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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簽收誰作主·海寧日報

存放在小區保安室的快件丟失了 快件簽收誰作主

「快遞網上顯示是保安室簽收了,我卻找不到自己的快件。」近日,家住洛洲小區的沈先生在保安室丟了一份快件。「為什麼沒有人看牢,是不是有人偷走了?」對此,沈先生對物業的管理持有疑問。

  無專人看管的快件,丟失不少見

  前天上午,記者來到洛洲小區北門,保安魯師傅告訴記者,包裹丟失的情況確實存在,但物業也無可奈何。

  「前幾天29幢一位業主的快件就沒找到,但我們也沒有辦法。」魯師傅告訴記者,小區北門只有兩名保安,一名保安站崗,負責車輛出入,另一名保安要經常到小區巡邏,保安室里不能保證每時每刻有人。

  魯師傅介紹,大多數快遞公司都是直接將快件放進保安室,然後在快遞單上填上「門衛收」或者「保安室收」,就馬上走人了,有人冒領也不奇怪。「其實物業是沒有職責要替業主保管快件的,我們也和業主以及快遞員說明,但他們還是要將快件放在這裡。」對此,魯師傅說,「我們並不願意去管這個快件,業主放心就放著,丟了我們不會負責的。」

  至於快件丟失的原因,保安們也道出了一些看法:一是可能有人冒領,小區有那麼多人,我們不可能每個人都認識;二是業主有時拿錯了;三是個別快遞員自己丟了快件。

  對於魯師傅的說法,15幢陳先生並不贊同,認為物業責任心不夠強。陳先生的妻子是一位網購迷,但由於兩人白天都要上班,單位又都不準收快件,網購時只能估計著讓快遞在雙休日送到。「有時候時間不準,提前或者推遲,就只能先存放在保安室。但保安室沒人管理,有時候購買的東西比較貴重,怕弄丟了,就只能上班中途請假回家。」陳先生坦言:「如果物業多為業主考慮一點,我們也就不用擔心快件會丟失了。」

  記者了解到,基本上每個封閉式小區的保安室都成了快遞員投放包裹的「中轉站」。而與洛洲小區相似,大多數小區物業都採取了暫時保管的模式。

  在市區風和麗苑小區的正門崗亭外,幾隻快件隨意放在那裡。「我們不幫忙簽收,讓快遞員盡量往業主家裡送,不送的話就放在外面,下雨了我們會幫忙拿到崗亭里暫時存放。」一名保安告訴記者,他們屬於萬家物業,自從今年4月接管風和麗苑後,就規定不能代收快件。「一個大門只有兩名保安,一人站崗,一人到附近巡邏,全小區有3000多戶人家,如果再加上保管,就根本沒有精力去維護小區治安了。」

  快件登記業主簽字,做法很貼心

  與洛洲、風和麗苑物業存放模式相比,市區淺水灣、洛川小區物業的做法,業主感覺貼心得多。

  在淺水灣鴻翔物業辦事大廳內的桌子上有一本子,上面詳細地記錄了快遞投放單位、時間、業主所居住的門牌號以及業主的簽字。「業主來領快件時必須簽字才行,這樣能確保不出錯。」工作人員祝女士告訴記者,剛開始,小區的快件也是存放在門口的保安室,後來由於數量太多,影響了正常的工作,才迫不得已將存放地點移到物業辦事大廳,還騰出一間小房子專門存放。「快遞員來了,他在本子上填寫各項內容,業主來領時,我們就幫忙一起拿,並要求籤字,到目前還沒出過錯。」 在洛川小區保安室,同樣有一本類似的登記本,一邊是快遞員的記錄,一邊是業主的簽字。「這樣做已經兩年了,還沒出過差錯。」保安沈師傅表示。

  「我們這裡做得挺好的,知道近期有包裹到,提前向保安或者物業說一聲,基本上不會出錯。」張女士對於物業的做法,表示很放心。「寶寶的紙尿褲、奶粉都是網購的,有時候快遞員說東西到了,自己沒時間拿,只能拜託放在保安室,來拿都要簽字,很放心的。」

  新標準實施有難度,物業有話說

  今年5月1日起,《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正式實施。新國標規定指出: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時,經收件人(寄件人)允許,可由其他人代為簽收。

  新標準同時指出,代收時,快遞員要核實代收人身份,並告知代收人代收責任。如果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快件損壞等異常情況,快遞員應在快遞運單上註明情況,並由代收人和快遞員共同簽字。而如果快遞員在沒有經過收件人或者寄件人同意時將快件交給其他人簽收,包括單位的收發、小區的門衛等,由此出現快件遺失等問題,快遞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經常是投遞員不和收件人溝通,也不和保安講明,直接往保安室放。」對於洛川小區物業用本子登記的做法,興房物業工作人員朱女士表示,這也是無奈之舉。

  雖說有個本子能確保快件不被丟失,可還是會有業主來投訴。「有些業主會問為什麼私自幫忙收了?特別是東西有損壞,業主就會責問物業。」朱女士表示,如果快遞員要將快件放在保安室,至少需要業主的委託電話。但現實是快遞員不吭一聲,業主也難得打電話告知物業。不給存放有意見,幫忙存放還是有意見,真是進退兩難! 當記者正在和朱女士說話時,一名快遞員拿了4個快件走進了保安室,他二話沒說,就直接在登記本上記錄信息。「你們和客戶打過電話嗎?為什麼不直接送到客戶手裡?這樣如果丟失了怎麼辦?」記者上去詢問。「他們都知道的,就放在保安室。我們一天要送一百多個快件,每個都送上門是來不及的,誰手上丟的就誰賠。」當記者還想詢問時,這名快遞員已經急匆匆地走了。不一會另一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小沈也將7個快件送到了保安室。「新標準難以實行的,業主白天都在上班,只能放在保安室,如果都要核實身份再代收,那我們一天也送不了幾個快件。」對於現在實行的快件新標準,小沈表示,如果嚴格執行新標準,快件也就變成慢件,延誤變成常事了。

  據介紹,在洛川小區保安室,每天上午十點到十二點,會有七八名快遞員來放快件,平均一天有三四十個。「放好就走,隨後則由我們細看究竟是哪個業主,真的很怕弄錯,業主會有話說。」朱女士希望,快遞行業應該切實履行新標準,而不是將保安室作為物件堆放點。

  那麼,主管快遞行業的有關部門有什麼看法,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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