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也沒有責任(草稿)Ⅰ袁崇煥問題(四、崇禎殺袁無可指責)

4、崇禎殺袁無可指責    不管有多少後果,總而言之,毛文龍就是這麼被袁崇煥不明不白的殺掉了!史書中記載,當崇禎聽到消息時,「帝驟聞,意殊駭」[50],也就是相當驚駭可以說是驚恐震動。也難怪這位才十八歲的少年如此驚駭。他賦予袁崇煥如此巨大的信任,本意是讓他收復國土,為國立功;沒想到此人一上任,大功未建,寸土未收,首先做的事情居然是自相殘殺,拿己方有功之帥開刀;他也沒想到,自己給予袁崇煥如此巨大的信任,袁崇煥對他卻是連半點基本的信任都不肯給,這樣事關全局的大事,居然在事先半點都不向他這個皇帝透露一聲,把欺瞞愚弄當作手段,用權術計謀來回報信任。對一個十八歲的少年來說,這確實足夠讓他驚駭了,但驚駭歸驚駭,現在毛文龍殺都已經殺了,還能怎麼辦,還能把袁崇煥也抓起來殺了么?這樣的話,遼東局勢又如何收拾?如果真如袁崇煥所說了,殺了毛文龍,於國家有利,那再因此而懲罰袁崇煥,豈非得不償失?      於是,就在幾乎等於被袁崇煥脅迫逼持的情況下,崇禎皇帝不得不追認了殺毛文龍的合法性。但他內心這種被欺騙被愚弄的滋味一定是非常不好受的!現在的十八歲少年恐怕多半還處於青春期逆反心理的階段,而當時十八歲的崇禎從國家大局出發,做了如此的剋制讓步,也實在是難能可貴了!      當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袁崇煥也好,崇禎也好,兩人都是心知肚明!雖說崇禎在袁崇煥的要挾下不得不追認殺毛文龍這一行為的合法性。但這一件事情遠沒有到此結束。在兩人之間已經形成了一個彼此心領神會的契約,那就是如果最後的事實證明,殺了毛文龍,確實對國家有利,或者說至少是沒有什麼危害,那麼這件事情確實這樣就可以算完了,崇禎也不會再進行追究,但如果事實證明,殺毛文龍是殺錯了,對國家造成了嚴重危害,那麼袁崇煥就必須要拿出自己的命來賠償毛文龍!這個隱含的契約,崇禎沒有明說,但袁崇煥自己心裡卻是再也清楚不過了!這也是為什麼袁崇煥在殺毛文龍的時候說「我若不能恢復遼東,願齒尚方以謝爾」,而在事後,他在給皇帝的奏疏中又一再強調「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2]p794。      遺憾的是,事實幾乎很快就做出了回答,殺毛文龍是殺錯了,而且是大錯特錯!僅僅在袁崇煥殺了毛文龍之後的四個月,後金軍隊主力就長途遠征,繞道從薊門一帶入關,直逼北京城下。正如當初熊廷弼在遼東,朝廷內的那些文官看他不順眼,覺得熊廷弼也沒有什麼了不起,不就是在那裡收拾收拾,整頓整頓,也沒看見他攻城克地,換一個人照樣能幹,於是很自信很輕鬆地就把熊廷弼撤換了下去,結果這一撤換就是遼東的全線崩潰!同樣現在袁崇煥等人看見毛文龍也覺得很不順眼,不就是佔據了海上幾個島嶼么?有什麼了不起,還居然敢這麼不聽話。把他殺了,換一個聽話服帖的人更好。結果把毛文龍一殺掉,僅僅就四個月的時間,後金軍隊幾乎是立馬出動,置老巢於不顧,長途遠征,毫無顧忌!    關於毛文龍之死和後金主力長途遠征繞道薊門入關之間的關係,當時的明朝官員就已經有人指出,比如王在晉說「袁崇煥中奴之誘,先殺毛文龍,除奴肘腋之患。已巳之變虜遂以薊鎮深入,薄都城,舍山海,而以薊宣為屢犯之孔道。向使袁崇煥……不殺島帥則奴顧巢穴,必不敢長驅而入犯。」[60]    《明史》中的一句話,更是把這裡內中關係,表露無遺:「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50]。大家仔細回味這句話,滿清統治者對毛文龍沒有任何好感,甚至在修史作傳的時候,處處刻意貶低。但在這個地方,卻偏偏在「我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之前,加上了「文龍既死,甫逾三月」這八個字,這是什麼意思?這無疑就是說滿清政府官方承認,毛文龍對後金政權有著重大的牽製作用,只有毛文龍死了,他們沒有了後顧之憂,才敢於也才有可能「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毛文龍之死和後金主力長途遠征繞道薊門入關之間有著最直接的關係!