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 家庭因素和防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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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民汪
未成年人犯罪在逐年增加,已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很多學者投入到對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研究中,一般認為未成年人犯罪是個人、家庭、學校和社會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筆者總結多年來的審判實踐,認為家庭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現就未成年罪犯的家庭原因進行分析。 一、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 家庭是一個人生活和成長的首要場所,家庭環境如何,直接決定和影響其是否能夠健康成長。良好的家庭環境,會孕育一個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為其健康成長提供了必要的條件。相反,不良的家庭環境則會導致其人格缺陷和行為偏差,往往是造成違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1.家庭結構殘缺。 由於我國社會的急劇變化,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出現了家庭結構和家長觀念的雙重失衡,造成離婚、分居或外出而產生的破碎家庭或單親家庭大量出現,進而對青少年行為品德產生重大影響。單親家庭使青少年失去父母雙方剛柔相濟的教育中的某一方面,導致這些青少年性格扭曲或個性畸形,增加心理調適困難,容易在情緒、品德、性格、學習等方面出現問題。而且單親家庭不像雙親家庭對子女會有嚴格的監督,往往會疏於對子女的教育,致使他們易受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走上犯罪道路。如少年被告人王某在10歲時父母離異,其父母均再婚,將其留給外祖母照管,母親將其送到私立學校上學,但一直不敢將其帶回家中,父親也對其不管不問。王某在2002年國慶節放假期間,因無處可去,便到同學家玩,後參與了搶劫犯罪。 2.家庭關係惡化。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既指父母之間的關係,也指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在一個家庭中,如果父母婚姻不和諧,經常發生衝突,容易導致子女有越軌行為。因為不順利的婚姻生活往往使父母無暇顧及子女的事,對子女失去控制,這種控制力量的減弱或消失正是青少年越軌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比父母離異對子女造成的負面影響還要大。如果青少年在家中能和父母有良好的溝通,保持好的情感,他們會遠離犯罪;如果被父母遺棄或者置之不理,在家中得不到安全感或情感上的滿足和慰藉,就可能逃離家庭,在社會上尋求支持與認同。在該院所審理的案件中,家庭關係惡化的佔5.8%。 3.家庭氣氛惡劣。 家庭氣氛對青少年個體人格的發展產生原發性影響,它既可能對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產生良好的影響,也可能造成青少年人格缺陷。許多專家研究表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人際關係與家庭氣氛有很大關係,家庭中的生活快樂程度、父母關愛、對父母的滿意度等都對青少年產生影響。如果父母能夠給予子女充分的關愛,將有助於子女減少越軌行為。相反,如果父母對子女經常抱有敵意,親子間衝突不斷,則子女的越軌行為傾向會較高。父母的關愛可以滿足子女的心理需求,成為子女的避風港。在一個經常充斥爭吵和廝打的家庭中,孩子們享受不到父母的關愛和家庭的溫馨,有的只是恐懼、憂慮和失望。這種家庭中的孩子往往性格內向、孤僻自卑、心理不健康,為逃避這種家庭氣氛極易離家出走,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就會走上犯罪道路。如少年被告人官某的父母關係不和,一見面就爭吵、打架,後官某離家出走,參與盜竊作案。 4.家庭成員的不良行為。 犯罪學家提出,具有反社會傾向的父母,特別容易以不當的教養手段來教養子女,這樣的父母所生的子女之所以會發展出類似的行為,是因為他們身受父母的不當教養所致。青少年在與他人的交往過程中,透過觀察與模仿,可以學得他人的某種行為。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是孩子效仿的榜樣,家風家教對子女的心理和行為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家長及其他家庭成員的不良習慣和不道德及違法行為對識別能力差、模仿能力強、意志薄弱、涉世不深的未成年子女來說會產生直接的負面影響,導致這種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5.