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帝國興亡史系列】神聖羅馬帝國(下)(原創首發)

(9)大空位時期

腓特烈二世於1250年死後,德意志王國(German kingdom)分裂於他的兒子康拉德四世和另一位國王荷蘭的威廉(William of Holland,死於1254年)手中。康拉德死後便是大空位時期(Interregnum),在這一時期沒有一位國王能得到普遍的認可,而公國們就此得以鞏固他們的基礎,甚至變為更加獨立的統治者。1257年後,王冠在歸爾甫派(Guelph party)支持的康沃爾的理查(Richard of Cornwall)和卡斯提爾的阿方索十世之間展開了爭奪,後者被霍亨斯陶芬派承認,但是從未踏上過德意志的土地。1273年理查死後,大空位時期以哈布斯堡的魯道夫一世被一致承認而結束,他是一位未成年的前霍亨斯陶芬家族旁系成員。

(10)哈布斯堡王朝與盧森堡王朝

對於當時的德意志貴族而言,哈布斯堡的魯道夫可謂理想的傀儡:空有輝煌的家世(腓特烈二世的教子、霍亨施陶芬家族的母系血脈),卻年老(即位時55歲)力弱(當時哈布斯堡家族只在上勃艮第有零散的領地)。

然而他們都低估了這位伏櫪老驥的雄才大略:1276年,魯道夫一世以違反小特權為由,向擅自吞併巴本堡領地的波希米亞國王奧托卡二世宣戰,最終在兩年後於杜恩克魯特戰役擊殺對手,成功將地域廣大的奧地利變成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襲領土,從而一躍成為與波希米亞不分伯仲的德意志強藩。此後,帝國皇冠就幾乎一直在波希米亞國王(主要出身盧森堡家族)和奧地利大公(哈布斯堡家族)手中流轉,直到哈布斯堡家族出身的波希米亞與匈牙利國王斐迪南一世,從兄長皇帝兼奧地利大公卡爾五世手中接過帝國皇冠和奧地利大公國。兼任了奧地利大公和波希米亞國王的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及其分支哈布斯堡-洛林家族,則一直壟斷皇位直至帝國覆亡。

然而這個時期即便是皇帝已經擁有了(相對於其他諸侯的)強大實力和廣大的世襲領地,神聖羅馬帝國的集權化道路依舊是舉步維艱:魯道夫一世將奧地利納入家族領地的行徑遭到了封建貴族的一致反感,以至於其駕崩之後,當選為羅馬帝國皇帝的不是哈布斯堡的阿爾布雷希特,而是拿騷的阿道夫;控制了波希米亞、上薩克森、勃蘭登堡等廣大領土的卡爾四世所能做到的,只是頒布金璽詔書,確認諸侯的特權,以防止對立皇帝的出現和內戰的爆發。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帝國改革可謂走得最遠,但也僅僅是通過帝國議會與封建軍制的改革、帝國統治院和帝國管區的設立,以產生一個由貴族所治,為貴族所服中央政府。而這個脆弱的中央政府在後來的宗教改革中被攪的支離破碎。至於世界霸主卡爾五世,這個因為西班牙和勃艮第文化背景而始終得不到德意志貴族擁戴的虔誠天主教徒,最終深陷宗教紛爭的泥潭,黯然讓位於其胞弟費迪南一世。

(11)政治格局的變化

13世紀同樣見證了土地管理方式向中世紀晚期過渡的整體性變化,以損失貴族封建制度為代價,為政治權力轉移到冉冉升起的資產階級手中做了準備。金錢除了用於支付人頭稅以外,開始更多地代表農業的經濟價值。農民更多地開始被要求上交土地稅。「所有權」的概念開始代替古代的管轄權模式,儘管它們仍然聯繫得很緊密。在帝國轄區,權力聯繫得更緊密:無論是誰擁有了土地的管轄權,其他的權力也就應運而生。然而很重要的一點是,這一時期的管轄權並不包括司法權,事實上後者直到世紀才真正出現。法庭審判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傳統和慣例。

在這一時期,帝國所轄各區域開始轉型為現代國家的前身。這一進程隨著地域的不同區別很大,發展最快的地區很大程度上與古代日耳曼部落的區域重合。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時期帝國開始與德意志民族國家和日耳曼地域國家產生等價關係:腓特烈三世首次在國號上加上「德意志民族/日耳曼民族的」(Deutscher Nation/NationisGermanic?)的修飾語,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則在首次在禮儀頭銜中加上「日耳曼尼亞國王」(Germaniae Rex),而傳統上表達對日耳曼尼亞治權的頭銜是責實不明的「羅馬人民的國王」(Romanorum Rex)。

