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通知印發《食品營養標籤管理規範》(全文)

衛生部關於印發《食品營養標籤管理規範》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30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為指導和規範食品營養標籤的標示,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身體健康,我部組織制定了《食品營養標籤管理規範》。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二ОО七年十二月十八日食品營養標籤管理規範第一條 為指導和規範食品營養標籤的標示,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身體健康,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預包裝食品標示營養標籤時,應當符合本規範的管理規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標準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國家鼓勵食品企業對其生產的產品標示營養標籤。衛生部根據本規範的實施情況和消費者健康需要,確定強制進行營養標示的食品品種、營養成分及實施時間。第四條 本規範所稱的營養標籤是指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說明,包括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第五條 營養成分表是標有食品營養成分名稱和含量的表格,表格中可以標示的營養成分包括能量、營養素、水分和膳食纖維等。第六條 食品企業在標籤上標示食品營養成分、營養聲稱、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時,應首先標示能量和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4種核心營養素及其含量。除上述成分外,食品營養標籤上還可以標示飽和脂肪(酸)、膽固醇、糖、膳食纖維、維生素和礦物質。食品企業對第一款規定的能量和4種核心營養素的標示應當比其他營養成分的標示更為醒目。第七條 營養標籤中營養成分標示應當以每100克(毫升)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數值標示,並同時標示所含營養成分佔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各營養成分的定義、測定方法、標示方法和順序、數值的允許誤差等應當符合《食品營養成分標示準則》的規定。營養素參考值(NRV)的具體數值應符合《中國食品標籤營養素參考值》。第八條 營養聲稱是指對食物營養特性的描述和說明,包括:(一)含量聲稱: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營養含量水平的聲稱。聲稱用語包括「含有」、「高」、「低」或「無」等;(二)比較聲稱:指與消費者熟知同類食品的營養成分含量或能量值進行比較後的聲稱。聲稱用語包括「增加」和「減少」等。第九條 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是指某營養成分可以維持人體正常生長、發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聲稱。第十條 營養標籤中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被聲稱的營養成分的功能作用有公認的科學依據,並具有營養素參考值(NRV);(二)產品中被聲稱的營養成分含量應當符合《食品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準則》的要求和條件;(三)應使用《食品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準則》的相關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標準用語。第十一條 營養標籤的標示應當真實、客觀,不得虛假,不得誇大產品的營養作用。