這點應該已經是毋庸置疑的了,因為連當事者後金政權以及其後繼者對這一點都不否認!      CAPO在其《崇禎二年己巳之變》一文中對此的分析是頗有說服力的,為了方便未讀此文之人了解,不妨摘錄如下  「  崇禎二年六月初五,袁崇煥以議餉為名,把毛文龍騙到雙島,出尚方劍殺之。僅僅過了七天,六月十二日,皇太極便在瀋陽宣布將要伐明:「定當整旅西征」,並命蒙古各部準備糧草兵馬到時會師。皇太極特地說明:『此朕意也』,並徵求各人的意見。  是什麼讓皇太極做出了伐明的決定?又為何剛巧趕在毛文龍被殺之後?難道是巧合嗎?我認為不是的。因為皇太極在東江皮島有姦細,有書信來往之人,他對於東江軍的消息是非常靈通的,對毛文龍死這麼大的新聞絕不可能不第一時間得報。先不論其中有無因果關係,至少皇太極伐明的決定是在他得知毛之死訊後才做出的。  毛文龍生前即與皇太極有過多封書信來往,這其中有一部分至今仍有殘檔留存,……在滿文老檔中最後有一封信件,一直被誤歸於毛文龍名下,但其中有「……遂以毛總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殺之。我以告叛有功,升為副將職。」的句子,明顯可以看出寫信之人並不是毛文龍。相反,他是在毛文龍被袁崇煥殺死之後寫這封信的,並自稱毛被殺是因為他密告的結果。  寫這封信的究竟是誰呢?綜合各種情況來看,應該是當時從後金逃歸東江之劉氏七兄弟中的一個,最可能是老二劉興祚或者老五劉興治不管是哪一個,他都在毛文龍死後掌管了皮島的一半權力。這封信里又寫道:「我雖在此地兼職,而歸回彼地之心常存也。」「請賜我誓書一道,共同起事,我將樂於做事。」等語,顯然此人正在謀劃歸降皇太極,……。由此看來,皇太極實在可以放心出征,因為皮島本來就實力不強,現在更是絕不會再來找麻煩了。難怪他一得知毛文龍被殺,馬上就做了出發的決定。  這裡並不是說,只要毛文龍不死,皇太極就一定不會出兵。毛文龍部究竟有多少牽製作用,現在只能推測。至少在他活著的時候,後金的攻擊範圍並未超越寧遠一帶,也從沒有出師數個月而不歸的情況出現過。但我們完全可以合情合理地說,毛文龍被殺事件推動了皇太極出兵的決定,解決了他最後的後顧之憂。  」[61]    對於袁崇煥殺毛文龍的行徑,毛文龍的後代在滿清成功侵佔中國以後痛心疾首地說「將軍雖牽制,仍厚圖進取,以邀干城。而關寧諸大臣見大清兵不即前,忌牽制之勞,疑大清師本易與,無他長,紛紛講東事,反謂毛帥跋扈不受節制,將有患。……欲黜東江者,動之糜帑,裁其兵。久之,即謂其帥亦可裁耳,於是惡之者不至去毛帥不止」[2]p796  值得一提的是毛文龍的兒子。毛承斗,「改名珏,隱居錢塘。清初大將軍(即毛文龍)故部曲多為元勛,爵為王公,爭遣便迎珏,禮之甚恭,數欲薦珏為大官。珏固辭曰:『愚不任官事,且懼違先將軍志也』」[62]父親被無辜枉殺,入清之後,仍舊能秉承父親遺志,保留民族氣節,不仕清廷,這足以令人感動!    到了後金繞道薊門,長驅直入關內的時候,就算是袁崇煥本人恐怕也知道他殺毛文龍是犯了一個何等巨大的錯誤!後金寇虜兵臨北京城下,他急忙率軍趕來救援,崇禎平台第二次召見他,劈頭問他的第一句話就是「爾擅殺大帥,以今日又不能扞禦,恢復之言何在」[131]p9。按照史書記載,袁崇煥面對崇禎的這一質問,做出的反應是「並不能對」。也就是張口結舌,回答不出來!應該注意袁並非是反應遲鈍,不善言辭的人。從他平定缺餉亂兵,以及赴雙島殺毛文龍的過程來看,說他反應敏捷,言辭利落,善於應對緊急情況,應該是符合事實的。然而此時面對崇禎的質問,他竟然一句象樣辯解的話都說不出口。可見此時,他自己都知道,殺毛文龍是殺錯了,不僅錯了,而且錯的離譜。崇禎等了半天,看見他慚愧惶恐,說不出話來,於是「命下錦衣獄」。    所謂崇禎是因為中了反間計,聽信了幾個從清軍那裡放回來的太監的話,這才把袁崇煥抓起來,並最終處死,這不過是一派胡言。這種神話是滿清統治者刻意製造出來,目的不過是讓人們相信明朝之所以滅亡是因為崇禎皇帝太昏庸,錯殺忠良,通過美化抬高袁崇煥,極盡煽情之能事,以便讓一些無知人產生對明朝和明朝皇帝痛恨,得出結論明朝不亡沒有天理。滿清自然入寇中原,自然就成了順天應人了!  設想一下,如果崇禎皇帝真的聽信所謂袁崇煥已和後金勾結的太監傳言,怎麼可能只抓袁崇煥一人,而不抓袁崇煥的助手祖大壽,難道說涉及通敵叛變的事情,僅僅只有袁崇煥一個人的參與?那可能么?稍微有點智商的人,就能明白其中破綻。

