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移民EB
首先讓我們看看 「移民」方面的回報。 相對於其它的 移民途徑, 美國EB-5投資移民的 回報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條件寬鬆,申請便捷美國EB-5投資移民對申請人的條件可謂相當寬鬆。投資人不受任何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及語言能力的限制。尤其是在移民局特批的"區域項目"投資的申請,只要證明自己有足夠的資金,而且來源合法,投資移民申請就能很容易被批准。投資資金來源也不局限於靠做生意所得的利潤,還包括房地產轉讓,買賣股票的獲利,甚至父母親戚朋友贈送的錢財也可以。有一些在美國讀書工作的F-1學生和H-1B員工就是靠別人捐贈的投資款辦理投資移民的。申請不需要美國僱主支持,不需要打廣告,不需要自己寫或請別人寫推薦信。律師選好,項目選好,資金證明做好,申請交上去等批准。快速審批, 早拿綠卡以前美國移民局只有兩名移民官精通投資移民申請。移民局將投資移民申請集中到加州服務中心申請後,這兩位資深移民官不願搬家到加州,但是他們為加州服務中心訓練出十餘名審理投資移民申請的移民官,使得移民局較快速度地審理日益增多的投資移民申請。 現在,投資移民申請人可在申請材料遞交移民局後的兩至四個月內便可知道移民申請是否被批准,在四至八個月內能拿到有條件移民簽證或有條件綠卡。其他移民途徑(除美國公民的婚姻移民)很難這麼快地得到綠卡。目前美國政府每年分配給投資移民簽證的名額有一萬個,其中有3000個名額保留給投資於"區域中心"的外國投資人。而實際使用數據表明每年的簽證名額都用不完。就算區域中心的名額用完了,還可以用剩餘的名額。名額充足的結果是投資人不用排隊等名額,這也是投資人能快速獲得綠卡的原因之一。一人申請, 全家移民EB-5移民的另一大優勢是投資人可以為家屬快速取得美國綠卡。只要投資人的移民申請得到批准,投資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都可同時移民美國。EB-5移民申請人的子女只要在綠卡申請批準時不滿21歲即可與父母一同移民。例如,夫婦倆有兩個小孩辦投資移民,五十萬美元可以得到四張綠卡的回報。子女教育, 社會福利一經移民,申請人的子女可以美國以本地居民身份免費讀公立中小學,並能優先進入美國眾多優秀學府。如果以本州居民身份進入美國的名牌公立大學讀本科和研究生,六年下來可能會節省幾十萬美元的學雜費! 另外,孩子持有綠卡畢業後找工作的機會會大大增加,免除了留學生的外籍身份為找工作所帶來的種種阻礙。 除了子女教育省學費外之外 ,獲得綠卡之後投資人就可以享受美國完善的社會福利。 各種福利包括醫療, 退休, 子女教育補助金、社會安全福利金、失業救濟以及對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津貼、對失業者的工作訓練補助及學童營養等等。雖然投資移民者不一定需要這些福利,沒有辦理投資移民的同等經濟條件的人就根本無緣這些福利了。出入自由, 無「移民監」通過投資移民美國的投資人可自由進出美國,而且投資到「區域項目」的移民,不需要親自經營管理投資項目。這給那些在中國有生意的投資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因為他們不用放棄自己在國內的生意而親自經營投資項目。投資移民沒有所謂的「坐移民監」的要求。申請成功者移民後,可以隨時進出美國,或者繼續留在中國或其他國家生活。如果確實準備較長時間居住中國,憑一張白皮書可以在國外停留長達兩年環境優美,健康長壽客觀地說,美國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沒有幾國可以比擬。社會法制,制度穩定,居民安居(雖不一定樂業),辦事無需請客送禮,行賄受賄。市場經濟,該做成的生意,不用傷心壞胃地拉生意;做不成的生意,老爹是總統也不一定做得成。講**尊重隱私,居民自由支配自己一天的生活。美國擁有世界上無可攀比的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空氣新鮮,晴空萬里,這也可能是美國的月亮比他國的圓的說法的來源吧。這樣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下生活多會有利投資移民人身心健康長壽。正因為上述好處大多數投資EB-5項目的投資者的首要目的是移民,尤其是兩年後順利獲得永久綠卡。通過投資追求利潤並非大多數投資人的最終目的。但是,除了以上所列得 「移民」方面的回報之外, EB-5投資移民還是有可能給投資人帶來資金上的回報的,包括利潤分成並在五,六年後安全收回投資本金。按律師說法,現有的EB-5移民投資主要分為兩種形式: "投資人自己管理的投資項目" 和"專業人員管理的區域投資項目。專業人員管理的區域投資項目又分直接投資建企業或通過區域中心以貸款的形式投資企業。投資人自己管理的投資要求高,成功率低,現在不流行。如果投資人自己管理,就看投資人的各方面能力能否在美國正常發揮雖然美國做生意的隱形額外費用低。專業人員管理的區域投資項目按合同讓投資人或者獲得股權,或者財產權或者直接現金償還。如果投的項目是企業與區域中心的貸款項目,投資人應該得到年度一定比率的利息回報。如果項目是直接投資建企業,企業建成後的回報都應該有投資人投資利潤。到規定的投資收回年限, 投資人可向投資管理方以約定價格賣出其投資權益或將其投資轉換為合夥關係中的普通股本權益。有些貸款類投資項目以大額的投資抵押擔保物,在項目無法償還投資款時依靠執行抵押物向投資人支付, 比如說有些項目用部分地產產權讓投資者實際掌控一點財產來保證投資的可靠性。這類項目一般帶有較強的投資性質,有獲取巨額利潤也有讓投資人損失重大損失的可能性, 即我們常說的「高風險,高回報」。雖然美國移民法要求投資移民的投資都是風險投資,即不允許任何項目提供回購、擔保的承諾,但這條法律並沒有禁止項目方對投資人提出明確合理的撤資方式(Exit Strategies)。現實情況是很多區域中心口頭或書面讓移民投資者在五或六年後以各種方式撤資。應注意的是,各種投資項目的形式和條款都有各自的特點和不同,回報的方式也各有區別。投資移民自1990年開始以來於九十年代中期出現一起投資移民詐騙案,騙取216名投資人的兩千一百萬美元投資款。詐騙犯最後被送進監獄。現在移民局加大對投資項目的監管力度,將來的投資移民會更加成熟完善。移民局要求各區域中心每年彙報投資項目的經營管理和投資資料。這種政府提前介入投資項目管理的做法,使投資移民項目的經驗管理會更加透明科學,能夠保證投資項目健康發展,最終保障移民投資人的移民和投資回報。 有意移民美國,有投資眼光的符合投資移民條件的外籍人士抓住機遇與風險並存的時機,為自己為子女選擇一條移民加投資的道路。收藏分享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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