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亂語,鬼話連篇《子不語》卷一 ? 南昌士人

不文亂語,鬼話連篇《子不語》卷一 ? 南昌士人

來自專欄不文亂語之鬼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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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故事由筆者翻譯自清代袁枚所著志怪筆記小品 ——《子不語》,篇末附有對應章節之文言文原文,敬望周知。

在江南的南昌縣,有兩個讀書人,一年長、一年少,他們一起在北蘭寺寒窗苦讀,平時甚是友好和善(就是好基友)。某日年長的讀書人回家沒多久就突然暴斃身亡,而年少的讀書人則全然不知,在北蘭寺仍舊專心讀書。

一天入夜,年少者打算睡覺時,突然看到那年長者推門而入(原文是披闥而入:闥字在古代是門帘,窗帘的意思),隨即跨上年少者的床用手輕撫這年少者的後背說道:「我與兄台(原文稱兄,古代文人自謙,對比自己小的朋輩也稱兄台)你我分別不到數日,我竟然就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病身亡了,如今我已是鬼物了,念及我們深厚的友誼,實在是不忍不告而別,因此特意來與你訣別。」年少者害怕得說不出話來。這死去的年長者則安慰年少者說:「我如果想要加害於你,怎麼可能還對你直言相告呢?請兄台不必害怕,我之所以來到這裡,除了道別,還想將一些身後事囑託與你。」 年少者心神稍微安定了一些,問道:「所託何事?」年長者說道:「我有一個老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另有個妻子,年紀又未滿三十,她們只需要幾斗米就能過活,希望兄台平時費心體恤救濟一下,這是我想囑託給你的第一件事情。此外我還有一些文稿尚印刷出版,請兄台代我刻板印刷,好讓我這微薄之名不至泯滅於世,這是我要囑託你的第二件事。最後,我賒欠了賣筆的人幾千文錢,還沒有償還,希望兄台能替我償還一下,這是第三件需要囑託你之事。」年少者唯唯是諾,都答應了下來,於是,這年長者則站起身來說道:「既然兄台都答應了,我也就此去了。」說罷,就要轉身離去。

這年少者看這兄弟說話是人之情理,模樣又更平時一樣,逐漸沒有了恐懼之意,於是流淚挽留這已非人的年長者說:「自此與你就算永別了,何不在多留一會兒呢?」年長者聽完也開始哭泣,兩人回到床上坐下,又重敘了平生舊事。說了一會,那年長者又站立了起來,說道:「我去了。」但是他的身體卻站立在哪裡,雙眼瞪大神采漸失,而模樣也逐漸變得醜陋殘敗。年少者又開始害怕了,催促他說:「你既然都已經說完了想說的話了,你可以去了。」那屍體巋然不動,不肯離去。年少者拍打著床發出大聲的喊叫,想嚇走這死人離去,但是這年長者的屍體依然不動,屹立在那裡。年少者越來越害怕,於是拔腿就跑,一通狂奔,而屍體則緊隨其後,也跟著奔跑了起來。年少者跑得越快,屍體也跑得越快。一人一屍追逐了數里地,年少者翻過一面牆摔倒在地,(狗急跳牆,人也不外如是)暈死了過去,而追逐他的屍體翻不過那牆,只把頭掛到了牆上,也停止了活動,隨後,那屍體的口中的唾液唾沫涔涔不止地滴落到暈死過去的年少者臉上。

天亮,幸有路人經過,拿薑汁讓年少者灌下,年少者才得以蘇醒過來。而長者的家人斂葬時四處找不到屍體,聽到這個消息才來把這屍體領回家中斂葬。

對於這個事件,有識之士說「人的魂善良,而魄兇惡;人的魂聰明,而魄則愚鈍。因此那年長者的屍體剛來的時候,靈魂尚未消泯,魂魄一起都來了,後來他要走了,心事也了結了,魂則飄散離去,但是魄卻滯留了在那身體里。魂在的時候人還是人,一旦魂離去了,只剩下魄,那麼那個人就不再是原本的那個人了。世界上所有的行屍走肉,都是只剩下魄在驅使軀殼。而唯有道之人才能控制駕馭魄這東西。」

不文亂評:

這則故事最後有識之士的理論闡述了殭屍乃至一切行屍走肉的成因,筆者在《漫談港片殭屍(一)「僵」與「殭」 》已有論及,便於此不再細表。

一、魂與魄

文章中結語說魂善魄惡,筆者卻不以為然,尼采也曾說過「善惡皆是偏見」,故事中的年長者的魂魄帶著自己的屍身,找到往日的好友交代後事,囑給年少的摯友三件事,一託付母與妻;二為己鐫刻;三為己還債;也就是這年長者死到臨頭才發現自己瞻仰之責未盡,所欠之債未償,又至死沽名釣譽;責與債假手於人,名與譽則留給自己,然後這長者的魂就撒手人寰,飄散而去了。惟這愚笨的魄滯留於軀殼,不肯離去,由此或可理解為這魄愚則愚矣,但尚且知道自己有未盡之責,未償之債,不肯不顧而去,而這隻留有魄的軀殼雖變得殘敗醜陋,但也未曾傷年少摯友分毫,只是步步緊隨。如此說來,這魄又何惡之有?然而可惜徒有魄力,靈魂不濟,又能有何作為。終僅能被埋沒於塵土之中。為人為鬼,盡皆如此。

二、情與義

義,因情而生,情,因義而升。故事中年少者與年長者,是同窗之情,卻被迫盡兄弟之義,這本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與人無尤。但這年少者偏犯了個多情之錯,年長者將責與債囑託與他,他一一應允,這已算「仁至義盡」,卻偏要婦人之仁,再求那非人之鬼物多留片刻,細敘舊往,這一「多情」險些將自己嚇到三魂不見七魄。如若非路人所救怕是要被「好兄弟」的口水淹死了。

隋朝大儒文中子在其已失傳的《止學》中曾說:「多情者多艱,寡情者少艱。情之不斂,運無幸耳。」這話大意是:過分多情尤其優柔寡斷之人,必定艱難困阻不斷,而做到寡情少欲之人則絕少磨難。多情不知收斂,命運必定多舛。故事告訴我們,情義自是無價,但「多情」必有「代價,尤其男人

切記,多情自古空餘恨,好夢由來最易醒。

切莫只知情義千斤,不記自己僅有四兩薄命。

袁枚《子不語》原文:

江南南昌縣有士人某,讀書北蘭寺,一長一少,甚相友善。長者歸家暴卒,少者不知也,在寺讀書如故。天晚睡矣,見長者披闥入,登床撫其背曰:「吾別兄不十日,竟以暴疾亡。今我鬼也,朋友之情不能自割,特來訣別。」少者畏懼,不能言。死者慰之曰:「吾欲害兄,豈肯直告?兄慎弗怖。吾之所以來此者,欲以身後相托也。」少者心稍定,問:「托何事?」曰:「吾有老母,年七十餘,妻年未三十,得數斛米,足以養生,願兄周恤之,此其一也。吾有文稿未梓,願兄為鐫刻,俾微名不泯,此其二也。吾欠賣筆者錢數千,未經償還,願兄償之,此其三也。」少者唯唯。死者起立曰:「既承兄擔承,吾亦去矣。」言畢欲走。

少者見其言近人情,貌如平昔,漸無怖意,乃泣留之,曰:「與君長訣,何不稍緩須臾去耶?」死者亦泣,回坐其床,更敘平生。數語復起曰:「吾去矣。」立而不行,兩眼瞠視,貌漸丑敗。少者懼,促之曰:「君言既畢,可去矣。」屍竟不去。少者拍床大呼,亦不去,屹立如故。少者愈駭,起而奔,屍隨之奔。少者奔愈急,屍奔亦急。追逐數里,少者逾牆仆地,屍不能逾牆,而垂首牆外,口中涎沫與少者之面相滴涔涔也。

天明,路人過之,飲以薑汁,少者蘇。屍主家方覓屍不得,聞信,舁歸成殯。

識者曰:「人之魂善而魄惡,人之魂靈而魄愚。其始來也,一靈不泯,魄附魂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畢,魂一散而魄滯。魂在,則其人也;魂去,則非其人也。世之移屍走影,皆魄為之,惟有道之人為能制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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