(關於崇禎是否中反間計,可參看[63]中的考證。另外這裡可以補充一段擔任崇禎時期錦衣衛指揮的王世德所著《崇禎遺錄》中的記載「先是,巡捕營獲一木工,雲崇煥謀反,以為諜事下鎮撫司。掌刑指揮李若璉訇得其枉,奏之,復下錦衣衛以為實。於是喧傳崇煥謀反,人人切齒,及行刑,百姓臠食其肉。崇煥誤國之罪無所逃,以為謀反,冤矣。」「都下流言皆出三大營官軍,一人造謠進營,傳之一隊,一隊傳一營,一營遍傳部下,不三日傳之內廷,達御前矣。大臣黜陟,往往由此。朝廷以為輿論無私,不知其由於匹夫之恩仇與奸人之反間也」[131]p9逐個段話在理解上有歧義。按照我的理解這段話的意思是,巡捕營抓到一木工,這個木工說袁崇煥謀反,於是就把這個木工當成間諜抓到鎮撫司去,掌刑指揮李若璉經過審訊後,認為這個木工是冤枉的,不是間諜。於是又把這個木工交給錦衣衛,錦衣衛經過審訊以後,認為這個木工確實是間諜。但這個時候說袁崇煥謀反通敵的謠言已經散播出去,不脛而走,導致「人人切齒」,但就明朝政府審理的結果而言,只認為「崇煥誤國之罪無所逃」,說他謀反是絕對冤枉的)    至於袁崇煥究竟應不應該殺,我的看法是當時的情況下確實不應該殺。但之所以不應該殺,並非是袁崇煥罪不至死,若論罪過,判處袁崇煥三次死刑,也不算冤枉他。妄殺毛文龍這一點就夠判處他死罪的了;此外賣大批糧食給和後金勾結的蒙古部落,在崇禎皇帝嚴令斥責後,還以各種借口支吾搪塞,這一點又夠的上死罪;還有後金繞道薊門入關,如此大規模的軍事調動,他在事前竟然一無所知,完全如同瞎子一般,直到別人在關內打了起來,才連忙回救,也不知道他這個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究竟是怎麼當的?在情報間諜工作方面,幾乎全部是空白!如果毛文龍在的話,絕對不至於如此。這一點又足夠以瀆職罪判處他死刑了。    如果從法律的角度上說,無論怎麼算,象袁崇煥這樣的情況,都難逃一死,甚至可以說死有餘辜!但我又為什麼說他在當時不應該殺呢?還是那句話,愛惜人才。袁崇煥的才能並不適合大權在握,擔任總攬全局的負責人,否則必然壞事,這一點事實也證明了!但他並非是個一無是處的草包,在許多方面還是頗有才幹的。訓練軍隊,防守城池,甚至指揮一支隊伍進行小規模的野戰,這些他還都勝任。在當時的情況下,象袁崇煥這樣的人才也自有其價值,輕易殺掉也是可惜了一些。而且人也是會成長的,經歷過這次失敗挫折,袁崇煥以後自然也能收斂成熟一些,以後或許能有更大作為,也未定。再者,不殺他,對安定軍心也有好處。總之不殺的利益比殺掉的利益大。當然這也是針對當時戰爭狀態的情況下而言,如果和平時期的話,那為了嚴明法紀,袁崇煥的罪過是只能用判處死刑來懲罰的。    當時一些大臣的看法也是袁崇煥論罪當抓當殺,但在當時就把他抓起來殺掉,則不太適宜,比如曾經擔任崇禎皇帝老師日講官文震孟說「袁罪當誅,此非其時也」[64]    事實上崇禎抓了袁崇煥之後,確實也曾經有把他再放出來,讓他戴罪立功,將功贖罪的想法。他就曾經在一份給袁崇煥辯護的奏疏上批複說「袁崇煥詢問明白,即著前去邊塞立功,另議擢用」。但事實上,這個時候決定袁崇煥生死,已經並非崇禎皇帝個人意志所能作用,無論民間輿論還是朝廷內部文官的輿論,都已經到了不處死袁崇煥則不足以服眾的地步!這也是為什麼袁崇煥在崇禎二年十二月一日被抓,卻一直到了崇禎三年的八月,才最終有了一個處理結果。    崇禎處死袁崇煥不能說半點錯都沒有,但這個錯誤決沒有某些人誇張渲染的那麼大。論罪,嚴格按照法律,袁崇煥本就應該被處死,估計連袁崇煥本人都不會覺得自己冤枉,即便他到了九泉之下恐怕也愧對被他冤殺的毛文龍。不殺掉他,則是法外開恩。明朝的最終滅亡,絕不是如某些人想像的那樣因為殺掉了一個袁崇煥,自壞長城,要說真的自壞長城,那袁崇煥殺毛文龍倒是真的可以說自壞長城了。    總而言之,在殺袁崇煥的問題,崇禎有小錯,但並無大錯。有些人在這個問題上大做文章,甚至將其當成導致崇禎亡國的一大罪責,那可以說是顛倒黑白。