而因資本主義發展而富庶的北義大利城邦,如威尼斯、佛羅倫斯、比薩等等,持續地吸引著皇帝的注意和精力,使帝國對日耳曼與義大利其他地區的專註也減弱。

此外,帝國欠缺公認的王室繼承法,因此一旦皇帝去世,往往造成各選帝侯繼任皇帝的紛爭,因而導致帝國的內戰和陷入無政府狀態。繼位皇帝必須以武力戰勝其他不支持的諸侯,或者必須想辦法贏得多數諸侯的擁戴,才能維繫皇帝的權威;在這種情況之下,神聖羅馬帝國雖然有各成員國集結成一個核心「國家」之名,實際上卻逐漸演變成為一個鬆散的「邦聯組織」。

(12)內戰

1618年6月26日,當時神聖羅馬帝國境內有390個公國、侯國、宗教貴族領地、自由邦、自由城市、騎士領地等,而對於哈布斯堡奧地利在帝國內部重振皇權政策的反感,以及因為宗教改革造成的占諸侯大多數的新教諸候對天主教皇帝的敵視,最終引發了三十年戰爭。三十年戰爭使得日耳曼的經濟倒退了近200年,猶如回到了農奴制的封建時代;又因為《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神聖羅馬帝國內的諸侯可享有自主權。這使得皇權進一步的被削弱,帝國境內的諸侯各自為政,他們的領地有如一個獨立的王國。三十年戰爭後,神聖羅馬帝國共有314個邦國和1475個騎士莊園領地。到了18世紀,經歷了波蘭王位繼承戰爭、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和七年戰爭等等內戰,整個帝國形成三百多個獨立的大小邦國,神聖羅馬皇帝徒有其名甚至連德意志邦國的盟主都稱不上,而世人對皇帝的印象,更多地是以奧地利為中心的哈布斯堡君主國的統治者,而非德意志第一帝國的最高君主。

(13)覆亡

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神聖羅馬皇帝利奧波德二世的妹夫,法王路易十六被推翻。而他的妹妹,法國王后瑪麗·安托瓦內特被法國共和政府處決,再加上「公平、自由、博愛」思潮的擴散,利奧波德二世極力聯合歐洲各國君主,以武力保衛法國的君主制。1792年利奧波德二世正式與普魯士締結同盟,準備以武力干涉法國。但他卻在這時暴斃。不過他的兒子,神聖羅馬皇帝弗朗茨二世繼續了他的政策,更於次年與普魯士、薩丁尼亞、英國、荷蘭和西班牙組成第一次反法同盟。但這個聯盟在1797年,因聯軍被拿破崙所率領的法國義大利方面軍打敗,被迫議和而土崩瓦解。

1799年,歐洲列強趁法軍猛將拿破崙的軍隊被困埃及的契機,再次發起反法戰爭。這次帝國聯同英國、土耳其、俄羅斯組成了第二次反法同盟。但同年底拿破崙隻身返國,發動霧月政變並取得法國軍政大權,成為法國第一執政。此後拿破崙親自指揮義大利方面軍,回頭對付反法各國,於1800年打敗聯軍,帝國不得不與拿破崙議和,解散反法同盟。而拿破崙在政變結束後三周發表的公告中,宣布「大革命已經結束」,令歐洲列強稍微安心,再加上他們的實力受損,因而暫時放棄反法的行動。但拿破崙的野心令歐洲在幾年後再起干戈。

1804年5月18日,拿破崙稱帝。神聖羅馬皇帝弗朗茨二世見到法國大革命和拿破崙的崛起加劇了德國諸城邦的分化,擔心法國再次擴張,與神聖羅馬帝國抗衡。因此,他決定糾合英國,俄國,瑞典和那不勒斯,組成第三次反法同盟。1805年,帝國在俄軍支援下入侵法帝國盟國巴伐利亞。而那不勒斯則和帝國軍一道進攻拿破崙在義大利的盟國。不過拿破崙迅速做出反應,自本土揮軍渡過萊茵河。12月2日,法、俄、神聖羅馬三國皇軍,在奧斯特利茨了一場「三皇會戰」。拿破崙最後不但守住巴伐利亞,更攻入哈布斯堡領地摩拉維亞,更將帝國軍趕出義大利,並在普魯士境內打敗俄援軍。

