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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讀紅樓之二:權力將制度關進籠子

【導讀】魯迅先生說,一部《紅樓夢》,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我們做不了這家那家,看看能看見些什麼。

《紅樓夢》中,王熙鳳執掌榮國府,可謂隻手遮天、權傾一時。跋扈到了什麼程度呢?榮國府每月的工資錢,她都敢拿出去放貸吃利差。知道此事的人不少,敢言的卻沒有。

王熙鳳治家確有手腕。可細細想來,王熙鳳執政這件事本身就很有意思。

王熙鳳是誰?賈璉的妻子。公公是賈赦,婆婆是邢夫人。

王熙鳳還是誰?王夫人的內侄女,姑夫是賈政。

賈政與賈赦是名合實分的分家狀態,賈政是老二,竟高居榮國府彰顯御賜公爵地位的「榮禧堂」內;賈赦是老大,且襲了爵位,卻另立門戶住在榮國府內的別院里。

更有意思的是,賈母之後,榮國府第二代掌家不是賈赦之妻、大太太邢夫人,而是賈政嫡妻、二太太王夫人。傳到第三代,又沒有傳給賈政的長媳李紈,而是傳給了侄媳王熙鳳。

這究竟是為什麼?

先說個引子。還得從「護官符」說起。「護官符」這樣寫:

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寧國榮國二公之後,共二十房分,寧榮親派八房在都外,現原籍住者十二房。)

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保齡侯尚書令史公之後,房分共十八,都中現住者十房,原籍現居八房。)

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都太尉統制縣伯王公之後,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

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紫薇舍人薛公之後,現領內府帑銀行商,共八房分。)

恐怕只看前四句的居多,以為這就是金陵四大土豪的財富榜排名。

事實沒那麼簡單,真正的乾貨全在注文中。這個「護官符」根本不是財富榜單,而是一張赤裸裸的門弟制度說明和房地產投資指南。注文中白花花地寫著這些信息:

賈家是公爵,史家是侯爵,王家是伯爵,薛家沒有爵位。古時爵位,王族之下,公、侯、伯、子、男。賈家一門二公,史家一門雙侯,自然排在前兩位,王家居三無疑,薛家只能墊底。

賈、史兩家人丁興旺,且京內的明顯比王、薛兩家多。因兩家雖有高爵,但無京外高官,只好舉家抱團,在京置業啃老。

王家主力多在外為官,為封疆大吏,宗親多要借力,自然王家主力在哪兒就在哪兒買房。且舊時朝廷制度嚴格,京官與外官勾和屬大罪,賈府最終被抄,最重的罪就是這一條。如此,避嫌還來不及,何敢招搖,放兩家在京設個辦事處,方便而已。

最有意思的是薛家。薛家是幹什麼的?「現領內府帑銀行商」又是什麼意思?意思是,薛家是地地道道的生意人,而且還是皇商,是從財政部領錢給政府採購的指定供應商。這種行當,當然四海為家,所以共八房分。

歸納起來,賈、史兩家位高,王家權重,薛家有錢。在中國,最講身份,奉旨討飯的,肯定比自己花錢饕餮的有面子。所以排名順序自然是賈、史、王、薛了。

一個新的問題又來了,排名固是如此,那實際核心是賈家嗎?

略懂中國的人都知道,面子是一會事,里子是另一回事。賈、史、王、薛四家沾親帶故,實為一體。但真正的核心、後台只有一個,那就是王家。

可能你會說,如此胡說,置皇妃賈元春於何地?

書中王熙鳳的經典名句,「外面看著轟轟烈烈,孰不知大有大的難處」,一語道破天機。元妃的存在給了賈府無上榮光。但如同煙花,放出來是絢爛奪目了,但心兒也就空了。賈家為運作元妃一人,幾近耗盡家財,借力卻實在有限。賈家僅榮國府賈政有個實職,其餘儘是虛名。但凡大事,多由王家核心、王夫人的哥哥王子騰支撐,王子騰一死,王家、賈家就都垮了。

由此便知,王家雙華——王夫人、王熙鳳嫁入賈府,實是自帶光環的。

對此,王熙鳳在第七十二回中羞辱賈璉的話中說的直白:

「我們王家可那裡來的錢,都是你們賈家賺的。別叫我噁心了。你們看著你家什麼石崇鄧通。把我王家的地縫子掃一掃,就夠你們過一輩子呢。說出來的話也不怕臊!現有對證:把太太和我的嫁妝細看看,比一比你們的,那一樣是配不上你們的。」

