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生怎麼選都是錯的,我們為什麼還會糾結 | 研究:我們為什麼會害怕做出人生的選擇?
前幾天看咪蒙文章,說「人生最痛苦的是,怎麼選都是錯的。」
文章里用了好幾個例子來論證,有兩個確實戳心:
比如《歡樂頌2》中有這麼一幕:
樊勝美和王柏川好不容易克服了很多障礙,在一起了。
王柏川的媽媽嫌棄樊勝美的家庭有很多負累,要求她遠離自己的兒子。
樊勝美逞強,假裝毫不在意地答應了,轉頭就開始哭。
彈幕上,大家都感同身受,特心疼樊勝美。
下一幕,王柏川的媽媽勸阻自己的兒子,說,如果你現在有1000萬,你要找什麼樣的女朋友都可以,反正你有錢,你可以支持她。但現在,你剛剛創業,你一點多餘的錢都沒有,樊勝美這樣的女朋友,你要不起。
彈幕轉瞬變了畫風,覺得樊勝美媽媽說的也有道理。
樊勝美和王柏川陷入了兩難選擇。
王柏川要麼選擇拋棄樊勝美,要麼選擇事業被拖累。
樊勝美要麼選擇放棄王柏川,要麼選擇跟家裡斷絕關係。
咪蒙說,這就是現實啊。
嗯,這麼想想確實。
再有一個,她提到《奇葩說》。
馬薇薇在某集說了段一針見血的話:
大家老說我們要給人生更多的選擇。
你知道什麼叫選擇嗎?
一個對的,一個錯的,那不叫選擇——傻逼才選錯的呢。
兩個都是對的,那不怕選擇——選哪個都很爽。
人生最痛苦的選擇是什麼?
兩個選擇都是錯的。
這種時候,我們要選擇的是,我們更能承受哪一個帶來的後果。
只有兩難的選擇,才叫真正的選擇。
只有選哪個都很痛,才叫真正的人生。
乍一看,非常有共鳴。禁不住都要轉發了。再一想,覺得哪裡不太對勁。我認同選擇某一個選項就是選擇承受那一個帶來的後果。但是……
對和錯
就是評判人生的唯一標準嗎?
以錯誤與否來評判人生,是一種以結果為導向的價值取向。但是,人生中那麼那麼多的事情,都可以用「對」或「錯」來進行分類的嗎?
異性戀如果是對的,那麼同性/雙性戀就是錯的嗎?
結婚如果是對的,那麼獨身就是錯的嗎?
家庭主婦如果是對的,那麼職場女性就是錯的嗎?
陽剛的男子氣概如果是對的,那麼陰柔中性的男子氣質就是錯的嗎?
整潔愛乾淨如果是對的,那麼凌亂隨便就是錯的嗎?
勤奮向上如果是對的,那麼懶散自由就是錯的嗎?
是這樣嗎?
是這樣嗎??
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
人類社會之所以在不斷進步,除了技術的革新還有價值觀的不斷更迭啊。
什麼是價值多元化?
所謂價值多元化,就是承認並尊重人在社會生活中多種多樣的存在意義。它的實質就是容納不同的價值標準與追求。
在很長的時間裡,個體被巨大的意識形態所籠罩,自身的特徵與個性顯露不出來;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個體真正成為價值的主體,不同主體的需要就使價值觀從一元化向多元化推進。
借熱血勵志日劇《龍櫻》中的台詞:人生有很多正確答案,繼續讀大學是正確答案,不去也是;熱衷運動也是;喜歡音樂也好,和朋友一起玩耍也罷;為了某人繞遠路也是。這些都是正確答案。
心理諮詢師Joy Liu也曾在《別被「正確」的人生選擇綁架了》一文中說到:
人生真的一點都不「科學」,因為它是體驗性和經驗性的;
因為不管是學會愛還是成為一個智者,你都需要從零開始,而不是像學習微積分或者量子物理那樣「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因為它不是一種信息,掌握了便大功告成。它是需要你終身為之付出的一種修行,比如學會愛一個人一樣,它就像修鍊武功一樣,終身用進廢退,生命不息,修鍊不止;
因為沒有一種人生是值得,而另一種人生是不值得,每個人的人生意義和價值,只能由我們自己來判斷;
因為沒有一個「真相」或者「真理」來告訴我們每個選擇的對錯,我們只能根據自己的偏好,往過的經歷和我們自己的價值,作出最讓我們成為當下的自己的決定。
既然人生的選擇無關對錯,只有不同。那麼再事兒逼的人生,都可以用傻逼似的無畏和果敢,走出牛逼哄哄的T台氣場。
如果你認為你眼前走的這條路是錯的,換了一條,那麼換的那條路,就是對的路;再換,還是對的路。
事實上,雖然很多人在經歷極端的逆境之後,表現出強烈的抑鬱和焦慮,但挨過去之後,他們都成長了。
從長遠來看,他們比以前達到了一個更高層次的心理功能。正如尼采所說的:那些殺不死我的,必使我更強大。
幾年前,克里斯多夫·彼得森、朴蘭淑等人給「真實的幸福」網站加了一個連結。這份新的調查問卷列出了人生中可能發生的15件最糟糕的事情:受折磨、患重病、孩子夭折、被強姦、入獄等。
一個月內,1700個人報告說,他們曾經歷過至少其中一件可怕的事件。他們參加了研究人員的幸福感測試,令他們感到驚訝的是,那些經歷過可怕事件的人們,比那些沒有經歷過的人擁有更強的優勢(因此有更多的幸福感)。那些經歷過兩件可怕事件的人比只經歷過一件的人更堅強,而經歷過三件的人又比那些經歷過兩件的人更堅強。
在經歷了糟糕的事件之後變得堅強,甚至更加幸福,塞利格曼成之為「創傷後成長」。
人正是在一個又一個的選擇與嘗試中,不斷成長、前進。
為什麼有人會認為
人生怎麼選都是錯的?