任何產品標籤標示和宣傳等不得對營養聲稱方式和用語進行刪改和添加,也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療疾病的作用。第十二條 根據科學發展和實際情況需要,衛生部負責調整食品營養標籤所涉及的營養成分標示、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內容,並及時向社會發布。第十三條 食品營養標籤格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營養成分標示內容應當以一個「方框表」形式表示,營養成分表的方框可為任何尺寸,方框可以設置為與包裝的基線垂直。基本格式按照《食品營養成分標示準則》的規定;(二)營養成分標示內容必須標示於包裝的醒目位置;(三)包裝可用標籤主面積小於20平方厘米(cm2)或特大規格包裝也可使用橫排(水平)標示;(四)營養標籤的字體和顏色要求清晰,但營養聲稱的字體不得大於產品的一般名稱和商標;(五)營養成分應當按照《食品營養成分標示準則》的規定順序標示,當標示的營養成分較多時,能量和核心營養素的標示應當醒目;(六)如有外包裝(或大包裝),可以只在向消費者交貨的外包裝(或大包裝)上標示營養標籤,但內包裝物(或容器)上必須標明每份凈含量。第十四條 營養標籤應當使用中文。如同時使用外文標示的,其內容應當與中文相對應,外文字型大小不得大於中文字型大小。第十五條 食品營養標籤中標示的數值,可以通過食物成分計算或者產品檢測獲得。計算的記錄或者檢測報告應當完整和真實,以備核查和溯源。第十六條 下列預包裝食品可以不標示營養標籤:(一)食品每日食用量不足10克(g)或10毫升(ml);(二)包裝的生肉、生魚、生蔬菜和水果;(三)包裝的總表面積小於100平方厘米(cm2)的食品;(四)現制現售的食品;(五)酒精含量大於等於0.5%的產品;(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標準規定可以不標示標籤的食品。第十七條 食品企業應當生產經營符合營養要求的食品,加強食品生產、保存和運輸過程等環節的質量控制。第十八條 食品企業應當對營養標籤的真實性負責,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營養標籤的製作和審核。食品出廠前應當對標籤標示內容進行核查,合格後方可出廠。第十九條 由於虛假或者錯誤的營養標籤對消費者產生誤導造成健康損害的,食品企業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第二十條 本規範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關食品營養標籤標示的規定如與本規範不一致的,以本規範為準。第二十一條 本規範由衛生部解釋。附件:1.食品營養成分標示準則2.中國食品標籤營養素參考值3.食品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準則附件1食品營養成分標示準則依據《食品營養標籤管理規範》中所涉及的內容要求,制定本準則。本準則規定了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定義、折算係數、營養成分分析和標示方法、數值表達、允許誤差和推薦的營養標籤格式等內容。一、術語和定義1.預包裝食品(prepackaged foods) 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2.營養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 指食品中具有的營養素和有益成分。包括營養素、水分、膳食纖維等。3. 營養素 (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維持機體生長、發育、活動、繁殖以及正常代謝所需的物質,缺少這些物質,將導致機體發生相應的生化或生理學的不良變化。包括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礦物質、維生素五大類。4. 能量(energy) 指食品中的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營養素在人體代謝中產生的能量。推薦以千焦(kJ)或焦耳(J)標示,當以千卡(kcal)標示能量值時,應同時標示千焦(kJ)。食品中產能營養素的能量折算係數如表1所示:表 1 食物中產能營養素的能量折算係數成分kJ / g (*kcal/g)成分kJ / g (kcal/g)蛋白質17(4)乙醇(酒精)29 (7)脂肪37(9)有機酸13(3)碳水化合物17(4)膳食纖維8 (2)* 1千卡(kcal)的能量相當於4.184千焦(kJ)。