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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咒施用的一般原則

符咒施用的一般原則符咒的種類成千上萬,施用的方法舉不勝舉。例如,施用咒語的方法,有默念、輕聲念、大聲念;有書而或埋或焚,等等。施用符篆的方法就更多了,有佩戴在身,貼於患處;有貼於或放於著怪處;有火化為灰,將灰溶於水中,以符水洗頭面,洗全身,或以符水擦拭、噴洒全身;有食符法,食符法又有將表(紙符)直接吃下去的「吞服」,將符焚燒後的紙灰溶於水中而喝下去的「喝符」。「喝符」還有熱喝、冷喝等方式。此外,還有埋於地下,投於水中的,等等。儘管施用符咒的方法千差萬別,但在施用中都有一些共同的原則必須遵循。一、與「氣」配合畫符需要存思運氣,施用符咒同樣需要用氣配合。胡孚琛先生在《魏晉神仙道教——抱朴子內篇研究》一書中指出:「道士用咒語禁邪往往要和存思、行氣等法術配合進行,即是說在念咒時要使自己進入氣功功能態,葛洪用以禁虎的三五禁法便是一例。他說:『三五禁法,當須口傳,筆不能委曲矣。一法,直思吾身為朱鳥,令長三丈,而立於虎頭上,因即閉氣,虎即去。若暮宿山中者,密取頭上釵,閉氣以刺白虎上」,則亦無所畏。又法,以左手持刀閉氣,畫地作方,祝曰:恆山之陰,太山之陽,盜賊不起,虎狼不行,城郭不完,閉以金關。因以刀橫旬日中白虎上,亦無所畏也。』(《登涉》)」白玉蟾在《玄珠歌注》中也談到,以符咒等法術作法求雨時,以元神運聚自身內五臟之氣,即為五雷。按五行相生相剋之原則,運自己氣海之氣,令金水相生,想水遍滿天地,便能降雨;運自己內氣令金木相剋,便能打雷;大怒叱吒雙目,擊打自己心火,便能打閃電:想自身陽氣遍天地,化為大火,燒開氣字,便能達到祈晴的目的。為使符咒的施用靈驗,即使是最簡單的符咒的施用也應當與氣配合。像民間秘密宗教皈一道的修持法則中的「念佛方便法門」就如是:如有極忙的人,或是有病的人……便在早晨或夜間,把手洗乾淨,向了西方,或拜一拜,或作一個揖,把兩手合攏來,誠心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個字,不要記遍數,並不限遍數,只要不快不慢地盡一口氣念下去,氣長一口氣十幾聲也好,氣短一口氣幾聲也好,連念十口氣……照這個法子做起來,也一樣可以修到西方極樂世界去的,因為也是阿彌陀佛四十八個大願心裡的一個願。二、與動作配合符咒術的施行,不像宗教中的求神、求佛,只是頂禮膜拜,或以香火供祭就可,而要憑藉一定的手段去積極地影響外界。正因如此,在施用符咒時,往往要採取一定的動作來配合符咒使之作用到被施用了符咒的對象上,這就是所謂的「咒動」。咒動包括禹步、掐訣、吐唾液、搖頭晃腦等。禹步是道士作法時的一種特殊步伐,傳說大禹治水時「屆南海之濱,見馬禁咒,能令大石翻動。此鳥禁時,常作是步。禹遂模寫其行,令之入術。按胡先生在書中的解釋,此句中的「白虎」為道教之「青龍、白虎、朱雀、玄武」類代號,下文中的「白虎」之義同,指方位而言,非真以釵和刀刺虎也。茲以還,術無不驗。因禹製作,故曰禹步。末世以來,好道者眾,求者蜂起,推最初的禹步並不複雜,如葛洪《抱朴子內篇》記載的禹步步法為:前舉左,右過左,左就右,左過右,右就左。次舉左,右過左,左就右,如此三步,當滿一丈二尺,後有九跡。