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溫馨(情感美文)

見證溫馨

文/旖旎

艱苦年代的愛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楊柳岸邊的浪漫,婚姻更簡單,只要兩個人相親成功就等於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媽媽是六十年代結婚的,我爸比我媽大六歲,我媽嫁給我爸時二十歲。那個年代沒錢沒車沒象樣的房子,就連溫飽都成問題,但他們的生活一樣過得有滋有味。    那個年代的人很單純沒有利益之分,物質要求也少,但感情卻最真。男的女的對愛情、對婚姻雖然沒有山盟海誓、沒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諾言,但都忠貞不渝,說好了執子之手就會與子偕老,我很羨慕。    從我懂事開始,爸爸和媽媽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腦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記得我們一家五口原來與爺爺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個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於人口越來越多,彷彿院子都快撐破了,但誰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實不是不想,是因為沒有條件到別處去建房子,那個年代我爺爺奶奶能把六個兒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況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過來的,那雙腳是典型的三寸金蓮。    據我奶奶說我爸爸是最孝順的一個,他為了騰出房子給我小叔結婚和媽媽兩個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邊建起了兩間房子。房子的圍牆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時間和做完農活的媽媽,用碎麥秸稈和泥土兌水攪拌成糊狀,然後再用手圍繞著牆基一團一團一層層砌的。砌好一層要等潮濕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層,這樣砌出來的圍牆比較牢固。每砌一層我爸爸和媽媽渾身都沾滿泥漿,不知砌了多少層,也不知砌了多少天,總之,兩間房子在不知不覺中終於建起來了。    搬進新房子那天,記得爺爺一大早就去捕魚了。說是搬家的時候帶著魚進新房子,就會年年有餘,日子會越過越好。奶奶也從她包了一層又一層的手帕里,拿出點錢讓堂哥去買來鞭炮。就這樣在鞭炮聲中,我們一家五口住進了新家。    雖然說離四合院不遠,但還是覺得有點冷清。因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會與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圍繞在奶奶身邊盡情地玩耍。可那時因為我膽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媽媽送我去,可媽媽說送過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罷。    或許媽媽壓根就不想把我送過去呢,因為兩個弟弟還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覺得孤單吧。就這樣我只好陪著在煤油燈下做針線活的媽媽,一邊聊天一邊等爸爸,有時心裡一直想著四合院里的熱鬧場面,就覺得實在無聊,等著想著不知不覺就睡著了。    那是一個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聲聲響雷驚醒的我,睜開眼睛沒有看到媽媽嚇得我大哭起來,把兩個弟弟也鬧醒了,結果三個人哭作一團。沒多一會爸爸和媽媽一同回家了,原來媽媽聽見雷聲就拿著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儘管有了蓑衣,因為風大爸爸和媽媽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濕透了。    換了衣服,媽媽趕緊去煮薑湯給爸爸喝,爸爸端起薑湯自己喝一口再送給媽媽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為是什麼好吃的東西,喊著也要吃,沒辦法爸爸就讓他喝,結果六歲的小弟被辣得隨急吐出了薑湯,接著一家人笑得前仰後合,只有小弟在那一邊哭一邊不停地伸著舌頭。    平凡的日子裡,我媽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農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從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掙錢養家也很放心,有時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媽還沒有收工,就立即去田裡找,然後幫我媽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記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媽去廚房開始做晚飯,可是灶前沒了柴草,我媽雖然覺得渾身酸痛卻沒驚動我爸,自己拿著斧頭去劈柴,或許是因為太累,也或許是因為從來沒有劈過柴,一不小心臉被劈開的柴劃破了。即使是這樣我媽還是沒有驚動任何人,怕一家人餓著肚子,自己處理一下傷口堅持把晚飯做好。    當一家人坐下來吃飯時,每個人才發現我媽臉上有了傷痕,傷口還在流著血。這時我爸哪還有心思吃飯啊,顧不得問原因趕緊把我媽帶到附近醫院包紮。包紮完,我爸知道了緣由,就沖著我媽說:「你怎麼這麼傻呢,那是你能幹的活嗎,你為什麼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長時間沒去柴房看一下,以後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時我恨自己太沒用了,什麼也做不了,如果能幫媽媽一起做飯,或許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從那以後,只要是灶前沒柴草,我就會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讓媽媽做飯節省點時間。慢慢地我長大了,也學會了許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幫媽媽做,但媽媽不讓我做,她說只要我認真學習她干再多也不覺得累。    我爸是一個很會體貼人的好男人。聽說小鎮政府禮堂時常會放電影,我們很好奇,但因為經濟困難就不敢奢望什麼,一家人都不知道電影是怎麼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並高高舉著五張電影票說:「孩子們,喊你媽一起看電影去!」可把我們姐弟仨樂壞了。至今我還記得那部電影名叫《小兵張嘎》,張嘎的機靈、勇敢一直記在我的腦海里。    看過一次電影彷彿一家人都懂得了許多。就連不識字的媽媽在農田裡幹活時,都能把電影的情節講給村民們聽,至於講得對不對,沒看過電影的村民無從考證,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實我媽一直都是一個開心快樂的人,無論是家裡人還是外邊的人她總是把快樂帶給大家,即使有時心裡不高興她也不會讓人看出來,隨著時間的流逝就會統統忘記,或許這就是笑對人生吧。    總之,從我記事開始,我爸和我媽從來沒有打過架,只有一次罵過架,那是因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裡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媽心疼就罵了我爸幾句:「你要是少喝點酒碗碟會摔壞嗎,下一頓一家人拿什麼裝菜裝飯?」只聽我爸說:「不用你操心,我去買新的!」「你就知道買新的,買後這個月的生活費從哪來,把你的嘴封住吧!」說完,我媽拿起鐮刀割草去了。也難怪我媽生氣,那時三元錢就相當於現在的五十元錢或許還不止呢。    當我爸醒酒時,知道自己犯下大錯,就到廚房做晚飯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見我爸做飯。做好後又去隔壁二嬸家借來碗,裝飯上桌靜等我媽回家吃。我媽看見桌上的飯早已笑容滿面:「太陽打西邊出來了?」就這樣彷彿什麼都沒發生過把飯吃完,我媽照樣收拾、洗刷。    我媽就是這樣,過去的事不再提起,也從不與人斤斤計較,很多時候都是為別人著想。難怪我爸時常會買些布料給她做衣服。那時的布料要布票才能買到,供應的布票遠遠不夠一家人添衣的,特別是我們姐弟仨身高在不斷地增加,所以我媽從來捨不得給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給我媽布料時,我媽總是說以後給孩子們買吧,但從我媽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內心的那份感動和滿足。我想那個年代,一塊布料或許就是最好的禮物了,與現在是無法相比的,現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價值百萬的一輛車或者是一套房子還是不滿足,而且內心世界總被空虛佔有,這讓本來純潔的愛情何以堪?    哎!不說現在了。我生長在這樣一個家庭里雖然不富裕,但父母之間的點點滴滴,都讓我覺得好溫馨好幸福哦!要是時間能穿越,我也想過著那種平淡而恬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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