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分錢與五塊發糕
來自專欄我還有最後一句話
我的幼年時光是以五好家庭式的幸福開始的。
哪怕只剩被打成了碎片的記憶,我也不會忘記某個時候每天早上去幼兒園的路上我媽會在新峰商場給我買一個麵包,麵包里總有兩顆葡萄乾,像永遠不會消逝的驚喜。
還有某個時候我的早餐是農貿市場進大門六十米左拐進五十米的小攤上買的小油條,它之所以好吃是因為抹得厚厚的糖粉,現在回想起來應該是非常不健康的食品了。然而好吃。雖然比大油條貴一點點,我每天都能吃到,直到有一天那個小攤主不再出現了。
在某個時候我每天都在我媽懷裡看電視,如果電視里打仗了,媽媽就會幫我捂著眼睛。一直看到媽媽把每個頻道給我按一遍,證明每個電視台都「晚安」了,我才肯去睡覺。
我還穿著我爸給我買的小唐裝,照著鏡子,自我評價說「像表哥一樣」。「表哥」是指許文強。
上天青街幼兒園的時候,我每天有兩毛錢,當中午挑擔的老師傅來賣發糕時,我就能買四塊。我記得其他同學多數只有一毛錢,只能買兩塊;有一毛五的同學都不多。
班上有一對兄妹,平時都不買,他們身上是沒有現金的,我已經不記得他們平時是怎麼解決午餐的了——我自己也是很多年以後才意識那是午餐。有一天,挑擔的師傅上門來,哥哥竟然掏出了七分錢,說要買五塊。我記得很多小同學都在幫老師給他解釋五分錢一塊的發糕他只夠錢買一塊。而小兄妹似乎並不明白數學是怎麼一回事,堅持要五塊發糕。我記得氣氛很尷尬,但不記得最後是怎麼收場的,總之他們是沒有吃到五塊發糕的。
現在回憶起這件事,我才忽然意識到,他們要五塊發糕,可能是因為平日里吃得最多的都是買四塊發糕的我。
幼兒園的樓上是紙盒廠,有紙盒廠的氣味。我們常常趁自由活動的時間溜去看紙盒廠,偶爾偷一兩張大紙,疊紙板玩。每每被老師或工人轟下來。老師也會被工人責備。
想起幼兒園樓上的紙盒廠,我才意識到為什麼後來的我總是把繁冗無趣的簡單重複勞動比喻成「粘火柴盒」,大概根源就在童年的記憶。
有一天,我在自由活動的時候,發現我衣兜里的兩毛錢不見了。當幼兒園老師習慣性地抱我坐在大腿上玩的時候——這是沒辦法的事情,我小時候長得實在太可愛了——我委屈地跟老師說,我兩毛錢不見了。
老師當時很尷尬,而我當時留意到了老師的尷尬,卻沒有明白為什麼。我太過於習慣大人們對我的有求必應,所以當我跟老師說我兩毛錢不見了的時候,我滿心以為接下來應該發生的事情是老師給我兩毛錢。
我對這個世界的真實一無所知。
那天中午我什麼也沒吃。
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我和一個朋友放學抄近路回家,路過一家人的後院。那家大概是個作坊,後院曬了很多斗笠。朋友說,拿一頂。我是不敢的。他便摸進去偷,我只好在外面等他。然而主人早就在暗中觀察了,忽然從茅房裡衝出來抓賊。朋友溜得飛快,主人就把在那兒傻站著的我抓住了。
我當然辯解自己是沒有偷的,那老人一邊譴責一邊問我是哪間學校的,然後緊攥著嚎啕大哭的我的手,把我拉到學校找校長。校長是個老太太,正在開會呢,被這事打斷了。校長當然是認識我的,我是55班的班長。二年級有兩個班,55班和56班。56班的班長是縣長的兒子,55班的班長沒有後台。
校長聽了我的辯解後,把我交給了班主任。班主任聽了我的陳詞,雖然不相信我是會偷斗笠的小孩,仍不能理解我的說法:「你回家的近路怎麼會走到那裡去?那是近路嗎?」
那條所謂的近路,按照多年後我描述我家貓開籠子門的方法,就是明明走「丨」就可以到的地方,偏偏要走「匚」過去。
小學二年級的我還不知道兩點之間直線最短,但是就算知道了,可能還是會相信我走的那是一條近路。因為走那條路會從一個機關大院,翻過一道牆,穿過一個洞,到另一個機關大院,再翻一道牆,才能穿過一道大門,回到馬路上。
很多年以後,當我發現我們不知道在故事裡怎麼描寫出真實的兒童時,總會試圖回憶童年心態。這當然是徒勞的,就像你做了近視矯正手術以後,很快就會想不起來近視時看到的世界是什麼樣子的。
我們的影視作品裡,兒童非常不真實,是因為他們總是成年人標準下的兒童,所以只有兩類:符合成年人標準的兒童,和不符合成年人標準的兒童。有時候標籤會更明顯:優等生和後進生。
有的作者能跳出這個框架,寫出不能以成年人標準理解的兒童,卻依然讓我們覺得脫離生活。
這大概是因為,我們常常忘了,孩子們的奇怪言行,雖然不能以成年人標準衡量,卻有著他們自己的邏輯。
小學二年級的我堅持兩點之間最短的不是直線,是因為那條「近路」上充滿了冒險。
幼兒園的我以為老師會給我兩毛錢,是因為我習慣了那個對我有求必應的世界。
小兄妹堅信七分錢可以買五塊發糕,也一定有他們的理由,只是我們都猜不透。
如果現在再問他們,他們大概已經忘了多年前發生過這樣的事。
就算記得,也想不起為什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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