或者是正立,右足在前,左足在後,次復前右足,以左足從右足並,是一步也。次復前右足,次前左足,以右足從左足並,是二步也。次復前右足,以左足從右足並,是三步也。如此,禹步之道畢矣。凡作天下百術,皆宜知禹步。到了後來,禹步的形式越來越複雜,不僅步伐有種種講究,而且要不停地念動咒語,存想各種神祗隨步而來,或存想自己足踏星斗,面謁神靈,求神禳災祛禍,保佑平安。《抱朴子內篇》所提到的「三步九跡」的禹步法。是進一步複雜化了的禹步形式。走禹步本身似乎就是在畫符施符。掐訣是施用符咒時應加以配合的一種手勢。其作用是可通真制邪。《太清玉冊》說:「捏(也即掐——引者)訣者,所以通真制邪,役將治事各不一。罡訣有七百餘目,今所用者不多。四維,八方,自四指根逐節數共十二,按十二辰分出:八卦、七星、九宮、三台,各主其所行之事。」這就是說,不同的掐訣手勢,在不同的符咒術中具有不同的功用。如召神要用紫微印這種手勢。其法為以小指從第四指背過,用中指勾住,大指掐第四指第三節,中指掐掌心橫紋,二、四指伸直。它象徵著握有紫微大印,據說此印可以「指揮一切鬼神及召三十六將」來降伏惡鬼。又如拘邪指:左手指平伸,然後先攏第四指、小指從四指背入中指,勾掐掌心,大指壓中指,曲轉大指頭壓定二指。其作用是拘妖邪至壇前或立獄焚邪,多用於驅邪壓煞。與念咒相配合的動作中有一種被稱之為「按山源」的非掐訣手勢值得一提。這是一種念某些咒語時須配合做的動作之一。方法是以手指壓按鼻端下、兩鼻孔之間處。古人認為此動作有驅邪鎮鬼的作用。《雲笈七籤》卷四六《秘要訣法·遏邪大祝第九》就談到:「……又叩齒三通,乃開目。徐去左手按山源則鬼井閉門……鼻下山源,是我一身之靈津,真邪之通府。背真者所以生邪氣,為真者所以遏萬邪,在我運攝之爾,故吉凶兆焉。」三、與「咒物」配合施用符咒不僅要與「氣」與動作配合,還要配合以一定的物品,使施用的符咒有所憑依。比如漢族和一些少數民族往往在刀劍上刻上或寫上咒語,或是面對刀劍念咒燒符畫符,認為只有這樣刀劍才會具有鎮妖避邪的力量。此時的刀劍已相當於符咒本身。施用符咒時要配合以一定的物品的特點,更突出地體現在詛咒厭勝上。詛咒厭勝的巫術原理是交感巫術(感應律)和模仿巫術(象徵律)。交感巫術認為,類似物可以治病,如紅色的植物可以治血疾,黃色的植物可以治黃疸病等。又認為人體的任何部分都可以與全身發生感應作用,脫離人體的頭髮、指甲等,只要巫師施以詛咒術,都可以使人中邪、得病,甚至死亡。模仿巫術認為,將某人接觸過的東西施之以詛咒術,就可以作用於此人。或將一木偶象徵某人,用針戳此木偶,就等於殺傷了此人。電影《大紅燈籠高高掛》中的那位年輕傭人所用的就是此術,只不過他所用的偶像是布偶而非木偶。《紅樓夢》第二十五回,寫馬道婆向趙姨娘要了張紙,拿剪子鉸了兩個紙人兒,遞與趙姨娘,教把他二人的年庚寫在上面;又找了一張藍紙鉸了五個青面;並在一處,拿針釘了。叫趙姨娘將兩個紙人一併五個鬼都掖在他們各人的床上就完了。說她只在家裡作法,自有效驗。這裡所用的偶則是紙偶。詛咒配以咒物之術不僅在漢族中盛行,在一些少數民族中也盛行。例如,佤族過去在發生械鬥時,為咒死敵方,要從敵方的房頭上偷一把茅草回來進行詛咒。傣族過去為咒死對方,則從對方偷取腳印、頭髮或衣服碎片並剪一紙人一起進行詛咒後,放在對方竹樓下,或偷對方的指甲並剪紙人用鐵釘釘上。彝族過去咒人時用一草人代替,用刀把草人砍碎,便認為是把敵人砍碎。