所以,賈家內庭成為王家的天下,實與邢夫人非原配、李紈性子弱之類的理由無關。

現實就是這樣,你的身份能決定你排在第幾,但我的實力決定我有插隊的權力。

至此,王熙鳳手中的權杖是拿穩了。但是,在那樣一個三綱五常的社會中,有權任性也是極難的。對付賈府上層人物,光靠耍狠怎麼行,有失王家體統。

怎麼辦?王熙鳳又祭出了另一件殺器——國法。僅舉賈璉偷娶尤二姐一例吧。

王熙鳳是有名的醋缸,不準賈璉有妾。賈璉娶她之前,原有兩個,都被她收拾走了。為堵人口舌,讓陪嫁的平兒作了妾,又不准她和賈璉親近。

這又是為什麼呢?根本原因是,王熙鳳無子。

無子又如何?就不能恩恩愛愛,一起去看夕陽了嗎?我們是法盲,王熙鳳可不是。看看舊制規定就知道王熙鳳是個多牛的法律專家了。

舊時婚姻法規定:七棄,三不去。

棄,就是休妻、離婚;不去,就是不準離婚。

七棄的條件是:沒有兒子;不守貞節;不侍奉公婆;多嘴生事;盜竊;嫉妒;惡疾。

三不去是:替公婆守過三年孝的不能休;窮困時候娶的,富貴之後不能休;來時有家,去時無家的不能休。

七棄中王熙鳳其餘不怕,獨怕無子。古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賈璉納妾,若生了子,王熙鳳的地位將受到嚴重威脅。偏偏三不去里她又一條也沾不上。兩邊相加,他是有可能被休的。縱使不被休,也實在沒臉。如此,就出現了第六十八回王熙鳳大鬧寧國府的這樣一段話:

「我又是個沒腳蟹,連官場中都知道我利害吃醋,如今指名提我,要休我。我來了你家,干錯了什麼不是,你這等害我?」

王熙鳳既對制度如此清楚,怎麼可能放任這種情況發生。在得知賈璉偷娶尤二姐,並了解到尤二姐為退親再嫁時,王熙鳳又怎麼處置呢?

她將尤二姐騙進賈府,又逼尤二姐的前夫張華狀告賈璉,然後大鬧寧國府。但她可不是無理取鬧,而是得理往死里整。這個理是什麼?這個理就是賈璉觸犯三條大罪:國孝家孝,背父母私娶,停妻再娶。

先看看舊制是怎麼規定的。

國喪家喪其間守孝,停止一切娛樂活動,婚嫁為第一大罪,犯者,處有期徒刑三年。

背父母私娶,以賊論處,杖刑,離異。

停妻再娶,就是有妻並未離異,又與人結婚。重婚罪在古時是極大的罪,最有名的停妻再娶案就是陳世美和秦香蓮。秦香蓮是陳世美的患難妻子,屬三不休之一。陳世美休不了妻就再娶,即使娶的是公主,依然被包青天一鍘兩段。

難道有王熙鳳在,制度上就不允許賈璉再有女人了嗎?

當然不是。古時男人三妻四妾實在正常,但這個「三妻四妾」如同「三五成群」一樣,只是個形容詞罷了。真正的制度是:一妻多妾。妻要明媒正娶,妾則花錢就行,所謂娶妻納妾。賈璉對尤二姐行的是媒聘正娶之禮,所以犯了停妻再娶罪。

王熙鳳本就不願賈璉納妾,又見他如此羞辱自己,還不拿起法律武器,鬧個天翻地覆。

鬧的結局是什麼?

尤二姐含悲自盡,腹中男嬰流產;賈璉徹底成為軟腳蝦;寧國府賠錢認錯;王熙鳳大獲全勝。

問題是,賈璉既然三條重罪在身,王熙鳳怎敢如此託大,不怕玩現嗎?看看書中王熙鳳的原話:

「你細細的說給他,便告我們家謀反也沒事的。不過是借他一鬧,大家沒臉。若告大了,我這裡自然能夠平息的。」

再看看官府來抓人時的情景:

察院坐堂看狀,見是告賈璉的事,上面有家人旺兒一人,只得遣人去賈府傳旺兒來對詞。青衣不敢擅入,只命人帶信。那旺兒正等著此事,不用人帶信,早在這條街上等候。見了青衣,反迎上去笑道:「起動眾位兄弟,必是兄弟的事犯了。說不得,快來套上。」眾青衣不敢,只說:「你老去罷,別鬧了。」

何等赤裸裸地藐視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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