5. 蛋白質 (protein) 蛋白質是含氮的有機化合物,以氨基酸為基本單位組成。食品中蛋白質含量可通過「總氮量」乘以「氮折算係數」,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總和來確定。在測定出「總氮量」後,食品中蛋白質含量的計算公式如下:蛋白質(g/100g)=總氮量(g/100g)×氮折算係數不同食品的氮折算係數如表2所示,對於原料複雜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統一使用折算係數6.25。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係數*食物折算係數食物折算係數小麥雞蛋全小麥粉5.83雞蛋(整)6.25麥糠麩皮6.31蛋黃6.12麥胚芽5.80蛋白6.32麥胚粉5.70肉類和魚類6.25燕麥5.83動物明膠5.55大麥、黑麥粉5.83乳及乳製品6.38小米6.31酪蛋白6.40玉米6.25人乳6.37大米及米粉5.95豆類堅果、種子類大豆(黃)5.71巴西果5.46其它豆類6.25花生5.46杏仁5.18其他如核桃、榛子等5.30其它食品6.25來源:*《中國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 (fat and fatty acid)由於檢測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總脂肪(total fat)之分,在營養標籤上均可標示為「脂肪」。粗脂肪(crude fat) 食品中一大類不溶於水而溶於有機溶劑(乙醚或石油醚)的化合物的總稱。除了甘油三酯外,還包括磷脂、固醇、色素等。可通過索氏抽提法或羅高氏法等方法測定。總脂肪(total fat) 食物總脂肪(或總脂肪酸)為各種單個脂肪酸含量的總和。可使用內標法或外標法測定獲得。當使用索氏提取法測定粗脂肪含量時,可使用以下公式和脂肪酸折算係數來計算食品中總脂肪(酸)的含量。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係數見表3。總脂肪(酸)含量(total fatty acids)(g/100g)=該食品中粗脂肪的含量(g/100g)×脂肪酸折算係數脂肪酸(fatty acid):脂肪酸指有機酸中鏈狀羧酸的總稱,與甘油結合成脂肪。可分為飽和脂肪酸和不飽和脂肪酸。飽和脂肪酸(saturated fatty acid):指碳鏈上不含雙鍵的脂肪酸。如軟脂酸、硬脂酸等。在標籤上也可標示為飽和脂肪(saturated fat)。不飽和脂肪酸(unsaturated fatty acid) 指碳鏈上含一個或一個以上雙鍵的脂肪酸,僅包括順式(cis)部分。在標籤上也可標示為不飽和脂肪(unsaturated fat)。其中單不飽和脂肪酸指碳鏈上含有一個雙鍵的脂肪酸的總和;多不飽和脂肪酸指碳鏈上含有兩個和兩個以上雙鍵的脂肪酸的總和。反式脂肪酸(trans fatty acid)指加工中產生的含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非共軛反式雙鍵的不飽和脂肪酸的總和。在標籤上也可標示為反式脂肪(trans fat)。不包括天然的反式脂肪酸。表3 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係數*食物名稱折算係數食物名稱折算係數小麥、大麥和黑麥牛肉(瘦)0.916全麥0.720牛肉(肥)0.953麵粉0.670羊肉(瘦)0.916麥麩0.820羊肉(肥)0.953燕麥0.940豬肉(瘦)0.910大米0.850豬肉(肥)0.953豆類家禽0.945大豆及製品0.930腦0.561其它豆類0.775心0.789蔬菜和水果0.800腎0.747鱷梨0.956肝0.741堅果0.956乳及乳製品0.945花生0.951蛋類0.830蓮子0.930魚油脂類魚肉(含油多)0.900油脂類(椰子油除外)0.956魚肉0.700椰子油0.942來源:*《中國食物成分表2002》7. 碳水化合物(carbohydrate)食品中的碳水化合物是指糖、寡糖、多糖的總稱,是提供能量的重要營養素。糖(sugar):指所有的單糖、雙糖。如葡萄糖、蔗糖等。寡糖(oligosaccharide):也稱低聚糖,指聚合度(degree of polymerization, DP)為3-9的碳水化合物。