或將一把草和一隻雞捆在一起,巫師把和草捆在一起的雞拿在手中,口念「咒人經」,詛咒被咒之人像雞一樣死去。念完經後,由家人把雞打死,煮熟食之。然後由巫師扎一萆人用刀砍碎,以示砍死了被咒之人。四、各種禁忌施用符咒並非一件簡單隨便之事,它往往有各種嚴格的禁忌規定,決不可越雷池一步。若有違犯,符咒必不靈驗。(一)齋戒沐浴施用符咒要靠鬼神相助,而鬼神十分喜好潔凈,所以祈請神靈而帶著滿身塵土,或嘴裡手上不幹凈是萬萬不行的。因此,比較正規的施用符咒,首先要靜心沐浴,洗手漱口,並念「我以月洗身,以日煉真,仙人輔己,玉女佐形,二十八宿,與吾合併,千邪萬穢,逐氣而清」之類的凈身咒。有的齋戒沐浴只消在施行符咒術之前或之時進行便可,有的則要在施行符咒術的幾天前就要開始進行。《抱朴子·登涉》就記載了帶升山符前要齋戒七天的做法:「凡人入山,皆當先齋潔七日,不經污穢,帶升山符出門,作周身三五法。」在《道藏》的一些經文中,有關施用符咒術前需齋戒沐浴的規定也不少,這些經文中明確規定「不得不洗手漱口便施行符咒」云云。(二)施用符咒的等級很多符咒的施用有嚴格的等級規定,什麼人佩什麼樣的符,念什麼樣的咒都必須認真遵守。比如護身符雖為最常見之符,但各種人所佩戴的護身符卻有各不相同。敦煌遺書斯二四九八卷中就記載了不同身份的三種人所佩戴的三種不同的護身符:(三)施用符咒的道德要求道德修養的好壞對施用符咒是否靈驗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一些道教經典中每每強調施行符咒者要「氣清心正」,叫亍善積德」,只有如此,施用的符咒才能靈驗。否則,無此功德,雖用符念咒也始終無驗。若想假借符咒行「不仁不義」之事,符咒不但不靈驗,還會置這種人於死地。反之,符咒難犯品行端正之人。《太平廣記》和《拍案驚奇》各有一段故事旨在說明這些道理。《太平廣記》中的故事講道:唐貞觀中,西域獻胡僧,咒術能死人,能生人。太宗令于飛騎中取壯勇者試之,如言而死,如言而生。帝以告太常少卿傅奕。奕日,此邪法也。臣聞邪不犯正,若使咒臣,必不能行。帝召僧咒奕,奕對之無所覺。須臾,胡僧忽然後自倒,若為所擊,便不復甦矣。《拍案驚奇》卷一七「西山觀設篆度亡魂,開封府備棺追活命」中講了這樣一件事:符篆這家,時時有人習學,頗有高妙的在內。卻有一件作怪:學了這家術法,一些也胡亂做事不得了。盡有奉持不謹,反取其禍的。宋時乾道年間,福建福州有個太常少卿任文薦的長子,叫做任道元。少年慕道,從個師父,是歐陽文彬,傳授五雷天心正法,建壇在家,與人行持,甚著效驗……後來少卿已沒,道元襲了父任……淳熙十三年正月十五日上元之夜,北城居民相約糾眾,在於張道者庵內,啟建黃策大醮一壇,禮請任道元為高功,主持壇事。那日觀看的人,何止挨山塞海。內中有兩個女子,雙鬟高髻,並肩而立,丰神綽約,宛然並蒂芙蓉。任道元抬頭起來看見,驚得目眩心花,魂不附體,那裡還顧什麼醮壇不醮壇,齋戒不齋戒,便開口道:「兩位小娘子請穩便,到裡面來看一看。」兩女道:「多謝法師。」正輕移蓮步,走進門來,道元目不轉睛,看上看下,口裡謅道:「小娘子提起了鑭裙。」蓋是福建人叫女子抹胸做鑭裙,提起了,是要摸她雙乳的意思,乃彼處鄉談討便宜的說話。內中一女子正色道:「法師做醮,如何卻說恁地話?」拉了同伴,轉身便走。道元又笑道:「即來看法事,便與高功法師結個緣何妨!」兩女耳根通紅,口裡喃喃微罵而去。待得醮事畢,道元便覺左耳後邊有些作癢,又帶些疼痛。