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4天片酬6千萬?比崔永元炮轟更吸睛的是天價片酬

范冰冰4天片酬6千萬?比崔永元炮轟更吸睛的是天價片酬

來自專欄娛樂八卦

文丨雪映窗

與同時代的導演們相比,馮小剛的電影新作,似乎帶有與生俱來的熱搜體質。

《我不是潘金蓮》手撕萬達,馮小剛與王思聰隔空叫陣;《芳華》國慶檔臨時撤檔,「逃離」傳言此起彼伏;《手機2》5月初宣布開機,崔永元在微博上炮轟眾主創。

如果說崔永元怒懟馮小剛、徐帆、劉震雲,尚無轟動效應;那麼崔永元曝出范冰冰「陰陽合同」、4天片酬6000萬則足以擊中網友的G點。5月29日,在崔永元的爆料之後,范冰冰工作室用一紙聲明回應,讓輿情迅速激化。

讚許者有之,他們發問,在天價片酬屢禁不止的今天,為何鮮花鮮肉的演技與片酬依舊倒掛?影視製作的「腦體倒掛」,「看明星臉色,為明星打工」的窘境何時能走出?批評者甚眾,在市場經濟的供需關係下,高片酬為何就一定不合理?

舊怨新仇一起算,《手機2》哪裡惹到了崔永元?

5月10日,馮小剛在微博宣布,新作《手機2》啟動,其主創正是《手機》范偉、葛優、張國立、劉震雲等原班人馬。馮小剛發文稱,「科技的進步日新月異,人性的弱點一成不變」,網友猜測,正是《手機2》讓崔永元徹底暴走。

《手機》劇照

十五年前,崔永元與《手機》劇組就已結怨。作為馮小剛電影代表作,《手機》成功塑造了一個「出軌主持人」的形象。在娛樂方式並不發達的年代,風靡大江南北的《手機》讓全國觀眾都記住了《有一說一》的主持人嚴守一。

對馮小剛來說,《手機》是自己職業生涯不可多得的得意之作;但對崔永元來說,《手機》讓自己陷入了無盡的苦悶之中。

資料顯示,彼時馮小剛為了收集劇本素材,曾向崔永元取經,崔永元傾囊相授,講述電視節目製作拍攝流程;為了讓影片看起來更真實,馮小剛還邀請了崔永元的同事鞠萍、董浩、劉儀偉、金龜子等客串。

再加上《有一說一》和《實話實說》的名稱相似性較高,不少觀眾帶入到《手機》里,認定「渣男」嚴守一的生活原型,就是崔永元。後者生活因此受到相當干擾,有說法稱崔永元抑鬱症就此加劇。

如此看來,崔永元怒懟《手機2》有其心理動因。在微博上,崔永元貼出了與編劇劉震雲的對話,在得知《手機2》籌拍後,惴惴不安的崔永元詢問劉震雲。劉震雲對崔永元表示,馮小剛新片名稱並非《手機2》,而是《朋友圈》,崔永元口氣稍緩,但仍覺不妥。然而,等到馮小剛微博官宣《手機2》,崔永元難免會生出被戲耍的惱羞成怒感,就此在微博上連環炮轟。

小崔一怒,炮火覆蓋《手機2》全劇組。5月11日,崔永元發博稱「馮小剛是渣子大家都知道,劉震雲變成渣子速度偏快了一些」。5月24日,崔永元諷刺范冰冰獲得國家精神造就者獎,「一個真敢發,一個真敢領」。其後,崔永元發文稱徐帆馮小剛「一個會幹,一個會算」,劉震雲女兒「你爸這個快,李安那個慢」。

崔永元的謾罵式遣詞固然不妥,但以截圖來看,劉震雲所言《朋友圈》實為《手機2》,確也有出爾反爾之嫌。

4天6000萬片酬?范冰冰回應讓輿情迅速激化

真正引爆全網的,還是「天價片酬」。在影視圈,天價片酬是屢被詬病的頑疾。輿論往往以日韓明星的片酬為參考,來對比中國明星們的賺錢速度。按照2017年中國福布斯中國名人榜的排行,排在首位的范冰冰高達年收入3億元,楊洋2.4億元,鹿晗2.1億元,楊穎2億元,吳亦凡1.5億元……

