨主義者堅信,自由主義或世俗化的上層,是鐵了心要毀滅他們的生活方式。令人傷心的是,這個現象在中東很明顯。

  致力於現代化的統治者,經常代表著世俗主義最惡劣的形態,這使其難以為國民所接受。穆斯塔法·凱末爾在1918年建立世俗的土耳其共和國,他在西方常被尊稱為一位開明的穆斯林領袖,但對中東的很多人而言,他代表著世俗民族主義的殘酷性。凱末爾厭惡伊斯蘭教,稱其為一具「腐爛的屍體」。(譯者註:此處不太確切。凱末爾的宗教信仰狀況比較複雜,研究者有穆斯林、不可知論者、無神論者等說法。這一句引語的真實性也有爭議,因為它與凱末爾一些肯定伊斯蘭教的公開發言相抵觸。)他在土耳其壓制伊斯蘭教,取締蘇菲教團,關閉宗教學校,沒收其財產。凱末爾還取消了哈里發制。雖然哈里發制當時已成為政治化石,但它象徵著穆斯林與先知穆罕默德之間的聯繫,因而受到穆斯林愛戴。今天,在「基地」、ISIS等組織看來,逆轉凱末爾的做法成為了一項首要目標。

  凱末爾還延續了奧斯曼土耳其帝國末期的種族清洗政策。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最後幾任蘇丹,系統性地驅逐說亞美尼亞語和希臘語的基督徒,以控制正在興起的商業階層,這些基督徒佔中產階層的90%。1909年奪權的青年土耳其黨,既奉行法國哲學家奧古斯特·孔德的反宗教實證主義,又決心建立一個純粹的突厥族國家。一戰期間,約100萬亞美尼亞人被屠殺,這是20世紀的第一起種族滅絕。男子被就地處決,婦女、兒童和老人則被趕進荒漠,有的被強姦,有的被射殺,有的被活活餓死,有的被毒死,有的被悶死或燒死。有「殺人總督」之稱的穆罕默德·拉希德(Mehmet Resid)稱亞美尼亞人為「祖國胸口上的危險病菌」——這顯然是受了新出現的科學種族主義的影響。凱末爾完成了這場種族清洗。之前的幾百年里,穆斯林和基督徒在愛琴海兩岸同居雜處,但凱末爾將他們分隔開來,生活在亞洲部分的信基督教的希臘人被驅逐到希臘,生活在歐洲部分說土耳其語的穆斯林被送回小亞細亞。

  原教旨主義的反應

  凱末爾等很多致力於世俗化的統治者,希望自己的國家看起來「現代」——意思就是像西方。1928年,伊朗國王禮薩·巴列維頒布統一著裝法令。他的士兵用刺刀揭下婦女的面紗,當街將其撕成碎片。1935年,在伊朗最重要的聖地之一,民眾舉行反對著裝法的和平示威,警察則在政府命令下開槍,打死數百名手無寸鐵的平民。《古蘭經》並未明確要求女性戴面紗,但諸如這樣的政策,使面紗在很多穆斯林國家成為宗教正統的標誌。

  埃及統治者效法法國人,通過剝奪教士權力與財產來推行世俗化。埃及的現代化進程始於奧斯曼土耳其帝國時代的穆罕默德·阿里總督。阿里在經濟上扼殺伊斯蘭教士群體,取消其免稅權,沒收作為其主要收入來源的宗教地產,並系統性地剝奪他們僅存的一點權力。1952年改革派軍官迦瑪爾·阿卜杜爾·納賽爾上台後,改變了政策,把教士變成了國家官員。之前的幾百年里,教士是民眾與系統性的國家暴力之間的緩衝地帶,教士變成官員,則使民眾將教士看作政府的走狗,加以鄙視。這一政策最終產生了負面效果,因為教士熟知伊斯蘭傳統的複雜性,本可以其學識來引導大眾。教士失去信任後,伊斯蘭知識有限的業餘分子就填補了他們的空缺,這經常導致災難性的結果。

  如果今天的一些穆斯林不為世俗主義而鬥爭,這不是因為他們被自己的信仰洗腦了,而是因為他們親身經歷的,常常是一種有害的世俗化。在許多穆斯林看來,西方念茲在茲的政教分離,與民主、自由等可敬的西方理念存在矛盾。1992年,在伊斯蘭拯救陣線(FIS)看起來即將於阿爾及利亞贏得選舉前夕,一場軍事政變爆發,一位曾承諾民主改革的總統被推翻,FIS領導人被囚禁。假如伊朗或巴基斯坦發生了這種違反憲政、破壞民主進程的事,全世界都會表示憤慨。然而,因為政變阻止了一個伊斯蘭主義政府上台,所以一些西方媒體為此歡呼,彷彿這種不民主行為反而讓阿爾及利亞變得更適合民主了似的。與此類似,2013年穆斯林兄弟會在埃及被推翻時,幾乎可以聽得出來,西方長出了一口氣。政變後上台的世俗軍事獨裁政府,比穆巴拉克政權更加濫用權力,但其暴行卻未得到同等程度的關注。

  世俗主義的興起雖然曲折複雜,但它無疑對西方是有價值的。然而,把世俗主義當作一項普適法則,將是錯誤的。世俗主義是歐洲歷史進程中的一個獨特現象,是對特定環境的一種演化性適應。在不同的環境中,現代化也可以呈現其他形式。許多世俗思想家現在認為,宗教本質上就是好戰、不寬容的,對於和平、人性化的自由主義國家而言,是一種非理性、落後、暴力的「他者」。這不禁讓人想起殖民主義者對土著人的態度:毫無希望的、沉溺於其黑暗信仰中的「原始人」。然而,西方的世俗主義,以及其對宗教角色的理解,是一種特殊現象。如果西方人不能認識到這一點,後果會很嚴重。以強力實施的世俗化,已經導致了原教旨主義的反應,而歷史表明,受到攻擊的原教旨主義運動,總是會變得越來越極端。這一錯誤的惡果正在中東展現。當我們為ISIS的倒行逆施震駭時,我們最好是承認,ISIS的野蠻暴行也許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歸因於,西方對宗教的鄙視所激發的世俗化政策。

  原文網址:

  https://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4/sep/25/-sp-karen-armstrong-religious-violence-myth-sec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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