以結果為導向的價值評判
首先,前文說過,「錯」意味著我們在為人生做判斷,這是一種結果導向的價值觀模式。
所謂結果導向,就是以任務的最終結果為目標,設定可評量的目標,依設定的時間表提出階段性的成果。
一旦沒有達到目標,我們就會認為是失敗的,路途是錯誤的,需要改進的。
錨定效應
再者,人作為社會化產物在進行決策時,會過度偏重最早取得的第一筆資訊(這稱為錨點),即使這個資訊與這項決定明顯無關。
在進行決策時,人類傾向於利用最早取得的片斷資訊,以快速做出決定,在接下來的決定中,再用第一個決定為基準點,逐步修正。但是人類容易過度利用第一個錨點,來對其他資訊與決定做出詮釋,當第一個參考用的錨點與實際上的事實之間的有很大出入,就會造成偏誤。
你因此覺得自己選擇的路是錯誤的,儘管別人擁有什麼與你無關,你應該只參考自己擁有什麼來衡量幸福,但因為人的心理極其容易受到暗示,你就是被影響了。
你在不知不覺之中踏進了這一物質陷阱,或者說,全社會的人都一同踏入了這一物質陷阱,不留餘力的追求物質,不留餘力的在追求所謂「正確」的人生道路上戰鬥著。
適應效應
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渴望得到一件東西,為之努力;當成功的時候,滿足感和喜悅感難以言喻;然而這種快樂的感覺沒多久就消退得七七八八,復歸平淡。
心理學將這種現象稱為 「適應效應」 ,強烈的適應效應會讓人覺得一生都不曾如願以償。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基爾伯特和維吉妮亞大學心理學家威爾遜等人發現,人們普遍錯估正面經歷讓他們感覺良好、負面經歷令他們感覺不佳的持續時間,具體地來說,高估前者而低估後者,結果自然是失望。
在存在諸多可選機會的情況下,適應效應會增加人的失望感。可選機會越多,機會成本(即選定其中一個就會失去其它可能帶來的利益)就越大;另一方面,選擇者在做決定的過程中花費的時間和精力亦隨著機會增多而增加。機會成本、時間和精力構成了一種投資成本,成本越大,選擇者所期待的回報───滿足感也就越大,自然也越難達到。當事人的滿足感持續長久,便會覺得物有所值;若滿足感很快消失,便會感到得不償失。那麼
面對選擇時,我們應該何去何從?
在面對選擇的時候,我們會有四種心理衝突:
1)雙趨衝突,又稱「接近-接近衝突」,指個體必須對同時出現的兩個具有同等吸引力的目標進行選擇時所產生的心理衝突。魚與熊掌不能兼得,中午吃麵條還是炒飯,周末去遠足還是去看電影,都屬於這個範疇。
2)雙避衝突,又稱「迴避―迴避衝突」,指個體對同時面臨的兩個具有同等強度的否定性目標進行選擇時所產生的心理衝突。也即"兩害相權取其輕"。例如,生病了要麼吃藥打針要麼更嚴重;在一定的條件限制下,要麼做自己不喜歡的工作要麼失業。
3)趨避衝突,又稱「接近―迴避衝突」,指當某一目標物對個體既有吸引力,又有排斥力時,個體所產生的心理衝突。例如想去外企享受優質待遇但是又怕壓力太大承受不住;當個體面臨接近-迴避衝突時,常常表現出在接近目標和迴避目標之間搖擺不定。
4)雙重趨避衝突,又稱「雙重接近―迴避衝突」,指當兩個目標各自對個體既有吸引力,又有排斥力,難以抉擇時,導致個體產生的心理衝突。例如,畢業求職時找到兩個各有利弊的職位;一種工作是工資高但與所學專業不符,一種工作是能發揮個人所長但工資很低。
面對這些衝突,應該怎麼辦?
答案,往往就在問題的身上。
如果你願意停下腳步,試著看看這一路來你所做的各種選擇,其實,就能幫助你覺察當時的自己所重視的是什麼。
重點不在於「選擇什麼才是對的」、「應該要選擇什麼才最好」,而是,你到底能不能清楚自己因為什麼而選?清不清自己選了什麼?敢不敢為自己做選擇?
其實,關於自己所做的選擇,你最該解釋的對象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當你能夠為自己做選擇、選擇對自己重要的,一來不會總是把自己擺在被害者的角色里,二來,也不用因為總是選了不喜歡的選項而讓自己不開心。
更重要的是:如果你能清楚自己已經選擇了對自己重要的選項,至少比較能甘願地去承擔隨之而來的責任;並且,當你愈能夠清楚知道自己所重視的價值,就愈不會讓自己經常困在難以選擇的困境里。
最後,還是以《龍櫻》中喜歡的一段台詞結尾吧:
「不要畏懼活著,不管考上還是沒考上,都不要否定自己的可能性。你們要挺起胸膛,理直氣壯地活著。」
謹以此文,獻給2天後步入考場的高考考場的孩子們,也獻給正在經歷焦慮、迷茫、後悔的你、你、以及你們。
勇敢地活出自己吧,人生沒有對錯,只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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