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你是美國公民不是美國人」

林書豪橫空出世,惹來國內外一片熱議。姚明之後,終於有華人立足NBA。因此,海峽兩岸以及世界各地的許多中國人頗感興奮。在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上,「林書豪」名列檢索次數榜首。據說一位大陸粉絲在微博上寫道:「謝謝你,林書豪!姚明退役以後,我再次找到了迷戀NBA的理由,那就是你!」這位粉絲的發言反映出人們對華人新星的期待。如果林書豪不是華人,人們顯然不會表現出如此大的熱情。

不過,也有一些人指出林書豪的輝煌與中國毫無關聯。

「林書豪,祖籍浙江,父母皆台灣人。美國出生,美國長大,美國受教育。拋開他的祖先這一層,這位當紅後衛的成名與中國其實扯不上太大的關係。」

「他美國加州出生,進哈佛攻讀經濟學,擁有美國國籍。他籃球技藝的養成以及今天的成名都是美國體育與教育的成果……」

「林書豪……是地地道道的美國人。他的成功,簡單說來就是一個標準美國人的成功,跟科比沒什麼兩樣。」

的確,林書豪自身的成長與中國(不論是浙江還是台灣)沒有什麼關係。不難想像, 美國生美國長的他在價值觀和生活方式上更接近普通的美國人,而不是包括他父母在內的、成年後移居美國的華人,更不是生活在海峽兩岸的中國人。然而,我們能否就此斷定林書豪是美國人而不是中國人呢? 恐怕不行。現實存在的兩大因素決定了他不得不是中國人,至少不可能是「地地道道的美國人」。 這兩大因素一個是下位文化因素,這個因素導致了多數美國人註定要把林書豪看成中國人。另一個是美國利益因素,這個因素使得美國政界和商業界期待著林書豪被人看成中國人。

據說當年李小龍娶了白人妻子,拜訪岳母時自我介紹說自己是出生在美國的美國人,他岳母則糾正說:「你是美國公民,不是美國人。」

李小龍岳母的這番話所反映出的就是下位文化因素。從法律上講, 李小龍有美國國籍,是美國公民;但從文化上講,以白人為主體的美國主流社會並不認同他是美國人。在這一點上,林書豪和李小龍沒有什麼區別。他們同屬於華人文化=美國社會的下位文化之一。所謂「下位文化」(也稱「亞文化」)是指存在於某一個社會中、與該社會的支配文化既相關又有區別的文化體系。研究異文化溝通的美國學者西特拉姆還特地把由外國移民構成的下位文化稱做「第三文化」。「第三文化」是移居者的第一(祖先)文化和第二(移居地)文化的價值體系相結合的結果。就此說來,美國的華人文化便是中國文化和美國文化融匯而成的第三文化第三文化的特徵不僅僅局限於價值觀、語言和生活方式,還包括宗教、人種和膚色等因素。這些文化特徵上的差異使主導美國支配文化的白人很難認同華人與他們同屬美國人。一位父母都生長在美國、自己連漢語都不會說的華人曾說過:「只要你長著一張中國人的臉,哪怕你英語說得像白人一樣好、生活方式和白人一模一樣,白人也永遠不會承認你是美國人。」

美國白人把華人與美國人相區別,本身並不一定是歧視。但當這種區別帶有偏向或偏袒情緒時就會變成歧視。美國著名華裔花式滑冰選手關穎珊就曾經遭遇過這種歧視。在1998年奧運會決賽上,她意外失誤輸給俄裔隊友而居亞軍,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的網路新聞站竟然打出 「美國人擊敗關奪冠!」 的標題。到了2002年鹽湖城冬奧會,《西雅圖時報》在一篇報道中用了這樣的副標題:"美國人大爆滑冰冷門,使關穎珊和斯露斯卡婭相形見絀"。

上述歧視屬於極端事例,但不難看出白人社會把華裔或美籍華人看做是中國人的意識根深蒂固。所以說不論其個人意願如何,林書豪和李小龍一樣不得不是中國人。有些喜歡突出省籍意識的人說林書豪是「台灣人」,結果還是一樣的, 「台灣人」跟上海人、北京人一樣,都是中國人的一部分罷了。

絕大多數美國人反對種族歧視, 對下位文化採取尊重和包容態度。而美國政界和商業界更進一步把文化多元化看做美國的優勢,他們積極利用華人的下位文化來謀取政治和經濟上的利益。

胡錦濤主席在2006年訪美時,美國政府特地安排關穎珊與美國總統布希及胡錦濤一起用餐。後來又任命她為「美國公眾外交大使」,負責推廣美國文化及價值觀。如果關穎珊不是「中國人」,那麼她在政治上的利用價值顯然不會這麼大。

林書豪已經在讓美國人對未來的商業利益充滿期待。中國擁有3億籃球人口,是NBA最大的海外市場。姚明退役後,NBA在中國的影響大幅下降,前景堪憂。而林書豪這一新星的突起,填補了姚明的空白。NBA欣喜若狂,他們肯定會堅定不移地讓林書豪做「中國人」。

看來, 林書豪做「中國人」是得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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