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跨世紀的婚儀記錄(1)
葉濤兄小住岱下,帶給我一本線裝的小冊子。這本小冊子是泰山石敢當博物館館長盧宏剛先生的藏品,收購於七八年前泰山文化廣場的書攤上。略一翻檢,大有意趣。此乃一本記述光緒二十五(1899)年農曆六月至翌年農曆十二月,江蘇連雲港一帶兩個大戶人家結親的婚儀記錄。冊子長22厘米,寬18厘米,計160個頁碼,為德隆堂印製的紅格九行箋。通過賞析這份跨世紀的婚儀記錄,我們可以從中領悟清末的婚俗文化及其他社會的多個方面。是一份殊為難得的民俗史料。
主婚松濤四叔
承
鄭霞軒仁兄執柯,以仆之侄女許於徐衡夫太親家之令侄孫介麋為室。
光緒二十五年荷月十五日換帖
徐振彝為二侄孫介麋求親
忝眷東海徐振彝莊敬頓首拜
薛松濤為侄女允親
忝眷晚生河東薛松濤莊敬頓首拜
一般來講,主婚人有兩個概念:一是主持婚事的人;二是主持結婚典禮儀式的人。顯然,這位「主婚松濤四叔」,是家中主持婚事的長輩,為他的侄女主持婚事。
在婚姻問題上,舊社會講究明媒正娶(特別是正室),因此要在婚帖上特別註明媒人。媒人可以是真正的婚姻說合者,也可以在其他人說合之後,找一個有名望的人來充任。這樁婚姻的媒人是鄭霞軒。執柯,媒人的代稱。此典見於《詩經·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娶)妻如何?匪媒不得。」
文中的兩個名帖,一個是男方的家長徐振彝為他的侄孫徐介麋求婚,一個是女方的家長薛松濤為他的侄女允婚。舊習俗男尊女卑,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女方的姓名是不會出現在這類鄭重的帖子上的。男方的地望稱東海,即今江蘇連雲港下轄縣;女方的地望稱河東,河東則是山西的代稱,據此估計應該是晉商。又從下文得知,兩家住在同一城鎮。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雙方的主婚家長,男方是新郎的叔伯爺爺,而女方則是她的四叔。這是為什麼?這裡有兩種解釋:一、舊風俗,長子在家中為大,有父從父無父從兄,弟弟的孩子娶親,主婚人要寫哥哥的名字。父親、祖父健在的,還要把他們的名字列在前邊。二、新郎、新娘的親生父親去世了,只能由其他長輩來代替。徐、薛兩家的婚姻,大概屬於後者。
這本冊子的紀錄者為薛氏,德隆堂應是薛家的堂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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