12月16日,法國和帝國最終簽訂《普雷斯堡和約》。和約簽訂後,拿破崙決定成立以自己為護國公的萊茵邦聯,以整固自己在德意志地區的盟友。1806年7月12日,在拿破崙的威逼利誘下,16個神聖羅馬帝國的成員邦簽訂了《萊茵邦聯條約》(Rheinbundakte),脫離帝國,加入邦聯。此舉嚴重削弱奧地利在德意志地區的領主地位,令弗朗茨二世大為不快。拿破崙為了吸引更多國家加入邦聯,決定親手終結神聖羅馬帝國。因此他對奧皇弗朗茨二世發出最後通牒,要求他解散神聖羅馬帝國,並且放棄神聖羅馬皇帝和羅馬人民的國王的稱號。最後弗朗茨二世於1806年8月6日放棄神聖羅馬帝號,僅保留奧地利帝號。神聖羅馬帝國正式滅亡。

(四)行政區劃(1)帝國版圖

神聖羅馬帝國版圖以德意志地區為核心,大致相當於今日的德國、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瑞士、盧森堡和列支敦斯登全境,丹麥、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大部,法國東部、波蘭西部和義大利北部。橫跨阿爾卑斯山南北,是中世紀歐洲唯一擁有帝號的大國。帝國疆域在霍亨斯陶芬王朝亨利六世皇帝(1191~1197)在位時達到最廣,超過百萬平方公里。大空位時代帝國疆域日益縮小,直至哈布斯堡王朝腓特烈三世(1452~1493)時改國名為「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這表明帝國疆域僅限於德意志一隅。查理五世(1519~1556)時代帝國版圖再度擴張,但已無力挽回帝國衰敗的頹勢。1806年,拿破崙大軍推翻帝國。此時帝國疆域大致只包括以奧地利為中心的60萬平方公里哈布斯堡王朝領地。

(2)帝國首都

神聖羅馬帝國沒有明定的首都,因為神聖羅馬帝國皇位先後由德意志國王、盧森堡伯爵、奧地利大公兼任,只有國王(伯爵、大公)與皇帝的居住地。例如:馬格德堡(奧托王朝)、施派爾(薩利安王朝)、布拉格(盧森堡王朝)與維也納(哈布斯堡王朝);除此以外還有一些重要城市,如亞琛(皇帝加冕地)、雷根斯堡(帝國議會所在地)與紐倫堡(皇室寶物保管地)。

(五)帝國人口

在公元962年時的神聖羅馬帝國統治著470萬人口;1000年時,增加到700萬人口;到1100年增長到820萬;到1200年達到1020萬。到1600年人口達到2300萬人。

(六)歷代皇帝

約1000年左右的神聖羅馬帝國馬克西米利安二世時(1564-76)的帝國徽章主條目: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自奧托一世(奧托王朝第一任皇帝)由教宗加冕以來,每一位羅馬人民的國王都希望獲得皇帝名號。但由奧托一世所創建的帝國,其皇帝稱號來自於教皇賦予的「西羅馬的皇帝」稱號,皇帝通過征服義大利來取得「羅馬皇帝」的合法性。帝國的所謂選帝侯,其直接選舉的當為「羅馬人的國王」,而非皇帝。因此,並非每一位德意志統治者都可以成為皇帝,只有進軍義大利,接受教皇加冕的強者,才可獲得這一殊榮。

神聖羅馬帝國的範圍,在奧圖一世和後代的不斷使其有地區納入、加盟下,從日耳曼平原北至波羅的海,東達今天的波蘭部分,並南抵今天的瑞士、波希米亞、奧地利和義大利的北部。打從一開始,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即面臨一個相同的難題,也就是如何保持對德意志和義大利這兩個不同地區的控制,因為兩地中間隔著阿爾卑斯山脈,統合上並不容易。[6]

神聖羅馬帝國的成功,基本上是受惠於日耳曼和義大利這兩個主要成員。日耳曼人並沒有消除多少野蠻的特性。他們很早就被查理曼征服。帝國也從義大利的文化、科技和貿易等方面獲利良多。義大利人欣然接受由帝國確保的和平與穩定,因為他們曾在五百年前受到入侵。由帝國所提供的保護防衛了羅馬教廷,並且讓義大利的城邦國家得以開始發展。

帝國皇帝的軍隊由教會土地的佃戶所擔任,他們有義務為皇帝服軍役,是皇帝在與教會決裂而失去權威前這些士兵是皇帝軍隊的多數。第二種重要的部隊是由莊園農奴組成的兵團,雖然他們一部分會在接受最好的訓練與裝備後成為騎士,卻不是自由人。第三由帝國分予土地的自由民、軍戶、農民、騎士也有義務服從號召。之外帝國內所有的部隊皇帝理論上皆有權指揮,各公國在皇帝的請求下也會提供軍役的號召。這些軍隊會被用來鎮壓由帝國內貴族和農民所參與的暴動或政爭,也必須抵擋來自北方的維京人和東方的馬札兒人所發動的入侵。