多糖(polysaccharide):指聚合度≥10的碳水化合物,包括澱粉和非澱粉多糖。碳水化合物的計算 食品營養標籤中的碳水化合物是指每克產生能量為17kJ/g (4kcal/g)的部分,數值可由減法或加法獲得。減法:食品總質量分別減去蛋白質、脂肪、水分、灰分和膳食纖維的質量,即是碳水化合物的量。加法:澱粉和糖的總和即為碳水化合物。總碳水化合物指碳水化合物和膳食纖維的總和。8. 膳食纖維(dietary fiber) 膳食纖維是指植物中天然存在的、提取的或合成的碳水化合物的聚合物,其聚合度DP ≥ 3、不能被人體小腸消化吸收、對人體有健康意義的物質。包括纖維素、半纖維素、果膠、菊粉及其他一些膳食纖維單體成分等。9. 營養素參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 NRV)指「中國食品標籤營養素參考值」的簡稱,是專用於食品標籤的、比較食品營養成分含量多少的參考標準,是消費者選擇食品時的一種營養參照尺度。營養素參考值主要依據我國居民膳食營養素推薦攝入量(RNI)和適宜攝入量(AI)而制定。二、營養成分的標示營養成分表中營養成分的標示,是對食品中營養成分含量做出的確切描述。營養成分的含量標示使用每100克(g)、100毫升(ml)食品或每份食用量作為單位,營養成分的含量用具體數值表示,同時標示該營養成分含量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一)能量和核心營養素的標示核心營養素指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食品企業對食品進行營養成分標示和/或營養聲稱、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的標示時,應首先標示能量及4種核心營養素的含量。1. 能量:能量以千焦(kJ)或焦耳(J)標示。當以千卡(kcal)標示能量值時,應同時標示千焦(kJ)。例如: 能量 … kJ, 或者 能量 …kcal ( xx kJ )2. 蛋白質:蛋白質以「克(g)」的形式標示。3. 脂肪:以「克(g)」的形式標示,若同時標示飽和脂肪酸和其它脂肪酸含量時,可標示為 :脂肪 …克(g)-- 飽和脂肪(酸) …克(g)-- 不飽和脂肪(酸) …克(g)(自願)-- 反式脂肪(酸) …克(g)(自願)4. 碳水化合物:以「克(g)」的形式標示。若同時標示糖的含量時,可標示為:碳水化合物 …克(g)--糖 …克(g)5. 鈉:以「毫克(mg)」的形式標示。(二)宜標示的營養成分飽和脂肪(酸)、膽固醇、糖、膳食纖維、鈣和維生素A與人體健康關係重要,是推薦標示的重要營養成分。飽和脂肪(酸)、糖的標示如前所述,膽固醇、膳食纖維、鈣和維生素A的標示方法如下:1. 膽固醇:以毫克(mg)標示,例如 :膽固醇 …毫克(mg)。2. 膳食纖維:膳食纖維包括纖維素、半纖維素、果膠、菊粉及其他一些膳食纖維單體成分。膳食纖維可根據其成分選擇檢測方法和標示方式。1)以國標GB5009.88或GB/T 9822測定數據,標示為:不溶性膳食纖維 …克(g);2)以AOAC 985.29、AOAC 991.43 方法測定數據,標示為:膳食纖維…克(g);也可標示為: 膳食纖維、可溶性膳食纖維、不可溶性膳食纖維,例如: 膳食纖維 …克(g)或 膳食纖維 …克(g)--可溶性膳食纖維 …克(g)(自願)--不溶性膳食纖維 …克(g)(自願)3)以AOAC其他方法測定的膳食纖維單體成分的數據,可標示出膳食纖維和單體成分如 「膳食纖維(以xxx計)…克或g 」,例如: 膳食纖維(以菊粉計) …克(g)3. 鈣:以「毫克(mg)」的形式標示。4.維生素A:維生素A和胡蘿蔔素均以「微克視黃醇當量(μg RE)」 標示。食品中總的維生素A(μg RE)= 維生素A(μg RE)+ β-胡蘿蔔素(mg)/6胡蘿蔔素轉換為維生素A的公式為:維生素A(μg RE)= β-胡蘿蔔素(mg)/6(三)其它營養成分1. 維生素E:維生素E是指α-生育酚、β-生育酚、γ-生育酚、三烯生育酚和δ-生育酚的分析測定數值的總和。維生素E用「總α-生育酚當量」表示,即 mg α-TE,用以下公式進行計算:維生素E (mg α-TE)=α-生育酚(mg)+0.5×β-生育酚(mg)+0.1×γ-生育酚(mg)+0.3×三烯生育酚(mg) + 0.01δ-生育酚(mg)2. 葉酸:食品中天然存在和人工合成的葉酸吸收利用程度不同,所以葉酸的表達有兩種形式:「微克( μg)」或者 「微克膳食葉酸當量(Dietary Folate Equivalent, μg DFE)。1 μg 葉酸當量(μg DEF)=0.6μg強化劑葉酸。