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大腕不行賄也能做大生意

商界大腕不行賄也能做大生意(2011-06-17 23: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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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雜談

 王石等不應成獨行者 專家建議對官員限權防止官商勾結  商界大腕不行賄也能做大生意

來源:湖南廣播電視台-《法制周報》  《法制周報》見習記者 餘風    在雲南某企業家論壇上,王石尷尬著:王石說萬科不行賄,台下漠然;另一位企業家狂言:「我就行賄」,全場卻掌聲雷動。向來以淡然、從容著稱的王石不再淡定,公開質疑行賄者為何成了英雄。「不行賄本來不過是一件我可以做到的、最起碼的事情,卻成為我的標誌符號,這也多多少少讓我覺得荒誕。」王石說道。    商界里,王石並不是個例,柳傳志、馮侖、潘石屹等商界大腕都曾在公開場合宣稱自己賺大錢從不靠行賄。然而這卻是一個相對孤獨的群體,不少不法商人沉淪於行賄換商機的怪圈裡不能自拔。一個個鋃鐺入獄的腐敗官員背後幾乎都有行賄商人的影子。    記者調查發現熱衷行賄的不法商人與不行賄商人的行為邏輯其實都是一樣的——行賄與不行賄都是為了商業利益。不法商人的行賄思路與不行賄者的利益權衡都是在這一邏輯的的支配下呈現出來的。湖南省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吳建雄表示治商必須先治官,要讓不行賄成為常態,就必須對官員限權,讓官員手中的資源始終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    省部級有經濟問題的官員    半數與私企有勾結    湖南某知名論壇岳陽版網友何建(化名)講述了在他身邊的行賄故事。何建表示現在行賄費用已被不少企業納入正常財務開支賬目中的公關費或招待費    在何建看來,行賄是有技巧的:行賄高級官員需要人牽線搭橋。行賄中層官員需要先吃次飯,娛樂一下,下次就可以在辦公室直接送錢了。行賄一般官員,第一次見面就可以省略一切客套,直接塞錢。    何建認識的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的企業老闆都很熟悉行賄潛規則。何建表示有時候在工廠老闆的辦公室玩,會遇見上門檢查的政府執法人員。檢查人員一進老闆辦公室的門,老闆所做的第一件事是直接去拿抽屜里早已準備好的紅包。檢查人員站在門口,把紅包一收,就直接走人了,根本不要提什麼收據、發票之類的事。工廠老闆告訴何建,行賄的錢已經折算進產品成本了。大家都知道,這些行賄成本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現在,往往是官員落馬帶出民營企業家行賄問題,然後,民營企業家又帶出更多的受賄官員。」北京律師錢列陽這樣總結部分企業家落馬與官員落馬之間的關係。      (接01版)許宗衡、劉志軍、胡長清……在腐敗官員倒台之後鋪天蓋地的報道中總能找到行賄的不法商人的影子。    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原主任王和民披露,1998年至2003年6年間,中央紀委監察部直接處理的省部級官員違紀違法案件109件。其中,經濟類違紀違法案件74件,佔67.9%。在經濟類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及私營企業的36件,佔48.65%;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27件中有23件涉及私營企業,佔85.2%。根據統計,其他級別官員的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經濟類案件中,也存在大體相同的情況。王和民認為腐敗案件,特別是嚴重的貪腐大案中,官員與私營企業主的相互利用和勾結,已經成為經濟類案件特別是經濟犯罪案件的突出特徵。    王和民透露商人向官員行賄有四大不當利益訴求:為求資金,主要涉及借款、貸款,為借、貸款提供擔保,開具信用證、資金證明,幫助集資、協調審批資金額度、幫助追收拖欠款等方面;為求承攬工程,主要涉及項目審批、工程承包、招投標、提供合作對象、提供內幕信息等問題;為求土地審批,主要涉及經營性用地的立項、審批、土地轉讓、協議出讓、變更用地規劃等問題;為求辦理證照、批文,主要涉及企業各種執照、證章、車牌、批文等。    在官商勾結各取其利的邏輯之下,早期的發展中,萬科也嘗到了不行賄的苦頭:王石自曝萬科堅持不行賄,曾經拿不到市中心的優質地塊,只能以較高價格在比較偏遠的城郊地帶搞開發,被人調侃是「城鄉結合部開發商」。萬科早年在深圳拿到的一塊地是免稅公司的半拉子工程,地基打好,免稅公司沒有錢做了,萬科接手後四六分成。那時候萬科都是高價投標拿地,拿到的地比較偏,價格也較高。    