在奧托王朝與薩利安兩朝,皇帝還有實際的權力,帝國軍的指導權讓皇帝在具掌控帝國內成員的實力。

然而,皇帝和教皇之間的對抗,間接的形成了日耳曼的未來命運。這項對抗是關於皇帝對主教職位的授予,和日耳曼境內其他教堂神職人員的任命。教皇葛列格里七世反對這項措施,因為如此一來導致教堂神職人員的職位買賣,成為主要的貪污腐化來源。神職人員的職位常常落到出價最高的競標者手裡。在長期數位教皇和皇帝之間的競爭,教皇贏得選擇主教的權利。在這場爭執中,帝國就在日耳曼爆發了內戰。

削弱了皇帝們在日耳曼和義大利的統治權。當皇帝被暫時逐出教會並且投注於對抗羅馬的戰爭時,帝國的政權就已失去效力。在未受到皇帝的干預或幫助之下,地方上的日耳曼親王團結自己的力量並與維京人作戰。在義大利,興起中的城邦國家聯合起來組成倫巴底聯盟,並拒絕承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地位。

因此隨著德意志各諸侯離心傾向的加劇,皇帝的地位不斷下降。1356年盧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頒布《金璽詔書》(《黃金詔書》)以後,皇帝實際由王國境內七大選帝侯選舉產生,他們是最古老同時也是最具權勢的三大教會諸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四大世俗領主:波希米亞國王、萊茵—普法爾茨伯爵、薩克森—維滕堡公爵,勃蘭登堡藩侯,本身代表帝國的成員國不再認為皇帝與帝國有實際價值。

在日耳曼和義大利的政權,自此從皇帝身上轉移到地方上的親王和城市。皇帝的軍隊叛亂,佔領由他們駐守的城市和城堡,並宣布這些地方被解放。而當時的皇帝為重新奪回義大利,對日耳曼地方上的親王作了很多的讓步。到了十三世紀中期,神聖羅馬帝國便已名存實亡,皇位更虛置達二十年。日耳曼的親王只關心自己所保有的東西。義大利的城邦國家並不接受日耳曼的統治者,而且他們也強大得足以防衛自己。

中古時代的皇帝是由日耳曼的親王推選出來的,但僅徒具空名,對地方的控制力遠遠不及他們對自己家族莊園的掌握。幾個世紀以來,日耳曼只能算是歐洲的一股小勢力。[7]

16世紀時,哈布斯堡家族試圖重振皇權,但因歐洲各國和德意志諸侯的聯合反對而作罷。

(七)區別拜占庭

實際上,神聖羅馬帝國與拜占庭帝國沒什麼直接關係,這裡說的羅馬帝國應與神聖羅馬帝國加以區別。拜占庭帝國,乃是羅馬帝國的君士坦丁大帝於330年遷都拜占庭,並改名為君士坦丁堡,將羅馬帝國劃為東、西兩部分,其中的東羅馬帝國,常稱其為拜占庭帝國。(當時的拜占庭人仍自稱為「羅馬人」。)

(八)和羅馬帝國的區別

神聖羅馬帝國(The Holy Roman Empire,962~1806A.D.)

1. 淵源:由東法蘭克王國蛻變而來,公元九六二年東法蘭克王國國王鄂圖一世親至羅馬城,跪在查理曼曾經跪過的地方,要求教皇約翰十二世(John XII)為他舉行加冕典禮,要求人民稱他為「羅馬人的皇帝」,並將東法蘭克王國改名為「神聖羅帝國」。

2. 國策:以古羅馬帝國的真正繼承人自居,處心積慮完成其理想中的領域——包括一切***國家在內。

3. 疆域:全盛時期包括尼德蘭(Netherland,包括今荷蘭及比利時)、日耳曼、波希米亞(Bohemia)、奧國、瑞士、布根第以及義大利北部。(英、法、西班牙、瑞典、丹麥、挪威等***國家均未曾隸入版圖)

4. 宗教:原則上支持羅馬教皇;實際上,教皇與皇帝間明爭暗鬥。

5. 帝國組織:皇帝無實權,帝國組織鬆散而龐大,皇帝之下的諸侯(Vassals)、主教區(Dioceses)、武士團體(Knights)及自治城市(Free Cities)各自為政,理論上連繫各成員共同輔助皇帝的公會(即帝國會議Diet),事實上淪為各方爭取特權之場所。