計算強化食品中葉酸的含量如下公式:食品葉酸當量(μg DEF)=食品中天然的葉酸(mg)+ 1.7×強化的葉酸(mg)3. 煙酸(煙醯胺):以「毫克(mg)」的形式標示。4. 其他維生素和礦物質以「毫克(mg)」或「微克(μg)」的形式標示。(四)營養成分標示的順序為統一標示格式和方便消費者,營養成分表的成分應按照以下順序排列。當缺少項目時, 依序上移。能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酸)--不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膽固醇碳水化合物--糖膳食纖維--可溶性膳食纖維--不溶性膳食纖維鈉鈣維生素A其他維生素包括維生素D、維生素E、維生素K、維生素B1(硫胺素)、維生素B2(核黃素)、維生素B6、維生素B12、維生素C(抗壞血酸)、煙酸(煙醯胺)、葉酸、泛酸、生物素和膽鹼;其他礦物質包括磷、鉀、鎂、鐵、鋅、碘、硒、銅、氟、鉻、錳和鉬。三、 營養成分數值的表達食品營養成分數值的表達應科學、規範並簡單明了。以下規定了營養成分數值的修約、修約間隔和零數值定義。(一) 修約和修約間隔營養成分數值的修約規則根據GB/T 8170《數值修約規則》的有關規定執行。修約間隔是制定修約保留位數的一種方式。為統一標示格式和方便消費者,每種營養成分數值的修約間隔見下表4。表4 營養成分表達和修約間隔能量或營養成分單位修約間隔能量和營養成分單位修約間隔能量kJ1泛酸mg0.01蛋白質g0.1生物素mg0.1脂肪g0.1膽鹼mg0.1飽和脂肪酸g0.1鈣mg1膽固醇mg1磷mg1碳水化合物(糖)g0.1鉀mg1膳食纖維g0.1鈉mg1維生素AmgRE1鎂mg1維生素Dmg0.1鐵mg0.1維生素Emga-TE0.01鋅mg0.01維生素Kmg0.1碘mg0.1維生素B1mg0.01硒mg0.1維生素B2mg0.01銅mg0.01維生素B6mg0.01氟mg0.01維生素B12mg0.1鉻mg0.1維生素Cmg0.1錳mg0.01煙酸mg0.01鉬mg0.1葉酸mgDFE1(二) 「零」數值的表達當某食品營養成分含量低微,或其攝入量對人體營養健康的影響微不足道時,允許標示「0」的數值。可標示的「0」的界限值如下表:表5 標示「0」的界限值

** 用份表示的時候,同時要符合每100g「0」的界限值要求。四、標示值的允許誤差在產品保質期內,判斷標籤上營養成分含量標示值允許的誤差範圍應遵循如下原則:表6 標示值允許誤差範圍的判斷原則食品營養成分標示值允許誤差範圍食品的蛋白質、多不飽和及單不飽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澱粉,總的、可溶性或不溶性膳食纖維及其單體,維生素(不包括維生素D,維生素A),礦物質(不包括鈉)≥80%標示值食品中的能量以及脂肪、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膽固醇,鈉,糖≤120%標示值強化食品中的營養素(除維生素D和維生素A之外)≥標示值食品中的維生素D和維生素A80%-180%標示值五、營養標籤的推薦格式推薦的營養標籤的基本格式有4種,可任選其一。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含量單位可以用文字或括弧內的字母標示。(一) 基本格式格式1a營養成分表

格式1b營養成分表

#註:能量和核心營養成分應為粗體或其他方法使其顯著。若再標示除核心和重要營養成分外的其它營養素,應列在推薦的營養成分之下,並用橫線隔開。(二)附有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的格式格式2營養成分表

營養聲稱如:低脂肪XX營養成分功能聲稱如: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佔總能量的比例不宜超過30%# 註: 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應當標在營養成分表下端;營養聲稱可以標在營養成分表下端、上端或其他任意位置。(三)附有外文的格式格式3營養成分表 Nutrition Information

(四)橫排格式格式4營養成分表