商業大腕們的道德底線    在一些企業蠅營狗苟、靠依附權力,取得資源進行發展的時候,一些商界大腕堅守道德底線去贏得成功,取得尊重。在當代中國,不少知名企業家都聲稱不行賄是活得更好的智慧。他們的存在,為官商良性互動提供了樣本,也為更簡單、更純粹的商業環境的塑造提供了可能。不賄賂的態度也是出於一種商業成功的考量。    「銷售女皇」張立19年來在中國銷售了400多套進口包裝設備。她的客戶包括中石化、中石油、可口可樂、百事可樂、雪花啤酒、青島啤酒、海天醬油、娃哈哈、中糧、康師傅、匯源果汁、強生、寶潔、雕牌納愛斯、立白、蒙牛、伊利等著名企業。行內人稱:「全中國沒有人沒用過她銷售的設備包裝出來的產品。」她的銷售秘訣之一是從不行賄。    張立說服自己和團隊堅決不行賄的理由,不僅在於行賄不符合商業道德,更在於行賄不利於一個人和一個生意的長遠發展。    在張立看來,一旦有了行賄的暗示,客戶的心態也會發生變化:不願意受賄的會從此遠離你,有受賄想法的人,為了掩人耳目還會對你吹毛求疵。    在張立看來,是否行賄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道德問題,而是一個戰略選擇。實際上,這兩種戰略會逐漸形成不同的執行能力。一個生意人如果想把自己的生意做強、做大、做久,就不應該選擇行賄。一旦選擇了行賄,企業老闆的精力和資源就會偏離員工、質量、技術、成本和服務——這些能夠保證做強、做大和做久的必要因素。    王石認為一些商人、企業家通過賄賂官員,獲得特權或機會,確實能在短時間內賺取大量財富。一旦官員仕途中落,或者貪污被查,往往扯出蘿蔔帶出泥,公司一蹶不振,甚至企業家本人同樣面臨牢獄之災。即使公司能幸免於難,通過這種模式,競爭力只會越來越萎縮,很難發展壯大。如今,不行賄的萬科已經是中國房地產界的標杆。    而萬通地產董事長馮侖站在一個旁觀者的角度透析了王石不行賄的個人利益考量。在馮侖看來,王石是經理人,王石作為一個正常、理性的人,他唯一能做的正確決策就是不能為了給其他股東掙錢而去行賄,並因此讓自己坐牢。在馮侖的觀念里,企業家和政治家之間的關係不是一對一的金錢關係,是要在道義上、在社會發展的根本制度方向上跟政治家保持一致,而不是去跟政治家搞行賄受賄、蠅營狗苟的金錢關係。企業家跟政治家的關係只有建立在對基本道義和社會制度方向認同的基礎上,企業才能贏得周邊環境的持續支持。    治商先治官    吳建雄表示他所接觸的因「貪利型職務犯罪」而落馬的官員大都與行賄的不法商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他認為目前官員手中掌握著大量的公共資源與權力,而商人需要資源發展企業。不少不法商人將行賄作為了依賴貪腐官員非法獲取資源的法寶,於是產生了權力尋租。    「行賄,主要是因為法律不健全,同時與社會制度、社會風氣有關,企業家漸漸習慣花錢辦事。有時,甚至在公事公辦的情況下,也存在行賄問題。」錢列陽說。    代理過大量商業賄賂案件的北京律師田文昌也認為這是「大的商業環境的問題」。    「出現企業家賄賂官員現象的最大原因,還是政府部門在市場經濟中有太多的裁量權和決定權。」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說,「我們的市場准入門檻比較高,而且政府部門行政裁量權又很大,一些官員的手上握有太大的權力,這些都關係到民營企業的發展。這樣一來,很多民營企業家要想做成某些事,要想拿下某些項目,就必須要向掌權的官員行賄,這也就導致了賄賂現象越來越多。現在,在很多民營企業家的心中都有這樣一種觀念,就是如果不行賄,這筆生意就做不成,因為別人都行賄。這是一種很錯誤的想法。」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呂景勝分析說:「目前,《刑法》對行賄罪的刑期設定太短,也就是說懲處的力度不夠,而對受賄的懲罰卻是比較重的,帶來的結果就是許多民營企業家們違法的成本並不高。一些企業家在行賄後,得到了大量的利益。即便東窗事發,懲罰也並不十分嚴厲,所以他們有些肆無忌憚。」    吳建雄強調治商先治官,這不僅是現實需要,也是法理所在。一個法制社會,充分而合法的競爭是被允許與鼓勵的。只要法律不禁止的事情,公民和企業就可以做。然而政府作為執掌公共資源和權力的組織卻有著更高的要求,凡是法律不授權的皆不能為。這位全國檢察業務專家認為必須限制官員權力,將公共權力完全納入法制的軌道。當不法商人行賄卻得不到利益之時,行賄自然會銷聲匿跡。    吳建雄指出通過限制官員權力消除賄賂而帶來的官商勾結有一些路徑:首先,思想上紮緊籬笆,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樹立官員執政為民的公僕意識。其次,規範制度,加強管理,嚴格辦事程序,讓權力尋租無空子可鑽。最後,加強監督,讓決策行為公開,權力陽光化運作。

——第511期《法制周報》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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