管教方式不適當。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和教育責任人,父母教育方式和教育態度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良好的教育方式有助於培養子女良好的行為,過於放縱或嚴厲都影響子女的正常成長。父母如果能做好監督的角色,將可以減少子女與不良少年的接觸,進而避免犯罪行為的發生。父母對子女的支持和鼓勵越多,要求越嚴格,子女就越不會出現越軌行為。溺愛放任和粗暴打罵可能是我國父母管教子女的兩種最普通的方式。父母單方面要求子女的較多,卻又未能以身作則,只重視子女的物質生活,卻未能顧及子女的心理需要;以打罵的方式要求子女服從,卻未能很好的與子女溝通;凡事要求子女循規蹈矩,卻未能給予信任和支持,只懂得施行權威和命令,卻不給予自主的空間等。這種既溺愛放任又粗暴打罵的家庭環境,成為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溫床。 6.子女無人監護或監護不力。 有人將孩子比作小樹苗,需要園丁的施肥、澆水、理枝,樹苗沒有園丁的管理會枯萎、斜枝、生蟲。孩子沒有父母的呵護、教育、管束,在心理上會孤獨、無望;在生理上會缺乏營養,有病無醫,影響健康成長;在感情上會放任、不滿;在行動上會無束、無慮、放任自流。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有大量的剩餘勞動力外出,再加上近幾年農產品價格低廉,有些農民乾脆棄置農田,到城市謀生。其中有大部分人將未成年的孩子留在家中,有的託附給親朋照應,有的乾脆讓孩子獨立生活。孩子在無人照料、教育、管理的環境中生活,他們存在交友不慎、網吧的誘惑、行為的隨便,因而走上犯罪道路並非偶然。無人監護的孩子比單親家庭和家庭關係不和的孩子犯罪率要高。 總之,隨著當今社會的急劇變遷,特別是家庭的變化,致使整個社會對青少年的控制力日漸減弱,而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正是基於這種社會變遷而激化。未成年人犯罪防範工作雖然需要從社會各個層面展開,但首先特別要從家庭展開。 二、從家庭角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對策。 1.強化家庭教育功能。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父母首先應對子女的道德觀念和法律意識進行培養和引導。這種觀念和意識雖然是依靠個人不斷努力學習和實踐而逐漸形成,但父母的引導是不可缺少的。其次,父母應當引導子女將個人時間和精力投入到追求遠大的目標和未來的成功。追求成功是青少年的重要思想,志向越高,投入程度會越高,越不會從事犯罪活動。如果一個孩子喜歡上學,重視學業,並經常獲得老師和父母的鼓勵,他就不會有犯罪問題。反之學習成績差,不喜歡上學,也不在意家長、老師、同學對自己的看法,就容易犯罪。再次,父母應正視孩子的一些現實問題。青少年們正處於生理和心理發育的關鍵時期,若發展順利,能夠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能夠承受住外來的壓力和自己遇到的困難和挫折。所以,家長應該了解孩子,幫助孩子,注意培養孩子解決問題的技巧,增強承受壓力和困難的能力,使孩子順利度過人生的「危險期」。 2.建立良好的家庭關係。 一個健康、和諧和融洽的家庭關係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發展是必不可少的,孩子生活在和諧、融洽的家庭中,才會感到快樂,才能積極向上。所以要搞好家庭關係,父母要為孩子創造一個在關愛中成長,在愉快中學習,在歡笑中生活的好環境。孩子只有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的時候,他們才會發現自己的能力,並且逐步形成自我控制和關心別人的能力。父母應當為孩子確立行為準則,懂得如何教育孩子並對孩子的日常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父母應戒絕「不打不成器」的管教方式。應該以肯定、支持、鼓勵的管教模式,用溫暖、寬容、真誠的親情教導子女,建立起和諧的家庭互動關係。對於學業上有困難或品行上有缺陷的子女則應給予更多的關懷、鼓勵和幫助,不應歧視,更不應體罰和虐待,如此才能培養出理性、進取、富有同情心的一代。 3.加強親子教育培訓。 青少年之所以出問題,雖然有來自外部世界的「引力」,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來自家庭內部的「推力」。家長的不當管教方式就是這種推力的一部分。現在,許多父母都十分關心自己的孩子,希望他們成龍成鳳,但往往不得要領,結果適得其反。可見提高家長的親子教育水平,實在必要。為此各種社會組織應開辦家長學校、家教講座、家教諮詢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幫助家長儘快提高家教能力,減少家教方面的偏差和失誤。(作者單位系河南省光山縣人民法院) 本信息來自楓葉教育網(fyeedu.net),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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