六、營養成分的分析食品營養標籤用數據可通過計算或檢測方法獲得。計演算法是根據食品原料的配比,或其他確實的資料如公認的食物營養成分數據、相似的同類食品等的成分數據計算出產品的營養成分含量,所得結果應可信。直接分析時所用的檢驗方法、樣品採集的基本選擇原則按照GB/T5009.1規定執行。檢驗方法應首先選擇國家標準方法的最新版本,如有並列方法時,可根據適用範圍選擇適宜的方法。當無國標方法時,推薦優先使用美國公職分析化學家協會(AOAC)的方法,經過驗證的、引自權威文獻報道或行業公認的權威方法也可以使用。表7中列出了核心營養素以及宜標示的重要營養成分的常用分析方法,其它方法可在相關標準和文獻中查找。表7 營養標籤中核心和重要營養成分的測定方法營養成分標準號標準名稱蛋白質GB/T 5009.5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GB/T 5413.1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 蛋白質的測定GB/T 5511糧食、油料檢驗 粗蛋白質測定法GB/T 14489.2油料粗蛋白質的測定法GB/T 14771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方法GB/T 15673食用菌粗蛋白質含量測定方法GB/T 12091澱粉及其衍生物氮含量測定方法GB/T 9695.11肉與肉製品 氮含量測定脂肪GB/T 5009.6食品中脂肪的測定GB/T 5512糧食、油料檢驗 粗脂肪測定法GB/T 9695.1肉與肉製品 遊離脂肪含量的測定GB/T 9695.7肉與肉製品 總脂肪含量測定GB/T 12088澱粉總脂肪測定方法GB/T 14772食品中粗脂肪的測定方法GB/T 15674食用菌粗脂肪含量測定方法脂肪酸GB/T 9695.2肉與肉製品 脂肪酸測定GB/T 17376動植物油脂 脂肪酸甲酯製備GB/T 17377動植物油脂 脂肪酸甲酯的氣相色譜分析膽固醇GB/T 5009.128食品中膽固醇的測定GB/T 9695.24肉與肉製品 膽固醇含量測定糖GB/T 5009.7食品中還原糖的測定GB/T 5009.8食品中蔗糖的測定GB/T 5513糧食、油料檢驗 還原糖和非還原糖測定法GB/T 16285食品中葡萄糖的測定方法 酶-比色法和酶-電極法GB/T 16286食品中蔗糖的測定方法 酶-比色法GB/T 18932.22蜂蜜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麥芽糖含量的測定方法 液相色譜示差折光檢測法澱粉GB/T 5009.9食品中澱粉的測定GB/T 5514糧食、油料檢驗 澱粉測定法GB/T 9695.14肉製品 澱粉含量測定GB/T 16287食品中澱粉的測定方法 酶-比色法GB/T 20378原澱粉 澱粉含量的測定 旋光法膳食纖維GB/T 5009.88食物中不溶性膳食纖維的測定GB/T 9822穀物不溶性膳食纖維測定法AOAC 985.29食物中總膳食纖維 酶-重量法AOAC 991.43食物中總的、可溶性和不溶性膳食纖維 酶-重量法MES-TRIS緩衝液AOAC 992.16總膳食纖維 酶重量法AOAC 993.21澱粉含量≤2%的食物及其製品中總膳食纖維 非酶重量法AOAC 994.13總膳食纖維(測定值等於中性糖、糖醛酸殘基和Klason木質素) 氣相色譜—比色—重量法AOAC 997.08食物製品中的果聚糖 離子交換色譜法AOAC 999.03測定食物中總的果聚糖AOAC 2000.11食物中聚葡萄糖 離子交換色譜法AOAC 2001.02測定特定食品中的反式低聚半乳糖 離子交換色譜法AOAC 2001.03測定特定食品中的總膳食纖維 包含抗性麥芽糊精 酶重量法和液相色譜法AOAC 2002.02澱粉與植物性基質中的抗性澱粉 酶消化法Englyst方法膳食纖維(非澱粉多糖)的常規測定比色法鈉GB/T 5009.91食品中鉀、鈉的測定GB/T 11904水質 鉀和鈉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2457食品中氯化鈉的測定方法GB/T 15402水果、蔬菜及其製品 鈉、鉀含量的測定GB/T 18932.11蜂蜜中鉀、磷、鐵、鈣、鋅、鋁、鈉、鎂、硼、錳、銅、鋇、鈦、釩、鎳、鈷、鉻含量的測定方法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原子發射光譜(ICP-AES)法GB/T 18932.12蜂蜜中鉀、鈉、鈣、鎂、鋅、鐵、銅、錳、鉻、鉛、鎘含量的測定方法 原子吸收光譜法鈣GB/T 5009.92食品中鈣的測定GB/T 7476水質 鈣的測定EDTA滴定法GB/T 7477水質 鈣和鎂總量的測定EDTA滴定法GB/T 9695.13肉與肉製品 鈣含量測定GB/T 11905水質 鈣和鎂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4609穀物中銅、鐵、錳、鋅、鈣、鎂的測定法 原子吸收法GB/T 14610穀物及穀物製品中鈣的測定GB/T 18932.11蜂蜜中鉀、磷、鐵、鈣、鋅、鋁、鈉、鎂、硼、錳、銅、鋇、鈦、釩、鎳、鈷、鉻含量的測定方法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原子發射光譜(ICP-AES)法GB/T 18932.12蜂蜜中鉀、鈉、鈣、鎂、鋅、鐵、銅、錳、鉻、鉛、鎘含量的測定方法 原子吸收光譜法維生素AGB/T 5009.82食品中維生素A和維生素E的測定GB/T 9695.26肉與肉製品 維生素A 含量測定GB/T 5009.83食品中胡蘿蔔素的測定附件2中國食品標籤營養素參考值本附件規定了預包裝食品用食品標籤營養素參考值及其使用方法。