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看待兒童?

如何正確看待兒童?

「父母如何看待兒童,比父母學習育兒方法更重要」,因為父母親對待孩子的觀念體系決定了孩子如何被對待,而孩子如何被父母對待決定了孩子將成為什麼樣的人。父母如何看待兒童以及如何對待兒童,除了與父母自身人格有關係之外,還與父母對兒童的認知以及對兒童心理發展規律的了解有很大的關係,前者就是科胡特所說的「父母是什麼人」,而後者則是避免父母因為無知而錯誤對待兒童的前提。

父母是什麼人,是由父母的人格決定的,很難被教授,但父母能否獲得對兒童的正確的看法卻是可以被教授的。之所以父母不能夠恰當的對待孩子,部分地是因為父母對兒童的無知導致的,所以作為父母,我們很有必要掌握一定的必要的兒童心理學知識。從今天起,我將花一點時間來解讀魯道夫·謝弗的《兒童心理學》這本書,力爭為廣大父母普及關於兒童心理成長發展的最少必要知識。

只有了解兒童的心理發展規律,我們才能避免一些對孩子錯誤的或者創傷性的事件發生。兒童心理學所研究的主要是關於兒童的認知、情緒情感、行為表現及個性特徵的三個問題:什麼時候發生的?如何發展的?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

這些研究將為父母能夠科學育兒提供理論支撐,而不是按照經驗的、非科學的或者自以為是的方式對待孩子,這能幫助我們大大降低不恰當對待孩子的幾率。

既然是學習兒童心理發展的知識,那麼我們就要回顧一下我們歷來是如何看待兒童的,獲得正確看待兒童的觀念,對我們正確地養育兒童有很大的幫助。

1、什麼是兒童

作為成人,我們是如何看待兒童的呢?在我們的觀念體系中,兒童是作為什麼樣的一個人存在的呢?事實上,根據我接觸到的大多數父母,對兒童從來缺乏正確的認知,時至今日,在大多父母的眼中,兒童仍然是弱小的、沒長大的成人,兒童什麼都不懂,需要依賴父母,不善於控制情緒,競爭力弱。換句話說,我們只是依據我們自己的經歷來看待和評價兒童,這是非常有失公允的。

對於什麼是兒童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答案,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也受文化、時代的影響,答案莫衷一是,但是我們卻可以明確知道兒童不是什麼——兒童不是縮小版的成人、兒童也不是智力發育不全的人、兒童不是弱者、兒童更不是父母的附屬品。

如果我們非得給兒童下一個定義的話,那麼我們完全可以這樣理解:兒童就是兒童。

這個話聽著有點俏皮,我們不妨打個比方,就像蝌蚪就是蝌蚪,它不是青蛙,儘管有一天它會成長為青蛙。我們所有人都不會像對待青蛙的方式對待蝌蚪,可是我們卻經常像對待成人一樣對待兒童。

2、兒童從未被正確對待過

在歷史上,兒童從來都是被作為父母的財產看待的,兒童只是父母的附屬品,「兒童因成年人的需求而存在」。兒童擁有自己的權利,這完全是近代的事,但即便到了現代,兒童的權利也常常被侵犯。

「兒童」這個詞完全是近代創造的,之所以創造這個詞,也是因為我們發現了兒童的本質(即兒童就是兒童,兒童有其固有的內在價值),在18世紀以前,兒童從來沒有被當作兒童對待,而是被看作縮小版的成人,而且兒童的存活率僅有三分之一,兒童常常被看作弱者。《兒童的歷史》這本書中有這樣的描述:

童年的歷史是一個噩夢,我們不過是剛剛醒來。越往古代看,人們對兒童的照顧越少,兒童越容易被殺死、遺棄、虐待、恐嚇和受到性侵犯。

事實上,在中國,歷來也把兒童看作是父親的財產,父母對孩子擁有一切生殺予奪的大權,而這被看作是天經地義的事兒。

18世紀,德國一位校長曾經公開誇耀他處罰學生的記錄:911527次杖責,124000鞭打,13675次掌擊,1115800記耳光。

可見,兒童作為弱者,沒有任何權利,而父親和老師對兒童擁有一切任意處罰的權利。很有可能,兒童就是成人的出氣筒,在歷史上,或許虐童就像虐貓一樣平常,甚至還不如虐貓,現在虐貓都會引起公憤,而古代虐童卻平常的、應該的根本引不起公眾的注意。

3、為「兒童」正名,確立兒童的權利

兒童有了兒童的身份,這完全是18世紀以後的事,這一天大的功勞當歸功於盧梭,他的《愛彌兒》為兒童正名,其中寫道:

每一個年齡,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有其自身的完美,都有他特有的成熟狀態。

在萬物的秩序中,人類有他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應當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

而為兒童確立權利,這完全是現代的事兒,聯合國1989年確立了兒童的四項基本權利: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至此,兒童才從法律上成了一個獨立的人,但這並不代表著兒童就真的享有了這四項權利。事實上,即便到了現代,一部分的兒童的生存權依然受到威脅,而且我敢保證兒童其他三項權利也嚴重被忽視,否則就不可能有那麼多問題兒童了。1989年聯合國召開世界兒童最高級會議宣言,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兒童是純潔、弱小和有依賴性的,他們好奇、活潑、充滿希望,他們的生活當中應當充滿和平、遊戲、學習和成長,他們的性格應當在和諧與合作的環境中養成,他們的生命應當在拓寬視野和增長經驗的過程中成熟。

父母要滿足孩子的發展權,就是要尊重孩子發展成長的規律。儘管我們的孩子現在衣食無憂,但心靈卻不斷受到迫害,近年兒童自殺頻發,這是我們兒童身處極其豐富物質世界受到的更為嚴重的生存威脅。說到參與權,我們很少有父母能夠信任孩子、尊重孩子,很多時候都是替孩子做決定,根本不問孩子是否需要,哪怕是穿衣、吃飯這樣的事,不是說「有一種冷,是你媽覺得冷」嗎?

4、應當如何正確對待兒童

作為父母,我們必須重新看待兒童,兒童不是成年的準備,兒童有其兒童本身的價值。

盧梭說:「如果我們打亂了這個次序,我們就會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實,它們長得既不豐滿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會腐爛;我們將造成一些年級輕輕的博士和老態龍鐘的兒童。兒童有他特有的認識、思考和感情方式;再也沒有用我們的方式代替它們的方式更為愚蠢的事情了。」

我們必須考慮時代的變遷,這個時代最大的宗教是人本主義,最廣為人知的教義是:平等、民主、自由。而我們如果還在用專制的、封建的方式養育兒童,那麼就會製造出很多問題兒童。《孩子:挑戰》這本書的作者魯道夫·德雷克斯說:「在人人具有平等意識的社會裡,我們不能控制和命令人。平等,就是我們每個人有為自己做決定的權力。這使得丈夫失去了對妻子的統治權,父母親也失去了對孩子的統治權。」

做為父母,我們要正確地對待兒童,其實也不難,只要緊抓兩條原則即可:

原則一:在做與孩子相關的任何事的時候,設身處地的替孩子著想;

原則二:在滿足孩子需求上,問孩子需要什麼,然後及時滿足,而不是自以為是的滿足孩子,愛孩子從來都不是問題,如何愛才是問題。

對兒童本質的正確認知,對兒童權利的尊重,是建構正確育兒觀念體系的前提,只有父母建立了正確的育兒觀,才有可能正確的對待孩子,否則所有的育兒知識和方法的效用都會大打折扣。

【牟子坤簡介】高級家庭教育指導師,家庭教育講師,國家三級心理諮詢師,卉貝藝術聯合創始人,中小學教師,多家平台簽約作者,致力於從事家庭教育工作,個案諮詢累計達5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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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牟子坤家庭教育(ID:mzkjt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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