叫家人看看,只見一個紅蓓蕾,如粟粒大,將指頭按去,痛不可忍。次日歸家,情緒不樂。隔數日……道元是夜夢見神將手持鐵鞭來追逐,道元驚惶奔走,神將趕來,環繞所居九仙山下一匝,被他趕著,一鞭打在腦後,猛然驚覺。自此瘡越加大了,頭脹如栲栳。每夜二鼓叫呼,宛若被鞭之狀。得到二十日將滿,梁鯤(道元妻侄——引者注)在家,夢見神將對他道:「汝到五更初,急到任家,看吾撲道元。」鯤驚起,忙到任家來。道元一見哭道:「相見只有此一會了。」披衣要下床來,忽然跌倒。七八個家人共扶起來,暗中恰像一隻大手拽出,撲在地上。仔細看看,已此無氣了……這則故事,雖帶有明顯的因果報應思想,但從中也足以看出施用符咒術與道德修養的重要關係。  (四)念咒不可有絲毫差錯念誦咒語必須心誠,熟練。由於咒語具有一種神秘的、威力無比的力量,所以對它不能有絲毫的玩笑意圖。我國古書中對念咒常有「心要誠,念要熟」、「宜正心誠意,一氣呵成」等語。假若念咒語念錯了一個字乃至幾個字,或是把有的前後/幀序念顛倒了,那麼,在很多場合,咒語就會完全失靈,有時甚至會適得其反,給自己招宋橫禍。《拍案驚奇》卷三一中的「侯道士因術成奸」對此便下了很好的註解:一個姓侯名元的樵夫因上山砍柴而遇異人授予符咒,把異人所傳符咒盡行習熟。不上一月,其術已成。變化百物,役召鬼魅,遇著草木土石,念念有詞,便多是步騎甲兵。神通既以廣大,傳將出去,便自有人扶從。於是收好些鄉里少年勇悍的為將卒,欲舉事。後因不聽,申君告誡,舉事失敗,遭神君斥罵。自此侯元所曉符咒漸漸遺忘,就記得的,做來也不十分靈了。卻是先前相從這些黨羽,不知緣故,聚著不散,還推他為主。自恃其眾,是秋率領了人,在并州大谷地方搶劫。恰好并州將校,偶然領了兵馬經過,知道了,圍了數重。侯元急了,施符念咒,一毫不靈,被斬於陣,黨與遂散。侯元的施符念咒不靈,雖有神靈懲罰之原因,然他對所學符咒的「漸漸遺忘」,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  (五)用符有時間禁忌畫符有時間禁忌,用符同樣有時間禁忌。有的符要配合自己的星命進行使用,不得違犯,若有違犯,不但不驗,還會遭受災厄諸事。比如逢太歲星君之年(不論男女之人的1、13、25、37、49、61、73、85等歲,皆屬太歲星君之年)的人,必須安奉值年太歲星君,可保平安無事。安時用紅紙書寫太歲符,擇於正月中吉日吉時安之於家中。若此年錯用逢天空星之年的天空不但吉星不會高照,反會造成凶星入宮,造成破財、家庭風波、與人不合之害。敦煌遺書伯二八五六《發病書》中的《推初得病日鬼法》之符則是按個地支順序吞帶並用的。張天師祛病符法,則是按農曆的日期用之。如初一日病者,東南路上得之,是神使客死鬼作祟。頭疼作寒熱,起坐無力,吃食無味。用黃紙五張,東南方四十步逆之,即愈。畫符,吞一道,門上貼一道,吉。此外,施用符咒還有祭品、法器、食物等方面的禁忌。由於祭品和法器是在舉行施用符咒這樣的神事時需要的,因而它們就具有了神聖的性質。對它們不能隨便觸摸,否則就會影響符咒的靈驗。食物方面的禁忌指的是施用符咒者不能食用某些東西。比如羌族等民族就明確規定念咒者不能食狗肉,不然咒語不僅無效,還會加害於念咒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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