一、定義中國食品標籤營養素參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NRV,以下簡稱「營養素參考值」)是食品營養標籤上比較食品營養素含量多少的參考標準,是消費者選擇食品時的一種營養參照尺度。營養素參考值依據我國居民膳食營養素推薦攝入量(RNI)和適宜攝入量(AI)而制定。二、適用範圍NRV僅適用於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的標示,但4歲以下的兒童食品和專用於孕婦的食品除外。三、使用方式1. 用於比較和描述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的多少,如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數(NRV%);2. 指定其修約間隔為1,如1%,5%,16%等;3. 使用營養聲稱和零數值的標示時,用做標準參考數值。四、食品標籤營養素參考值(NRV)以下數值經中國營養學會第六屆六次常務理事會通過並發布。表1 營養素參考值 (NRV)

#. 能量相當於2000kcal;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供能分別佔總能量的13%、27%與60%。## 膳食纖維暫為營養成分五、標示和計算在營養標籤上,以營養素含量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標示,指定其修約間隔為1。計算公式為: X/NRV×100% = Y %式中 : X = 食品中某營養素的含量NRV = 該營養素的營養素參考值Y % = 計算結果舉例:經測定或計算得知100克餅乾中含有:能量 1823 kJ蛋白質 9.0 g脂肪 12.7 g碳水化合物 70.6 g鈉 204 mg維生素A 72 mg RE維生素B1 0.09 mg參照上表1中上述營養素的NRV數值,根據公式計算結果,並按修約間隔取整數。餅乾的營養成分表表示為:營養成分表

附件3食品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準則依據《食品營養標籤管理規範》中所涉及的內容要求,制定本準則。本準則規定了食品營養標籤使用的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條件以及標準化用語。一、定義(一)營養聲稱是指食品營養標籤上對食物營養特性的確切描述和說明,包括:1. 含量聲稱: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水平的聲稱。聲稱用語包括 「含有」、「高」、「低」或「無」等(如牛奶是鈣的來源、低脂奶、高膳食纖維餅乾等);2. 比較聲稱:指與消費者熟知同類食品的營養成分含量或能量值進行比較後的聲稱。聲稱用語包括「增加」和「減少」等。所聲稱的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差異必須 ≥ 25%(如普通奶粉可作為脫脂奶粉的基準食品;普通醬油可作為強化鐵醬油的基準食品等)。(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指某營養成分可以維持人體正常生長、發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聲稱。二、基本使用原則(一)本準則規定的營養和功能聲稱適用於所有預包裝食品,但不包括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和醫學用途食品可參照此原則。(二)營養聲稱所涉及的物質僅指表1所列項目中的能量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中所涉及的營養成分,僅指具有營養素參考數值(NRV)的成分。(三)營養聲稱應符合本準則中對聲稱的含量要求和條件。比較聲稱應按質量分數或倍數或百分數標示含量差異。(四)營養聲稱可以標在營養成分表下端、上端或其他任意醒目位置。但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應標示在營養成分表的下端。(五)當同時符合含量聲稱和比較聲稱的要求時,也可同時進行兩種聲稱。三、營養聲稱的要求和條件使用含量聲稱或比較聲稱,必須滿足表1所給出的能量或任一營養成分的含量要求,並符合其限制性條件。表1 含量聲稱和比較聲稱的要求和條件

