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不要做為愛瘋狂的女人
06-03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而痴情,已經演變成了一種怪病!愛情,只是一種感覺,它來了,你和任何人都有可能發生;所謂的年齡不是問題,身高不是距離,就是指這種感覺。婚姻,是一種契約,是一生的守護;在合適的時間、適合的地點,遇到一個合適的人,這完全是宿命中注定的緣! 題記——紫檀情緣 今天無意間看到一個簽名:如果有來世,我不想做她的妻子,寧願做他的情人!不禁讓我感慨萬端。寫這個簽名,究竟是想說她對情用之深,還是想告訴某人,她在為情而瘋狂? 世間有多少痴情女子!但絕沒有一個如這簽名上的人這麼偉大。祝英台與梁山伯,不求同生求同死,生死相許。這份情夠深吧!他們也沒有想到,可以不做妻子,做情人。所以才有了雙雙化蝶比翼飛的傳奇愛情故事。 現在一些搶人眼球的雜誌,篇篇都是死去活來的愛恨情仇。而且是千遍一律,不盡相同。說來說去都是女人為愛死,為愛瘋,為愛拋夫棄子,拋母棄父。難道,女人真的是只為愛情而活的動物嗎?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痴情,在很多女人心裡已經演變成一種怪病!愛情來時,沒有人會去追究其因何而來,為何而愛?但是,當愛情逝去後,卻有很多人死纏爛打,窮追不捨,刨根問底,一定要究其原因。尤其是失愛的女人,總喜歡把自己沉淪在愛的獨角戲裡。其實,愛情的生與逝,不管你用任何邏輯去推理,到最後都是失敗的,因為它只是一個傳說! 在朋友的圈子裡,有這樣一個女人,簡直可以說是一個愛情變態。她可以跟一個認識才10天的異性談婚論嫁,還去男人家看了新房,然後通知身邊的好友。等到第15天,有人告訴我,男人對她說我們不合適,就跟她拜拜了。(這可能原於她自己出生太貧寒的原因,所以急著想找個人擺脫) 在認識她的短短兩個月時間,她與六名男子交往。因為她只要一有異性交往,不管是第一天還是第十天都要帶他出席(因為她交往的男人首要條件就是要有車)。最近聽說她經常在大廳廣眾之下,常常用一副非常可憐的相,哭喪著臉喊:我心情不好,我要喝酒,我要喝酒!好像生怕全天下人不知道她的濫情似的。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一旦得病,就會身體虛弱,容顏憔悴。當一個女人長期處於這樣的一種狀態,只要是人多的地方,就會裝出一副痛苦的表情,痴情女的樣子,希望能在眾多異性當中得到哪一位的垂憐與照顧。這樣的女人誰見了都怕!如果有哪個男的敢娶她,那他應該也算是超無敵的男人了。 很多時候,人們常常會把痴情與愛情混為一談。在人們的眼裡,好像沒有愛情就不會有痴情。其實痴情與愛情,根本就是兩份沾不到邊的情。這樣的女人其實是最不懂愛的,不懂愛的女人怎麼可能會有愛情。所以說,這不是痴情女,確切的說,只是一個病態女人。這樣的痴情,是一種不正常的感情。如果說這不是病態,那麼就不得不讓人懷疑這種痴情人的智商了! 愛情,只是生命中的一個小插曲,而不是生命的唯一,更不是生命的全部。所以我們更應該把這個插曲演繹到最美,而不是用它來作賤自己的尊嚴,踐踏自己的真心!女人,不管你是個什麼樣的女人,都不能沒有自己,更不要把自己的全部寄託到別人的身上。因為你必須要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道路。你是你,沒有人會幫你來收拾爛攤子的,除了你,沒有人會對你負責。 一個為愛瘋狂的女人,最後為了愛以乞求的態度,來滿足內心的那一點點近乎變態的思念。這樣的愛,可能連自己都不知道它是不是愛?可憐的女人,為這樣的愛瘋狂一輩子,值嗎? 不管怎麼說,女人一定要擦亮自己的慧眼,識別什麼樣的人值得你去愛,什麼樣的人必須放棄?死纏爛打只會毀了你自己。請牢記這句話:愛值得愛的人,善待值得善待的人,千萬不要做為愛而瘋狂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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