網友們簡單的邏輯在於,憑什麼鮮花鮮肉演技不達標,卻能拍一部戲輕輕鬆鬆幾千萬?更要命的是,演員片酬已經極大影響了電影電視劇的製作——倘若明星環節開支過大,導演、編劇、攝影、道具、後期等創作人員,以及宣傳、發行、推廣等諸多環節,都要面臨極大壓縮。佔比高達70%甚至80%的片酬比例,已經相當影響了作品質量。

正是如此輿論背景,讓崔永元炮轟范冰冰天價片酬的博文,彷彿乾柴遇上烈火,迅速引燃了輿情。梳理崔永元有關「藝人勞務合同」的爆料,范冰冰在拍攝期間的衣食住行要求,相當細緻: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及其隨行人員宣傳活動期間全部膳食,盡量安排在酒店內用餐;酒店外用餐標準為:乙方1500元/天,隨行人員200元/人/天;

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及其隨行人員在拍攝、製作和宣傳期間的住宿,標準為五星級酒店。乙方藝人及經紀人標準:豪華商務套房2間,其他隨行人員:標準間3間;

為乙方(范冰冰)提供藝人專用商務車一輛(含司機)及生活車一輛(含司機),租金分別是800元/日和1000元/日;而在宣傳活動城市當地活動期間,提供乙方和隨行人員賓士轎車一輛、豪華別克七座商務車一輛;

乙方指定專任化妝師一名,由甲方支付每月人民幣80000元(稅後),以及專任化妝師的食宿和來回交通費用。

更大的猛料,來自於1000萬的小合同和5000萬的大合同。從房地產市場衍生而出的「陰陽合同」,本身為避稅而生,曾被曝光為娛樂圈毒瘤。同樣讓人震驚的,還有4天片酬6000萬的「指控」。性質如此嚴重,讓范冰冰工作室徹底坐不住,兩個多小時候就發布聲明,「保留追求相關主體法律責任的權利」。

天價片酬越管越漲,是交由市場還是行政力量?

從范冰冰工作室的回應來看,崔永元的爆料似乎並非空穴來風。

何為「崔永元公開發布涉密合約」?如此回應似乎已經認定崔永元事實,其合約真實性得到了確認;「破壞商業規則」的說法,也印證了涉密合同不得公開發布的說法。

「大小合同」的說法,則用「未核實」來虛化,並未正面回應其真實存在;「4天片酬6000萬」倒是有了「散播謠言,構成誹謗」的斥責。

可以預料的是,崔永元與范冰冰的Round 1已經結束,但倘若「大小合同」落到實錘,那等待范冰冰的將是偷稅的重責。

僅以《手機2》輿情事件來看,崔永元炮轟馮小剛、劉震雲並未引發輿論地震,只有涉及高人氣的范冰冰,並以天價片酬話題切入時,才引發了全民關注。關於天價片酬的討論,已經脫離了崔永元與范冰冰互懟本身,再度成為輿論焦點。

公眾對天價片酬的抱怨由來已久。2017年末,中國青年報做過問卷調查,95.5%的受訪者認為當下演員片酬過高,83.2%的受訪者認為演員「天價片酬」現象不合理。唯收視率與話題度、粉絲經濟過度發展、投資方急功近利、好演員數量過少讓流量明星片酬上揚、觀眾欣賞水平有待提高等原因,成為天價片酬的原因。

無論是行政力量還是行業自律,早就對天價片酬有所動作。

2017年9月,五部委聯合下發《關於支持電視劇繁榮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對於優化片酬分配機制問題,曾明確提出「嚴禁播出機構以明星為唯一議價標準」的要求。等到該月底,《關於電視劇網路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出台,規定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至此,有關部門首次為演員片酬划出具體紅線。

2018年4月,優愛騰三家視頻網站發表聯合聲明,劍指規範影視秩序、凈化行業風氣,提出「『明星效應』被過分誇大」,「『唯身價論』不符合市場規律」,「『唯地位論』不尊重其他創作者」。不過至於效果如何,尚無跡象。

藝人片酬就此停滯不前了嗎?從部分新媒體渠道曝光的片酬排行榜來看,天價片酬依然在向前狂奔。只是這一次,崔永元范冰冰事件會是導火索,再度觸發天價片酬的強監管嗎?

推薦閱讀:

崔永元在轉基因專業領域什麼水平?
誰能介紹下崔永元的紀錄片《我的抗戰》?
如何看待崔永元赴美調查轉基因?
如何看到微博上質疑璞谷塘商城的盜圖行為?
韓紅、姚明、崔永元、楊瀾,憑什麼連續五屆位列「中國慈善名人榜」前十名?

TAG:明星 | 崔永元 | 范冰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