註:使用每份食品的含量時也必須符合100g(ml)的含量規定四、營養成分功能聲稱使用要求和條件當能量或營養素含量符合表1有關要求時,根據食品的營養特性,可選用以下一條或多條功能聲稱的標準用語。以下用語不得刪改和添加。1. 能量:人體需要能量來維持生命活動。機體的生長發育和一切活動都需要能量。適當的能量可以保持良好的健康狀況。2. 蛋白質:蛋白質是人體的主要構成物質並提供多種氨基酸。蛋白質是人體生命活動中必需的重要物質,有助於組織的形成和生長。蛋白質有助於構成或修復人體組織。蛋白質有助於組織的形成和生長。蛋白質是組織形成和生長的主要營養素。3. 脂肪:脂肪提供高能量。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佔總能量的比例不宜超過30%。脂肪是人體的重要組成成分。脂肪可輔助脂溶性維生素的吸收。脂肪提供人體必需脂肪酸。飽和脂肪:飽和脂肪可促進食物中膽固醇的吸收。飽和脂肪攝入量應少於每日總脂肪的1/3,過多攝入有害健康。過多攝入飽和脂肪可使膽固醇增高,攝入量應少於每日總能量的10%。4. 膽固醇:每日膳食中膽固醇攝入量不宜超過300mg。5. 碳水化合物:碳水化合物是人類生存的基本物質和能量主要來源。碳水化合物是人類能量的主要來源。碳水化合物是血糖生成的主要來源。膳食中碳水化合物應占能量的60%左右。6. 鈉鈉能調節機體水分,維持酸鹼平衡。中國營養學會建議每日食鹽的攝入量不要超過6克。鈉攝入過高有害健康。7. 鈣鈣是人體骨骼和牙齒的主要組成成分,許多生理功能也需要鈣的參與。鈣是骨骼和牙齒的主要成分,並維持骨骼密度。鈣有助於骨骼和牙齒的發育。鈣有助於骨骼和牙齒更堅固。8. 鐵鐵是血紅細胞形成的因子。鐵是血紅細胞形成的必需元素。鐵對血紅蛋白的產生是必需的。9. 鋅鋅是兒童生長發育必需的元素。鋅有助於改善食慾。鋅有助於皮膚健康。10. 鎂鎂是能量代謝、組織形成和骨骼發育的重要物質。11. 碘碘是甲狀腺發揮正常功能的要素。12. 維生素A維生素A有助於維持暗視力。維生素A有助於維持皮膚和粘膜健康。13. 維生素C維生素C有助於維持皮膚和粘膜健康。維生素C有助於維持骨骼、牙齦的健康。維生素C可以促進鐵的吸收。維生素C有抗氧化作用。14. 維生素D維生素D可促進鈣的吸收。維生素D有助於骨骼和牙齒的健康。維生素D有助於骨骼形成。15. 維生素E維生素E有抗氧化作用。16. 維生素B1維生素B1是能量代謝中不可缺少的成分。維生素B1有助於維持神經系統的正常生理功能。17. 維生素B2維生素B2有助於維持皮膚和粘膜健康。維生素B2是能量代謝中不可缺少的成分。18. 煙酸煙酸有助於維持皮膚和粘膜健康。煙酸是能量代謝中不可缺少的成分。煙酸有助於維持神經系統的健康。19. 維生素B6維生素B6有助於蛋白質的代謝和利用。20. 維生素B12維生素B12有助於紅細胞形成。21. 葉酸葉酸有助於胎兒大腦和神經系統的正常發育。葉酸有助於紅細胞形成。葉酸有助於胎兒正常發育。22. 泛酸泛酸是能量代謝和組織形成的要素。23.膳食纖維膳食纖維有助於維持正常的腸道功能。相關鏈接·衛生部發布公告落實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相關事宜·衛生部關於印發《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的通知·衛生部向世衛組織通報中國食品安全情況(全文)·衛生部發布會介紹衛生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情況·衛生部:近年來衛生部門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衛生部召開會議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會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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