5、對袁崇煥的客觀評價

袁崇煥是一個品德相當高尚,無私無畏的人,這點是毫無疑問的。但他的悲劇也正在於因為他品德高尚,問心無愧,所以做事的時候,自認為國公心,毫無顧忌,結果在做錯誤的事情的時候,也是那麼理直氣壯,也是那麼坦蕩自如。這也是明代一些自命為君子者的共通的悲劇了。如果有點私心,反而不至於這麼膽大妄為

這裡摘錄兩首南明抗清烈士黎遂球(1602-1646)關於袁崇煥的幾首詩算是對這一位悲劇人物的悼念

《周蔚宗將軍鐵如意歌》        將軍示我鐵如意    上有河圖八卦之方位,下有忠肝義膽兩行字    將軍淚垂乃相示.雙手擊案頭搗地    此物君知從何來?故督袁公良痛哉!    軍中持攜不釋手,將軍帳下曾相陪    驚傳虜自薊門度,督師馳保都門連營城下住.    轉戰殺傷虜王子,**如斗矢如雨.    卻別將軍行軍中,令執如意毋相從,    忽然督師罪以謀逆磔西市,訛言蜂起多雷同。    督師身碎骨無處,此物獨存將軍所.    曾攜入閩舟覆沒,覓之即得如能語.    會須將軍殺盡[][][]後,繪容賜券入九閽,手持如意動至尊"

《陸將軍行(贈震湖都護)》    陸將軍,環走邊庭如己屋    醉卧每枕死虜頭,長嘯能呼戰鬼哭    往時赤腳向朝鮮,劍氣直射鬚眉前    ……    掀髯上馬突入營,拍鞍大罵都無說    掉舌如刀不畏人,天生虎力能捍身    世人盡議袁毛事,可憐雙眼曾看真?    將帥交摧相印解,當時重足群相戒    丈夫血願灑沙場,安肯囚冠坐疲憊    唉然嘆息還鄉里,扁舟老挾賢公子    禿袖重為海外游,歌舞筵前認君是    夜聽琵琶如聽築,把酒低頭看髀肉    何人再得將軍笑,直使奴虜向山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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