6. 帝國隱憂:(1).地方主義(Particularism)盛行,區域間難以合作。(2).歷屆皇帝馳心外務,內政不修,臣民離心離德。(3).政教之爭,打擊皇帝尊嚴。

拿破崙戰爭之後,哈布斯堡的奧地利皇帝宣布放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稱號,神聖羅馬帝國滅亡。德意志諸邦國組成了鬆散的德意志邦聯(Deutscher Bund)。有38個組成成員,包括:

1個帝國:奧地利

8個王國:

普魯士

丹麥(其國王屬於荷爾斯泰因-哥道普家族,作為荷爾斯泰因公國的領主而享有德意志邦聯成員身份,直到1864年的普丹戰爭為止)

巴伐利亞

薩克森

巴登

荷蘭(其國王作為盧森堡大公而享有德意志邦聯成員身份)

英國(國王源自德國漢諾威公國,享有德意志邦聯成員身份)

黑森大選帝侯

3個大公國:

符滕堡

黑森-卡塞爾

薩克森-魏瑪

11個公國:

薩克森-哥達

薩克森-柯堡-梅寧根

薩克森-阿爾滕堡

薩克森-柯堡-哥達

不倫瑞克-沃芬巴赫

荷爾斯泰因-奧爾登堡

梅克倫堡-什未林

梅克倫堡-斯特雷利茨

安哈特-德騷

安哈特-伯恩堡

安哈特-哥滕

11個親王領地:

霍亨佐倫-黑興根

霍亨佐倫-西格馬林根

拿騷

列支敦斯登

施瓦岑堡-桑德豪森

施瓦岑堡-魯多爾施塔特

瓦爾戴克-皮埃蒙特

長系琉森

幼系琉森

紹姆堡-利佩

利佩

4個自由市:

呂貝克

法蘭克福(美因河),

不萊梅

漢堡

(九)總結與評價(1)總結

神聖羅馬帝國的統治完全是中世紀式的,皇帝沒有實權,實際權利掌握在300多個大小領主手中,(對此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哲學家伏爾泰曾有如下評價:「神聖羅馬帝國既非神聖,也非羅馬,更非帝國。」)所以它的統治是很分裂的。各地領主完全自治,擁有自己的軍隊,朝廷,甚至有收稅的權力。[9]

一位商人走200公里,竟然需要交13次稅!這種制度嚴重足礙了帝國的工商業發展。而且,教皇在此也有很大權力,著名的「什一稅」就是教皇的發明。由於神聖羅馬帝國藉助教會來宣揚自己的神聖性,它對教會也負有義務,因此多少受到教會制約。雖然其中也有個別皇帝憑藉自身能力與魅力迫使教會就範,但也是表面與暫時的。總而言之,這個帝國的國力是很差的。

另外在「三十年戰爭」後,帝國被其他國家分成300多小國,淪為二流國家。

(2)評價

法國文學家伏爾泰曾這樣評價它:「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這也從側面反映出神聖羅馬帝國在歷史上未有過正統的根源與名號,與前羅馬帝國幾乎無任何關係。

教宗利奧三世認為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的加冕標誌著神聖羅馬帝國的開端,不過作為歷史研究,由於查理曼與奧托一世的統治核心區域和統治方式的截然不同,一般的歷史研究還是認為查理曼的帝國和奧托一世的帝國算成2個帝國。

但是以歐洲傳統的皇冠(王冠)傳承理論來說,無論誰在哪個地區立國,只要皇冠仍是原來那頂皇冠(王冠),就算作是同一個國家的規則,則奧托一世只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個王朝的開創者,而不是帝國開創者。

這與羅馬帝國和東羅馬帝國是一樣的,東羅馬帝國在歷史研究上往往與羅馬帝國被認為是2個帝國。但在皇冠傳承上來說,東羅馬帝國的皇冠是羅馬帝國的皇冠分出來的,自然是同一帝國,尤其在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後。

這種現象在王國也有類似情況,如西哥特王國是在圖盧茲建立的,主要控制區域是今法國南部地區,後來遷到托萊多,主要控制區域也變成今西班牙地區。則汪達爾王國建立時在今西班牙地區,後來遷到北非去了。

因此,查理曼帝國是否算作泛義的神聖羅馬帝國,因為劃分標準不同,歷史學家持不同意見是正常的。在《席德梅爾的文明Ⅳ》中,就將查理曼算作神聖羅馬帝國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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